也许只是我太牵强,不过,刚好看到豆瓣相册“你最想见的民国三个人”,而翻到沈从文与妻子张兆和的相识,也是在他大学授课第一堂,以下来自百度...“沈从文被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聘为教师。
然而木讷的沈从文第一堂课就洋相百出,他万万没有想到在那些目睹他出洋相的女学生中,就有以后成为他夫人的张兆和。
18岁的张兆和在中国公学曾夺得女子全能第一名,她聪明可爱,单纯任性。
兆和身后有许多追求者,她把他们编成了“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
二姐张允和取笑说沈从文大约只能排为“癞蛤蟆第十三号”。
自卑木讷的沈从文不敢当面向张兆和表白爱情,他悄悄地给兆和写了第一封情书。
老师的情书一封封寄了出去,点点滴滴滋润着对方的心。
女学生张兆和把它们一一作了编号,却始终保持着沉默。
后来学校里起了风言风语,说沈从文因追求不到张兆和要自杀。
张兆和情急之下,拿着沈从文的全部情书去找校长理论,那个校长就是胡适。
巴金夫妇兆和把信拿给胡适看,说:老师老对我这样子。
胡校长答:他非常顽固地爱你。
兆和马上回他一句:我很顽固地不爱他。
胡适说: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爸说说,做个媒。
兆和连忙说:不要去讲,这个老师好像不应该这样。
没有得到校长胡适的支持,张兆和只好听任沈老师继续对她进行的感情文字的狂轰滥炸。
沈从文开始了他马拉松式的情书写作。
”好吧,我是联想过于丰富了,结束语,孩子他妈你也该出来了吧,不然TED和孩子的代沟就更深了!
看评论说10多集才开始好看,果然是这样。
看前面几集,差点就要弃掉了。
因为生活大爆炸还没出来,但吃饭的时候养成了看点喜剧的习惯,才会一直看下去。
终于看得有点意思了,Ted终于谈了下比较正经的恋爱;马修终于开始工作了;终于看到巴尼在做什么工作,suit up得好像是个成功人士;Robin终于开始觉得喜欢Ted了,Lily没什么看头。
涉及了生活的更广阔的方面,比如怎样跟同事相处,而不是局限在Ted结婚狂般找结婚对象这样的故事了。
很喜欢那句话:It's Robin.为了Robin,Ted可以做很多事。
因为It's Robin.所以就算是骗她已经分手这样的行为我也可以理解。
不过劈腿还是不道德的,你可以分手后下一秒就去找新欢,但是不能在没有和对方分手的情况下跟另外的人做出什么来。
很喜欢Robin,发型是我所喜欢的,而且越看越好看。
又有点知性的感觉,又有点可爱的感觉,又有点性感的感觉,又有点清纯的感觉。
Ted也挺帅的,干净不猥琐。
那一对我还是觉得没什么看头,不做评价。
巴尼很喜感,据说他本人是gay,很搞的一个人。
看完第一季了,Ted和Robin终于在一起了。
虽然觉得他们还是会分手的,不过有些错误是要犯一下,犯过错误才不会执着于错误的东西。
他们两个想要的都不一样,Robin看起来就是女版巴尼,Ted还是和那个跟他完美的女人在一起吧。
在我看来,所谓的相爱还不如合适。
相爱很难,生活婚姻其实旨在找到个伴侣。
“得到浪漫,又要有空间,得到定局,却怕去到终站。
”马修那一对真是无聊,也许是觉得自己戏份太少了,还要搞个结婚恐惧症什么的。
过了这么久的稳定生活,突然就不想这样子,想要逃避了,太坑爹了,太矫情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结婚会对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他们那样不就差不多是结婚了吗?
