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
《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
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
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
”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
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
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
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
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
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
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
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
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
——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
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
——你不是想错了吗?
——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
不能吗?
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
”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
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
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
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
”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
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
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
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
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
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
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
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
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
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
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小时候常常看到苔丝这本书的封面而没有选择去读,这次看了这个剧,想要再去读原著,第一次接触托马斯哈代,着迷了。
爱情与阶层,得到又失去,失而复得又以失去挚爱为代价。
悲剧才会令人永远记得,永远反思,如果最后的结局是安吉和苔丝成功逃走了,那么对苔丝人性的纯洁描述则是不符的,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多苦难以后还坚持保留着纯洁,可是在那个时代纯洁活不下去,即使我们这个时代也是活不下去的,世界并无变化,因为人性里的自私僵化并没有消失。
也许相对好一点的,就是女性可以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了,不用走投无路,可看到苔丝在家人的自私下最终屈服于恶魔亚力克之后,我又想到现在的一小部分女性可以为了钱成为玩物,小三。
古典的一部分品质,正在消失,或者早已消失。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
是无论安吉怎样抛弃了苔丝,她还是爱他。
也许今天看来安吉是愚蠢的,可是在当时的时代,他没能跳出基督教的思维也是正常的。
他至始至终也是爱着苔丝,因为苔丝,他曾经对一个与他相过亲的女基督徒说,上帝是不存在的,一切都是个谎言。
这时候他的信仰开始动摇了,可是原谅,还不能。
有人评价安吉远离苔丝,是一种幼稚,太男孩了,还不够男人。
可是从那个时代背景和男人的特质来看,是正常的。
男人一直都不如女人勇敢,男人习惯遇到重大事件时躲回到洞穴里面,苔丝一直都很勇敢,将自己的伤口勇敢坦诚地摆在对方面前,她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却没有得到男人的原谅,也给了对方伤害自己的机会。
因为那个她爱的男人说你怀过他的孩子,你已经有一部分是属于别人的了。
当时我就想,如果女性没有子宫就好了,就不会因为被强迫侵占了怀孕了就被人说,你有一部分是属于别人的了。
从属于别人,依附于别人,千百年来一直是女性无形的脚镣。
当安吉离开苔丝之后,在路上碰到了苔丝的好友伊兹,而伊兹也喜欢他,他于是也邀请伊兹与他一同去巴西开展事业,尽管他后来发现自己不应该背叛苔丝,可这里也让我看的心里发凉。
男人的爱情往往与品行有关,如果安吉并不是那么品行端正的人,那或许他就背叛了婚姻和爱情,背叛了苔丝。
所以现在的婚姻里面,男性出轨,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背叛了就是背叛了,背叛之后信任崩塌,很难重建。
女人因为子宫,而不自由,它属于你的男人,属于国家,却很难属于你。
一个女人,她从小天然地被教育结婚生子是人生美满的前提,如果一个女人结婚了,她被教育生孩子是你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照顾孩子呢也是,但是因为照顾孩子缺少的发展机会,损失了经济靠男人补给的时候,没有人觉得这是女性在牺牲在奉献。
而如果一个女人不想结婚生子,那简直就是在与全世界对抗,周围的亲人,朋友,都会来扑灭你这个异类。
前段时间魏圆圆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就已经泛起浪花,是否不把母亲的爱对孩子的影响看得重要,只认钱财,就是对孩子好。
从心理学来讲,我不这么认为。
如果女人没有子宫,会怎么样?
