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语片名翻译成中文后依然很精彩且令人信服的,很少见。
但7月份于国内上映的《黑帮暴徒》更名为《救赎》却深得我心,这部获得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聪明地通过改名绕过了壁垒森严的电影审查,成为惟一一部可以在国内放映的本届奥斯卡获奖影片。
支持《黑帮暴徒》更名《救赎》,除了对电影局领导的认真负责表示认同外,更多的原因是,我觉得《救赎》比《黑帮暴徒》更能直观地表达电影主题。
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部黑帮电影,而是一部饱含感情、弥漫忧伤的男性电影,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像一部催人泪下的文艺片。
很佩服导演加文·胡德,他了解商业电影应该用怎样的一个开头来吸引观众。
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黑暗色调的小镇,酒吧里随时可以爆发的赌博和打斗,几个黑帮青年在头目的带领下在杂乱的街道上招摇过市,在地铁悄无声息地将锐利的刃器插入被抢劫者的心脏……在影片开始的15分钟内,影片散发的暴力色彩令人心悸,Presley Chweneyagae饰演的Tsotsi个子矮小却目光犀利,充满杀气。
被残暴情绪充斥的他甚至只因为一个地铁行乞的老乞丐不友好地看了他一眼,就尾随至荒野处试图将其枪杀。
然而,在打伤一个女车主抢走她的汽车,并在汽车座位上发现一个婴儿之后,Tsotsi的人生之路因为这个只会哭闹的孩子发生了改变,整部电影由此为分水岭,用一系列温情的镜头来展示一颗曾被暴力充斥的心脏是如何渐渐变得柔软的。
作为抢劫得来的意外“收获”,Tsotsi起初的想法是将婴儿抛弃荒野,但很快婴儿嘹亮的哭声将他换了回来。
在看完整部电影回忆起这个镜头时,我猜想,在他转身奔向汽车后座抱起那个婴儿之前,他的脑海中一定闪过一条雪亮如电的光线,这道光线刺痛了他对自己悲伤童年的回忆,唤醒了他对爱的需要和渴求,激发了隐藏在每一个男性内心深处的父爱,最主要的,柔弱的孩子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黑帮暴徒”身份,而将他还原成一个介于少年与父亲之间的普通男人,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强者身份不止可以用来掠夺和毁坏,更可以用来给予和保护。
自此,一个中国电影关注熟悉的杀手与美女的故事模式开始了,不过在《黑帮暴徒》中,美女变成了孩子,不过这不重要了,导演似乎更懂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比英雄美女更能打动观众的心。
一个人面对他所不熟悉的事物时,往往是笨拙的,这种笨拙便于让人发现他的本质。
每次看到Tsotsi小心翼翼地将婴儿放在硬纸袋里拎着走来走去,或者手忙脚乱开一个罐头给婴儿喂食时,我总忍不住想要暴笑,一面看着画面上这个像保护幼崽的公狗一样窜来窜去的家伙,一面在心里讽刺他“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被逼无奈的Tsotsi终于去做了一件看上去无比愚蠢的傻事,潜入女邻居Miriam家中举枪逼着她为自己抢来的孩子喂奶。
善良而镇定的Miriam,躺在怀中的幸福的孩子,让Tsotsi产生了幻觉。
家庭、母爱、食物、温暖……这些他所缺失的东西,仿佛通过那个孩子一一实现。
而Miriam家中的用废玻璃自制的风铃,他认为是垃圾,Miriam却告诉他,风铃可以看到奇妙的闪光,听到悦耳的声音。