可是美剧都好喜欢逃婚的戏码,我一直不喜欢lily那对,现在是更不讨喜了。
还不如像巴尼那样,不要有稳定的关系。
也许是人都很贱,得不到的就更加爱,稳定了又觉得太乏味。
我还是不要想这么纠结的事了,睡觉算了。
Lily: Okay yes, it's a mistake. I know it's a mistake. But 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a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 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d go your whole life not really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 And, damn it, I've made no mistakes! I've done all of this, my life, my relationship, my career, mistake-free.
手边堆满的GRE复习资料,Major的quiz以及lab report,还有和我顽强抗争着的感冒,可是我思考了一个summer的,关于这部剧的单纯和不单纯,还是在这一刻忍不住记录下来.看Friends的时候,思维是空白的,只有笑,大笑,和感动.看这部剧的时候,思维是满满当当的.笑,流泪,感动,无奈.感慨万千.Marshall和Lily是可遇不可求的那一种couple.九年呵,在NY那样灯红酒绿的都市.可是这样有默契这样心灵相通的两个人,还是那样痛苦地经历过一次分手.整个暑假,我都在想着Lily离开时的决心,想着她对Ted说的那段缠绕着"mistake"的话,想着她的坚强,她的小任性,她的依赖和独立,她成为画家的梦想和残酷的现实.我想知道,我离开的时候,可不可以如此坚定.New York这样繁华似锦的地方,真的会有Ted这样满足女生内心所有要求的结婚对象存在么?If I were a guy, as good-looking, successful, gentle and sweet as he is,I would fool around, definitely.喜欢Robin,毫无保留地喜欢.喜欢她的幽默,她的睿智,她的洒脱,她的无所顾忌.她的"father issue",她的工作,她一切的一切.有一集关于gym的,看着她完全素颜的脸,只想像Barney一样感叹,"Oh Dear God You're so beautiful!"最大的亮点,Barney.也许我真的是慢热型的,一路看下来都是不喜欢甚至厌恶他的,觉得他油嘴滑舌得过了,而且花花公子也没有这样坏得没限度的.直到Season 3后半段的某一集结尾,他和Robin一遍一遍看着她许多年前在MTV里的傻样的那个夜晚.一遍又一遍.嘴唇相碰之前他问,"Are you sure about this?"然后我还是爱上了他,all of a sudden.现实的残酷能让一个曾经倾注全部地爱一个女孩的男生变成什么样子呢?他曾经是一个单纯无知的,一心想去尼加拉瓜做义工帮助穷苦人们的好孩子.然后Shannon那么凶狠地伤害了他.有人说,男生都曾经这么倾注所有地爱过一次,直到被伤害得体无完肤.Season 3结束前,他躺在病床上,静静凝视Robin的眼神,他爱上了她.好象很意外,可是也很必然吧.之前有一集,Robin取代Ted做他的wingman那次,他们的默契和知己,已经是Ted远远比不过的.讽刺的是,在我YY了他几个星期之后...后知后觉地在网上看到一个排名,然后发现...这位演员现实中是gay...瞬间清醒.既而佩服他的演技.一遍又一遍地看之前的剧集,耐心地等着Season 4在23号出来.也许只是自己的感觉罢了,可是它真的不是一部喜剧那么简单吧.
