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子杀手就是尊严教父,到处宣言他的人性信条,三言两语就能煽动出一场战争,要是在动乱年代,活脱脱的一个精神领袖,像卡斯特罗和格瓦拉一样带领劳苦大众取得革命胜利,像《万万没想到》的王大锤一样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让人想想就是小激动!
这个冷血杀手不仅不冷血,而且带点恶魔式的幽默,不仅本职工作做得好,在其他领域也颇有建树!
一根筋的女警,这个人物刻画的简直的深入骨髓呀!
自从她见到两个蠢儿子打架后就像加菲猫见了米老鼠一样扑了过去时,我就深深的记住的这个角色--要知道,记住女N号是件很难的事情。
他的上司也是套路深呀,跟女警说:你会是个好局长!
一根筋女警竟然暧昧的一笑,这笑容有两层意思:1、我要当局长了!
2、现任局长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上司对下属说你将来会做我的位置,只有两种可能:1、嫉贤妒能,你的光芒已经刺瞎了我的狗眼,我得想办法干掉你!
2、谋权篡位,试探你的野心,如果你野心太大,我要赶紧想办法干掉你!
我敢肯定这女警没看过《三国》,刘备白帝托孤时对诸葛亮说:我儿子要是不行你就取而代之!
诸葛亮哪是等闲之辈,立刻跪地痛哭发毒誓:如果我不好好辅佐刘禅,就天打雷劈五雷轰顶!
这才逃过一劫!
当男主用锤子痛凿妻子头的时候,感觉天晴了,你终于向真正的男人迈向了第一步,这就是影视的魅力,你可以看到你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然后对人生有一个重新的审视,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不非要用杀人来证明自己的是男人(是一定不能用!
),但自己的尊严是任何人不能践踏的,一但你进入了我尊严的领地,你就要按照我的规则来,要不你走(si),不要我走(si)!
胡子杀手说:你花了一生的时间,想着如何去循规蹈矩,其实根本没规则,我们过去是大猩猩,拥有的一切是我们能拿的,能保护的,直到老板、妻子逼我们做的事情,日复一日,让我们精疲力尽,如果你不反抗,让他们知道你内心深处住着一个大猩猩,你就会被忘却!
如果触及你的尊严你仍无动于衷,你将会让凌辱变本加厉!
最后,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词送给你: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组成我们新的长城!
......
这片儿好牛逼。
大概是我今年实在是没看着什么能抓住我眼球的美剧。
假期要结束了冷不丁开始看冰血暴居然被震撼的不行不行的。
要知道一集将近50分钟甚至最后一集打到1个小时但是我一秒钟都没有快进过的概念。
这个案子说大能有多大啊,屁大点地方恨不得绕来绕去都是熟人。
这案子说小能有多小啊,就这个小地方两天之内死了三个人。
我一开始看的时候还想呢,这编剧脑洞得开多大这么个案子能演出10集而且每一集都50分钟。
而且重要线索第三集就齐活了。
可是看下来,嘿,这编剧是真能耐,就这么几个人就这么点事,硬是让人连眼都不敢眨的看着,生怕错过一秒钟因为你不知道这一秒钟里编剧会给出什么伏笔什么支线什么线索什么底牌。
他们就是在讲述一个故事,就像片头不厌其烦的重复的那样,this is a true story。
所以你不要有侥幸不要有角色代入的爱意,就做个旁观者,看看人性的高尚与卑劣。
但是话说回来,昨晚看到第六集我直呼大赞,但是今天看第八集的时候其实有些小小的不如意,觉得编剧有点飞了,但是也可能是我没有看到深层次的东西。
总之这是部很用心的电视剧,配乐超赞。
题外话,今天看广告播云南,想到三月份的惨案,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好时节,那么安逸温暖美丽的城市,我记得有个博友说,昆明地铁重新粉刷了一遍特好看特骚情,但是现在大家都不会注意这个了。