希望有一天可以研究出来。
目前看了两集。
一共四集。
此观感随时更新。
演员选的挺好。
演Tess的Gemma Arterton的确有小说里Tess的气质。
哈代描写过Tess的嘴唇是微微上翘的,每句话说完之后嘴唇会孩子气的向上一撅。
这个特点Gemma Arterton也有,不晓得是天生的还是训练出来的。
演Alec D'urberville的那家伙尤其好,第一次看他的蓝眼睛就觉得阴森,满是lust的阴森。
Angel Clare比起以上两个稍稍逊色一些,但也很不错了。
第二集里那几个挤奶女工的戏也是忠实原著的。
Marian高大壮硕,Izz苍白理智,Retty小巧而神经质。
Angel Clare把她们一个个抱过积水潭的情节是文学历史上最经典的情节之一(个人以为)。
有一些细节处理的很动人。
例如:其他三个女工看着窗外的Angel,每个人都爱他,都恨不得明天就嫁给他。
但是有人说:我们谁也嫁不成。
因为他最喜欢Tess Durbeyfield。
Tess背对着她们,听到这句话,幸福的闭上眼睛。
真是动人的细节,一个年轻女子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时的那种心情。
The Independent有评论说此版本忽略了一些原著里含有的ambiguity。
最明显的一处是:Tess在狩猎林里被Alec...的那个清晨,小说里的描写很模糊:rabbit和hare偷偷的跳来跳去,黑暗和寂静笼罩着一切,狩猎林里立着古老的的橡树和紫杉,鸟儿在沉睡着。
那么守护Tess的天使在哪里?
为我的翻译表示道歉。
以下引用原文:Darkness and silence ruled everywhere around. Above them rose the primeval yews and oaks of The Chase, in which there poised gentle roosting birds in their last nap; and about them stole the hopping rabbits and hares. But, might some say, where was Tess's guardian angel? where was the providence of her simple faith? 此段中的描写含有性暗示(rabbit是哈代对sex的影射 - 此评论说),除此之外,还有含糊的意味。
即,Tess在这一过程中的反应是模糊的:她当然是被迫的,但是这其中肯定有一定程度的被诱惑,并参杂了少女情窦初开的一时糊涂。
在电视改编版本中Tess的惊叫把这一情节等同于强奸。
此外小说中的Tess在被Alec在狩猎林里侵犯之后还和他继续过了一星期。
记得我看的译本中说她“糊里糊涂的委身于他”。
电视里她第二天就愤怒的离开,这个安排削减了哈代小说中的模糊性和复杂性。
"sometimes i note the days of the year,the birthday,the anniversaries of events,both good and bad,and i think that there is another date greater than all of those,the date on which i shall die.who knows?perhaps it is today……"因为生活所带给她的苦难太多。
可是这一切在她alec suduce之后,在她有了自己的孩子死了,无法接受洗礼。
家庭的不幸,然后就造成了她的生不由己,开始丢下自己的自尊去找亲戚,造成她的悲惨 生活的开始。
女主与tess真是超级配,白皙的皮肤,棕色的浓密的头发,气质就像是整部剧里反复出现的青青草坪,和开始的穿着白裙在阳光下跳舞,不得不说真是太美了。
阳光下遇见的angel,只要一眼就成为了一生的挚爱。
王菲的《传奇》: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终于没能忘掉思念……画面那么美,可是现实却那么残忍,原来以为会一辈子爱的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却在得知真相后在新婚之后便弃他而去。
信仰是一种能让生活变得更好的东西,可是为什么却会成为真爱之间的隔阂?
