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Gerry就像是为我写的,或者说写的就是我。
两个不知道来出,不知道去处的傻小子,在贫瘠的戈壁沙漠里行走着,买着他们的步伐。
没有交流,没有夸张,没有戏剧冲突。
简短的对话,说的都是很实际的生活用语。
对我来说,荒原对我充满了吸引力,不然我也不会一个人跑去塔克拉玛干沙漠。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是一个业余演员,一个业余旅行者,一个业余的活着的人。
在贫瘠的土地上演出着我的日子,沙子陪着我度日,找不到出口,找不到方向,找不到水,只有沙子和我。
Gerry和Gerry都是我,一个脆弱的我,一个更加脆弱的我。
其实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人,都是我自己在那个心理的荒漠上踽踽独行。
我迷失在现代世界的荒漠,迷失在自己制造的戈壁,迷失了我。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上了我自己,也许就只有我自己记得我是谁,前提是我知道答案。
直到最后,一个我以自我的灭亡来换取另一个自我的觉醒,但是谁知道我会不会走进另一个荒漠?
作为一个喜欢徒步的人,电影的节奏画面,表现方式都太适合我了,我自己在行走的时候的状态就是这样,语言不多,没有目标,只要向前就可以了,脚上的鞋都是一样的。
脚掌摩擦地面的声音都是那么似曾相识,以至于我是认认真真的看完了60分钟的电影。
作为一个喜欢表演的人,这就是我想要的,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现代荒野版的《等待戈多》,我自己也演过《等到戈多》,我非常能体会到Gerry的心理,我永远也等不到,等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要等的,就这么一直等下去,没有希望,自然也不会绝望。
至于最后那个貌似同志的结局,已经无所谓了,因为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
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就像是给我写的,就像是我写的。
我曾走过的沙漠,我曾演过的角色。
《杰瑞》中的中的长镜头果真是多到令人走神,用漫长的节奏来强调那些毫无希望的场景,虽然有人说那是表现悠长而痛苦的死亡过程,但还是会让人产生情感上的不适。
要不是因为对导演的偏爱与尊重,只怕我也要中途放弃。
很奇怪的是影片被标上了诸如“痞子逛沙漠"(让我联想起《沙漠妖姬》),“马特 达蒙沙漠探险片”之类的标签。
说实话这部影片极少戏剧性,虽然这是一个极富戏剧性的故事。
但不足50个镜头的视觉表现形式,在大量长镜头下并未拉长时间与空间的跨度。
可能是前面太多的平铺直叙以及导演一贯的悲剧收场,让临近结尾的,本应使人瞠目的ending变得顺其自然,戏剧冲突也随着全剧的基调而极简化。
这时再多的“如果”、“假如”、“为什么”都显无力。
我只知道,活下来的杰瑞生理上得到了救助,心理上却从此背负上枷锁,和那个死去的杰瑞一起,永远囚困于沙漠。
影片中有一个场景很值得玩味:爬上高石的杰瑞,有了开阔的视野,见到了探寻的目标(马特 达蒙扮演的杰瑞),但却无力着地,像极了身处高层的岌岌可危。
高处已不胜寒,茕茕孑立的感觉让人心生浮躁,脚如浮萍,丧失了重回扎实层面的勇气(而并非没有能力)。
于是马特 达蒙为他堆积了一个由细小尘土构成的缓冲带,以供杰瑞安全着陆。
这里也可以归整出一个隐喻,通过细小琐碎之事的旷日沉淀,人可以得到心灵的缓冲,重获扎实的救赎。
不管怎么说,这部完全私人化的电影,需要一点点挖掘闪光的东西,让我想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电影》,这些启人深思的电影总会渐渐在私人的珍藏中占的席位。