说这个是因为,看这电视剧的时候我想肯定有人会给Lester开脱说他是因为被社会压力所迫不得已,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我看够了这半年来媒体的嘴脸以及跟风者的无耻。
做错了事就是做错了事,犯了罪就是犯了罪。
别他妈跟社会找原因。
多少人忍辱负重天天努力活着呢。
怎么就你受不了就你要杀人就你要拉着无辜的人一起偿命还要回头怨给社会?!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懦弱卑怯自私中带有发泄式的残忍。
在无能和屈辱中生活了小半辈子的怒火以畸形的方式发泄了出来。
莱斯特就想一张硬不起来的软毛巾,被生活,被众人,被malvo拧成了硬硬的一股,但这不是真实的他,他却误以为自己真的从此硬起来了,他用自己这种可以伤害人的形态向妻子,向弟弟,甚至敢向malvo抽去。
但这背后的力道,有大半是malvo和妻子,兄弟以及sam们发出的。
莱斯特是自尊到好面子的,面对sam 的直接侮辱和挑衅,面对兄弟面对妻子的不屑,他一直在找借口给自己圆面子。
在这种好面子的下面,是莱斯特深深的自卑和无力感,他对周边的恶意和恶行是有感觉的甚至是敏锐的,但自己除了那几句借口却什么也做不了。
所以面对sam的直接挑衅,他只能选择退却,他拿什么去反抗呢?
和sam搏斗的下场必定是败,杀了sam把牢底坐穿?
明显对莱斯特来说这是个不可能的选择。
或许逃避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从未想过或者说无力改变自己是一个loser的莱斯特的局面却被malvo打破了。
当莱斯特的锤子的敲下去的时候,当他向malvo打电话求助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慢慢的被拧紧,拥有了坚硬的外壳,拥有了看似winer的人生,新房,事业有成,崇拜自己的娇妻。
这些元素本来是莱斯特无望看到的。
但莱斯特却以一种畸形的方式得到了它们。
只是他从来没战胜过去的自己,反而让自己的卑怯自私残忍不断的占了上风,到最后他的敌人,他的阴影看上去只剩下了malvo一个,他鼓起勇气想面对这个困难,但面对malvo,他发现过去的自己又回来了,懦弱和胆小从来没离开他,不过这次除了懦弱胆小,还有已经发育壮大的残忍和自私。
在让兄弟替自己坐牢后,他让新妻替自己去死,最后甚至设计逼退了malvo,但他唯独没有逼退自己,没有战胜自己,他所做的一切其实并不是自己能掌控的。
这些都是钢丝上的乱舞,一如最后薄冰上的狂奔,他和自己的懦弱,卑怯,自私,残忍一起被埋葬在冰层下。
面对人生的劫难,不能只是将自己拧紧了事,直视自己的内心的缺失才能真正改变自己。
第一次在豆瓣上写影评,看了这剧,总觉得莱斯特是个可怜可恨又让人郁结的人,上来胡诌几句,还望不吝指正。
关于fargo剧中马尔沃有着大量无关自身利益的杀戮,引起瞎编的质疑。
这与本剧的结构设置和人物的象征意义有关。
1马尔沃是恶龙猛兽,强大冷血阴鸷,喜欢戏弄控制其他弱小动物,激发他们内心的兽性,以此为乐。
他有一大箱子的录音磁带,都是他捕获的宠物(与汽车旅馆店主的对话)。
2莱斯特就是这类弱小动物,易被捕获为宠物。
但是他有着不输给马尔沃的恶的能量,阴险狡猾冷血,类似狐狸之类的。
3fargo双煞及fargo集团,猛虎狮群。
4其他一些较弱的肉食动物,赫斯运输,超市老板,企图敲诈的健身教练等等。
5FBI探员,猎人。
在恶龙面前完全无效。
6人类,弱小,但有爱情亲情友情之类的,被恐惧困扰。
7恶龙出没,猛兽撕咬,人类生活在恐惧之中,最后恶龙被自己调教的狐狸反咬一口,人类凭借着勇气和善于在绿色背景中发现阴影的眼睛干掉了恶龙。
8马尔沃回到巢穴疗伤,听到脚步声的刹那,盯着门外的狼,一定是想到断腿的猛兽要被其他野兽吃掉了,当然他不会有恐惧之类的情感,死的样子都让人感到害怕。
昨天南方大雪纷纷,朋友圈下的雪量可以掩盖了不少城市,我在家里,拿着手机就看遍了无数城市,各个角落的雪景。。。
本来今天想整理雪灾,暴雪封城,爬雪山被冻伤等和雪有关的电影,飒飒风景,可是节操掉在肚鸡眼上的胖哥还是忍住了。
今天就说说下雪天,还是适合看看sha人吧!
