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台湾的电视剧是《我们与恶的距离》,同样是和法律题材相关。
彼时还没有进入踏入法律的门径,却已经被法律的精神所震撼。
听课的时候老师讲立法原则,要保持法律的谦抑性,刑法要建立在保护人权的基础上,控制司法机关的权力。
现在已经置身其中,逐渐的去参与,去体会这一切了。
在法治的世界里,活得最滋润的人,往往都懂得妥协。
可司法里面,最最宝贵的就是真相,真相就是正义。
如果我们当遇到捍卫正义的时刻,能有勇气和整体体系作战吗?
有能力去面对这一切吗?
剧中对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辩论,真是精妙绝伦。
精彩摘要:1、对司法而言,作出一个值得民众信任的判决,才是最重要的。
2、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只为了讨好上面的判断者,民众怎么可能不怀疑他的公正性?
3、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
不是为了法官,也不是为了被害人,更不是为了神。
4、体系反抗不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拒绝同化。
5、真正的邪恶是平庸,是认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是不愿意为了正道而放下执念的人,你说要依照法律追诉犯罪,可是大法官根本不愿意宣告死刑违宪,生命权真的就至高无上吗?
法律本来就是权衡跟妥协的产物。
不是吗?
6、法官不语。
7、最后,来一个男主讲的段子(需要查一下台湾的这些原则就明白什么梗了):有一次,被告迟到,法官就提议大家说笑话比赛。
法官先说:“无罪推定。
哈哈哈哈。
”检察官说,“侦查不公开。
哈哈哈哈。
”律师说,“律师伦理。
哈哈哈哈。
”正当大家觉得笑话不分上下的时候,被告跑到法庭,对法官大喊,”庭上,我是冤枉的!
哈哈哈哈……"台湾同胞能拍出这样的电视剧,可喜可贺。
这部剧与其说是为废死站街试图鼓吹废死,不如说是揭露了废死派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
原本是证据确凿的案子,凶手杀死三人,包括无辜的妈妈和小孩,就算他饱受欺凌疑似未成年也该受到法律严惩。
但最后这个案子变成了废死派政治斡旋的筹码,在有新证据出现的关键时刻法务部长依然核准死刑,故意违反程序制造冤案,以此来证明死刑的错误,引发民众对死刑的质疑,从而达到自己想要废除死刑的目的。
这个逻辑和之前看过的《大卫戈尔的一生》如出一辙,就是用所谓冤案来证明死刑的错误。
由此也能看出,废死派早已黔驴技穷,废死的理由永远只能围绕在误判冤案,编故事都编不出新意。
因为个别案件就要推翻原本合情合理合民意的刑罚,无异于因噎废食,更何况这个所谓的冤案还是人为制造,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死刑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要防止冤案发生,应该从程序正义角度入手,而不是彻底废除死刑。
废死派或是为了凸显自己与众不同的圣母心态,或是为了政治斗争的立场,披着人权生命权的外衣,漠视被害人的悲惨遭遇,无视被害者亲属的痛苦,为杀人凶手开脱。
不管什么年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当一个人故意剥夺无辜者生命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人性,没有资格再谈所谓人权。
而废死就是助纣为虐纵容犯罪,是让凶手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是让受害者枉死,是往受害者亲属身上再捅一刀!
死刑不仅是对被害人最后的告慰,也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所以不管你诡辩的说辞多么狡猾,废死恰恰违背了废死派自以为得心应手的武器:人权和生命权,因为他们漠视和剥夺了被害者的人权和生命权。
(记录每一集吐槽:第一集废死联盟就出场了,连晋平你好好的人不做非要人模狗样为凶手争取所谓权利,是不是还要伪装精神病?
凶手是穷人也好少数族裔也好哪怕精神病也好,他杀死无辜的人就应该受到应有惩罚!
在没有了解具体案情的情况下二话不说就为他找借口,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虚伪的菩萨心肠,彰显自己的政治立场,从来没有考虑过被害人失去的生命,也不在意被害人家属的情感和权益。
第二集,小女孩的死,嫌犯说他不知道把她放水里两分钟就会死。
这种一面之词的狡辩如果成立,那所有杀人凶手都可以用“我不知道他会死”来为自己开脱。
然后连晋平果然开始为凶手贷款自闭症,“人为了活下去什么都能演出来”呵呵就是这么回事,小哥三句话不离联合国人权和精神鉴定,联合国人权这么厉害,能把被害人的人权还给他们吗?
宝哥说得对,“我倒觉得你应该去检查一下”,有病的不是他是你吧!
法务部长陈令秋说的这段话: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这是两千年以前的事情了,一般的人不理解法学也不想理解,所以他们需要我这种人来替他们思考来做决定,这就是现代国家运作方式。
如果我继续支持这种无脑的死刑逻辑,那我岂不是辜负了他们。
这逆天的优越感好像在说:就算民意有85%赞成死刑又怎样?
你们这些人屁都不懂,决定权还不是在我手里,法律不过就是我的玩物,是我满足私欲的工具,和下半身这点事没多大区别。
第三集,连晋平说:我不喜欢死刑,因为常常会有误判!
