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年代》的海报早早地挂上了洛杉矶的大街小巷,不仔细看,一直以为是什么演唱会的海报,直到看到了预告,才突然对它满心期待了起来。
期待不仅来自那让人难以抵制的Rock and Roll的魅力(虽然我只是打酱油党),更多的期待来自这挂着“时代”二字的标题。
它让我情不自禁地把这部电影跟对另一部近似于70年代英国摇滚史诗致敬片的热爱联系起来,那就是《天鹅绒金矿》。
摇滚本就诞生在美国,如今故事回归故乡,落幕在了八十年代的LA,天时地利,不禁让人兴奋起来。
只可惜,偏偏少了人和,看了之后,才发现这回导演帽子扣大了。
致敬的诚意算是照单全收了,音乐也挺悦耳,看的时候虽不至枯燥,可惜看后不到一个小时失望之感就呈直线上升。
虽未抱着此片如《天鹅绒金矿》一般惊世骇俗的期望,可惜人比人气死人,前有来者,看的时候相互比较,就成了情不自禁的事儿。
若我们从导演本是导音乐剧出身来看,倒是多少可以理解他的一些处理方式。
可惜,也许是走不出习惯的怪圈,而故事本身又不似音乐剧改编电影那样有创作基础,过于单薄的情节,撑不起这么大一顶“年代”的帽子。
所以,这里告诫我们,age,time这种大词还是不好乱叫的,名字不是你想起,想起就能起的。
敢在名字里用与时代有关词汇且成功的电影,无不具备一个重要的特质,从细节取胜。
一个时代,可以从讲述一个人或一小群人的故事入手,但他们背后的时代反应在电影中,就是可以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都可以看到的精致的细节,我愿意称之为“高分辨率”电影。
而《天鹅绒金矿》是这样一部符合“时代”标准的电影,《摇滚年代》却显然不是。
在《天》中我们看到了后嬉皮士时代的英国昙花一现的Glam Rock运动中大到明星,小到路人,从街头巷尾到媒体,从过去到未来,从现实到虚构,多角度的叙事镜头里弥漫出对一个时代气息的多角度映射,那个七十年代的英国,在影片每一个人的每一表情里栩栩如生,让人难以忘怀。
所以,《天》是一部电影,而《摇》只能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美式音乐剧,而对于音乐剧,音乐穿插的自然,情节巧妙,细节突出自然是锦上添花,但若真无法做到,也没办法过分怪罪,因为在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音乐剧里面,还要有大把的时间放在唱歌上,而压缩了讲故事的时间。
所以,当音乐剧电影看,我也就不对题目耿耿于怀了,说《摇》失了人和,还是主演失了水准。
比较之心又蠢蠢欲动了。
非要拿《摇滚时代》跟云集了乔纳森•梅耶斯,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蒂安•贝尔三大巨星完美演绎的《天鹅绒金矿》来比,有点过分,但就主演来说,《摇》还是拉来了阿汤哥(以下将改称汤叔)和凯瑟琳阿姨来压阵,生怕两个小将乖乖地谈恋爱唱歌跳舞,两个好基友耍宝卖囧不够有票房号召力。
毕竟是演绎过《芝加哥》的,再度涉足音乐剧,凯瑟琳应该算是十拿九稳吧。
可惜,阿姨的演技依旧越来越浮夸啊,吐槽无力。
看看同样是演绎摇滚巨星的汤叔,角色设定明显打酱油嫌疑浓厚,不知道编剧怎么搞的。
有这么一群角色,比如《天鹅绒金矿》里的Curt Wild,《American Idiot》里的St. Jimmy,不是男一,却绝对应该占据有胜过男一气场的实力,当男一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他们已经是传说了,巨星就应该有巨星的气势,汤叔明显有点土气未消,不说如乔纳斯一般妖娆多变,人和角色融为一体,也应该向伊万学习一下,怎么演绎一个巅峰和落寞时期的美国摇滚superstar,而非一个只会喝酒缺爱玩猴子像黑帮二少更多过Rocker的角色,所以本片阿汤叔应该多谢谢灯光、摄影和剪辑让舞台效果差强人意,应该痛扁造型师,行头也明显不够嘛,专辑海报走来走去都是一样,同样是巨星,跟乔纳森的Brian Slade一比,真是寒颤了不少。
此外,此人物内心世界丰富,要是真想证明汤叔演技够硬,请将墨镜摘下!