Gus的这一部 深深地造福了广大善用或不善用快进的装逼者...像风光宣传片一样不紧不慢的镜头 不由得让观影中的无聊者萌发了研究摄影构图的兴趣...不了解剧情的观影过程 易让本人产生荒唐的幻想...比如此部 当发现两人都叫Gerry时 大脑不由一阵活跃 暗自yy最后所有的苦旅瞬间消散 因为会有某个人一梦醒来...心理悬疑什么的都是浮云...自知只是yy 因为声音渲染下的氛围严重不符Gus用心布置的声音相较其他重视配乐什么的导演都是杂碎...影影绰绰的各种杂音 在<迷幻公园>里 是滑板少年们在长廊里掠过的模糊身影和Alex心中的琐碎烦恼 在<大象>里 是平静校园里的暗流涌动和外部世界侵入Alex(哦,好多的Alex)脑海的喧嚣 在这里 是Gerry一路的胡思乱想 地点在变换 声音在重复 虚弱之后的恐慌感在内心的无意识絮叨中蔓延...当我想前方时 我在回想什么...迷失的Gerry回想的时候 脑海中映现的徒步路线仿佛仍如公路上的行进 灌木如路边的风景向身后退去...而上一次开车在绵延的公路上 实则已在身后很远...公路的场景已成梦境 正如 岩石上下的对话之于白色沙漠上挪动的人影 是否会感觉是前世的事情...行走者不停地甩下一个又一个过去 从山顶到山谷 从山脚到沙漠深处 每一处都被长镜头强化到极致 随之而来的也是前一场景在记忆中的淡去...Gus拍过那么多的公路 唯独这里让我强烈地联想到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然而 若以人生之路比之 恐显狭隘而 若以4星给之 恐自己也被归入逼者之流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他镜头下的云卷云舒
难以想象,这是一部我看到名字、海报就确定我一定会喜欢的电影,尽管再圣丹斯电影节上放映的时候有半数以上的观众离场,可是仍不妨碍前卫的法国人把它评为《电影手册》2002年度十大电影之一,这也就是Gus Van Sant和Matt Damon、Casey Affleck三个人的有关Gerry的故事。
本片有着极其简单的情节,极其简单的超长镜头,和现代音乐家极简主义的代表人物Arvo Part的配乐,构成了这样一部极其简单的生命苦旅。
对于这种影片,会有一部分人极其的喜欢,同时也会有一部分人极其的厌恶,尽管我承认我在看那少于50个镜头的时候也有犯困的工夫,但是毫无疑问的我是第一种类型(对于第二种类型,这一小时四十分钟的电影就像一部及其快速的催眠曲)。
影片的一开始就是荒原上的公路,汽车在公路上漫无目的的行驶,周围的高山、荒原和天上浓密的白云在随着汽车行驶而不断的变化。
这种感受,像我漫长旅途坐火车回家的时候,几个小时呆呆的注视着窗外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却又像是一成不变的风景,这时候,就会感觉自己像是不存在了一样,周围的一切似在变化又似在不动,这样的自己很容易迷失,果真,车子停下来,两个人下车,漫无目的的向远方走去。
他们只是这样子在荒原里走下去,不停的走,周围的风景有时变化,有时不变,两个人说话不多,荒原的风景很漂亮,当他们到了一个地方之后,终于决定向回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已经记得清原来的路了。
就这样莫名的迷失在沙漠之中,就像我,在某一个时刻,莫名的迷失在这世界的洪流里不知归路。
于是他们试图找到来时路,可是一切都像是被这风沙湮灭了一样,两个Gerry也分开寻找归路,可是他们还是聚在了一起,荒漠的戈壁,陡峭的岩石,天空中的云彩氤氲翻滚,太阳渐渐的落下。
沙漠的黑夜里,时明时暗的火光,一个Gerry说到了自己的游戏,那帝国的纷纭变化,渐渐的在这沙漠里烟消云散。
红色的太阳从天空升起,将这世界都映照成红色,这是新的一天,可是对于两个Gerry来说,他们要继续走下去。
他们需要找到水,他们试图追寻动物的足迹,可是只来到一个更大的沙漠,无边无际的白色的沙漠,他们没有选择,继续走下去,到了一个制高点,在蓝蓝的天空下面,只能看到这片沙漠和远处的高山,这是一种绝望,丧失了希望的绝望。
一个Gerry无望的哭泣,另一个告诉他不要哭,他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选择,没有了目标,他们只有在这天地间不停的走下去。
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是生存的问题,人类,在这个世界里,总归还是渺小的,而走下去,也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了。
我不清楚,当真的失去了选择,我还能做些什么,继续走下去吗?