对一件事物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使得Tsotsi明白了,贫穷和苦难不是自己施暴的理由。
因为那个老乞丐“活得像狗一样耻辱”,他险些结束了他的性命,而老乞丐只想置身于温暖阳光下的愿望,也让他顿悟,自己以前的黑帮生活并不是他所想要的。
在和同伴潜入婴儿父亲的家,准备再次抢劫的时候,他发现了布置温馨的婴儿房,本该在这间房子享受安逸生活的婴儿,却因自己的行为剥夺了这个权利。
痛苦的Tsotsi这时候已经不舍得归还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婴儿,但良心又逼迫他不得不这么做,为此他枪杀了残暴习性未改的同伴,他不愿意在伤害了婴儿的母亲之后,再让婴儿失去父亲。
仓惶逃走之后,他到Miriam家中取出了婴儿,在归还婴儿之前,他拎着婴儿去看了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荒野外累积的水泥管道。
Tsotsi在用这种方式和婴儿告别。
在将婴儿送到院门口的时候,犹豫良久,他按响了门铃,警察也包围了过来。
举枪的警察,闪烁的警灯,因为仇恨他而变得无比激动的母亲,在紧张的气氛下,他紧紧地搂抱着婴儿。
最后,被他救过一命的父亲从他手中接过了孩子,而他却悲伤得不能自己。
从影片开始的至暴,到影片结束的至柔,两钟风格的反差,使得影片的“救赎”主题变得清晰无遗。
如果说《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是因为对自由的渴望才完成自我救赎的话,那么《黑帮暴徒》中的Tsotsi,则是良知的复苏和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这种救赎同样撼人心灵。
除了暴力和救赎这两个主题,影片还有一条线贯穿其中,那就是爱。
一个黑帮暴徒对陌生婴儿的爱,一个有着自己孩子的女邻居对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婴儿的爱,失去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痛彻心扉的爱……更深一个层次,是Tsotsi对被自己打伤的朋友的爱,是父母对Tsotsi的爱——尽管这种爱以原谅的形式体现了出来,可是谁能说原谅不是爱的一种?
在黑帮电影的幌子下,《黑帮暴徒》将镜头对准了社会底层这个群体,这个群体的“大爱”,一方面驱散了生存之艰难带来的痛苦,一方面也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发,处在社会最底层的Tsotsi和富贵家庭最后完成了孩子之间的交接,不仅意味着两者的和解,也意味着两个阶层开始懂得互相理解和认识。
《黑帮暴徒》所体现的责任感,使之和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一样,成为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大片。
对比于黑帮暴徒,我更喜欢救赎这个名字。
大卫的救赎之路。
一开始看到电影并不是由片头开始看,一入眼就是一个黑人男子拿着枪指着一个妇女要她向一个婴儿喂奶。
暴力和悲戚充满着整个画面,毅然决定从头看一次。
这部电影真的没有令我失望,每个人镜头都深深吸引着我,一眼都不想错过。
片头在拥挤的地铁车厢,四个人拿着刀围着个男子实施抢劫,男子轻呼了一下,就被Tsotsi一刀捅入肚子的深处!
然后四人抢了钱就离去了。
看到这里我深深被惊吓到了,不仅仅是因为这起恶劣性质抢劫事件,更加是被Tsotsi眼里的冷漠和狠劲吓到了。
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才有着这样的冷漠和狠心?