看看伊万的Curt Wild,表演的层次不在夸张的动作里,若非那双眼睛,怎么能一举拿下《天》里比女人更妖孽的小乔呢。
这里我并非贬低美国本土演员的演技,极大可能是编剧选角的失准。
抛开伊万和贝尔两个演技派,那时只有19岁的小乔,虽然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天生的演员,但与角色的契合度明显已经不仅仅只是用演技来解释了。
说道配角,那个纸醉金迷,堕落与辉煌同在的年代,摇滚似乎与同性恋分不开,但这里的好基友明显是娱乐气氛的,与《天》里的主流地位不必强拉硬套来一较高下,大可笑笑,虽然游离到了主线之外,反而是此剧里面让人舒心的一笔小插曲。
看到最后,故事虽带了点对梦想失落与年青迷惘的叹息与挣扎,但仍是美式的浪漫主义,happy ending。
电影本身给两星,To the Rock and Roll加一星。
而洛杉矶似乎永远是American Dream的目的地,八十年代末的好莱坞街道上灯红酒绿,站在好莱坞山顶远望洛杉矶夜景,好像夜晚山顶的风都从银幕里吹了出来,坐在电影院里的若你也爱这座城市,可再加半颗星。
许多美式音乐剧里,虽然叫什么摇滚,摇滚什么的很多,除了沿用老歌的之外,多拐着拐着就跑到了Musical的味道去,据说American Idiot的电影版正在筹备,希望能有所突破,不禁又期待了起来。
-- 高期望渗入分割线 --实属个人期望值过高导致失望于是乎一吐牢骚的文章,无奈戳中了不少音乐剧粉丝的神经。
于是仔细斟酌,慎重更名。
这片子的成功在于high爆了观众的头脑,让人权当听演唱会而忘电影本身,这也算的可圈可点,也注定看了的人态度极端。
郭靖不懂音律,才免于被黄岛主的笛声所困。
自己本身对摇滚老歌没什么深的研究,观影的余温反而降的也快,于是被音乐本身讨好见效甚微,一些对电影期望转为失望的奇怪感觉却慢慢浮了出来,是以降分再降分。
希望过高,名字实在要负很大责任。
依旧觉得名头扣大了,如若原版音乐剧同样如此,同样的评价双手奉上。
歌舞片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奇葩一般的存在要我安心的坐在那里老老实实的看一堆人跳来跳去简直就是折磨人到现在能够做主的除了《红磨坊》就剩下《芝加哥》了《歌舞青春》神马的对于我来说……就是凸— —凸如果不是“摇滚”二字很难相信我是怎么坐住了220分钟的!
话说买的蓝光盘你存个“剪辑版”的干嘛!
都快四个小时了。
上一次花了将近四个小时看电影还是《拯救大兵瑞恩》的时候不过。
剪辑版就是不太一样。。。
没看过公映版的我也不瞎说什么。。。
故事肯定更加圆满一点,而且人物性格也更加丰满只是,曲子多了那必须是折磨从我喝了不少果汁到一趟趟去厕所救火就能看出来但是总体而言,我的情绪还是比较High的。
阿汤哥,帅的说,就是觉得您老光膀子会不会觉得冷。。。
说实话,不查的话,必须认为阿汤哥是男主
里面的摇滚风格明显是90年代,没想到12年还拍这么怀旧的电影。
如果打分的话,故事只能是2星,里面的歌确实勾出了好多回忆,我给四星,阿汤的歌让我想起了Rolling Stone、The Doors、Aero Smith、Gun &Rose、Red Hot Chili Peppers,男主角的乐队让我想起了bon jovi。
后来摇滚慢慢步入了死亡金属、工业噪音等愈发让人无法听懂,完全是一种宣泄。
现在呢满大街R&B Hippop,再也找不到那时的感觉,好让人怀念啊。
80-90年代,无论是英美还是中国都是一个摇滚的黄金年代,一去不复返。
就前几天,还跟某人讨论安立奎和阿汤哥哪个帅,2个我都觉得挺完美。
某人说肯定阿汤哥帅啊,我问为什么,他只说一句“一个男人都帅到让全世界人忽略他的身高了,这还不帅吗?
”。
- -!。
其实是典型的百老汇风格片儿,光看个开头就知道了,在看之前,一直忍着没度娘这片儿的一切背景,作为一个资深摇滚迷的家属,- -!