为什么会让tess成为是恶名昭著的女人。
这便是性别的不公了。
知道现在也还是这样,即使是男人的错,到最后受害的还是女人。
可惜,tess背负男人的责任养家糊口。
真的佩服她的坚强、她对angel的爱即使是在他抛弃了她之后。
即使再贫穷也不会选择阴险到生恶的alec。
有那么多的如果如果,可是生活不能重来。
在农场的挤奶女工对tess说的也很感动,他们那么喜欢angel,但是当他宣布和tess的婚讯后,他们说,no fine lady ,it's you .tess的苦难的一生,幸运的是她遇到的除了alec和angel,其余的都像她一样善良。
最后angel能回去找她,能说是真爱感动上天安排还有便是朋友的帮助。
“署名:a good whisher”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却认为自己拥有太多的幸福的女孩,却没有好的结果……Everything is as it should be. It couldnt have lasted, Angel. Too much happiness.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但是这也是永远的遗憾了……what a pity
看过过两个版本,这个bbc的版本看过好多遍,一直印象里以为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原来浑淆了。
记忆里是苔丝穿白裙子田野里跳舞的美,场景人物美的无法言说,自然是故事情节也非常的真实有张力,喜欢这个最初是美丽的名字,后期是被场景人物吸引,现在觉得剧情更是百转曲折耐人寻味的。
苔丝的父母家庭很是个悲剧,无知的父母幼稚的妹妹,贫穷是一种罪恶,滋生出各种邪恶的念头,不劳而获的想法也许是导致贫穷的最终根源。
拿女儿的姿色换金钱套近乎的想法看来在贫困家庭不算少见,这导致了苔丝悲剧命运的必然。
苔丝虽然生在农家却是个傲娇的女孩子,这也是她不愿意象公子哥低头逢迎的原因,男主是神父的儿子,确是个好的善良的男人,他爱苔丝,却跟她无缘,首次见面却错过,这一错就是一辈子,哎人生就是这样错过。。
走过路过就要错过。
这也是一种美,完美虽然好却不会让人新生惋惜,所以遗憾有时候也特别美!
我觉得这个名著美却不算矫情,恰到好处,既不会庸俗又不至于做作,这个度确实不好把握,一不小心就会过犹不及,就像画画一样。
即使看了多遍还是想再看的片子才是真的好片子!
如今,无论中外,古装剧翻拍成了时尚,经典作品大约每隔十年左右就会被翻拍一次。
时代变迁,新版和旧版差异真是很大。
有技巧上的,但更大的不同体现在审美上。
个人比较喜欢的新版翻拍剧有:07年的Persuasion,08年的Sense and Sensibility,以及08年的这部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我的观点是,Persuasion宜短不宜长,ITV对结尾的处理尤其好,不拖泥带水,弥补了原作中两个结尾各有欠缺的缺点。
08年Sense and Sensibility的演员形象很向李安95电影版靠拢,95版限于电影篇幅,节奏太快,08版的前两集就展开得很好,可惜后两集有点拖沓,看得人心急。
谈到Tess,看古装剧的人都不可能忘记98年Justine Waddell那惊鸿一瞥。
多少人是因为当年CCTV8的Tess而喜欢上了BBC古装剧。
Justine淡淡地一笑,微微地一蹙眉,犹如墨水轻蘸上宣纸,浓浓的英国古典风情立刻化散开来,以至于无论她穿什么衣服,演什么角色,一看Justine,大家都会说,这就是从书中走出的英国古典女子。
可以说,Justine 就是完美英国女人的代表。
不过,如果今天讨论的不是Tess,而是Wives and Daughters,那我的赞美能够继续下去,但看了08年的Tess,我只能说,Gemma Arterton更适合Tess这个角色。
Justine一定只能是那种精致女子,她在Tess中怎么看怎么像落难的小姐或流落在乡间的公主,她的气质和背景有些格格不入。
而Gemma的可塑性和她的爆发力,让Tess这个人物鲜活起来,如近在眼前。
这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得益于08版四集的长篇幅,让角色有更多的发挥空间,但非要有很好的控制能力,才能让角色形象前后统一。
Gemma做到了,她展现了一个农家女Tess应有的乡土气息,她倔强但有自尊,勤劳且隐忍,还有一点点泼辣。
静看Gemma的剧照,会觉得这个Tess形象一般,好像少了Justine身上与生俱来的一种神仙姐姐一样的气质,当初我也是这么看的,但Gemma一动起来,一进入角色,你会不由自主地认为,她就是Tess!