大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你知道常常是什么意思吗?
误判的概率是多少你有统计过吗?
以偏概全睁眼说瞎话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很伟大是吗?
来看看那个被杀死的小女孩,她才两岁!
她做错了什么?
她被凶手杀死是证据确凿的,因为他怕她的哭声被听到,怕自己杀人的罪行暴露,他是有主观恶意的,不存在任何误判!
他为什么不该被判死刑?
第四集,女主又开始了:他不是坏人,只是没有人帮他。
(可是他杀人了,他杀了小孩)他不是坏人!
……一整个矫情的无理取闹,大姐你只是来帮忙翻译的,好人坏人不会写在脸上的,就算他是好人,他杀人了也是要受惩罚的!
还有连晋平背着女朋友和这个翻译勾勾搭搭也挺恶心的,道貌岸然满嘴仁义道德,本质还是下流龌龊下半身思考的东西。
大律师装得如此大义凛然,结果暗地里叫证人作伪证,叫翻译撒谎。
女部长为了废死也是煞费苦心,和委员搞权色交易,私联检察官给检察官洗脑把死刑说成“无意义的杀戮”,她应该打开自己的脑子看看,里面是不是除了圣母两个字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告诫世人杀人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同时也告慰无辜被害者和家属,圣母没有任何资格替他们原谅凶手!
第七集,“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不是被害人”??
判决难道不是为了公平公正,为了被害人讨回公道吗?
要说是为了被告存在,那也是为了惩罚被告,而不是为被告找借口为被告开脱。
“即使是死刑也没有后悔过?
”为什么要后悔?
没有误判,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为受害人讨回公道,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什么要后悔?
“只是为了讨好上面那个判断者,你怎么能不怀疑他的公正性”,这么说不判死刑就一定是公正的吗?
就不是为了讨好谁吗?
真的搞不懂这个剧里这种对话有什么意义,搞得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来批判死刑,法律最终是为了人民服务的,人民不参与政治斗争,他们内心朴素的观念就是:看到被害者被残忍杀害,理所应当要求杀人者受到惩罚,这是人性,是人内心最基本的情感!
最后一集,“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如果必须要杀,那就要杀在最好的时刻”由此可见,整个案子到最后变成了废死派用来玩弄阴谋的工具,法务部长无视新的证据就核准死刑,故意制造疑案冤案来证明死刑的错误,这些政客在意的不是真相,不是公平正义,而是自己的政治立场,就如我看第二集时说的,为了一己私欲和手中的权力,法律不过也是玩物。
)另外,这个剧是明晃晃的绝对的台毒,所以一星不能再多。
八尺门的辩护人 (2023)8.72023 / 中国台湾 / 剧情 悬疑 / 唐福睿 / 李铭顺 范逸臣
我们与恶的距离 (2019)9.42019 / 中国台湾 / 剧情 / 林君阳 / 贾静雯 温升豪一个既定事实的谋杀案,到底有没有值得辩护的空间?
《八尺门的辩护人》比《我们与恶的距离》更近一步的是,从舆论媒体调转到司法内部,以一个原住民出身“不怎么受欢迎”的公辩律师,撬动诸如原住民、外籍移工、渔业劳工、国际环保运动、废死等议题,并用一个戛然而止的结局,使杀戮铿然而至。
“判决是为了被告而存在”。
如今仔细琢磨这句话,让我想到阿伦特有关human rights的阐述。
她提到:唯有“人”才能保障人的尊严。
这些放到现实中颇具理想化的言辞,共同指向了modern political system与其律法不可避免的系统性弊病。
而在求真和求善中间,人性则将鸿沟越撑越大。
台剧的深度早已走向了另一种维度,它延伸出了更复杂、更有争议性的讨论,这些讨论不再高屋建瓴,也并非二元对立,每个都有可释的空间。
在对人性的窥探上,也有了比以前更加熟练的表现空间。
本剧最好的一个设计可能来自于,在法务部长陈令秋提前拿到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后,竟巧妙地安排了一场“误杀”。
“如果必须要杀,那就杀在最合适的时候”。
这次合适的误杀,让自己、政府和民意达成了暂时的三赢,既结束了纷扰的审判,又能再次提出废死的提案,更保住了自己的仕途。
唯有真相和死者,被永远地遗忘在那片幽暗的海底。
才了四集,但是忍不住想要推荐一下!