没有所谓的鄙视链,什么看英剧的瞧不起看美剧的,看日剧韩剧的基本是脑残。
无所谓,胖哥就喜欢看美剧,对韩剧的确不来电,英剧就黑镜还味道不粗。
今天这部美剧,胖哥一口气看完,的确是停!
不!
下!
来!
看完后,当天还兴奋的大半夜睡不着。
《冰血暴第一季》!
通过福尔摩斯的花生一角被众多人熟知,整个剧中,你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懦弱的男子如何杀妻骗兄,事业上咸鱼翻身,生活上抱得美人归,当然最后,他也为他无度的自我膨胀惹得杀身之祸!
花生的演技,的确厉害,人戏合一,你看不到任何一点他其他戏中的残留印象,一个全新的角色,剥开所有,赤裸裸的等待着你去认识和建构对他的新剧形象。
另一男主,估计致敬了老无所依的西瓜头,这头型配上一个冷峻杀手形象,我表示收到了成顿的伤害还不止。
他作为一个外来者,打乱了整个小镇的安宁平静,也意外的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整部剧都在大雪弥漫的小镇中发生,神秘,寒冷,却始终血腥不散。
一个杀手,一个loser,一次意外相遇,让整个小镇的人受到了致命的波及。
命运就像雪花一般,不知道它会飘到那里,落地后,又掩盖了多少往事。
冰血暴的最大魅力在于意外的真实性,意外是偶然的,不可预测的,因此它具有冲击力,让人肾上腺素疯狂分泌。
但如果意外表现的矫情和过度夸张会让人质疑意外的真实性和逻辑性,这样意外就变成了提前做好准备的预设,让戏剧冲突大大折扣。
冰血暴用扎实的剧本,丰富的人物塑造,把意外变成了真实可信的不可违抗的命运安排。
一切都合理和残酷,最后只有求援于上帝来安抚,圆说悲剧的因果轮回。
<图片1>
雪与血,Snow and slaughter.经人推荐看《Fargo》,果然是部精良的好剧。
画面精良,冰天雪地摄人心魄,杀戳场面帧帧到位,喜欢清、淡、冷的风格。
音乐精良,包括部分插曲都不是盖的。
引用精良,参见豆瓣已有的典故和诗歌。
演员精良,几个演员都演技精湛,感觉真实,引人入戏。
但没有推为神剧,不至于定位过高,也没有一个演员足够强大到支撑这部戏。
第五集好拖沓,第六集高能!
体会每集都有一个典故引领的用心,就该这样提纲挈领,详情不再赘述。
我相信有轮回,有karma,比如Lester两任妻子都被头暴,女警老公三次都与杀手擦肩而过,杀手临死前又一次碰到狼狗……人无法逃过自己的宿命,尤其性格决定面对一切的结果,比如窝囊的Lester,胆小怕事的女警老公,孤注一掷肆无忌惮的杀手。
大多情况下人无法逃脱这样的命运,也要接受其带来的一切后果,除非……有大大的turning point。
比如Lester建立自信后又遇见杀手,杀手反而看轻他;无助时弟弟又落井下石。
女警老公生活有了牵挂,绝不想再让妻女受到伤害,才鼓起勇气暴毙杀手。
还是要克服内心的恐惧啊。
说说内心毫无恐惧的杀手。
松顿演技真好,前半段浑然不觉他都要60的人了,喜欢他开始笑的样子。
可惜在剧中他总以为自己是审判者,不愿Lester被人看轻就去杀了欺负L的恶棍,是否也是自我定位过高的关系。
想起《香水》里的杀人犯,最终以为自己可以成神了,所以才入了魔。
尤其剧的后半段,这个杀手已经无所不用其极的置人于死地,还敢在警局、咖啡店这种地方公然露脸、偷车,实在太desperate。
他和旅馆老板娘打交道那一段,geek是geek,不过他确实有过人之处。
比如惊人的意志力(骨折了还开车、自己麻醉、拉绳固定),良好的法律教育及反侦察力,更重要是对人性的洞察力!!!