然后同伴也觉得他做得过分了,指责他并追究他的过去,他竟然一言不发就冲上去就同伴暴打成重伤。
然后在大家的愤怒中愤然逃开了。
最后还去抢劫了一个有钱妇女,不仅抢了汽车,还开枪打伤了她。
但却不小心抢回了一个婴儿。
单单片头的三件事就深深地说明着Tsotsi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徒,平时就是靠做违法的事情来赚钱,漠视生命,并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一辈子都在刀枪中过着日子,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他就是沉浸在地狱里挣扎活着的人罢了。
可是这个意外真的就出现了,就是这个意外得来的婴儿。
他的出现打乱了Tsotsi的生活节奏,他让Tsotsi开始对人生有了思考。
究竟人该如何的活着。
Tsotsi开始寻找人生的意义。
他也让Tsotsi想起了自己不被别人窥视的悲惨童年,母亲病重,缺乏母亲的照顾,有着暴力而酗酒的父亲。
所以他逃了出来,从此他的童年结束了。
他开始了暴徒生活,一切所为仅仅是为了养活自己。
但小婴儿的出现让他仿佛有了多一次的选择,他仿佛看到从前的自己同样的幼小,同样的懵懂。
不过这一次他可以选择让婴儿过上怎么样的生活。
他努力着做着所有能让婴儿过得更好的事,甚至一度与过去的生活断绝联系。
Tsotsi开始对婴儿承担着养育的责任,开始明白做人该有的责任,开始对生命渐渐的尊重。
但这还不够,因为做这些事对Tsotsi来说,除了是为了养活婴儿,更多的是对自己童年缺失的一些弥补,仅仅Tsotsi的自私决定。
选择留婴儿留在自己的身边,让他在没有母爱的情况下成长是一种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缺失。
Tsotsi其实自己是最明白这个事实的,因为他也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所以在黑人妇女的劝说下,他犹豫了,挣扎了。
真正的成熟是Tsotsi选择交还孩子给他的亲身父母的那一刻,他选择对孩子最好的那个选择,并承担起自己要负的责任。
救赎之路才真正的完成了。
生命的诞生经常是代表着希望,也经常引起了别人对生命意义的思考。
但成人之后却也经常忘了人生该是怎样的,可能受到的打击多了,变得胆小了,就不敢去追求去改变,就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
其实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状况,只要敢于做出改变,我们的生活也会重新正常的轨道上。
一直都很喜欢的一句歌词:"你黎到哩个世界上 系一个安排 你会比你想象中 更加伟大。
“
《黑帮暴徒》被包装成了奥斯卡的有力竞争者,跟《女魔头》有点类似,不算是大制作的电影,一旦被往“人性”方向包装,就奥斯卡了。
《黑帮暴徒》中的主角Tsotsi杀人不眨眼,却为了一个婴儿而产生了巨大的改变,而他对婴儿的改变,很多源自于其父母的关系,“人性”就此被包装出来。
一个生活于阴影之下的人,生活并不好过,因为在作事情的时候,总是以阴影为先,这就是传说中的“先入为主”,在“我党”以前对待罪犯一样,有罪推定,坦白从严抗拒从宽。
Tsotsi因为“过去”很不完美,所以他被嘲笑、被质问,因此他才会选择去“干一票”证明自己。
然而,尝试的过程是很伤人的,伤害了婴儿的母亲,伤害了婴儿,这是一个三方受伤害的过程。
一个受过伤害的人,生活在阴影下,可能会让更多的人受伤,但这就是生活,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方式,有人选择走出阴影,有人挣扎了一下,仍然生活在阴影之中不能自拔。
影片没有讲述最终的结果,尽管婴儿的父亲说不会让别人伤害他,这是父爱、母爱的力量,幸亏那个傻警察没有开枪,不然整部片就不是“救赎”而是恶有恶报了。
或许影片也在教人,要以德报怨,不过,这种精神却并非大多数人能作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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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影让我想起了之前在家看的《City Of God》,一个巴西,一个南非,让我对那两片神秘的大陆更进一步的产生了困惑:他们的生活真的很混乱,像动物一样,所遵循的法则就是暴力之上,能活到20岁就已经算走运了。
为什么他们的生活方式让我们那么的难以接受?