如果说Justine是靠她天然的美征服观众,那么Gemma是用她的演技让我们赞叹。
对比08年另一部古装剧Lark Rise to Candleford,其他配角都很正点,可惜小女主角的驾驭能力有限,怎么看怎么像现代片。
在现今商业片大行其道,连名著古装片都不得不向商业化低头的时候,还能看见Gemma这位85年出生的青年演员如此地道的演绎,真是很幸福了。
如果满分是5分,我可以给这一版打4.5分,欠缺的0.5,恐怕谁都无力回天。
把名著翻拍成电视剧的优势是,可以把一个故事完整地讲好,最大限度地还原那个时代的一草一木。
但要上升到艺术高度,把作者的某些哲学思考反映出来,把握作品的精髓,电视剧恐怕是怎么也做不到的,能无限接近的也只有电影。
有评论说哈代的作品是含蓄的,很多地方不点透,但电视剧要是这么拍观众就会很不过瘾,电视剧一定是要有冲突有高潮的。
所以,哈代的含蓄,他对上帝,自然和人性的思考,被电视剧戏剧化的冲突和关注人物爱情命运的主题淡化了。
98版的电视剧还有那么一些若有若无的提及,08版的就完全是在讲故事了,所幸的是,故事讲得比较精彩。
对于深受05版Pride and Prejudice打击,对80后年轻演员出演的古装剧不抱希望的观众来说,08年的Tess还是让人眼前一亮。
首先是男二。
在豆瓣影评里居然看到了有人对男二的理解,这让我很难理解。
这个人就是剧中所说的打着“爱你”的幌子,将自己的喜悦凌驾于别人痛苦上的那种男人啊。
对你有情欲了,就强奸你;对你有愧疚了,就要娶你。
真是一个典型的渣男样例。
然后是男一。
在他们一家思想观念里,虽然能够正视不同身份地位的女了,但“纯洁”和“干净的过往”却是那么重要,如果没有,那么“你就不是你了”。
这么想,男一跟男二其实很类似,他的爱也是非常表面的。
最后是女主苔丝,在她的环境里,能够做到这样已经是非常勇敢。
但是她如果能够放弃背负不该有的过多长女责任,其实才是对自己负责,才不至于总是让自己落入极为两难的境地。
不过作为一部名著,有好多经典剧情哦:为了抱你过河,主动抱其他三个人过河。
以及男女主因为隔阂分开,女主在等待期间另嫁他人,最后男主归来,男女主无法回到过去的遗憾。
刚刚听到Angel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几乎笑了出来。
一个男人,叫天使——柔软正义纯洁善良,一切美好的化身。
太过象征,太过直白,从一个名字就已经能看出他是如何将苔丝拯救于水火之中,又如何驾着七彩祥云来对她许下一生的誓言。
他果真就这样出现了。
他在草地上和苔丝跳舞,在河边抱女工过河,他在树林间弹奏乐曲,同苔长谈。
他是个善解人意的绅士,亲近农民的贵族子弟,为工人分忧的实习农场主。
这些属于天使的美好他都有。
然后他又显而易见地和苔丝相爱了。
他爱她深邃的双眸,不羁的嘴唇,不仅限于此的,他还爱她的智慧的,诗意的,幽远的灵魂。
他是那么的爱她,他可以不顾及他们的身份而向苔丝求婚,他也可以拒绝家里为他选择的优雅的女教师,而向他贵族的父母宣布他要和一个低微的挤奶工——一个没受过任何教育的小贩家的女儿结婚。
然而这终究不是一个给做着公主梦的女孩子看的爱情故事。
天使,除去善良平等这些表面的美好以外,终究还是上帝的使徒。
He is angel,the angel of the lord .当他得知苔丝并不纯洁,曾被人奸污并有过孩子之后,他的爱就什么都不是了。
与苔丝期待的,他承诺的既往不咎长相厮守不同的是,他抛弃了苔丝,就在他们的新婚之夜。
“我爱的不是你,我爱的那个人,只是像你。
”苔丝向他提出离婚,在和她心爱的男人结婚的第二天,他拒绝了,可理由是法律不会允许,而不是他爱他。
尽管苔丝百般阻拦,可他还是坚持着和她分开了,连一个告别的吻都不愿意给。
这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只是苔丝不纯洁。
在这时候,那从前的种种问题才忽然间全部暴露。