人们似乎每天在接受命运的安排,实际上人们每天在安排着自己的命运。
看上去泰德是笃信这句话的,无论什么事情总是要事先想好一切,并不管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否能够满足。
罗宾的拒绝让他心有不甘。
一见钟情的美妙憧憬就在说出“我爱你”的那一刻被无情地击碎,如果你不仅仅是一个试探者,恐怕无论是谁都无法将这个结论作为最后的判决结果。
这世间的生物都会有挣扎的欲望。
不论是在生命的垂死面前还是在简单的诸如此类挫折面前,都会有挣扎,只不过是坚强的人能够挣扎的更加持久,而没有自信的人会更早的放弃。
但是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五十步和百步。
泰德想要挽回这一切,或许不应该说是一切,而仅仅应该是一些。
在经历了短暂的痛苦之后,重新振作的泰德又要上路了。
这一次,他选择了创造一次偶遇。
当泰德在电视上看到罗宾正在现场报道一个节目时,肾上腺素激励下的他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踱步在超市中。
类似的事情好像经常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比如说某次在家乐福的时候遇到了一位“旷世美女”,就这么叫吧,也许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这个女孩儿的确是很漂亮。
于是我就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她所在的货架旁边穿梭来穿梭去,因为不好意思直勾勾地盯着看,所以只能用经过的次数来弥补单次观察时间的短暂。
正在工作中的罗宾不可能看得到背后有一个身影晃来晃去,所以我想心急如焚的泰德估计快要把鞋底磨穿了,终于等到罗宾放下了话筒。
这次事故里也有些我们经常能够看得到想得出的事情,小孩子已经困在游戏机中很久了,但是电视台的人看上去并不想把他赶紧救出来,采取同样做法的还有小孩儿的妈妈,救护人员,超市职员,当然了还有到了哪里都少不了的路人甲乙丙丁等。
不过好在这只是在拍电视,而且调皮的小孩儿也丝毫没有惊慌的样子。
但是如果换一个场景,估计就不会是这么的乐观了。
还记得有一个记者蹲在路边拍摄大雨中跌进下水道里的骑车人的事情么?
实际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也存在着本末倒置的情形。
只不过多数人已经冷漠,认为事实上的表面工作意义远远大于事件本身,这就是传媒的作用。
既然是偶遇,便免不了要表现出一些惊讶,像是普通的打招呼一样是不行的,一定要不同。
what are the odds!
果真是这样的巧遇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啊,我们能够在这样小的几率下遇到,还真是有缘啊。
对于罗宾来说,的确是巧;但是对于泰德,额头上滚滚的汗珠恐怕并不能这样说。
男女之间的很多事,或者存在利益关系时候男男女女之间的很多事都不可能是单纯的巧合。
像评书中经常说的那句“无巧不成书”不一样的,文艺作品就是要将纷繁复杂的矛盾展现在狭窄的空间和短暂的时间范围内,才能让人加深印象,这些都是刻意为之。
世间没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如果不是你安排好的,那很有可能就是对方安排好的,如果都不是,那好吧,只能说是上帝安排好的了。
反正总得有个人来安排,不会有什么顺其自然的事情让你顺理成章地接受的。
这一节更是印证了我的这一说法。
当罗宾说下周五已有安排的时候,泰德立即改口说是本周五;当罗宾说为什么不是今天时,泰德立刻说就是今天;当罗宾在实现和莉莉的聊天中提到随意后,泰德便刻意地将“随意”一次挂在嘴边……安排,是一个中性的词汇,它所带来的后果也可能会是多个方面的结果。
站在泰德角度上来看,为了一个幻想中的见面而劳苦奔波,未免有些代价不菲;站在罗宾的角度上来看,能有一个小伙子只为了一面之缘急得上窜下跳,也是一件值得幸福的事情;而完完全全的旁观者,却像看待一幕舞台剧一般静静地等待着事情的继续发展,脑海里盘算着如果自己是编剧该如何让主线往下进行。
对待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也会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事情的本身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基本是没有人能够说的清楚的,因为站在他的那一隅,管中窥豹也只能看到一点点而已。
临时决定了开party就免不了要一番进展的铺张浪费。
泰德的电话打到家中,恰值马修和莉莉云雨过后甜蜜的相依。
马修为了掩饰,说自己在写论文,啃书呢。
可是这如何能够骗得过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的泰德。
想都没想就是一句“赶紧从床上起来!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只能够通过不断的相互往来而加深。
不管谁说自己看人相面有多么的准,那些都是骗人的把戏,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真情就是这个道理。
没有谁能够在短暂的交流中充分地了解另一个人,不仅仅是因为人本身就是复杂的生物,还因为人的思维经常性的短路让他看不透看不全。
你足够了解你的朋友么,或者不要说是你的朋友,换一个与你最亲近的人来试试看。
你是否能够做到他或她撅什么屁股就知道他或她拉伸么屎?
