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的开始,让我觉得有些乏味,那一段段似乎重复的台词,但后来觉得很有意思。
I wake up,I take a shower with soup.每天每一时刻用小本子记录下来,聪明脑子不如烂笔头嘛。
脑部受损,短期记忆间歇性丧失,应激障碍,过去的光辉浮现在眼前,现在的处境令人不甘心,家庭对自己的支持微乎其微。
故事不知道如何开始和描述,从结尾开始,就是这种精神,让他完成了救出挚友,打死罪犯的壮举。
"Whoever has the money has the power",一句很具有诱惑力的口号,力量,那么强大也同时那么脆弱,一瞬间拥有一瞬间又灰飞烟灭……片尾主人公的脸庞和眼神,给我留下深刻印象,那种忧郁之美和无所谓的态度,有种很强的力量在支撑。
剧情: 一个因为事故记忆力受损、甚至连晚饭都不记得怎么做的人,是如何将一伙残忍无情的银行抢匪一网打尽的呢?
你会从这部影片找到你猜不透的答案,因为它就是围绕着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主人公展开故事的。
作为一家银行的夜间看门人,克里斯·普拉特曾经遭受过一场严重的车祸,虽然生命并无大碍,却因为头部受到重创,而损害了他大脑的记忆功。
时不时地失忆让克里斯备受折磨,由此产生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感自始至终都陪伴在他的身边,所以对于他来说,每一天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认识克里斯的人都知道,在他惨遭横祸之前,曾是位于美国中西部的一个小镇中的运动天才,是小镇中所有居民心目中的英雄代表。
那时的克里斯如鱼得水,拥有着最美好的一切:漂亮的女友、富有的家庭以及光辉的未来——直到他在医院中重新醒过来,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车祸之后的克里斯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奇怪的新世界中,他脑海里的一切记忆似乎都被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黑洞中,遍寻不着,从此他对身边发生的一切不再有任何感觉。
由于无法独立面对这种情况,克里斯搬到他曾经的导师刘易斯家一起生活,以便有一个人能从旁指点自己要如何正常地看待这种有点超现实的生活。
刘易斯虽然双目失明,却眼瞎心明,刀子嘴豆腐心的他一直默默地帮助着克里斯。
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克里斯决定去地方上的一家银行做打扫工作,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单调无聊中期盼着自己的生活能够恢复原样。
转变总是来得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克里斯偶遇一位上学时的熟人加里·斯派格,当加里知道克里斯的遭遇之后,异常热心地帮助他重拾破碎掉的自信心,还给他找了个名叫鲁伍莉·莱蒙斯漂亮女友……然而加里真的有如他自己说的那样?
只是在用心地帮助一个老朋友吗?
其实不然,加里酝酿着一个更加危险的计划:他决定用这种小恩小惠将克里斯“收编”,一起打劫银行。
而克里斯那受过伤害的脑袋对于思考已经严重短路,显然看不出加里正在计划着这样一个邪恶的点子。
银行的抢劫案顺理成章地在小镇中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混乱,不但威胁到克里斯那本来就不确定的未来,更甚者,还威胁到刘易斯的生命——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克里斯已经将刘易斯看成了自己最亲密的家人……直到现在,克里斯才惊觉自己被加里利用了,竟然卷入了一场如此可怕的抢劫案之中。