或者说难以忍受,我想原因应该与这两片土地都很年轻有关系。
从电影的角度看,我更喜欢《天使之城》,充满了一种让人难以抗拒的混沌之美,暴力之美,野蛮之美。
导演是我认为是那种有灵气的,有艺术家气质的人。
能够把很多杂乱的情节,让人抗拒的东西和谐的组合在一起,形成一部气质统一,能够感染不同成长背景的人的杰作。
而《黑帮暴徒》虽然也是杰作,但就相对平庸,因为它所做的只是规规矩矩的讲了一个人性救赎的故事,故事还是好故事,讲的也不赖。
还要在重点说一下的是他们的音乐,我一直以来救比较偏爱黑人音乐,因为我觉得他们的族群体内流淌着音乐的基因,他们做的音乐植根于自己的本能需要,音乐是生活的一部分,一大部分,音乐是他们的语言,所以我每每被深深的打动。
黑人的音乐从不讲究流派,从不拘泥于技巧。
两部电影的原声音乐都极出色,在电影高潮是总是起到点睛的作用,为剧情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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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otsi》:如果我可以抚养自己成长作者:川江耗子作者博客:http://chuanjiangrat.tianya.cn片名:Tsotsi译名:黑帮暴徒/救赎导演:加文•胡德(Gavin Hood)原著:阿索尔•加德(Athol Fugard)编剧:阿索尔•加德(Athol Fugard)/加文•胡德(Gavin Hood)主演:Presley Chweneyagae饰TsotsiTerry Pheto饰MiriamKenneth Nkosi饰AapMothusi Magano饰BostonZenzo Ngqobe饰Butcher类型:剧情/犯罪国家/地区:英国/南非年代:2005片长:94分钟级别:R级获奖: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第63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提名,多伦多电影节“人民选择奖”,洛杉矶电影节、爱丁堡电影节获奖影片。
剧情简介:影片以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的一个城镇为背景,讲述了当地一名黑帮头目Tsotsi在6天时间里发生的转变。
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一伙暴徒因为抢劫杀人在争执中发生冲突,Tsotsi失去理智将同伙Boston暴打至伤。
随后他开枪打伤女车主Pumla并夺车而逃。
在开车飞驰途中,他听到婴儿的啼哭,他把车开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发现车主遗留在车上的女婴。
他不忍心把婴儿扔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于是,他把婴儿带回了家,学着自己照顾她,并用枪威胁年轻妈妈Miriam喂养这个婴儿。
为了解决抚养问题,他又带领同伙去婴儿父亲Jhon家抢劫,Tsotsi在同伴Butcher枪杀Jhon前打死了同伴,尔后他只带走了主人家里的婴儿用品。
在Miriam的母性感化下,Tsotsi的善良复苏,并把婴儿归还给了孩子的父母。
一、絮语关于译名问题。
中国人对外国影片的译名一向很低极,香港人喜欢投合市场增加卖点,大陆人喜欢自作聪明把影片“中心思想”给你整出来。
比如,当年安东尼奥尼的《Blow-up》,香港译为“春光乍泄”,大陆命名为“放大”;去年的《Eight Below》,香港人翻译为“南极大冒险”,大陆人给你来个“八只雪撬犬”;这一次,《Tsotsi》被香港人译成“黑帮暴徒”,大陆人干脆抖出一个“救赎”。
导演的奇特经历。
据南非《星期日独立报》2006年2月26日报道,在第78届奥斯卡金像奖揭晓之前,获最佳外语片提名奖的《Tsotsi》的摄影导演兰斯•戈维尔和友人于25日凌晨在约翰内斯堡遭遇抢劫,更离奇的是,抢劫经过与影片情节惊人相似:事件都发生在雨夜,抢匪都是新手,被抢车辆都是银灰色的德国豪华轿车(影片中被劫轿车是奔驰——耗子注),被发现时都是车门大开,轮胎已无影无踪。
之后,一个有趣的情节发生了:和戈维尔同车的朋友普林斯看其中一名歹徒态度还算友好,就大着胆子问他是否看过《Tsotsi》这部电影。
没想到这名歹徒不但看过这部影片,还对普林斯说:“这是部好电影,所以请原谅我这样对待你。
放心,我不会杀你。
”歹徒最终开着普林斯的车逃离现场,当天警方就在约翰内斯堡的黑人区亚历山大寻获了被抢车辆。
我们常说无巧不成书,而影片的摄影导演用奇特经历证明了余华的一句话:作家永远写不过现实。
二、我长大后的儿时梦想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没有一个好的家世,一定要有一所好的学校;如果你没有一所好的学校,一定要有一位好的老师;如果你没有一位好的老师,一定要有一种生存的智慧。
大学毕业后,我就遗憾自己没有上过一间好学校遇到几位好老师;而打我记事后很多年,我就一直埋怨自己没有一个好的家世。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山区的贫苦农民家庭,儿时没有玩过任何电动玩具和公仔,没有上过幼儿园和学前班,小学在一间希望小学的前身里呆了五年,中学六年都是在很普通很普通的学校浪费青春。
上大学前没有看上两本课外书,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甚至从没有和人大胆说上一句5个单词以上的英文。
因而我常常把自己的能力差水平低归咎于自己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我也常常想起小时候我和我姐姐互相发问:怎么我们的爸爸妈妈不是工人不是教师不是国家干部呢?