他的父母说不会介意他的妻子的出身,但她一定要纯真,她一定要虔诚,他一定要是她的初恋。
他说他不会在意她的过往,但那是因为他对她一无所知。
他的确如天使一般美好,但同样的,他也如天使一般虔诚。
他可以不在意她的阶级,但他的信仰绝对不会允许他娶一个被玷污过的女子为妻。
所以此刻,即使他还是爱着她,但这份爱所谓的高于一切,也只是高于了他原本就不在意的身份地位,而和他的信仰相比,它一文不值。
他终是走了,带着他对那个幻想的苔丝的爱和告诉家人的他们很相爱的谎言。
而苔丝,则被一个人丢在了凄冷的农场里,做着永远没有尽头的工作。
当他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身患黄热病多时,也许是上帝的惩罚磨灭了他的信仰,也许是苔丝信中的诀别使他重拾对她的爱。
这次他不再犹豫,而是快马加鞭地去找回了苔丝。
“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
”我仍记得苔丝的眼神,惊喜,向往,然后是无尽的绝望与痛苦。
可她最终杀死了囚禁她肉体与灵活的阿力克,在站台上追回了她的天使。
她比他勇敢得多,坚决得多。
她可以为了和他在一起而杀人,但他曾连忍受她的不纯洁都做不到。
好在他如今原谅了苔丝,跨越了信仰选择和她厮守。
不过这时候才下定的决心又有什么用呢,不过只是让绞刑架上的苔丝无端地多了一滴眼泪罢了。
“她向自己发问,贞洁这个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
如果她能够把过去掩盖起来,她也许就可以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了。
有机的自然都有使自己得以恢复的能力,为什么唯独处女的贞洁就没有呢?
” 被亚雷玷污过的苔丝如是发问,亚雷对于苔丝的玷污,是一种肉体上的蹂躏。
苔丝,这个与乡土自然融为一体的姑娘,她美丽、纯洁、善良,全身散发着一种纯朴美。
当她为了家庭,为了责任而放下内心的自尊去攀亲,却惨遭亚雷诱奸,少女的贞洁不在,这个纯洁而坚强的女孩子,并没有从此堕落消沉,没有自甘为亚雷情妇,而是远走他乡。
即使肉体不是处女,然而内心依然圣洁。
然而,在维多利亚时期,忠贞纯洁是女人是女人必备的美德,远走他乡的苔丝,一方面依然渴望着爱情,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不配拥有爱情。
尤其是遇到安吉之后。
安吉,仪表堂堂,谦谦君子,他让苔丝感受到了爱的美好,重燃了希望,然而讽刺的是,当安吉和苔丝坦白时,苔丝毫不犹豫的原谅了安吉的,她以为安吉也可以像自己一样,可以原谅她。
然而事实则截然相反,表面谦谦君子的安吉用冷暴力将苔丝逼回家乡。
而这正是苔丝悲剧命运中最让我觉得可悲可叹的。
如果说,亚雷玷污的是苔丝的肉体,那么安吉亵渎的则是苔丝的精神。
在世俗教条面前,爱情显得毫无重量,俗世之人,大概是无法看见苔丝内心的纯洁的。
《苔丝》的副标题是: 一个纯洁的女人。
苔丝的性格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 。
而苔丝对于传统道德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亚雷身上,然而,在安吉身上,则又体现了她的软弱,她总觉自己低安吉一等,在安吉面前仿佛永远永远低着头。
我想着就是时代对于人的束缚,一如在安娜卡列尼娜的时代,女性表达反抗的方式为轰轰烈烈的一死。
苔丝让我想到一句中国诗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更让我想到黛玉,一个是西方人眼中纯洁的化身,一个是中国古代纯洁的代表,她们本如雪白的飞雪,本该纷纷扬扬,然世俗之风偏让她们落入满是污淖的人间。
何不如,一抔净土掩风流?