是这个被上帝遗弃过的年轻人反击的时候了,虽然他总是将自己布置好的计划忘了个一干二净,但上天赋予给他的智慧是不会因此改变的,他最终将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以他自己的方式拯救了所爱的人。
这部片子远比记忆碎片来的简单,但看后的回味却比记忆碎片来的真实了许多!看到CHRIS回家的那段时我就有哭的欲望了!真的很好!以下是我在看片前看到的编者介绍!幕后:【关于导演】 影片由斯科特·弗兰克(Scott Frank)自编自导,算是电影工业中一个有创造力、令人动容的全新尝试,其范围则被圈定在犯罪惊悚电影的领域中。
不过,这个有魅力、让人着迷的故事可不仅仅是围绕着罪案展开的,同时还交替着一个虽然对生活感到悲伤失望、却始终让人感到心情愉悦的男主人公克里斯·普拉特的点点滴滴……在导演行当中毫无名气的斯科特·弗兰克其实是一名家喻户晓的大编剧,他最喜欢的电影类型就是惊悚故事,而他以前所经手的剧本,也多是这方面的题材。
除了惊悚故事,更吸引他的则是值得塑造的伟大角色——不过这可不是弗兰克独有的喜好,任何一名编剧都会对此感到异常兴奋。
斯科特·弗兰克第一次证明自己讲故事和驾驭角色的能力是在1991年,那是一部非常有想象力以及充满浪漫情怀的《再死一次》(Dead Again)——影片由肯尼思·布拉纳(Kenneth Branagh)执导;至于随之而来的有关无法被理解的天才儿童的《锦绣童年》(Little Man Tate),则是由演员茱迪·福斯特(Jodie Foster)执导的。
然而真正让弗兰克闻名于编剧界的,并非某个原创故事,而是他改编的两部由犯罪小说家埃尔莫尔·伦纳德(Elmore Leonard)创作的小说,其一是《矮子当道》(Get Shorty),另一部则是聪明的犯罪喜剧《战略高手》(Out of Sight),故事的内容中心是一个古怪的爱情,发生在一个游手好闲的罪犯与一名女联邦探员之间,由大导是史蒂文·索德伯格执导,两位主演则是乔治·克鲁尼和詹妮弗·洛佩兹……这部影片为弗兰克赢来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的提名。
至于这里提到的《小心为上》,却概括了几个斯科特·弗兰克写作生涯中最为非传统、却也最具吸引力的角色,这一次他将目光全部放在了小镇中的罪案上,风格大胆而创新。
他所关注的男主角,是一个所有编剧都避之惟恐不及的角色——记忆力受损的看门人克里斯,对于人们都会去争取的一切事物,例如爱情、金钱和有意义的未来,他统统不感兴趣,是一个波澜不惊、平淡中见深度的角色。
克里斯肯定不属于那种会出现在抢劫电影中的人物,但这也正是引起弗兰克的兴趣的原因:“我非常喜欢那种兼具了黑色与幽默的欧洲惊悚片,因为里面总是关注着观众会真正关心的那类人。
正因为你会将感情投入到这些角色中,才会产生那种高于一切的恐怖感和悬疑感——这就是我一直想要创作的剧本类型。
”【关于故事】 影片的灵感完全来源于斯科特·弗兰克曾经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他的脑袋受过伤,并留下了终身的后遗症:每天早上醒来,他都会忘了前一天发生的事情——这件事本身就有点惊悚的感觉。
与此同时,我阅读了许多关于美国中西部银行的介绍文章,那里一年中至少有一次到两次会储存美国农业部送过来的现钞,也就是说,每年都有那么一两个特殊的夜晚,平时没什么钱的银行会突然存有数百万的美金……将这两个故事汇聚在一起,就成了《小心为上》剧本的原形,简单地概括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身处在一个与众不同的状况之中。