具体推荐的点,也是我认为此剧让我观剧“难”的点在短评中大概扯了一些。
“这部电视真是一部很难看的剧。
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难!它看似有关司法律政案件的故事,但事实却是在讲文化身份认同,原住民、新移民、新旧体制转换的冲突,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导致的惨案。
然而在我对台湾的知识储备里要捋清这其中的背景和台湾“国族”(岛内自诩)身份构建那可能比理解美国白人、黑人与亚裔及20世纪新移民之间关系还难。
我们一般人对对岸的认识和理解还在大陆台湾、还在对岸的蓝绿正营,对其原住民的族群认知都还在懵懂更妄论理解后来的南亚东南亚为主的新移民构成的更为复杂的岛内族群作为落地生根“台湾人”的共同体的构建与割裂。
然而,这恰恰是我们应该去面对及了解的部分,台湾大陆今天是如何走到此,其岛民个人身份认知是怎样建立随之引导台湾将走向怎样的制度,这部剧我认为可见一斑(且妄猜后续走向,剧终再来评)。
”坐等对此有相关研究的观众出评去学习学习。
除此多说几句,从做工的人开始我在短评中就指出,明显感受到台剧有意识的在完成自己的语言、文化的建构,包括大量使用方言、着重对角色标注文化身份等。
而这部戏以此为基础与创作核心,更是突出。
当然大概可以理解主创的意图,所以看得时候虽然理解,但也不免感觉到内容太过于满,原本这个故事从案件或者从外来务工者或者台湾原住民归属或台湾司政变迁任何一个切片,都可以把故事写得精彩且翔实。
现在这样全面抓,反而每个点都欠口气,对于对台湾不了解的观众如我来说显得过于艰涩与难以触及核心。
但是,同时也能理解主创的野心,原本案件只是所有问题爆发的结果呈现,而根源正是在文化与身份认同的冲突以及历史变化中不断流变的界定(前四集比较是在这个问题上下功夫,后续看剧情走向会立足到个人而非继续群体视角下,咱按自己揣测谈一下),所以主创把个体放置在群体及宏大立意之下来展开故事,这样的拍法不知将如何收尾或者是我担心可能高高举起却没有讲清楚任何观点甚至是事件本身就草草落下帷幕。
但不论如何这部剧都是值得期待和一看的。
终于把全剧看完了。
后半段的侧重和我原先期待的走向不太一样,并且如我一开始所担心的:感觉整体来说,作者想要讨论的话题太多且互相纠缠,导致后半段所有的问题都没有能更深入展开(也许是篇幅也许是这个故事能承载的容量限制)。
很可惜的部分是我以为会回归个体(族群)视角单最终绕来绕去还是把一个个独立个体(角色)放置到了宏大的叙事主题中,把几方角色都脸谱化,让具体的人和事都消解了。
最后的博弈非常精彩,利用(操控)“民意”这个切入点和《zlz-人xz人》可以对比着看仿佛一个硬币的一体两面。
这个处理让整个故事收尾和故事都立住了,但不免有讨巧与回避更深讨论之嫌。
虽然这和现状的焦灼与困境一样,但还是让人很难过和遗憾。
真正让我感觉点睛之笔是第7集的这段台词:被抓的是阿美族,死刑的是外劳……大局,谁的大局,有大就有小,为什么总是你的(司法)比较大呢”“难道你一点也不在乎真相?
“在我们部落有比真相更为重要的东西!
”
首发于公号:杰拉德根据同名小说改编,讲述出生在基隆八尺门的佟宝驹(李铭顺饰)是该地区的公设辩护人,因一件发生在中国台湾的渔工杀人案,被指派为犯下同族灭门血案的印尼籍嫌疑犯辩护,不得不与曾经的原住民亲朋好友们对簿公堂。
八尺门(历史地名)在今中国台湾基隆港东北,和平岛南。
因与和平岛间的水道狭窄似八尺之门而得名。
今为基隆市中正区公所驻地。
包括和平岛、桶盘屿、中山仔岛等岛屿。
面积10.1平方千米。
人口约6.2万。
西南部为基隆市街北片的一部分,日占时曾为商业区,1945年光复后设区,1960年代阿美族人(台湾原住民族。
是台湾原住民中人口最多的一族)在此聚居。
今市政府、台湾银行等设此。
基隆内港东岸码头在区西南,北海岸有八尺门渔港和八斗子渔港。
和平岛有中国台湾北部最大的造船厂。
海洋学院、海事专科学校和水产职校在八尺门东南。
名胜有海滨公园、和平岛千叠敷、蕃字洞等。
- 人物介绍 -佟宝驹 | 李铭顺饰作为公设辩护人已满25年,即将退休。
在退休之前,被指派为犯下同族灭门血案的印尼籍渔工辩护的案件,这名印尼籍渔工因涉嫌杀害远洋渔业船长阿群一家而被逮捕,而被害人阿群是佟宝驹的原住民表哥。
佟宝驹的父亲曾经是一名船长,但年轻时佟宝驹的母亲因病去世,而作为船长的父亲因常年出海没能陪在他们身边,因此佟宝驹对父亲和其他原住民船员都心存芥蒂,因此与原住民同乡的关系也逐渐疏远。
曾经的佟宝驹,为了辩护人的案子亲尽全力,想要通过法律帮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但随着时间流逝,也逐渐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以至于现在对于越发的躺平,一度想尽快退休并加入林鼎纹的私人律师事务所赚钱享福。
演员李铭顺为新加坡籍男演员,籍贯广东潮州,生于马来西亚,近年来与周渝民合作出演过剧集《逆局》,主演高分台剧《做工的人》,也曾发行过个人专辑。
他的妻子同样有很高的人气—曾经出演过多部新加坡电视剧女主角的演员范文芳!