这景色,既熟悉又陌生,云卷云舒,飞砂走石,这沙漠并没有因为两个Gerry而有任何的变化,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方式,太阳的升起和落下一样的恢宏,这沙漠一样的壮阔,变化的其实只有人。
他们因为脱水而脆弱,因为绝望而脆弱,哭泣的那个Gerry产生了幻觉,幻觉找到水、找到车、找到路,这幻想如同海市蜃楼一样是个易破的泡沫,生命无法在泡沫中存在,生活无法在幻觉中继续。
音乐简单的也只有几个音符,就像这简简单单的生命旅程一样,几个音符就能构成连绵不绝的乐章。
云彩的翻腾让人迷离沉醉,远处依旧只有连绵的高山,风沙刺痛人的眼睛,可是眼前只有这无尽的荒漠。
他们开始争论着方向,尽管心里知道对于现在的他们哪个方向都没有多大的区别了,又一个夜晚的降临,没有对白,沉默的黑夜。
朦胧的晨光中,他们已经步履蹒跚,他们一前一后,走在白色的盐碱地上。
天渐渐的亮了,一望无垠的白色,天空的蓝色,颜色纯净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他们两个一前一后,艰难的在盐碱地上缓慢的前行。
终于,到了肉体的极限。
白色盐碱地上的两个人,没有生命的气息,但是似乎还有呼吸,脆弱的那个Gerry终于知道时间到了,他对另外一个Gerry说:I'm leaving,然后,只有一个Gerry。
他甚至都不曾为自己哭泣,然后,他也有了幻觉,他站在了公路上,他拦下了一辆车。
他睁开了眼睛,蓝色的天空,白色的盐碱地,他挣扎着爬起来,他挣扎着向前走,他挣扎着跑了起来,因为,视力所及的范围内,这盐碱地的尽头,有着汽车带起的灰尘,这盐碱地的尽头,就是希望。
只有一个Gerry活下来了,他坐在汽车里,无声的开着窗外似乎变化又似乎没变的风景,他是否还有迷失的感觉呢?
车里的一个孩子,童真的双眼,也注视着这片沙漠,这似变没变的风景,这简简单单的生命苦旅,是永远都没有尽头的。
毫无理由的,这部电影让我觉得窒息以及心跳加速。
分两次看完。
半夜12点的时候,它让我时梦时醒。
一大段一大段重复的无机质的行走,主角两人寥寥无几的对话,沉溺的孤独的寒冷无比的长镜头。
所有这些元素被垒到了一起,形成的便是一部超级催眠曲——对大部分人来说。
第二天将剩下的看完,依然是沉默单调的镜头,主角的台词愈发减少直至沉默。
人被无限缩小,变化无常的天空与一成不变的白色沙漠占据了大部分的画面。
发呆般看他们行走,行走,行走。
人踩在碎泥地和沙子上细碎重复的响声令人着迷。
影片的主旨或许就是行走——在我看来甚至来寻找都算不上。
可能一开始他们的确是在寻找,寻找公路的方向,寻找水源,寻找希望。
只是当这些全部都落空后,他们只是机械式的前进,连寻找这个最初的目的都快忘掉。
当其中一人将伙伴掐死时,我充满疑惑,心脏突然就被拉紧。
一句意味不明的[I'm leaving.]。
一场意味不明的[谋杀]。
一个意味不明的死因。
一个Gerry走出了沙漠。
他坐在车上。
夕阳西沉,他突然眼眶湿润。
电影戛然而止。
沙沙沙 走过砂砾沙沙沙走过荒山仰望天空风云变幻环视四周满眼土黄 缓慢 无声 苍白地前行 絕望與希望不過一步之遙 【後面當活下來的GERRY看到如甲殼蟲般的汽車,來回穿行時,總覺得很諷刺】NEED RECONSIDERATION about this film...