多少年以来,我都在设想:要是我有一个好的家世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才?
真想由我自己选择投胎转世重新来过。
后来,我慢慢地知道自己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更让我心里平静的是,我父母虽然没有给我好的物质生活环境,但父母对我的良好家教让我成了一个好人,他们对我的朴实教诲将让我受益终生。
我是幸运的。
Tsotsi如果知道我,他就不会羡慕那个从汽车上捡回的婴儿的家世,他会羡慕我。
因为实现我这样的目标难度小很多。
三、Tsotsi的孤独奔跑和寻找当Tsotsi暴打同伴Boston后孤独地奔跑在荒野上,天空中电闪雷鸣,影片不时切换到童年时代的Tsotsi,同样在荒野上孤独地奔跑。
像这样的孤独狂奔Tsotsi已经很熟悉了,熟悉得让他窒息。
暴雨将至,他只能通过奔跑来发泄内心的孤独和恐惧。
Tsotsi的童年缺乏父母的温暖,母亲患有艾滋病卧病在床,酗酒无情的父亲不允许母亲接触孩子,小Tsotsi对母亲的眷念成为咫尺天涯。
父亲残暴地将狂吠的狗踢成残废,而可怜的小Tsotsi只能躲在鸡笼背后默默地哭泣,他无法感受母亲的温暖,抚摸爱犬也成为奢侈,甚至他也可能像狗一样被打残,于是他选择了逃离。
他奔跑在茫茫的荒野之上,父亲的叫喊声早已被淹没在他沉重的脚步声中。
他和其他流浪儿住在了水泥管道里。
圆圆的水泥筒子,孩子们蜷在里面就像母亲子宫里的婴儿,所有离家出走的孩子都对母亲怀有深深的依恋,孩子孤独地奔跑是为了寻找像父母怀抱一样的庇荫。
他们在孤独奔跑的过程中,一直也在寻找自己的精神父亲和母亲。
现实的父母亲无法给予Tsotsi保护。
因此,当Boston质问他“你爸爸在哪儿”“你爸你妈在哪儿?
”时,Tsotsi便恼羞成怒将其一顿暴打,因为Boston伤害到他脆弱的神经和自尊,谁也不愿意别人揭开自己的伤疤。
Tsotsi经常追忆他的母亲。
影片中两个婴儿的母亲在Tsotsi面前都是很有威严的。
当他用枪威胁Miriam给婴儿喂奶时,Miriam敞开丰满的胸脯,Tsotsi脸上顿时呈现出孩子般的羞涩;当Miriam为婴儿洗澡时,他感受到母亲传递给孩子的温馨爱抚;每次Miriam用眼神盯着他,他都会感受到来自母亲的威严,都会想起他母亲对他的呼唤。
影片最后,婴儿的父母亲Jhon和Pumla完全化解了警察与Tsotsi的对峙,面对Pumla命令他“把我的孩子给我!
”,面对Jhon对他的真诚劝告和安抚,他完全像一个听话的孩子一样,没有任何的反抗。
他多么希望自己的父母亲也能像这样保护他!