连晋平 | 初孟轩饰公设辩护人专长替代役,台大硕士,剧中其父亲是法院法官,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自愿来到公设辩护律师的岗位工作,虽然他可以选择其他更好的地方,但却因为小时候现场旁听过佟宝驹为拾荒老人辩护的案件,深受触动。
“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这句佟宝驹曾经说过的话,也深深印刻在连晋平的脑海中,因此他来到这里寻找“答案”!
剧中年轻的连晋平的加入,让已心灰意冷的佟宝驹又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重燃辩护的“斗志”。
而“一老”带“一新”的配置,李铭顺与初孟轩在剧中的互动也颇具看点。
初孟轩曾主演过《天桥上的魔术师》,也参演过《台北女子图鉴》和《不良执念清除师》等。
莉娜 | 雷嘉汭饰印尼外劳工,曾经在原住民家庭中当佣人,经常会遭到男主人的骚扰,后来偶然机会认识了佟宝驹,为了能与印尼籍渔工沟通正在寻找翻译的佟宝驹也诚意邀请莉娜与他合作来当翻译,同时也将莉娜从男主人的骚扰中解脱出来。
彭正民 | 范逸臣饰原住民,为人义气,在原住民部落中威望较高,与死者船长阿群是好兄弟,与佟宝驹相识但关系并不融洽。
后来佟宝驹因工作关系帮助嫌疑人印尼籍渔工阿布辩护,因此彭正民对佟宝驹的印象也更加不好,两人的关系也是降到了冰点。
范逸臣,作为曾经知名的歌手、演员,在2008年主演过《海角七号》,也曾演唱过《放生》、电影《我的野蛮女友》台湾版主题曲《I Believe》等脍炙人口的歌曲。
2023年参加综艺《声生不息·宝岛季》,又让歌迷重新认识了现在的范逸臣。
陈令秋 | 潘仪君饰“消失”了很久的潘仪君,本剧中饰演法务部长陈令秋,年轻时曾是佟宝驹的女朋友,印尼渔工杀人案审理过程中,也在暗中帮助佟宝驹,剧中已有家庭的她又与黄健玮饰演的角色有一段婚外情,关系稍显复杂,前4集的戏份也相对较少。
潘仪君也曾在中国台湾台视94版《倚天屠龙记》中饰演纪晓芙及杨不悔,让人印象深刻。
人物关系图
这部看似讲述原住民与印尼外劳之间的纠葛,也是讲述司法公正,人们在利益金钱、人性人权、感情正义之间进行的抉择。
同时建议大家不要着急跳过片尾,可以听一下这部剧的片尾曲,由A-Lin演唱的新歌《天亮之前》,虽然这首新歌7月14日才会正式数位上线,不过可以提前在电视剧中听到,很好听的一首歌!
这部8集的剧集,目前已更新4集,每周日晚更新2集,喜欢司法剧的你一定不要错过!
天呐,终于捏着鼻子把这部剧看完了(感谢上天它只有8集)!
为了我爱的李铭顺下了这部剧,本来想好好舔屏发花痴的,结果从第一集就看得人浑身难受!
莫名其妙就杀了三个人的外劳最后一集才死不说,还反反复复渲染了整整一集时间,各种慢镜、BGM煽情,真是……拜托,他二话不说地杀了三个人啊好么!!!
就算他因为脑子有病误杀了小女孩,那人家阿群正在为他据理力争,他一言不发就从背后捅了人家,然后转身还把正给他做饭的女主人杀了……这简直就是“天生杀人狂”啊!
完全无法理解这剧里一帮学法的人,脑子进水一样铁了心的要废死,老说什么“误判无法避免”,那到底是合理判罚占比大,还是误判占比大啊?
如果误判竟然是大概率事件,那湾湾的整个司法体系直接推到重来吧!
误判从来都不可避免,但也从来都是小概率事件,民主的原则不就是51%比49吗?
那为什么要为了极小概率事件推翻原有体系?
简直可笑!
多说一句,也完全无法理解“未成年人杀人不用负刑责”和“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用负刑责”这两项规定!
凭什么?
每每说要对犯罪者人道的时候,有想过被他们杀的那些人了吗?
那些被害者被人道对待了吗?
有精神病了不起哦!
年龄小了不起哦!
推到极致,如果一个人在自己17岁364天23小时59分的时候杀了人,那他是不是就不用“一命偿一命”?
但如果被害者坚持到他18岁1天0小时1分的时候才死透,那他是不是就要被判死刑了?
想知道,这前前后后差的1分钟,到底让这个杀人犯有了怎样质的不同呢?!
这规定本身就可笑以极!
那个法官二代从出场就一副智商欠奉又轴得要死的样子,放着志同道合的白富美不要,一边睡人家还山盟海誓,一边又和外劳小女生玩暧昧……有没有点儿道德观啊?!
这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
搞笑的还有那个雄丰船业的老板“洪董”。
说话永远阴森森,盛气凌人,看起来黑白两道通吃、只手遮天的样子。
结果呢?
不但抓不住逃跑的外劳,甚至在知道关键证人在哪儿的情况下,还放任他在外面蹦跶!