不可能,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不是你不想去了解他,不是你不想去记住他的某些特点,而是,人,本质上是必定以自己为中心的,这一特点也是上帝当初在造人的时候已经设计好了的。
不相信么?
我们来做一个试验吧。
打个比方,你和一群朋友或是一群同事或是随便一群什么照了一张合影,当你拿到这张合影照片的时候,你的眼睛必定会去搜寻唯一的那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说得没错吧?
反过来说的话呢,如果一个朋友,他能够对你的多数习惯行为了如指掌,恐怕他是真正的研究过你了。
这里我不得不又得记下一句话,充分研究你的人,除了过命的好朋友之外,还有敌人。
比如诸葛亮和司马懿。
人在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和思乱想的,这种时候人的思维并没有一些约束,因为如果是一群人在一起,大家不甘寂寞的七嘴八舌总会让话题围绕在几个基本的中心问题上,而一个人却往往容易跑题,且有的时候跑得太远而无法回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头脑风暴一下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有效的原因。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多的场合我都喜欢。
比如“北京城里2块钱5分钟的停车场”就是我极不喜欢的一种。
还有就是人过于多的聚会。
朋友的聚会还略好一些,因为朋友们在一起不管多少人总还是能够形成一个个小团体,这些小团体在一个大集体中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特点,让每个人都找到自己的话题伙伴。
但是在一些生意场合却不是那么样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在戴着一副面具,一点都不真实,所以开会的时候总是不热闹的,而聚会的时候总是人声鼎沸的。
我是喜静不喜动的典型,在嘈杂纷繁的环境中,我往往会选择呆在一个角落的地方,至少我会有一个据点,让我退可守。
PUB我是不适合的,大型party也是一样。
这样的思想算得上是自闭症的初级阶段么?
不过和我持截然相反观点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
还是那句话,上地在造人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过多样性的需求,他老人家早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你的所有命运。
——这句话不算是胡说八道,举个例子就说曾经那个做过的星座决定命运呢的那些歪理邪说,虽然大多数我都不屑一顾,但是勉强其实还能够说得出一些道理来。
最起码来说冬天生的小孩儿和夏天生的小孩儿必然得有一些差别,毕竟母体也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传递到婴儿的身上虽然衰减了不少,但最终也会留下那么些印记吧。
泰德的幻想小说似乎是一个无厘头的喜剧,可是不管前戏如何,最终都落脚在一个点上“想上屋顶看看吗?
”为什么会到屋顶呢?
马修揭开了谜底“我和莉莉曾经在上面做过几次!
”殊途同归,谈恋爱把马子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其间过程恐怕也雷同甚少,但是只有开始与结束的版本都大致相同:从搭讪开始,到上床嘿咻结束。
上帝是一个想象力欠缺的人,或者上帝的职业是一位蹩脚的小学语文教师,他出了一道填空题,让世间的所有人为难。
上帝告诉你说你应该如何如何开始,也告诉你最终你要达到如何如何的目的,吝啬的他就是不愿意告诉你说你应该怎么去做。
就像是武林中上乘的武功,你知道如果修炼的成必然会打遍天下无敌手,但是怎么能够修成正果却没有人能够告诉你,期间的过程只能靠你一点点去悟。
像所有的老师一样,他们都会说一句话来为自己开脱,“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如果一切的一切都有人给你安排好了,那和机器又有什么区别呢?