” 斯科特·弗兰克尽力让《小心为上》的故事抽离于现实与梦幻之外,最初,他将主角克里斯·普拉特偶像化地设成一个有天分的年轻运动员,过着“完美的生活”,直到他遭遇车祸,脑袋坏掉……弗兰克赋予给克里斯的都是一些古怪中透着真实的元素:短期的失记,让他不得不把一些信息记录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中;对于情感缺乏语言控制能力,使得他总是出口伤人,而他本意绝非如此;缺乏身体协调能力,往往将像开罐头这种简单的工作变成一场声势浩大的战争。
看到这些,相信你也就了解了克里斯为何如此依赖于他现在的室友刘易斯的聪明头脑……刘易斯是斯科特·弗兰克创作的另一个让人过目难忘的角色,他是一个瞎子,言语刻薄、缺乏幽默感,然而他真的在尽心尽力地将克里斯带出生活中最黑暗的时期。
弗兰克表示:“这些角色之间有着最真实的情感互动,我希望故事中的悬疑感能够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之上。
” 其实早在斯科特·弗兰克当上编剧的初期,就已经为《小心为上》的剧本搭好了故事框架,然后他找来制片人沃尔特·帕克斯(Walter Parkes),花了超过10年的时间,才最终将它带上了大银幕。
弗兰克回忆帕克斯给予自己的帮助:“如果没有沃尔特·帕克斯,相信这个故事永远都无法得以见天日,他是整个过程的关键所在。
为了给剧本做一些有用的调查工作,他甚至还专门陪我去了一趟堪萨斯。
”而帕克斯则表示:“我最初知道斯科特·弗兰克有心制作一个这样的故事,差不多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时候,那时弗兰克刚刚完成《锦绣童年》的剧本,马上就投入到《小心为上》的编写工作中……没想到弗兰克竟然为了它花掉了十多年的时间,但我能感觉到,他一直在用心地反复斟酌修改。
这个故事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因为它混合了多种类型元素。
首先,它是一部紧张的犯罪惊悚电影;其次,它又是一个纯粹的通过角色讲故事的剧情片。
一名天才型的运动员瞬间就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故事点。
” 与此同时,沃尔特·帕克斯还表示自己对如何让剧本与洞察人类大脑的内部工作结合起来,感到兴趣浓厚:“像故事中的主角克里斯·普拉特这种连最普通的生活都无法处理的人,要如何证明自己有能力掌握那些完全出乎意料的情况,并顺便拯救自己的生活?
”虽然帕克斯知道,经斯科特·弗兰克的手的剧本,几乎都是清一色在探讨一些无法预期的突发状况,但发生在克里斯身上的故事仍然是独一无二的,他为此深深着迷:“虽然剧本被放置了许多年,但《小心为上》毫无疑问是好莱坞未被拍成电影的最伟大剧本之一。
因为弗兰克赋予给故事与众不同的特色,所以我决定让他亲自执导影片。
”一个大胆的剧本再加上非常规的男主角,本来就不是金钱至上的好莱坞所喜好的口味,而编剧改行当导演,就使得这个剧本的大银幕之旅更加复杂化……好在这个时候望远镜娱乐公司(Spyglass Entertainment)及时伸出了援手,在其帮助下,这个经过了漫长等待的故事终于被拍成了电影。
最重要的是,望远镜娱乐公司与沃尔特·帕克斯的想法不谋而合——弗兰克就是执导影片的不二人选,即使他缺乏在摄像机背后工作的经验,却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以及对影片本身风格的把握。
刚看开篇那段还觉得没什么!但是平实中的感染力在不但升华(最近喜欢用升华这词别介意!)
开始那个个案辅导员倒是感觉蛮专业的,一下子就把男主角(克里斯)说闷了,说出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找到原本的自己”。
有个镜头我比较好奇,在影片开始不久刘易斯(一个盲人)接听订花电话是吧,他然后再把信息输入电脑吧,那他怎么看到他打出的内容是否正确呢?
难道不会打错?
或者是我理解错误?
该片和“记忆碎片”很像。
但是没有“记忆碎片”好看。
真的不咋地!