不得不说,光耳濡目染知道的歌在里面就有N首。。
brand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本来他就演过很多和摇滚有关的片儿,只是和alec搅基那段,真心喷了。
看到女主,第一反应是不是又是百老汇的,结果度娘了,不是,不喜欢,有点假。
男主diego以前见过无数次,貌似也唱过歌儿吧,- -!
才疏学浅了。
玛丽J出现HOLD的一塌糊涂,那高音彪的。
总之,华丽丽的配角,主角真心一般。
阿汤哥依旧是那个阿汤哥。。。
尽管是录的,但是嗓子貌似也不错的。
依旧膜拜。。
《摇滚年代》中有几段青春歌舞片中不常见的大尺度调情戏,但既然是一对少年少女做主角,故事主线肯定不会偏离真爱至上的古老主题。
只可惜这条线实在软弱无力,少年人因误会赌气导致分手,各自陷入歧途无法自拔,再次偶遇后因心境已经平和,三言两语将误会说通,又赌气了一会,就自然而然复合了,那点感情波折,那点心灵交战,用摇滚乐来催化实在是菜刀杀蚊子。
摇滚这么high的东西,怎么也得拿来渲染《千尸屋》里的场面才带劲!
影片勾人眼球的不是小男女的爱情纠葛和幻想,而是几场汤姆•克鲁斯扮演的摇滚巨星卖力演出的性感肉戏,十足勾勒出80年代私生活最“自由”的洛杉矶人纵情声色的精神面貌。
还好限于影片基调,那几段戏的配曲只是恰到好处的调情,否则单独拎出来,大可媲美麦当娜或布兰妮最香艳的MV。
在精致而颓废的服化道包装下,汤姆•克鲁斯举手投足散发着浓郁的男性荷尔蒙。
当一个摇滚大腕有多少性爱特权,你可从片中窥知一二:在豪华的大包间中被酒精和美女环绕,时不时会有身材傲人的女歌迷闯进来,脱下上衫让你在她胸口签名,一旦出行,要提防被那些昏倒在面前的女歌迷绊倒,也要时刻准备好被当众拥抱舌吻,若想跟充当缪斯的女记者激情一番,或者在众目睽睽下羞辱虚伪的女政客,简直是手到擒来。
即使是被真爱力量庇护的女主角,面对袭胸的手和凑近的脸颊也完全无法抵挡,无法想象他若有意,她是否会就范。
男人们会发自内心爱一个摇滚之神,更会情不自禁的嫉妒他到死,尤其当那些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女神,面对后者陶醉的开放身体的所有禁区。
本片导演执导过《舞出我人生》前三部,有趣的是,《舞》在国内口碑不俗,在国外却评价很低,连及格线也未过,而本片恰好相反,国外观众表示差强人意,而国内影迷却毫不买账,造成这种错位,原因很耐人寻味。
首先是片名惹的祸,既然叫《摇滚年代》,招徕的自然多是摇滚乐迷,但片中青春偶像声嘶力竭制造的叛逆和噪反,虽然在声光效果上做足了功夫,效果却并不比那扭秧歌的男孩组合“摇滚”多少,而且以很多国内摇滚迷的标准,片中大部分歌舞根本沾不上摇滚的边,纯属挂羊头卖狗肉。
但国外观众不会有此先入为主的误解,因为本片改编自近年来百老汇知名音乐剧,它是个什么样的故事,穿插了什么样的歌曲,他们早已了然于胸。
另外也因为,《舞出我人生》的表演以街舞为主,炫耀形体之美,漂亮利落的回旋翻、一字马和默契的肢体交错,是全世界观众都能欣赏的,简单的励志故事也很有共鸣,但美国青少年看多了街舞秀和青春爱情片,就会觉得该系列片矫情的有点可笑。
颇类似《十面埋伏》的遭遇,在国内被众人耻笑,漂洋过海后竟成了美国观众眼中的爱情武打经典。
文化差异能放大或缩小一部片的优缺点。
《摇滚年代》也不例外,观众的音乐欣赏品味千差万别,主角们卖弄的那几记歌喉水准不低,但到了异国,缺少耳熟能详的亲切感,就只能各入花耳,一旦提不上劲,就会关注故事本身的种种毛病。