人,最牛逼的地方就在于将事件细分为过程,从而将过程转化成为程序流程让机器来代劳执行,可是当某一天人将这一套把戏套用在自己头上的时候,除非你自己是机器,或者外部环境始终不会发生变化,否则预先设定好的程序避让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
任俊龙于2007.12.16 03:54
分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老爸老妈浪漫史”第三季第一集用一个个看似诙谐的笑话不咸淡的调侃一番,却又影射了关于分手挥之不去的回忆。
分手意味着可以寻找更为放松的交际、寻欢做乐无所顾忌,还是结束难以挽回的感情,进入相对孤寂的空窗。
我们总是喜欢用“谁甩了谁?
”来评判“分手”的现实意义。
这问题真的就有那么重要吗?
重要到可以让一个男人在吹嘘恋爱史的时候给自己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面对故人的时候能够避免尴尬的提前问一声“你还好吗?
”,重要到告诉新欢自己曾经是如此那般的潇洒拜拜......以上的“意义”归结到一点不过是男人的虚荣心在作祟。
为了争取到那个“胜利”的标签,可以不惜一切皮肉之苦的代价、可以不顾及到前女友的感受、可以不理会朋友的忠实劝告、可以无视伤害另一个无辜者。
当男人看似按部就班实则歇斯底里放纵时,有没有问过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我还在乎她吗?
我还在乎我自己吗?
感情问题上总是不善于通过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TeD却戏剧化的昭示了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是一种对寂寞难耐最无力的挣扎,对突然到来的单身生活最脆弱的抗拒,对空虚内心最乏味的逃避。
感情的空白用什么来填补,当然一个butterfly(蝴蝶)的纹身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起反作用。
Ted的纹身是伤痛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因为他发疯似的在家里找苏打水^_^。
反方向的Robin却找了幸福,不是因为那句“修补伤痕最好的办法是重新开始一段新恋情”这样狗屁的“经典”,而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寻找。
不需要任何的标签,亦勿须关心孰胜孰败,只是开始新的生活,简单的约会、快乐的聊天、轻松的分享...同样的分手受伤害的那一方,Robin的快乐自然随和的发生了。
感情的伤害是难以清晰的表达出来,眼泪、寂寞、空虚当然会是每一个曾经深爱对方的人都会经历的过往,谁也逃避不了,只需在伤痛到来的时候深深的体会、努力的承受。
男人哭吧也不是罪,也许痛到哭不出来,就像TD那样的大叫,也会轻松很多。
直面所遇到的困境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早日走出阴影的路。
花间小路,偶尔的跌倒能让我们更清楚的明白过往是多么的可贵但又必须向前。
漫漫长夜,揪心的流泪后是熟睡到天明。
Tomorrow is another day,阳光灿烂、希望永恒。
要相信自己最终能站立起来,生活还得继续,身边还有那么多关心我们和我们关心的人。
明天也是更好的一天。
better..fly,更积极的面对就是为快乐安上翅膀,向幸福起飞。
看到第18集,最初几集建立的好印象到这里突然没有了。
不可否认,剧中几个角色都还挺不错的,Marshall和Lily这一对天天腻歪在一起的小情侣,Barney虽然是个花花公子形象但是对朋友真是没话说,Ted是那种看上去有点傻的男生,Robin真是美,怎么看怎么美。
而且每一集都会有一个主题,很多细节都会和这个大主题契合,讲一些“大道理”,还是不错的。
另外,全剧最讨人喜欢的估计真的是Barney,其次是Marshall和Lily,然后是Ted和Robin。
关于Ted。
Ted一直声称他爱Robin,他做了什么呢,搞个乐队表白,跳跳rain dance,并且一直走马观花地换女朋友。
Victoria是个好姑娘,看她在Ted朋友聚会上的表现、去德国后一周内给Ted寄了三个包裹,但是异地恋后Ted却表现得这么敷衍,并且撒谎。
好嘛,Robin才是你的真爱,真爱不甩你,所以你退而求其次其三其四,一旦真爱回头对你示好,你可以撒谎可以马上dump现任女友。
爱情真伟大,呵呵。
关于Robin。
这个姑娘很美,个性也很鲜明,作为朋友我对她没有意见。
但是,没有人觉得Robin是典型的绿茶婊么,她拒绝了Ted,却总是时不时撩拨起他对她的感觉。
在屋顶上等Pumpkin girl的时候,跨年夜的时候,Ted还没和Victoria分手的那个晚上,Ted似乎就是一只永远号备胎,需要你的时候你放弃一切都要来,不需要你的时候可以用任何借口kick you off。
一下子有感觉一下子又不喜欢了,请问Ted也是你们家的狗吗。
一提到异地恋,剧中人人都觉得impossible,但是Ted和Robin做普通朋友,却居然没有人觉得impossible。
我觉得后者才叫impossible,并且不负责任。
我以为soul mate不应该是check你和她的每一项爱好dog person or cat person,favourite song,favourite novel,brunch,how many kids wonna have, favourite game…………然后你们一起做喜欢的事情,一直到老?