至于克里斯后来改变主意,不想参与抢劫银行,这也并不说明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在他被上司重视后才会有的反悔。
死的最无辜的是那个好心的警察,罪魁祸首就是克里斯。
在车祸后,他变得粗鲁、自卑、胆怯、暴躁、失忆(在这点上没有像“记忆碎片”里表现得那么形象生动),不知道如何与人交往,又希望得到别人的重视与尊重,于是在加里的激将下他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尽管后来想退出,但这并不能弥补他的过错。
他是可怜可悲的,也是可笑可恨的。
我就觉得警察的死亡很莫名的。
埃浪费我1个半小时时间,还有10分钟的评论。
恩,电影和王非的歌没关系.巧合的是,最近想看于格的书,就碰上这部关于残疾人的电影,更巧,里面也有瞎子.<看门人>其实没有这么高得分的水准,也许是大家太爱joseph,天啊,他已经是品牌了,这个越大越象年轻的heath ledger的年轻人,他不是什么明日之星了,他真的很红.也许是因为最后的20分钟,让这部电影具有击碎人心房的力量,啊,不好意思,我又在感性.用淋狗血的话说,这就是一迷途羔羊的故事.但这个简单的故事里依然有着自省和拷问,灰暗的天空和黑色的世界并不是主要的色调,迷茫和压抑来自于自己的内心,所以男主角需要的不是原谅这个世界,而是原谅自己.给自己一个机会,我们都需要.
不知道为什么评价会很高,对我来说这是一部乏味的电影,一个因为交通事故而迷失自我的男孩,困扰于短暂性失忆的疾病中,在一场银行抢劫案中找回自我的故事。
很平凡的一个故事,悬念也不是很强,看了但是说不出好在哪里,平淡的如一碗白开水。
似乎是文艺片和犯罪片以黑色的形式结合起来。
前半部极其拖沓,有浪漫气息。
后半部速度突然加快,摇身一变成正宗犯罪片。
男主角的笑容很迷人,但那个病实在没啥说服力。
记忆间断不像记忆间断,逻辑缺失不像逻辑缺失……开头一幕的确很FANCY。
时间:2007年4月4日17点05分地点:AMC影院事件:《监守之盗》Lookout上画第一周约瑟芬·戈登·罗维特,这个小孩的戏我一直都挺喜欢--其实,我指的也就是他真正担纲领衔的那两部--《诱惑肌肤》Mysterious Skin和《追凶》Brick,要不就是酷酷的剧情,要不就是酷酷的角色,总之属于那种能让你“惊艳”地发出一声“哇”的类型。
然而,《监守之盗》让我失望了,直到最后我也没能找到一个点让我有机会“哇”一下。
故事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遭受命运打击的前冰球选手,整天过着蓝天灰雨的生活,自顾自地喃喃自语。
一次偶然的机会,走了桃花运(也可以说是桃花劫)之余被卷入一次银行劫案……道具的使用在很多时候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就拿男主角的那个小本本来说吧,我就不说他是学《失忆》Memento的了,关键是你得用好这个东西,谁都以为这个道具会至关重要吧,可惜编到最后也没能找到太合用的地方。
男主角的盲友也是一个道具,问题是你是打算把他作为启迪人生意义的导师呢还是推动剧情发展的棋子,显然编导再次有点犹豫不定。
还有,在银行的那场高潮枪战戏,怎么那么像Mr. To的《枪火》啊,只是火候还差点,也糙了点。
这样的感觉在最后“鹿死谁手”的大结局也再次让人体会到。
还有还有,那句“有钱就是大爷”whoever has the money, has the power台词的运用也太让人觉得小看男主角的智商了,或者根本就是编剧小看了观众们的智商。
说回来,这一个半钟头的戏还是很流畅地就过去了,我也不能否认这是一部结构完整、节奏紧凑的小成本制作,只是你千万不能像我那样……有时候,期望太大过后带来的失望实在让人有点泄气。
但至少,我没能“哇”一下,或许也是件好事,因为它倒不像有些烂片真会让你把上两顿的东西恶心地都吐出来。
7分原帖链接:http://www.blogcn.com/User5/tintin76/blog/56485045.html
这片子真的是一个导演从头到尾拍完的么?