难以想象,这是一部我看到名字、海报就确定我一定会喜欢的电影,尽管再圣丹斯电影节上放映的时候有半数以上的观众离场,可是仍不妨碍前卫的法国人把它评为《电影手册》2002年度十大电影之一,这也就是Gus Van Sant和Matt Damon、Casey Affleck三个人的有关Gerry的故事。
本片有着极其简单的情节,极其简单的超长镜头,和现代音乐家极简主义的代表人物Arvo Part的配乐,构成了这样一部极其简单的生命苦旅。
对于这种影片,会有一部分人极其的喜欢,同时也会有一部分人极其的厌恶,尽管我承认我在看那少于50个镜头的时候也有犯困的工夫,但是毫无疑问的我是第一种类型(对于第二种类型,这一小时四十分钟的电影就像一部及其快速的催眠曲)。
影片的一开始就是荒原上的公路,汽车在公路上漫无目的的行驶,周围的高山、荒原和天上浓密的白云在随着汽车行驶而不断的变化。
这种感受,像我漫长旅途坐火车回家的时候,几个小时呆呆的注视着窗外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却又像是一成不变的风景,这时候,就会感觉自己像是不存在了一样,周围的一切似在变化又似在不动,这样的自己很容易迷失,果真,车子停下来,两个人下车,漫无目的的向远方走去。
他们只是这样子在荒原里走下去,不停的走,周围的风景有时变化,有时不变,两个人说话不多,荒原的风景很漂亮,当他们到了一个地方之后,终于决定向回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已经记得清原来的路了。
就这样莫名的迷失在沙漠之中,就像我,在某一个时刻,莫名的迷失在这世界的洪流里不知归路。
于是他们试图找到来时路,可是一切都像是被这风沙湮灭了一样,两个Gerry也分开寻找归路,可是他们还是聚在了一起,荒漠的戈壁,陡峭的岩石,天空中的云彩氤氲翻滚,太阳渐渐的落下。
沙漠的黑夜里,时明时暗的火光,一个Gerry说到了自己的游戏,那帝国的纷纭变化,渐渐的在这沙漠里烟消云散。
红色的太阳从天空升起,将这世界都映照成红色,这是新的一天,可是对于两个Gerry来说,他们要继续走下去。
他们需要找到水,他们试图追寻动物的足迹,可是只来到一个更大的沙漠,无边无际的白色的沙漠,他们没有选择,继续走下去,到了一个制高点,在蓝蓝的天空下面,只能看到这片沙漠和远处的高山,这是一种绝望,丧失了希望的绝望。
一个Gerry无望的哭泣,另一个告诉他不要哭,他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选择,没有了目标,他们只有在这天地间不停的走下去。
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是生存的问题,人类,在这个世界里,总归还是渺小的,而走下去,也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了。
我不清楚,当真的失去了选择,我还能做些什么,继续走下去吗?
这景色,既熟悉又陌生,云卷云舒,飞砂走石,这沙漠并没有因为两个Gerry而有任何的变化,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方式,太阳的升起和落下一样的恢宏,这沙漠一样的壮阔,变化的其实只有人。
他们因为脱水而脆弱,因为绝望而脆弱,哭泣的那个Gerry产生了幻觉,幻觉找到水、找到车、找到路,这幻想如同海市蜃楼一样是个易破的泡沫,生命无法在泡沫中存在,生活无法在幻觉中继续。
音乐简单的也只有几个音符,就像这简简单单的生命旅程一样,几个音符就能构成连绵不绝的乐章。
云彩的翻腾让人迷离沉醉,远处依旧只有连绵的高山,风沙刺痛人的眼睛,可是眼前只有这无尽的荒漠。
他们开始争论着方向,尽管心里知道对于现在的他们哪个方向都没有多大的区别了,又一个夜晚的降临,没有对白,沉默的黑夜。
朦胧的晨光中,他们已经步履蹒跚,他们一前一后,走在白色的盐碱地上。
天渐渐的亮了,一望无垠的白色,天空的蓝色,颜色纯净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他们两个一前一后,艰难的在盐碱地上缓慢的前行。
终于,到了肉体的极限。
白色盐碱地上的两个人,没有生命的气息,但是似乎还有呼吸,脆弱的那个Gerry终于知道时间到了,他对另外一个Gerry说:I'm leaving,然后,只有一个Gerry。
他甚至都不曾为自己哭泣,然后,他也有了幻觉,他站在了公路上,他拦下了一辆车。
他睁开了眼睛,蓝色的天空,白色的盐碱地,他挣扎着爬起来,他挣扎着向前走,他挣扎着跑了起来,因为,视力所及的范围内,这盐碱地的尽头,有着汽车带起的灰尘,这盐碱地的尽头,就是希望。
只有一个Gerry活下来了,他坐在汽车里,无声的开着窗外似乎变化又似乎没变的风景,他是否还有迷失的感觉呢?