但是人是会变的,以前喜欢吃的东西可能也不好吃了,喜欢玩的游戏也腻味了很多人就和ted一样,对未来伴侣有很多要求,脑子里有一堆一堆的想法。
现实却是另一幅样子。
我没有看到很多couple是双胞胎般相配的ted 和 robin就是不相配,看到他们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错位感anyway,我记得ted说过孩子他妈并不是robin而且第二季的剧情我也不知道我很喜欢marshall和lily的搭配,两个人都好可爱好可爱O(∩_∩)Omarshall就是那么可爱,长相也憨憨的,总是坚持着自己保护环境的理想,长不大的孩子。
他是我最喜欢的角色\(≧▽≦)/那集lily跟着marshall回家,你看他们的家庭背景还是有很多差异的。
但是两人最后达成共识,要以自己的方式抚养孩子。
这显然在我们这样的文化是有难度的,没有美国人这么潇洒╮(╯_╰)╭啊哈哈哈,我想起Barney就好想笑。
一开始我觉得和TBBT里面的howard差不多。
但是显然前者比后者要成功很多。
barney也比ted可爱,起码barney不会为了和朋友上床而欺骗自己已经分手。
ted就是有点虚伪HIMYM对我的影响就是不停的awesome,legendary,suit up…………所以说学英语还是应该去看经典的friends
看到最新一集的开头, 大吃一惊,不知道编剧又要怎么瞎扯。
不过, 对BARNEY这样的人来说, 什么都可能发生; 假如之后的故事如剧情开头,BARNEY其实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那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在BARNEY眼中, 生活就是一个大舞台,情节可以随时改变,演员可以任意选择,演得不好--- 换人。
这就是我们热爱的BARNEY:)
第一次约会非常完美,看上去两个人是那么相配,就连笑容都是如此默契,可是,仿佛泰德又搞错了一些什么事。
将罗宾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泰德没有吻别。
尽管第一次约会便做出这样的动作似乎有些不妥,但我想说的并不是接吻本身,而是究竟那个时候罗宾是否给了泰德什么暗示,而泰德对于突入而来的爱情又是如何把握的?
马修,莉莉,巴尼,甚至那个诡异的出租车死机都对此发表了异乎寻常一致的看法:“接吻不需要暗示!
” 泰德当然还是摆出他那一套完美理论,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和罗宾做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吻别,而是,他认为,这个时机不对,他一想到那个女人可能就是他未来的老婆,他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应该让这第一次接吻尽可能的美妙。
当你想要做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事先的计划呢?
或许不像诸葛亮那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备好了锦囊,仿佛天下所有的事情都是剧本里已经写好的一样。
尤其是爱情,爱情是不讲道理的,所以基本上所有的预先的那些准备都是徒劳。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有很多的不同,男人喜欢万事成竹在胸,女人则喜欢充满幻想与期待。
男人们做事的时候趋向于理性的思维,而女人们则希望生活像是过山车,时不时给你一些不同的感受。
所以,没有什么暗示这样的东西,巴尼说的好:“难道一定要她用眼睛眨莫尔斯密码来给你一个暗示么?