影片不遗余力的烘托摇滚精神,一再用台词强调“摇滚是自由的”,“摇滚不会死”,“摇滚建造了这座城市”,其实说得多了,也就廉价了,卖力的演出和群情涌动的粉丝已足够说明这一切,观众能感受到,不断说出来反而乏味。
就像早年的功夫片,打败日本人后喊一句“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能引得全场鼓掌,后来的跟风片里把这句台词重复个没完没了,就叫人乏味,甚至出现了反讽效果,过犹不及,只要拍英雄击倒了日本人,就足够了,观众自然懂潜台词。
我们看电影,尤其是歌舞片,是从画面和声音中感染到影片主旨,而不是让角色像复读机一样,一遍遍重复着主旨,让我们像小学生听课一样接受。
文/方聿南
这不是一部真实的摇滚纪录片,而是一部打发下午犯困时光的好莱坞加宝莱坞歌舞片。
五雷轰顶的亮点虽为数不多但还是可圈可点:1.汤姆大帝学习枪花摇滚皮革铁链的种种S&M2.岛国贱男russell brand与豹纹艾里克大叔的基情种种3.男主角从德国狼人金属转变成美国西哈男孩的市场战略4.卡萨林女皇从封建女帝变成百分之百骨肉皮的心路历程5. 经纪人保罗80年代复古毛衣的猥琐种种最后想说整部影片几乎没有真正的摇滚金属或朋克前卫,几乎就是五月天种种的glee 青少年音乐剧。
这摇滚乐本来就是人家的东西传到中国来,说句不好听的,人家的东西,人家说了算。
中国现在根本就没有能够产生摇滚乐的社会基础,别在中国谈什么摇滚,早就没什么可谈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摇滚史诗,非要判一个孰是孰非未免太可笑。
说人家拿着摇滚来做噱头,我们这里何尝不是充斥着拿着摇滚乐来标榜自己的人?
从欣赏、技术角度来看,每一段的曲目、配乐,交错着很多首耳熟能详的经典,融合的恰到好处毫不突兀,加入了很多独到之处,光这一点就很值得我们学习,看看我们自己做的,跟人家比差远了。
請問編劇。
這和Christina噠《Burlesque》是不是有點兒像噠過分叻...請問編劇。
這片子如果沒有Mary.J.Blige、Zeta-Jones、Russell Brand和Tom Cruise噠話還能看麼?
言歸正傳。
不過從歷史噠角度分析。
搖滾樂噠變遷其實就是LA噠變遷。
這座城市被搖滾樂帶到頽廢。
又被Pop Rock帶囘正軌。
事到如今出來U2、Mick Jagger妳還能記得誰呢。
今天佔領LA噠恐怕是Carly Rae Jepsen和Young Money整個廠牌吧。
時代變叻。
但唯一不變噠是在LA噠美國夢。
好莱坞惯于"新瓶装旧酒",可惜这一次是"滥瓶装霉酒"。
corrupted n drunk superstar,a boy with dream,a girl to share the dream with, misunderstand,lost and and finding themselves eventually. come on! 情节还能再俗再霉一点不?
至于瓶子,has the director got any idea what the rock n roll is? wine, sex, gay片中几乎所有的标签式元素都像是生拉硬拽,根本未探寻摇滚的精髓,更别提揭示一个"年代"了。
影片的各个方面均不如同题材"天鹅绒金矿",主题,视角,深度之浅薄自不必说,连阿汤哥和琼斯姐的表演也是空有其表居多,另外片尾对男孩儿团体的揶揄实在是不怎么高明。
总之,顶多是"一部滥俗的励志商业音乐剧"!