杀人灭口还要假旁人之手,您那些黑西服保镖是当仪仗队的吗?!
关键时刻P用没有!
最后撞死阿民还要斩草除根的时候不是挺干净利索的吗?
早这么操作,那个外劳证人不就没法捣乱了?
真不懂这位“洪董”的逻辑……哦,对了,那个阿民也是可笑,外劳喊一句“我的孩子需要我”,他就下不去手了,眼睁睁地放这种大麻烦逃走。
可转头就把冷嘲热讽的通译勒死了!
这手法倒是干净利索啊!
怎么着?
通译没结婚没孩子,所以死了活该是么?!
还有潘怡君的法务部长角色,我一开始也是带着“纪晓芙滤镜”在看的,结果……太TM无语了!
这人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啊?
你说她秉持正义吧,她最后一集以权谋私、明知故犯;你说她心里有鬼吧,她又好像确实没啥私心……反正仅仅从执行力的角度说,如果她早像最后一集这么玩弄政治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可能她早就达成自己的目的了。
反正,搞不懂她是打小儿被什么洗脑了,“废死圣母癌”骨转移了简直是!
至于男主……算了,我毕竟偏爱李铭顺,就不说了。
总之,整部剧的逻辑混乱,人物塑造毫无亮点,全剧唯一让我觉得看着过瘾,忍不住倒回去又重看了一遍的是“四位最高法大法官在麻将桌上的无耻勾结”!
那四个人你来我往,谁都不是省油的灯,各种暗藏机锋、各种攻防转换、各种威逼利诱,何止精彩,简直精彩啊!!!
不知道原著小说作者和本剧主创的创作初衷是怎样的,反正,看完这部剧,唯一更加坚定的感受就是——死刑何止需要,简直是太必要了!!!
本来对死刑无所谓的,但托本剧的福,现在是个坚定的“死刑派”了呢看在李铭顺的面子上,最终给个及格分吧,再多绝不能给了!
也拜托李铭顺,以后也好好挑挑本子吧,这个本子写得根本像没头苍蝇一样……唉End
一、佟宝驹的辩护策略①二审开庭,先把翻译回避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
②交叉询问证人:证人1:警员。
证据法规则:交叉询问的范围应当限定于直接询问中涉及的事项以及影响证人可信度的因素。
佟宝驹对警员的反诘问(交叉询问)集中在质疑其可信度。
弹劾证言有两种方法:①证明证人不诚实的品格。
②质疑其作证能力。
佟宝驹提出醉酒事实、让他指认刀柄图——就是质疑警员的观察能力。
这里有一个细节,在反诘问大副时,大副提出“我可以看凶刀的照片吗?
”佟宝驹反对,“这部分超出待证事实。
”也就是:大副作为检方证人,并没有被检方问及这个事项,也就不在辩方反诘问的范围内。
辩方的反诘问应当限于检方直接询问涉及的事项之内。
但是,法官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意了这一请求。
因为即使佟宝驹反对,检方大可以再次询问证人,问及到这个事项。
辩方的反对没有意义。
证人2:大副大副说,凶刀是被告人在船上偷走,又带到被害人家中(案发现场)的。
佟宝驹辩护,运用的是意见证据法则:即普通证人只能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能提出自己的推论、猜测、评论。
所以大副的证言不能被法庭采纳。
证人3:渔业公司老板作为幕后黑手,洪老板显然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证人。
之前,洪老板就凭借从被害人住处打来的一通电话,敏锐的意识到,辩方可能发现了这个事情。
于是,上庭作证之前,他就精心准备了一套说辞来应对。
可没想到,他不疾不徐的说完,佟宝驹一句“传闻证据”就把他自认为毫无破绽的证言全否了。
洪老板傻眼了:“什么是传闻证据?
”传闻证据就是,被害人与洪老板的对话,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不能到法庭作证,洪老板只是转述这些话(二手资料),不能被法庭采纳。
但是洪老板太聪明了,明白了这个道理后,马上改变了说辞——改成转述案发现场被告人的话。
被告人阿布多就在法庭坐着,转述他的话不算传闻,可以作为证言被采纳。
且由于语言不通,被告人还无法反驳。
③精神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策略,真是把法理技巧玩得炉火纯青。
这个方法简直闻所未闻,没有十年的律师实务经验想不出这么狡猾的招数(检方在庭上怕不是气得内心地震了)。
其实,内陆司法,诸如严重犯罪的辩护策略,也基本上和剧里演的差不多,犯罪事实几乎是铁案,没什么推翻的可能,律师基本上闭着眼过——要么找程序瑕疵,要么申请精神鉴定(律师费就这么好赚)。
所以,一开始,律所主任才对佟宝驹说:“不要搞精神鉴定(走过场),在犯罪事实上跟检察官正面对决(才牛逼)。
”回到精神鉴定,佟宝驹的辩护策略是,利用翻译没有具结——那么,翻译转述被告人的话给鉴定人员,相当于传闻,没有证据能力,就能申请重新鉴定。
在这里,编剧又紧接来了下一个炫技——本以为出现“新证据”,法官可以同意鉴定了,没想到又运用吴灿基准把鉴定申请否了。
“吴灿基准”是什么并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背景——台湾地区的判例制度。
判例在英美有“先例拘束原则”,即以判例为主,制定法居于补充地位。
相反,台湾隶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判例居于补充地位。
但实际上,判例在台湾影响很大,相当于法规的效力(详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这一点与内陆非常不同。
此外,剧中控辩还争论了“国际公约”作为一种法源的效力(运用蔡京京案的判例,争论国际公约是否有“强制效力”)。
检方在反驳蔡京京的判例时,强调不能僵化运用判例设定的“强制基准”,而是要对比两案事实的不同,并进一步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法院判死不应该依赖精神鉴定。
”(暗含检方“不能利用精神鉴定就在严重犯罪中免死”的观点)佟宝驹是怎么反驳的呢?