”不需要!
你直接亲上去就好了!!
尽管这看上去比较的唐突,或者会被人当作是神经病,可是当我们每一个人在为别人参谋或是出主意的时候,恐怕少不了要这样去说别人,但是在自己身陷其中的时候却采用的是另外的套路。
泰德也是一样,他也认为如果没有暗示就不应该亲!
这可以算是对于女伴的尊重么?
我想大多数人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应该会选择和泰德一样的处理吧。
你想想看,当你把女孩儿送回到家门口——除非你是把她送到了家里等她关了门才离开——然后转身离去的时候,你不需要回头,因为你背后的那一双眼睛正在含情脉脉的看着你,欣赏着你离去的步伐,享受你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那一瞬间失落。
恰是由于如此的意犹未尽,才有下一次见面时的如隔三秋。
泰德说,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我总是在等待,在策划。
所以当在电视上看到罗宾在大桥上报道有人跳桥自杀的时候,泰德激动地飞一般得跑去KISS HER。
正如泰德手里捧着从餐馆里夺来的蓝色法国小号心事满满地走向罗宾房间的时候自言自语:“我走向那扇门的时候,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很不幸地,我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唯一一次没有事先做好准备的泰德,被罗宾家的五条狗给吓跑了。
这个时候的泰德差一点就慌不择路了,大喊着“不妙,不妙”扭头就冲向了望风的巴尼他们所在的出租车。
可是朋友们却没有向张飞当年一样将赵子龙放过而单枪匹马阻挡曹操的追兵,他们拒绝了胆小鬼的临阵脱逃。
“你可是穿着西装呢!
”当然了这是出自巴尼之口,在他看来,当一个男人穿上了西装之后才能够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不会被任何困难所吓倒的。
美丽的罗宾总算在二楼上露出了脑袋,当然同时出现的还有几只狗头,恐怕现在泰德正在准备换鞋上楼吧,先给泰德和罗宾一段单独的时间,毕竟重新的相逢难免有些儿女情长,我们还是不要在一旁偷窥的好。
出租车里的巴尼觉得司机兰吉特的名字像是来自于亚洲,所以他好奇地问兰吉特有没有和黎巴嫩女孩儿交往过。
不知道美国的出租车司机是不是也需要交份子钱,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需要起早贪黑的在纽约的迷宫里兜不完的布鲁克林圈子,当说到自己老婆的时候,兰吉特看上去是那么的自豪,仿佛忘记了一天的劳累和工作的心酸。
“其实我来自孟加拉。
”怪不得呢,我说的第一眼看到这位年长的司机同志有些像印度(不是阿三,说到阿三的时候总是觉得应该是个瘦骨嶙峋的家伙)人。
袁博昨天在聚会上刚刚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印度的故事,据说那里的人都有狐臭。
哇噢,想不出啊想不出,在一个弥漫着狐臭与咖喱味的会议室里,与一群眼窝深陷的印度人谈工作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所以想必兰吉特的出租车里味道应该也好闻不到哪里去吧。
当然了这些只是猜测,我并没有亲自坐在里边,没有亲鼻闻到那来自南亚大陆的气息。
或许纽约市政府也像北京市政府不允许在出租车里抽烟一样,制定一个不允许有狐臭和吃咖喱的人做出租司机的规定,所以多虑了吧。
车里的巴尼趁着莉莉去小号儿的时候,质问马修:“橄榄理论是你和莉莉创立的,但是为什么两个星期前79街的西班牙酒吧里将一盘橄榄吃得干干净净?
”还记得橄榄理论么?
是的,上一篇中我们曾经提到过这一理论。
让我们来看看马修是怎么回答的?