从某种意义上说,Miriam、Pumla就是他寻找的精神母亲,而Jhon就是他寻找的精神父亲。
当他的同伴Butcher枪口对准Jhon时,他毅然把Butcher击毙——保护父亲是他的职责。
四、如果我可以抚养自己长大我们总是设想自己成长在一个好的家庭环境之中,这种情结与我们终生相伴。
Tsotsi抱回Jhon的孩子后,开始尝试着像父母一样自己去照顾她,但婴儿太小,家里没有任何婴儿用品,自己又缺乏经验,当孩子啼哭时,他常常感觉手足无措。
他笨手笨脚地用报纸给孩子换上尿布,手忙脚乱地替孩子寻找食物。
他很快就发现孩子必须吃奶,于是他只好威逼Miriam给孩子喂奶,让Miriam暂时担当孩子的母亲角色,同时他自认为可以承担父亲的职责。
从潜意识中,他认为自己的父母没有抚养好自己,母亲因为受病患限制,父亲完全因为失职,因此他就设想自己如果是自己的父亲,一定会照顾好自己。
而这种设想只能付诸抚养下一代的实践之中。
当Miriam问他婴儿的父母亲时,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反复强调婴儿是他的;当Miriam问他婴儿的名字时,他说她叫戴维——Tsotsi自己真正的本名。
在和Miriam的相处过程中,他试图以父亲(“自己的父亲”)的名义,履行起抚养孩子(“自己”)的职责。
此刻我们发现,每个人内心对自己出身的假设,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挥之不去的幻想。
同时,Tsotsi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对世道不公的怨恨。
当婴儿啼哭时,他问孩子:你是不是想回家了,想回你那个富丽堂皇的家?
他把不谙世事的婴儿带到他离家出走后的落脚之处——水泥管道旁。
影片非常巧妙的安排了Tsotsi和一群流浪儿的对话,流浪儿好奇地过来看装孩子的提袋,Tsotsi说,你们想要啊,给你们。
流浪儿说,别他妈开玩笑了,我们可养不起他。
Tsotsi说那些水泥管道有一个原来是他的家,流浪儿说,你为什么带他来,是带她来看你的老家啊?
他想对婴儿说,我当年被父亲逼到这样的环境中生活,而你现在至少可以和我住贫民窟,你们富家子弟凭什么可以住那么富丽堂皇的豪华住宅?
Tsotsi希望给孩子提供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但他的梦想在现实中遭受到极大的挫折。
于是他选择与同伴Butcher和Aap去婴儿的父母家打劫。
当时Pumla还住在医院里,Jhon一个人开车回家,他们溜进了Jhon的家,用枪顶着Jhon的脑袋。
Tsotsi的同伴Butcher想迅速击毙Jhon,遭到Tsotsi的反对。
尔后Butcher搜查屋里的金银珠宝,Aap寻找食物,Tsotsi却神情恍惚地走进了婴儿房——比主人房还漂亮豪华,他坐在流光溢彩的房间里,若有所思,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孩子可以生活在如此奢华的房间里,他想要是自己儿时生活在这里该有多么幸福。
接着他把房间里的婴儿用品装进袋子里——大大小小的公仔和玩具,奶瓶,奶粉,却没有带一个子儿。
这时Jhon按响了汽车警报,惊慌失措的劫匪冲了出来。
Butcher用刚刚搜获的手枪对准了Jhon,枪声响了,倒下的却是Butcher,鲜血溅满了Jhon的脑袋。
正如前文所说,Tsotsi维护的不是正义,而是“父亲”——婴儿的父亲,他的精神父亲。
Tsotsi把婴儿用品带回Miriam的房间,给两个孩子布置了一个温馨的房间。
他把卖掉Jhon小车的钱全部推给Miriam,要她来抚养孩子,Miriam拒绝收下。
Miriam已经通过报纸知道婴儿的来历。
她对Tsotsi说,孩子的母亲可能永远无法站立,你不能把腿还给她,但必须把孩子还给她。
情急之中Tsotsi拿出劫来的奶瓶和奶粉,说自己可以抚养孩子。