他显然要强调精神鉴定的重要性。
站在这个立场上,理由是:并非把精神鉴定作为一种程序性事项,而是作为犯罪事实(实体事项)认定的一部分。
强调精神鉴定是判断“教化可能性”要件的重要事实。
教化可能性是实体法定罪的一个要件。
因此,无法准确的精神鉴定,就无法准确判断教化可能性,也就无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也就是,退一步讲,程序性事项可有可无,但实体事项不能不清不楚就判死刑,这是共识。
在这里,剧本的专业度真的非常好。
编剧几乎是连环炫技的程度。
不看三遍以上,几乎反应不过来其中的法理论证。
最终,法官相当于推翻了吴灿基准,自己还演绎了一番论证理由。
法官认为,即使需要判断教化可能性,其方法也有待检验。
进一步讲,“教化可能性”也许本就是个伪概念,因为它属于犯罪学实证范畴,不是法学概念。
法官还分析了科学与价值的区别,即价值概念可能是一种伪科学。
因为它不像自然科学那样能够运用标准公式得出相同的结果。
精神鉴定,不同的人操作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其中就含有强烈的价值因素。
简言之,它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可证伪性。
(进一步论述可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再最后,澄清一点误区。
剧中“具结”的意思,相当于宣誓。
有人认为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具结”是一个意思,我觉得不对。
其实,剧里的“具结”就是英美法“宣誓”的替代物。
宣誓的来历、依职权宣誓等这些概念,可以参照英美证据法上与神学交叉的那些著作。
二、废死问题:从法律的视角走出来,走到司法与政治的交叉点上,就可以讨论死刑问题。
因此,死刑存废不在本文讨论范畴内,它不是一个纯法律问题。
应该说,是一种人人皆可发表见解的价值命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就像在美国,同性恋、堕胎、这都不是纯法律问题。
(当然,剧中也展现了观点:生命权怎么能付诸公投?
生命权是宪法层次的问题,不能交由民意决定)我关注的是晋平对“罪疑惟轻”的一段论述,深刻至极。
他说:“只要有合理怀疑,就要判无罪,等于限制法官的权力,却更容易引起大众质疑。
如果判死刑或无罪都没办法说服自己,就判有罪,但是找理由减刑,这是最安全最保险的做法,这就叫人性。
相反,‘疑罪从无’不符合人性。
”——再加上他对“误判”的认知,我有充分理由怀疑,晋平在台大一定修过内陆刑事诉讼法这门课,并深入了解过赵作海、佘祥林、杜培武、李锦莲等案。
三、司法文明莉娜就是年轻的佟宝驹。
佟宝驹因为家庭变故,不认同部落的生活方式,走出去念书,从此,他的心里就打开了“司法文明”这扇窗户。
但是,部落的老人还停留在原地,他们祖祖孙孙自有一套丛林规则,甚至不理解法律是何物。
就像老船长,也有一套与大海为谋的生存技巧。
当社区的人根本无法理解——佟宝驹为什么要为杀害自己表哥的凶手辩护——只好说,“还不是为了钱。
”警察是第一个理解他的。
因为佟宝驹对他说,“那你为什么当警察?
警察是一份工作。
律师也是我的工作。
”后来,警察为了抓大副阿民,也要背负着与部落为敌的压力。
调查取证时,他向超市老板调取阿民的交易记录。
老板不愿意,“警察了不起啊?
”警察回答:“你有看过CSI吗?
”说到底,警察与佟宝驹是一样的人。
他们虽然站在对立面上(犯罪控制VS人权保障),二人同样在脱离熟人社区与族群部落。
因为其工作、眼界,逐渐开始理解现代司法的运行机制。
就像刘检对佟宝驹说的:“你是执法人员,违背法律,才是叛徒。
”莉娜也无法理解什么叫“辩护”。
她说:“做错了事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印尼人对救赎,一贯诉诸的是“宗教”,而不是“司法”。
被告人,印尼小伙阿布多,作案后跪在看守所的地上,虔诚的对着光做祷告。
对于惩罚、罪恶、赎罪,他们自有一套宗教上的思维认知。
可以说,他们内心与外界的制度、刑罚机器都是极其疏离、冷漠的。
但是,当晋平领着莉娜走在空荡荡的法庭上,她第一次闯入了人类司法文明的世界。
她感受到了浩大、辽阔、尊严、正义。
她就像一个异族的入侵者,既不能完全理解,却又深深为那寂静里饱含的庄严和哲理而折服。
她说:“我想学法律。
”我完全可以理解这种心态。
我不是法学科班出身,从来没有机会在法学院听过什么课。
我全部的法学知识都是看书自学。
法学,给我打开了与现实生活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法律是什么?