这样一个美丽纯洁,善良质朴,犹如圣母般仁爱与宽容,用于自我牺牲和敢于反抗世俗的女子,即使在很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散发着她别具一格的美。
虽然现实给了苔丝一个落魄的出生,然而她却有着一个贵妇人的灵魂,让她纤尘不染,超脱尘世,像盛开在白雪皑皑的山顶上的一朵遗世独立的雪莲花。
可偏偏有人要去摘下它,可偏偏有人要去玷污它。
天容海色本澄清,只是世人污浊的眼,看不出来而已了。
知道这部剧是早就知道这部书也是列在“Jane Eyre”、“Gone with the wind”等世界名著系列里的,但是却没有看过原著。
所以也就少了一点对文字的迷恋,多了一点对剧情的猜想。
然而,最后却是我猜不到也不愿去那样猜的悲惨结局。
片子的开头被渲染得那么美:清新的小村庄,暮色笼罩着辽阔的田野,芳草萋萋。
.一群少女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戴着白花编成的花冠,踏着明快的乡村舞节奏翩翩起舞。
Tess也是她们中的一个,有着蓬乱却美丽的深栗色长发,雪白的面庞,纯净润泽得如通透无暇的玉石,美得是那么不可方物(我想喜欢这版也很多是出于这个女主的演绎,后来我也查过她的其他造型,有些惊异竟能被塑造成这样)。
男主Angel的出场,也是清新得让人一塌糊涂。
虽然他没有邀请Tess跳舞,但是一群青年一起在青草地上旋转舞蹈,没有等级之分,没有道德礼束,只有青春的朝气与纯洁。
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的美好。
然而悲剧,就是把美好活生生地毁给你看的。
草地上的美好并不是真实的世界,在那个维多利亚时代,分明的身份贵贱,奉为神圣的教会道义。
在布满礼帽裙撑和社交规则的社会里,Tess无论从处境上、身份上、名誉上都被沦为了最轻贱的底层,即使她有着父亲想方设法攀上的一点早已落寞的德伯家族所谓的贵族血统,即使她嫁给了Angel这个上层氏族的绅士,都不能抹去她被可笑的道德加上污迹。
不错,Alec确实是毁掉Tess的恶魔,是他开始了这个纯洁美丽的女子被泪水反复浸泡的痛苦与追悔。
而真正的刽子手却不是Alec,他对于Tess来说只是悔恨和诅咒的来源,伤及不到她真挚的情感。
倔强的Tess强硬地抵抗着恶魔挥之不去的伤害,却愿意把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袒露给Angel,让他肆无忌惮地,一遍遍刺伤,鲜血淋漓。
一切,只是因为她爱他。
那个Angel,那个在Tess眼里那么完美的Angel,那个Tess认为可以解救她于生活的苦海和道德的泥淖里的Angel,那个值得Tess为他付出生命的Angel。
然而那个名字叫Angel的男子,却不是Tess的天使。
结婚那晚,Angel向Tess先承认之前自己堕落迷失,曾和交际花鬼混过,Tess原谅了他,而当Tess说出那段让她伤心的过往时,即使她是被迫的,Angel却显得那么不可接受。
可笑的对比,让我心寒又恐惧,那个时代的无论是道德的天平还是爱情的天平,女人的那端,都是那么的轻贱卑微,不堪一击。
他的爱,薄脆如纸,承载不起那被世俗的尺规百般衡量的所谓道德感。
他薄薄的一层勇气只够给自己看中的女人套上戒指,却再也没有余力承受其它。
她的爱,能量却大得惊人,让她背负着失去贞洁与失去爱情这原本各都是女人致命的打击,背负着宗教,社会和生存的压力,背负着旁人审判的目光,倔强的活着。
这种爱,这种在命运之轮的野蛮压碾下依旧的灿烂绽放,给了Tess的万丈光芒和无尚纯洁,都是所谓的道义不能给予且承载不起的。