车里的一个孩子,童真的双眼,也注视着这片沙漠,这似变没变的风景,这简简单单的生命苦旅,是永远都没有尽头的。
如果回到“艺术是什么”这个问题上,有些类似于生命终极哲学问题“我是谁”,自然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够阐释明白。
面对这个问题,每个人自然会有自己的定义或者标准,在苏珊.桑塔格看来,艺术不应该是真理的助手,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体验,而非是一个声明或者回答。
差不多同时代的梅雅戴伦也在自己的文章中描述了自己的艺术观念,与桑塔格不同的是,梅雅还有另外一重身份,实验电影导演。
这个身份对进一步体会梅雅的艺术观念以及理解《盖瑞》这部电影都是颇为重要的。
这位美国实验电影的教母级人物觉得真正具有创造性的艺术作品,绝不是单纯的交流表达(描述、传递已存的外显的现实),而是创造了一个现实,并且本身就构成了一种体验,我猜这可能也是为何梅雅选择实验电影作为表述方式的原因,比起剧情片实验电影或许更能到达她渴望到达的地方。
在这个意义上,《盖瑞》的确如同一部通俗的实验电影(狭义上)。
在梅雅那里,电影的语言性至关重要。
不管是桑塔格还是梅雅,二人“默契”般相通的看法中,共同指向了两个字:之于艺术的体验。
在103分钟的时长里,《盖瑞》讲述了两个男人在一次远足中迷失方向,于是开始寻找归途的故事,他们穿过群山和沙漠,到达一片盐碱地,其中一个男人在这里“离去”,另一个男人则在几百米远之外发现了公路,丧失和寻回几乎同时发生。
整部电影只存在着两个重名的人物(盖瑞)、一个共同的动作(行走),连音乐也是最简单化的处理,使得电影近乎抽象。
范桑特他们试图剥离一切容易影响观者,使观众情不自禁在观看的过程中自动赋予电影段落以含义的内容,先是除去了大的时间坐标,在这个电影中,除了能够判断白天与夜晚,黄昏与正午,并没有交代具体什么年代。
同时也抹去了人物的身份,只剩下两个名字,没有人知道两个人物是从哪里来,做什么工作,经历过什么,是什么关系。
情节在此处也被最大可能地抽除,两个盖瑞在一次远足中迷路,然后转而寻找归途,在整个过程中,情节几乎为零,一些看似会带来转折或是阻碍的插曲,也只是一闪而过,没有带来任何人物行为的变化,比如那颗卡西阿弗莱克(其中一个盖瑞)爬上的大石头,看似像是一个阻碍的设计,我们甚至可能期待剧情走向的变化,然而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卡西阿弗莱克不知道怎么爬了上去,然后又神奇般地平安落地,看完整部电影再回想这一情节就会发现,这根本就是一个闲笔,对之后的情节(本片所剩不多的情节)也没有任何影响。
除此以外,还有一处眼看两个盖瑞在事情的态势非常不妙的情况下要争吵起来,结果也被作者化解在两句“fuck you”中,什么也没有发生,仍然继续前行。
同时被简化的,还有人物的语言。
我最喜欢的部分恰恰是两个人只有动作而没有言语的时刻,几乎会让人失去耐心的长镜头,但又好像拥有一种魔力吸引着将眼睛停留在此的人。
对于情绪和情境的似曾相识感来说,言语是谓多余。
尽最大可能地剥离了这一切后,留下的只是一个大体的故事框架(主要是一个动作)作为支撑,而范桑特真正想做的,是最大化地凭借电影语言达到与观者尽可能纯粹的沟通。