对人一把脉就看透他软肋的洞察力!!
这点观察实在厉害,那个捕食者看不见绿树下阴影的段子,我认为他就是能看见阴影的捕食者。
比如他光用言语就震慑住快递收发员,超市大亨的雇主,甚至警察。
因为他知道他们内心惧怕的是什么,抓住这个阿克琉斯脚踝达到自己的目的。
剧情有些内容看似荒诞,又有合理性。
比如正因为淳朴的明尼苏达人民,他们宁静安逸,生活圈子也小,才有了智商为零却富有同情心的警局局长,才有了藏匿枪支震慑警局的弟弟,才有了高中恶霸为众人知晓等事实基础。
有人说Lester不是人,送死第二个老婆,就怪老婆太崇拜他,他根本不爱她,而且他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结果印证自己的想法他自己也受到谴责。
不过,L绝对只是个保护自己利益的人,只顾自己利益可以弃他人不顾的人,甚至背叛亲情、正义与真相。
又联想到刚看的《自豪与荣耀》,影片中也正是提到,仅仅为了保护自己人的利益,牺牲了他人,隐瞒真相,这样真的好吗?
是对的吗?
可以说性格软弱的人报复心也挺强的,而且报复通常都是耍阴招,有点可怕。
剧中事实证明还是独行侠比较好,两个人搭伙实在是……比如那个聋子一对,还有FBI的,几乎没有存在意义。
杀手固然还有人性,比如他会为了避让鹿,在鹿垂死挣扎的时候还会留心看一眼。
有一集画面出来狗坐在车里看雪天风景的,真美!
第六集杀手举着枪一路杀到三楼的拍法经典又省钱,直接拍玻璃就是了一般拍冰雪和杀戳不无关系,都显示冷峻的一面,而严寒总与个性冷酷相关。
雪与血,Snow and slaughter.我们每人心中固有难以克服的恐惧,倘若坚持前行,正如怀孕的女主角,可能会孕育一段完全不同的开始。
第一次写长评,看到有些短评的朋友们对马丁的演技表示不满,我想给他辩护一下一部值得回味的剧,喜欢马丁弗里曼的表演。
看到有网友说他的是套路式表演,我在这里持不同意见。
我觉得马丁对Lester的诠释比较到位,十分精彩。
马丁弗里曼在《世界尽头》中的表演大家可以去看看,并不是什么套路。
他演的华生磕磕巴巴,是因为按照原著的思路,华生其实“并不比常人愚钝,但是在福尔摩斯面前常常要十分努力地跟上他的思路”(这是原著中华生的自述)华生一直在努力的跟上福尔摩斯的思路(当然始终慢半拍还不止)也正是他在急切的跟上并且想要参与到案件中才会显得磕磕巴巴。
不然的话就会向哈德森房东太太或者雷斯垂德一样不说话(因为思路转的不够快)在冰血暴中所饰演的lester磕磕巴巴是因为原本生性懦弱,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可以从他被羞辱后攥紧拳头抿紧嘴唇吸气提肩的动作看出),所以在说话时要努力的克制(或寻找)用词。
而在他翻案之后面对警察的磕磕绊绊则说明他是一个新手,并没有那么强的心理素质,说着说着就摇头叹气这是十分明显的表现,而语气结巴也仍然十分好的显示出他的慌张。
毕竟只有很少人才会在面对警察还表现的十分镇定。
综上所述我认为马丁的诠释是比较到位的,生动的表现出一个被逼上绝路的小人物的心路历程写的不好,匆忙,欢迎指正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
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
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
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
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
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
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
”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
”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
”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
”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
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
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
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
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
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
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
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
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
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
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
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
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
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
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
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
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
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
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
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
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
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
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
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
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
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
”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
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
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
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
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
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
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
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
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
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
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
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
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
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
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
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
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
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
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
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
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