我觉得是“人的尊严”。
凡讲司法文明,不可能不强调这个概念。
一开头,佟宝驹就说,“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而不是这个法院。
”在犹疑着买新房子还是申请重新鉴定时,佟宝驹的脑中闪过了父亲的那句话:“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当年父亲杀了人,跌跌撞撞回到家,把带血的工具扔在地上,眼里噙着泪光,不停重复着: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佟宝驹想起了母亲临终前对他说:“记得给爸爸寄钱,出狱时去接他。
不要怪爸爸。
”在法庭上重新回想的那一刻,佟宝驹恍然谅解了父亲,谅解了父亲的反抗、勇莽与绝望。
“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而不是法院。
”晋平把这句话重复给他爸时,他爸说:司法中代入个人情感是危险的事情。
”在他爸看来,法官只是冷漠适用法律的机器。
佟宝驹讲了一个笑话,其实挺尬的。
他说:“有一次,被告迟到,法官就提议大家说笑话比赛。
法官先说:‘无罪推定。
哈哈哈哈。
’检察官说,‘侦查不公开。
哈哈哈哈。
’律师说,‘律师伦理。
哈哈哈哈。
’正当大家觉得笑话不分上下的时候,被告跑到法庭,对法官大喊,‘庭上,我是冤枉的!
’哈哈哈哈……”四、落幕有一种法庭文明是,法庭上控辩再激烈、再撕破脸、你死我活,下庭还是要一起打篮球、开huang笑话、洗澡……检察官、辩护人、法官都是法律人,他们使用共同的语言,有着相同的身份认同。
这才是法律人共同体的世界。
一个理念共同体、法律职业认同的世界。
刘检说:在司法里最珍贵的就是真相,而真相就是正义。
”佟宝驹说:“真相、真相,它会使你发疯的。
”这段戏带出了一个思考,也是亘古不变的刑诉法考试题: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
最后一集,佟宝驹让晋平离开,交待他,遇到记者就说是路过:“记住,法官不语!
”晋平逆着汹涌的人群,哭着走了。
也许,未来等待他的是高墙大院内日复一日、埋首公文的生涯。
他却永远不会忘记在公辩室,与穿着红球衣的宝哥手舞足蹈——那刻的快乐。
首先很优秀,没有大团圆的结局,毕竟连《造什么者》都有大团圆。
记住请不要倒推,我没有说因为非团圆,所以是好剧。
第二,直到第八集前20分钟,还以为结局会是:替代役不顾一切曝光三审司法腐败→船上录像面世→印尼小伙获释→船业公司被查→令秋婚外情曝光、全岛政局洗牌→大Boss入狱与印尼小伙出狱擦肩而过→宝驹推着轮椅上的老佟祭奠船长和范逸臣→宝驹、老佟、替代役、莉娜再次留下合影。
第三,从贾静雯到李铭顺,我们与恶的距离究竟有多近?
答案覆盖了乌合之众和朝堂衮衮诸公。
第四,本片英文名Port of lies说明了一切,以谎言开始的一桩血案,以谎言结束的一次审判。
第五,莉娜没有遇害太好了,她好美。
令秋 您選擇了以錯殺換取的公投結果 就要背負背叛信仰使其沾上血跡了 寶哥 您努力逃離族群 並不是真的厭惡 而是憤怒 為了父親的遭遇而憤怒 最後被救贖於族群之中莉娜 這一司法之旅想必日後會讓您成為較公正的司法工作者 祝願您順利連霧 您已經可以脫離父親的期望 去找回屬於您的人生權利 死刑 無絕對 誤判無彌補之機會 不判違背人類文明 推動死刑執行的您各位 均是殺人兇手 無人可倖免 以命換命 多麼公平的制度 但 祂真的沒有需要被檢視的地方嗎 民眾殺人只靠民粹就好了 但那些不被看見的事實和脈絡 在民意面前顯得格外渺小 「審判是為了被告而存在」那些穿著乾淨的法袍 舒舒服服坐在審判席上的人 那些從來不用為生活擔憂的人 他們是真的可以根據事實或證據來判決嗎 他們真的可以嗎 如果有一天坐在被告席上的 是您 是他 是我呢 我可以相信司法公正嗎
“生在八尺门,做一个阿美族的人,用船板当门,要跟几百个人共用一间厕所,我爸是杀人犯,我妈,为了养活我,过劳死了,有人说,我可以念大学,在法院工作,真的是太幸运了,那不是运气,只有弱者寄望运气,而我不是,我靠的是努力,生存需要钱,我什么都肯做,就是不跑船,因为我那个混蛋老爸常说,在渔港,被宰的不一定是鱼,这句话,是他送我唯一的礼物,所以我逃过了,坐在被告席的命运,我逃过了,在海上超时工作,饮食不足,被暴力虐待,被恶意惩罚的命运,我也逃过了,被另一种语言,质问、审判,而且找不到证人为我说话,就算找到了,他却跟我一样,为了活下去,必须逃亡的命运,最后,我逃过了,没有人愿意花一点时间,来理解我的缺陷,懦弱,还有恐惧的命运,就差那么一点,他们都说对了,我就是一个幸福的人,我不认为,我真的不认为杀人者无罪,但是在这个法庭上,在台湾的司法里,我们的死刑,却是运气问题,一个要有多幸运,才能像诸位一样,坐在这个舒服的位置上,认定这个世界十分温柔,而我们拥有决对的权力,对罪犯残忍”。