要理解这一点,也许并不恰当,但类比最初抽象主义试图在绘画领域中做的事情可能会更容易理解范桑特的做法。
在抽象主义看来,一幅绘画作品,题材影响了观看者真正去欣赏这一艺术形式的魅力,在体会绘画本身的迷人之处时,观看者的注意力首先被“画了什么”给吸引去了,所以去除题材是必要的。
康定斯基作为抽象主义先驱之一,他所类比的,其实是音乐。
没有题材,但有情感,情感便意味着体验,而体验理论上可以到达所有的人。
范桑特的高明之处也在于“去除”。
如果说当我们观看一部电影,会被为事件本身而做出不同的判断,观众随之被分流成不同的群体,往往与电影中人物有类似的经历会更容易共情,而范桑特他们保留下的这个动作(行走或者寻找归途)看上去很具象,但其实也是抽象的,本身行走这个动作的寓意就无限丰富,它足以到达所有人。
有了设定,便是语言的表达。
整体来看,我觉得范桑特做到了一种自然的风格化,一种比真实更为靠近真实的自然真实,在这里只说其中我感受最深的一点。
整部电影最多的还是长到让人容易丧失耐心的长镜头,穿插着许多安静但又在迅速变化的自然之景,白昼与黑夜交替,两个盖瑞在自然之中不停地行走,从脚步轻盈直至步履蹒跚。
在所有行走的段落中,我最喜欢的两段,一是影片中间,两个人没有说话,只是行走,画面中是正在前行着的两张脸,几近重叠,这个段落长达四分钟。
另一个是盐碱地的段落,两个盖瑞此时已经走了太久,差不多已经处在生命极限的边缘,这时的两个人一前一后以微弱的力气在黎明中挪动着步子,而我们能看到的仅仅两个一大一小的剪影,这一个段落长达六分钟。
就是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长镜头恰恰是本片所献出的“体验性”至关重要的元素之一,一个长镜头中往往只保留了一个单一的动作。
如果可以联想的话,这其实是很多实验电影的拍法。
这样的处理一般会产生的效果有两种,一种是观众基于耐心的丧失而睡着,另一种则是我们通过视觉的远足好像进入到情境中。
体验(作为动词)可能是唯一一条能够进入这部电影的通道:离开自身所存在的这个当下的现实,真正地相信眼前的那个现实,并以一个孩子般无知、天真、纯粹的心态并且不做任何期待地接受、投入到其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范桑特这部电影需要观众很大的主动性,才能够达成有效的沟通。
这样的处理其实在一开始就给出了,影片最初的五分三十秒,虽然是一个长镜头段落,但基于只有一个动作,却完全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长镜头:两个盖瑞驾车行驶在山间的公路上,阿帕沃特的音乐同时响起,带我们驶向的就是体验本身。
Ps:《盖瑞》是所看的GVS作品序列中的第二部,对范桑特其他作品还不了解,仅仅就这一部电影的部分内容谈了一些自己的感受,如有错误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指正。
加一分给导演的执念与勇气。
导演绝对不是玩玩而以,他找了马特达蒙和卡西阿弗莱克!
那连绵不绝的群山,一望无际的沙漠,让人从心旷神怡一步步走向绝望。
然而那游走的云,看不到尽头的山野在镜头里表现的好奇,孤独……曾经感同身受,这种共鸣太神奇,电影要说的也许很多,也许只是想表达这种漫无目的的无聊,人生谁能天天明白的活着呢?