给三星是因为我是阿汤的脑残粉,而且我觉得那对酒吧基友挺萌的,没什么其他理由。
电影剧情相当幼稚。
其实jukebox musical的剧情一般都笨拙,因为歌已经写好了,你要想方设法地把歌套到剧情上。
所以经常会发生“好吧现在让我们的人物跑到舞台上唱首歌吧因为我们实在不知道怎么把这首歌放进剧情,而我们实在喜欢这首歌不能放弃它嘤嘤嘤”这样的事情。
不过这部电影在标题上挂了个“摇滚”的名号,摇滚这两个字能唤起多少人的情怀啊,所以不管它的本意是不是表现摇滚精神,它就是罪无可赦了。
【下面进入胡说阶段。
】我觉得它最大的问题就是最后HE了,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所有人沐浴在(电影里所表现的那种)摇滚的光辉之下唱着Don't Stop Believin'。
我坚定地认为,如果你要正儿八经地讲一个关于摇滚的故事,HE这种东西是万万不能有的——最多在最高点戛然而止,这和电影里的“一切问题都被解决了摇滚万岁\(^o^)/”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不是说摇滚就会导致悲剧。
没早死、乐队没解散或者(而且)现在活得各种滋润的摇滚之神不是不存在,我觉得好像也不太少。
可是我的理解是,摇滚这种东西迸发出的是极端的生命力(就算是I hate myself and I want to die类型的也是),而这几乎必定导致冲突、互相仇恨和被砸碎的乐器。
所以最后这种迪斯尼式的结尾,真的让人无法接受。
我觉得,如果是一部真正的摇滚电影的话,应该是,结局曲终人散了,但说到底这没关系,因为一路看下来真是太他妈的爽了。
其实听了Rock of Ages的original cast recording以及在维基百科上看了音乐剧的剧情概括后,觉得原来的音乐剧剧情没有那么低幼。
不过唯一觉得不太爽的就是阿汤的角色在音乐剧里原来是个彻头彻尾的混球嘛,最后也得到反派待遇遭了报应。
可是我不觉得摇滚里面能划分出好人坏人什么的,其实大家都只是自我膨胀过度的人儿啊。
(其实音乐剧就是这个意思吧我果然是脑残粉这是何等爱屋及乌的精神啊没救了……)
为阿汤哥和泽塔琼斯的摇滚look多加一颗星吧,虽然实在里摇滚有点远。据说莱斯特在现代是个摇滚歌手,也算给广大莱斯特迷一个念想吧。阿汤脸比肉丝美丽可体态风韵差太多了啊,虽然肉丝最近也惨不忍睹吧。泽塔琼斯的市长夫人舞显然不如监狱舞好啊!
ROCK NEVER DIES!!!!! i love <don't stop believin'> so fucking much!!!!!
汤叔的小短胳膊真不适合美式纹身呀,音乐剧现场应该还是可以看下
名字很唬人,可惜剧情撑不起,即使有众多的80's摇滚乐搭救
看来这片子恶评如潮啊,不过还是不妨碍我喜欢它。除了男女主角那口水歌唱腔让我难以接受外,没有什么不好。
从来不觉得音乐舞台剧被弄上电影是件明智之举。因为总显得很假。现在就连美国本土,也找不到真正的摇滚乐了。我不敢说rock's dead, 但至少是,rock's old。或者这部电影更像在说:rock of ageing...
glee版80s金曲串烧,看到Mr White激动得要落泪了!阿汤哥和凯瑟琳泽塔琼斯演的真卖力气,Mary J Blige唱功没得比,虐死芭比娃娃一样的男女主角
好烂啊啊这个片子。男女主角唱的那么不好。
音乐还不错
要不是因为有音乐绝不会打到三星,话说阿汤哥你啥时候出摇滚专辑啊?
我去hold 别人的tits试试看
真人版的花栗鼠。如同每次花栗鼠歌唱时人们神经病抽风般的无比欢乐,片中人物塑料般的声线吼几首并不好听也并不摇滚的歌,就把观众high成那样,把看电影的人当白痴吗?
新人不给力 还是泽塔琼斯撑得住场面
对生活缺激情对创作缺灵感以及对音乐没有热度的时候就应该把这种电影翻出来然后对着劲歌热舞一个人蹦蹦跳跳手舞足蹈自high上小半天,像舞台上的他们一样好好做一次自己,好好为自己的梦想疯狂一次,不顾形象地疯一次吧,最终你一定会成为你想要成为的那一种人。
如果你抱着了解摇滚乐的心态去看这部电影就错了,如果您抱着娱乐的心态,正好,说不定还有一些意外的收获。就像你能要求中国好声音不唱流行歌吗,但是你不觉得中国好声音的娱乐性还不错吗?
年度最爱
本来很期待的题材,看了片儿以后真为导演的智商卓急啊……阿汤哥全场迷迷糊糊的似乎是从现代穿越回80年代的的特工,貌似穿越晕船很不适应啊。披着摇滚的外壳讲了个类似歌舞青春的智障故事……
各种意义上的神片……看到最后市长夫人也一起参加了音乐会有点感动,就像以前看过的某纪录片里说的,只要你曾喜欢过金属,那么金属就一直在你血液里存在,不可能割舍,绝对不会有“我在人生的某个阶段里喜欢金属”
听听歌
确实比较无聊的一出歌舞片,阵容都好强劲~ 老汤的魅力不减啊,琼斯姨居然已经43岁啦 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