太黑暗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
第三集弃剧
对司法体系失去信心而去谈废死? 这明显是偷换概念啊 害怕死刑杀错人的话应该去避免冤假错案 而不是废死 谈了八集 他杀人不是事实吗? 船长可能罪有应得 小女孩你能勉强当误杀 那船长夫人呢? 你该整治船业整治资本干政 不应该转头去废死 你想像日韩那样杀人犯奸杀小女孩的人坐几年牢就重回社会? holy妈祖哦……
如果要杀,就在最重要的时间杀,如果不能在现实中杀,就在电视剧中杀。佟宝驹自以为学习法律可以带他逃离荒蛮的渔村部落,逃出来却才发现,所谓的法治社会只是披着羊皮的狼。湾湾的电视剧已经能把政治和社会议题探讨到如此深度了,真不容易。
Holy 妈祖,所有杀戮都是一样。用死刑废除死刑,把政客的虚伪讽刺得淋漓尽致。八尺门的辩护人讨论的issues包括:1.死刑存废2.少数族群的生存困境3.外籍劳工的处境4.理想与现实5.民主多数决6.司法独立性7.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影响8.资本对司法、行政的影响9.海上劳工的权益保护10.裙带关系11.非法捕捞等等。每个问题都很尖锐,但仅限于本片的语境下讨论。
在中文语境下能看到这样的业内人士自创自导的作品是一种幸运。
太想模仿争议电影《大卫戈尔的一生》,通过故意制造冤案来推动立法,并不反思司法各环节执行是否严谨尽责,也不呼吁提升极刑门槛,只看到了人死不能复生,因害怕杀错人,所以干脆废除死刑?这不是因噎废食是啥呢?受害者的人权呢?本作难道不是跟风政治正确的闪耀大栗子吗?三星半给公辨人人物塑造。
用一个死刑来演示不应该死刑的制度,真是让她们玩明白了!
黄健玮你胖得都认不出来了🤣
一件「海滨命案」牵扯出各方利益,对于被告人而言,是人生结局,对于公设辩护人而言,是真相与正义,对于渔业公司而言,是必须被掩埋的罪恶,而对于法务部部长,则是可用以推行司法观念的政治筹码。人人都有那么多话要说,唯独风波中心的阿布杜尔无法为自己言说。底层小民的命从来不是攥在自己手里。怡容这一角色有些多余,又很单薄,甚至还有些性别刻板印象,连晋平他爸的介入也有些勉强,但皆属旁枝,瑕不掩瑜。原住民论题、废除死刑、司法公正,另一个社会在争辩什么,而我们又在争辩什么?此地与对岸已太遥远,唯有祝福。
废死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操弄,提倡废死就是漠视和罔顾被害人的生命权,是最大的恶意!
太用力。太符号。冰山一角的横断切面。
本来第一集还不错 打算接着看 结果第二集一上来就开始自称我们是中华民国 这能忍?
holy,妈祖,看完很是失望!另外这剧的结尾不就是模仿20多年前的一部电影,大卫戈尔的一生吗?除此之外吐槽3点第一,空泛,毫无说服力的庭审辩论。第二,男主顶住那么大压力,为了一个心里已经认定是凶手的人,这样的动机很牵强。第三无用的拍摄过多,连部长想要废除死刑的原因没交代!
阿布说,他算过时间,这个时长的小女孩在水里不会溺死。多讽刺啊。他用船长野蛮训练他的方式,害死了船长的女儿,因为他没有死,所以他觉得她也不会死。
可能是我看的不认真 我没看懂
节奏有些慢,剧情中规中矩,没太大亮点也没太多问题
为了枉死的结局一直让主角做无用功太刻意了
看第一集觉得这些演员的台词好烂连带着觉得演技都烂了,看到第二集才觉得是导演不行,很多镜头我都能想象到其他导演比如绝命毒师的导演会怎么拍,还有对演员的要求太低。看到第四集发现原来之前看的第一集是第四集holy妈祖救救我啊。大部分演员演技都让人着急的情况下那就是导演的问题,演成这样都能给过我也是满头??? 用人命去证明真理的电影也看过,悬疑紧张和震撼感完全就不是这样拍的嘛……看得我眉头紧皱捏
没看完 节奏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