她让叫作Angel的好男人,和不叫作Angel的坏男人都变得卑微不堪,不值一提。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初Angel不是那样懦弱而绝情地离开,而是拿出勇气给Tess应有的安慰。
故事的结局便断然不会是这样。
然而,他的懦弱与自我,注定了悲剧的结果。
最后,Tess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给她的爱,她的纯洁证明。
而Angel,那个于Tess而言,天使一样的Angel,你有勇气在无法挽回的结局面前拉起她的手,又为何不在这个悲惨故事的开始就握紧呢?是的,其实就像他说的那样:“it's all my fault.”只是,一切已too late.很是伤感那句有人的观感:直到今天,男人依旧成不了天使,女人却前仆后继以各自的方式诠释着Tess。
无法忘怀的是,几近结尾,Tess说的那句:Sometimes I wonder,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been.”如果那日,你们曾跳过舞,我亲爱的Tess,你会有多幸福。
可惜,如果的句式,从来都不适合已经的。
整剧的悲,莫过于此句。
(有借用几句他人影评,谢谢)
太狗血了。不喜欢。
BBC版的,只是讲了个流畅的爱情故事,远不及79版,场景有很多不合理处,女主完全没演出真正的苔丝。这就跟95版和05版的《傲慢与偏见》一样。
哎呀 没看完
虽然只有4集但是看了好久啊!比较揪心的剧!还是偏向看喜剧╮(╯▽╰)╭
一集弃 总觉得有那么一点奇怪
还以为会有达西先生来拯救她…略伤心…
2stars for the wonderful scenery,ENOUGH of her foolishness ,that's it! She really deserves the name———POOR Tess!
受不了这个版本的女主,还是喜欢79版
男人真不是东西,而tess依然拥有骄傲。哭死了
曾经年少 无能担当 一时逃避 颠离一生
你这么坚强,所以你活该多吃苦,上帝就是这么分配砝码,就如能者多劳。
女主心比天高,命比纸薄+8823 到底还是被老妈子卖了……人爱面子,始终爱追求虚伪的名分,看看父母,苔丝这清高也是装不下去了……夫君不理解她的苦处抛弃了她,把她逼成杀人犯,最后答应娶她妹我也是233。虽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但女主在3个紧要关口都做了不算明智的选择,这也促成了自身的悲剧。
第四集还没看 其实有点无感。。所谓的青春时期的砰然心动被诱惑 所谓的爱情的忠贞圣洁 在我看来just shit 。不过在现实中,从来没有遇到像是alec这样out of control的随心所欲的wicky man
周末刷一部bbc 女主也是可怜
揪心,命运多舛
就剧集而言,Tess是我看过的BBC名著改编剧中最不喜欢的女主角。而这部剧也只有风景美丽而已。
劇情頗為接近原作,但我卻不喜歡Gemma的表演。全文:http://hou26.org/zeta/tess-expectations.htm
选角很成功,忠于原著
对于Angel来说,tess只是一段感情经历。这一版的苔丝虽然不够惊艳,但是有乡下姑娘红润健康的感觉。可怜的女人,你轻信了宽恕,可你不需要被宽恕。
看电视里在放就看下去了,小说是小时候看简爱时看的了,情节也不大记得了,不过看剧的时候渐渐的回忆起来了,Gemma妹纸的Tess挺合我意,跟小时候看书时脑补的Tess很像,朴实勤劳坚韧又惹人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