前一个小时基本就是在无病呻吟中过去的,节奏慢得让人打哈欠。
但抢劫一开始却突然变快,各种变化,巧合,推进让人看得目不暇接,非常精彩。
最后的结局让我想起了《冰风暴》~~目无表情的囧瑟夫当年还是显得呆板了些。
曾经,克里斯(约瑟夫·戈登-列维特)有着完美的人生。
出身于美国中西部一个富裕家庭,当着高校曲棍球明星,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友和几个要好的哥们儿。
这一切,从那次意外车祸之后,就统统结束了!
虽然逃脱了死亡魔爪,但身上遍布疤痕、大脑严重损伤的克里斯,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事隔几年,碌碌无为的克里斯应征为银行看门人。
这个昔日的幸运儿,如今只不过是一个连最简单的工作也常常出错的健忘症患者。
没有复原的身体像噩梦一般折磨着克里斯,他缺乏组织能力、逻辑混乱,甚至连家里固定的开罐头的起子放的位置也记不住。
安慰他的,只有室友刘易斯(杰夫·丹尼尔斯),一个善良、耐心、偶尔讽刺人生的盲人。
一次偶然,克里斯重遇了高中旧识加里(马修·古德)。
加里不仅陪着克里斯回味当年快乐时光,还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前脱衣舞娘莱弗莉(艾拉·费雪),克里斯枯燥无味的阴郁生活似乎渐渐地开朗起来。
但克里斯不知道的是,和加里的偶遇并不是巧合。
加里本是犯罪集团的成员,而记忆混乱的克里斯不由自主地被卷入了一场计划周密的抢劫大案...... 看点:“犯罪”高手捧出黑色佳作 他是7岁就出道的童星,他是哥伦比亚毕业的高材生,去年,他被列入了纽约时报最伟大表演者的名单,于是,这个名叫约瑟夫·戈登-列维特的年轻男人吸引了一串好奇的目光。
列维特的身上流露着孤傲又略带无辜的帅气,可在独立影界之外,这个81年出生的男人尚属济济无名。
《诱惑肌肤》里的男妓、《追凶》里的校园追凶人,对游走绝望边缘的故事和叛逆不羁的角色尤其钟爱的列维特,缺的只是票房大片的铺天盖地。
在1999年曾以《战略高手》力压《拯救大兵雷恩》与《莎翁情史》获美国影评人协会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和最佳剧本三项大奖的名编剧斯科特·弗兰克,便决定在自己的导演处女作《监守之盗》中,再次释放列维特的演技魅力。
黑白难辨、斗智斗勇的犯罪剧情片本来就是弗兰克拿手的戏码,转行导演的他把干净利落、毫不脱泥带水的风格一并融入了镜头,影片扑朔迷离的悬疑有增无减。
银行劫案、黑帮插手、神秘性感的女人、总提供着大量消息的朋友,抽丝剥茧般的剧情层层推进,构思巧妙且人物性格鲜明的本片,俨然具有新黑色电影(noir)的气息。
而上一部由列维特出演、深得经典黑色电影神髓的电影《追凶》,正是获得2005年圣丹斯电影节特别评审团奖的佳作。
其他: 一个记忆支离破碎的男人,一个只能凭借零碎小东西努力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的主角,一个精心设计的意外结局,如果不是少了几分倒叙糊涂,多了些许生动流畅,你很容易模糊《监守之盗》与《记忆碎片》的分辨界限。
没有了纹身刺青,也没有了语焉不详的段落记忆,靠着记事本和快照把记忆联系起来的这个故事,干净清爽了许多。
导演兼编剧的斯科特·弗兰克,很有耐心地深入挖掘角色,一切皆有源头,绝没有一惊一乍的匪夷所思。
如果说《记忆碎片》把重重迷雾和真相大白玩得炉火纯青,那么神采颇为相似的《监守之盗》的抽丝剥茧和低调黑色则另有一番风味,有人甚至认为,它暗含着《冰血暴》和《落水狗》的影子!