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
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
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
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
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
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
(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
”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
“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
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
”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
”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
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
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
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
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
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
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
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
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
”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
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
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
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
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
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
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
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
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
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
“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
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
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
”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
”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
”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
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
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
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
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
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
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
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
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
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
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
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每集开始都号称基于真实的故事,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根据科恩兄弟的说法: “There are actually two little elements in the story that were based on actual incidents,” Joel Coen told HuffPost.“One of them is the fact that there was a guy, I believe in the ‘60s or ‘70s, who was gumming up serial numbers for cars and defrauding the General Motors Finance Corporation. There was no kidnapping. There was no murder. It was a guy defrauding the GM Finance Corporation at some point.”He continued, “The other thing based on something real: There was a murder in Connecticut, where a man killed his wife and disposed of the body — put her into a wood chipper. But beyond that, the story is made up.” 注意到没有,只有两小点是真实的!
注释:摘录来自https://www.huffingtonpost.com/entry/coen-brothers-fargo-true-story_us_56de2c53e4b0ffe6f8ea78c4
第一集9分, 到第四集只1分了, 越来越烂, 弃.
这一季吉米都是警长哈
朱莉的前夫演技逆天啊。华生大叔也坏出了新高度
不墨迹的杀手杀的人就是多;'heck'.....
荒诞剧,不喜欢
看完第一个长影评确实涨姿势了,但是整部剧给人的感觉就是有很深的寓意,但因为黑色幽默恶搞得有些无厘头,除了主演几位 很多小配角演得都很三四流 更像是一个想说但没说好的故事 鸡肋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装模做样。
杀手给一个弱者讲了一个关于动物和人性的故事,释放了弱者被压抑的动物本能,让他学会了杀人,变为了“强者”。这是一个爱讲哲学故事的职业杀手,会利用圣经救赎的故事来敲诈有钱人,很好的演绎了赏金猎人如何“狩猎”。
一场漫长前戏的高潮。当然,如果没有比利.鲍伯.松顿演的杀手魅力四射支撑着,我想我肯定在第三集什么的就弃了。这个杀手跟《老无所依》里 哈维尔.巴登演的杀手,基本上是“同一个人”,屌爆了。 比利.鲍伯.松顿的第二春要来了。
故弄玄虚,科恩兄弟为了强行装b基本的故事逻辑都不要了。。。
全员恶人的片子看了实在难受。ps个人认为黑色幽默可以在很多场景里让人会心一笑,但绝对不包括这种无辜者倒血霉,加害人却任逍遥的影片,反而会适得其反,更让人大倒胃口,给2星稍微恭维一下
拍摄手法很棒 喜欢Molly和Gus一家人 其他的看的非常恶心 内容三观扭曲引起不适
沥沥拉拉的看完了,于我个人来说没太多high点,有几场镜头处理挺有意思、很漂亮。Martin Freeman的演技,最大问题在于:演一个美国人,即便卷起舌头、改掉清晰方正的口音,但举手投足、表情神态、一耸眉、一撇嘴、一缩肩、一顿足…所有的身体语言,都还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有种生硬和别扭。
看完第三集就放弃了
和电影肯定没法比,但演技还是不错滴
可以
……演得有点过于好了啊花生!再加上一堆美国特产怪人……很好看!不过我个人对结尾很不满,磁带太做作了,应该让花生死了两个老婆之后依然安然逃脱……那才更赞……
还不错,挺有科恩的调调的,明尼苏达风情好评!martin freeman演得太烂。
从来对科恩兄弟无感,他的粉丝就更无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