“你保证你不会说出去的话,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点了份希腊沙拉,莉莉问我能不能把橄榄给她吃,我就说‘当然,我不喜欢吃橄榄’。
”当时18岁的处男马修终极一生等待一个可爱的女孩接过他的橄榄枝,所以歪打正着的创立了“橄榄理论”这一歪理邪说,却在朋友圈子里流传开来,于是将错就错,大家都认为这应该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了,直到巴尼揭穿,马修才向莉莉坦白了这一善意的谎言。
当他平静的向莉莉表明自己也喜欢吃橄榄的时候,莉莉非常高兴的回应道:“我想我们能够达成共识的!
” 看来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是完全的互补,适当的共同点也是必不可少的。
说起来互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便是水火不容,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多了少了都不行,就在那一点点度上。
好了,该做的想必泰德已经都做过了,我们回来看看他们俩在干什么吧。
哇噢,泰德在跟罗宾表白呢。
“我爱你,罗宾!
”泰德的眼神里仿佛噙满了爱神的泪花,那么真诚,那么神圣。
可是,这突如其来的示爱却吓了罗宾一大跳:“你说什么?
”不是吗?
女孩儿们时常妄想的那些惊艳,却在真正到来的时候退缩了;男孩儿们时常安排的那些计划,却在现实中遭受沉痛的打击。
我们都不是圣人,所以我们十次有九次会掌握不到那恰好的时机。
送客了。
泰德沮丧地离开了罗宾的家。
在这里有两个细节需要记录下来的。
当泰德希望罗宾在以后跟朋友们提起他的时候不要用“神经病”这个词,但是生气的罗宾仿佛并不在乎究竟用什么词汇。
送客的时候罗宾似乎并没有想送到门外,只是在泰德出门后就想把门关上。
而这个时候泰德第一次拯救了自己:“你知道回去的地铁站在那里么?
”太棒了,成功引蛇出洞,罗宾走出了房门,站在大门口为泰德照亮了回家的路。
当罗宾再一次回头准备回到屋里的时候,泰德第二次拯救了自己,突然转过身来:“我厌倦了单身,我不擅长那个,很明显,你不能跟一个初识的女子说‘我爱你’。
但是,我不说的话,感觉很糟糕。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如果一个女人,不是说你啊,只是一个假想的女人,容忍我今晚的所作所为,我认为我肯定能做一个称职的丈夫。
因为这才是我的专长,我擅长逗她开心,做个好爸爸。
还有养假象中的她的五条狗。
还有我的接吻技巧很高,而且我有证人能够证明。
”不管这段话有多么的蹩脚,也不管这段话里是多么的思维混乱,但泰德得到了他的GOOD NIGHT HANDSHAKE,注意,不是GOOD NIGHT KISS。
任俊龙于2007.10.13 19:09
情节单调,笑点少
讲了整整一季,老妈还没出现。看评论才知道要到第八季才出现。Barney的人设真的无比恶心。
没法和老友记比
就像是在看自己
看完第五季真心追不下去了 越来越烦ted
笑不出来04弃
很一般
不是我的笑点
ted完全是我的理想型!肉嘟嘟大眼睛笑眯眯的还呆萌!!!为了男主也要看完九季!
第1,2季不错,最喜欢的是barney和robin在一起
robin真美人。marshall真心帅。barney当年也很青葱。
我已经记不得内容,但很温馨轻松,但我就没笑过....当剧情片看
实在不明白笑点在哪
不知道为什么,不喜欢这种调调
一直觉得这类喜剧最佳的演员组合就是三男三女,就像老友记。不过精彩程度和friends还是没得比。一开始最讨厌Barney,看到后来才发现他才是最好玩的一个。Lily和Marshall,美好得有点不正常;Robin和Ted,可怜、可恨又欠抽.
差得远
sexist笑话已经引起极度不适。编剧把厌女当笑点,过时了,望周知。
准备追下去。
got me bored in 10 minutes. good job
每个剧总有个让我讨厌的正面角色....Lily看着忒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