最后男主角搭上车时一路的沉思正是我看完这部电影的种种感受,我想这部电影的伟大就在于它让观者与角色的思绪融为一体,而不是旁观者的姿态。
这两个同名的人,无端端的开车出现在沙漠上公路上,无端的开往某出,无端的弃车进入无尽的荒野,无端的在荒野里或跑或跳或闹,说着一些没来由的话,直到这令曾他们着迷的沙漠让他们迷失。
然后就是一些非常真实的行为和对话和美丽的景色,几乎没有丝毫戏剧化处理。
最后,只有一个男孩孤身回到马路上。
他又上路了,车又继续开向未知的某出。
我们就在这毫无目的开往未知的路上,实在无聊,然后自己折腾自己,折腾怕了,再重新上路,似乎总是向着某处,某个未知的地方。
意义究竟在开往的路上还是在于折腾的过程?
哦,差点忘了,折腾,也是在路上。
这两个同名的人,就像同一个人的两面,一个人的两种性格。
在沙漠里,坚强者生存下来了,从此以后只有一个Gerry了。
这会不会是平实诗意版的《FIGHT CLBE》呢?
一个人的心灵在这无理由的沙漠之旅中受到了洗礼,他还是他吗?
怎样回去面对这社会?
当你已经不再是你?
只希望是这是你的升华。
t77da056d5
6/10。用摄影机作长幅平静凝固的静物画,调度上将山峦灌木当前景而退居次景的人物被自然所融合包围,繁用大全景让演员变为开阔环境的小斑点。云卷快速流动的空镜穿插既强调时间推进也隐含了忧郁悲凉的情绪。两位主角的关系和旅行动机避口不谈,只剩直视缓慢耗尽之死的痛苦(76'35远处有人出现穿帮了)。 @2015-02-11 03:03:28
一个人成就了一个人,gerry杀了自己成就了另一个自己
吃饭看这个挺好的,终于可以专心吃饭不用担心错过剧情或者台词了。
一般啊
还没跟你牵著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这也是公路片吧,可怜的弟弟。。。长镜头=诗意,想备足了水和干粮去沙漠里住一个星期,看星星,听风声,感受自然,回忆人生。。。不叙事影像就跟抽象绘画一样
一场漫无目的的电影
没完没了地行走,无边无际地寻觅,群山波涌,云海风翻,二个杰瑞,不识归途
实验电影?艺术电影?一直觉得艺术电影这个名词挺好笑的,难道电影不是一门艺术吗?所有的电影都该是艺术电影,为何还能有艺术电影这样一门分类。这其实就是属于导演及演员的私人电影,就表达我们想表达的,这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无所谓别人怎样理解。没有意义的的长镜头,和没有意义的人生一模一样,我们所谓的意义,都是我们主观所赋予的。
分数:65 22年前的影片,没有年代感。长镜头、极简主义、似乎隐喻人生的苦旅,哪有那么多婆婆妈妈,就是“一路向前”想不会回头,但那有什么一帆风顺!
为什么没有了金发少年……
他们在沙漠里坚持了三天三夜,最后却公路旁放弃了一切。这是一部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它根本就不想着去适应观众,而是强迫着观众适应自己,沉浸进去。格斯·范·桑特多少有些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把主角在沙漠中的绝望和无助,化作长到崩溃的长镜头,支离破碎的台词和毫无意义的闪回,对观众造成了一次心灵上实实在在的折磨,让人过于感同身受,观感极度不适,哪怕到了结尾后承认了导演的高明之处,也还是觉得本可以拍的不这么极端,一个电影终究不应该完全脱离观众而独自存在。
没看明白~~
非常简洁的电影,两个人物,稀少的对白,无边的旷野,迷茫的状态,或许只有格斯范桑特或者两位主角的粉丝才看的进去吧~
慢慢地走,慢慢地作死,这就是生活
晕菜
无聊么?我真的蛮喜欢的呀. Matt_Damon
每一个镜头都像在暗示你,接下来有事发生,但我们习惯被满足的好奇心却最终没有得到任何所谓的意义,有得只是一种带有你自己风格的版本体验。一句被说烂的鸡汤,旅行的目的不是到达,而是经历
有时觉得Gus的片子蛮美妙的,有时又觉得很傻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