要重现破碎记忆、营造迷幻气氛,影片男主角列维特至关重要。
邻家男孩般英俊的外表下,困惑、不安、迷惘、躁动和心理挣扎都恰如其分,表现相当精彩。
片中还有两张熟悉的面孔,凭小成本独立电影《鱿鱼和鲸》获得金球提名的杰夫·丹尼尔斯和《婚礼傲客》里惹得文斯·沃恩差点发疯的艾拉·费雪,。
不知这回在电影里瞎了眼的杰夫·丹尼尔斯,又会怎么施展自己的戏剧才能。
Chris再次开上Road 24,没有开前灯,然后一瞬间的爆发。
这是我最爱的画面,来回看了不知几遍。
无声的爆发,被回忆瞬间冲垮。
那时的Chris看起来让人感到撕心裂肺,JGL的演技相当到位。
很欣赏当时的无声处理,原声音乐也是全片最高潮的一段OST。
最欣赏的设定:You've got an end, then you can go back to build up your story. 谁说这不是最有力,但同时也是最绝望的方法呢。
这是被逼到绝境之时的爆发。
绝境已然摆在眼前,Then start at the end. 从结局展开的故事,将世界颠倒来看,疯狂变成了平常,平常中充斥了疯狂。
Chris到底是怎样。
Gary在问,are u that stupid or that smart. Chris的极端,充满了魅力。
Simple Power:Chris的本子上,简单的词句构成了巨大的力量。
Chris只身一人最后与Gary大斗,靠的是两句话——“start at the end”和“who have the money have the power”。
这是简单思维的力量,是直线的力量。
片尾,Chris回归到最简单的生活,并不是强力地试图改变,但却在一点一滴改变自己(这样的情节一向是我最爱)。
他不再去管别人怎么想,不再去管家人、Kelly究竟如何对待自己。
这是一种无力,但也是一种回归。
不是better or worse,是一种如甩手沉肩一般的感觉。
如果你可以试试看这样的动作,会发现在放松之中,竟带了钝钝的疼痛感。
就是这样。
真的,若能“简”下来,力量自然而然地爆发。
沉静无声。
不知导演的主线是何,在我来看,就是“简”的力量。
像是一个姿势,一个态度,一种表情,一个目的。
一条Road 24。
最后一句。
Never loved anyone that much before JG-L。
主要看囧瑟夫。。。
You're so fucking beautiful。我有点伤感。
Matthew Goode + jgl!AMAZING!
一部犯罪犯得有点文艺的电影,让我想起另一个心头好Ryan Gosling的那部《利兰的美国》,同样的独白,同样的美少年。总觉得JGL就一直像个孩子,只是看着就那么惹人疼。ps.夜戏太多,老看不清脸...
我看了这部电影是因为我搜另一部电影,点进来看了好久之后发觉这好像不是我想看的,觉着看都看了干脆就看完了
又是囧瑟夫!
电影三分之二是剧情片,三分之一勉强算是犯罪片,太割裂了。
囧瑟夫别哭呜呜呜呜
boring
平庸。
这是什么狗屎 什么狗屎阿!
剧情其实很一般。但我非常喜欢Joseph Gordon-Levitt ,他爱演神经有点小问题的孩子,让人心疼。而且他喜欢接独立小成本电影。演技出色
前戏太长,高潮太短
节奏太慢了,看上去导演想展现一个男人的成长,但我并没有看到有建设性的东西
有Joseph,有Matthew,that's all
把一个好故事处理得过于波澜不惊。有点可惜。
Joseph Gordon-Levitt~~
只有Bone一个形象比较突出之外, 其他人物形象塑造失败, 故事也太差了... 以后不要盲目追求某一个人的电影作品, 真的.
有点犯罪色彩的治愈片
叙事行云流水,前段稍微拖沓,色诱情节变得可有可无,到结局也没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