Miriam说,即便如此,也不能使你成为她的母亲。
这个时候,他才猛然领会到,孩子的成长,除了基本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温情的母爱和父爱,而这正是他童年所无法拥有的。
痛苦的Tsotsi提着孩子来到Jhon的门前,他完全可以放下孩子就走,逃脱警察的追捕。
但是他不放心,他按响门铃,告诉Jhon已经把孩子送回来了。
这时,警车鸣笛而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Tsotsi怜惜地抱起孩子,无助地在警察的枪口之下等待孩子的父母亲来领走她。
看着孩子的父母亲为了保护孩子的威严,痛苦的Tsotsi依依不舍地把孩子亲手交给了她的父亲。
这时他已经泪流满面,不是因为身处绝境,而是对父母关爱孩子的无畏感动,对自己无法拥有如此的幸福而悲伤。
五、长大成人的吊诡情怀每个人一生都经受着童年渴望长大、成人后期望回到童年的精神折磨。
但事与愿违。
《铁皮鼓》中的奥斯卡即便永远停留在三岁,他还是看见了成人世界里的邪恶和虚伪。
事实是,我们没有到18岁就是没有长大,度过了12岁就永远无法再回到童年。
Tsotsi希望自己活得像个成人。
他十二三岁离家出走,带着其他的流浪儿生活,像个大人一样照顾自己的同伴,带领同伴寻找生活来源,最后他甚至希望找钱资助Boston去读书实现做老师的理想。
也许,其中有黑帮头目的义气的支撑,但对他来说,更多地意味着自己想做一个成人。
贫民窟的人都叫他“小强盗”,当他带着同伙行走在穷街陋巷时,别人嘲笑他不会开车,他只能竖起中指表示抗议。
开车在影片中成了区分成人和孩子的特殊仪式。
Tsotsi渴望长大成人,而他却学不会开车,屡屡被人讥笑,甚至以此来否定他劫车的犯罪可能。
当他在树下躲雨时,看见Pumla从车上下来,便冲动地上前劫车。
他并不想劫车发财,因为他把车丢弃在荒野旁,他要的就是开车时那种紧张而兴奋的感觉,他试图向别人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
长大成人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生养孩子。
于是,照顾好婴儿成为Tsotsi最迫切的愿望。
他耐心地学着喂养孩子,强迫Miriam给孩子吃奶,给孩子提供婴儿用品和钱财,都试图表明自己担当起了孩子父亲的责任。
后来,在Miriam的感化下,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无权承担抚养婴儿的责任,也无法给予孩子父母之爱。
后来,Tsotsi真正成熟了,他鼓起勇气问Miriam:如果把孩子送回去,我以后还能来你这儿吗?
六、生活的尊严和希望被同伙称为“小老师”的Boston多次强调人应该有“尊严”,但是他自己也无法知道怎样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拥有尊严。
他已经从一个老师堕落成了一个酒鬼。
他们在地铁里抢劫时杀掉了带领带的胖子,事后Boston呕心呕吐,他质问Tsotsi:尊严,你知道尊严这个词吗?
我还有一点,所以我感觉恶心。
后来,另一个黑帮头目fela要求Boston跟着他干,他又说:Tsotsi没有上过学,不懂得什么是尊严,你fela懂吗?
Fela完整地拼出了“尊严”的单词之后,说:尊严就是他妈的活得体面。
Boston说:尊严是尊重……尊重自己,和他妈的活得体面没有关系。
恼怒的Fela说:你想要尊重,我来给你尊重,你干吗不戒酒考个驾照,我要的是司机不是酒鬼。
去你妈的尊严。
Boston边喝酒边说:见鬼去吧尊严。
他早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尊严只能挂在嘴边。
中国古人有“笑贫不笑娼”的说法,全世界的穷人都在试图找到活着的尊严。
对于Tsotsi和Boston他们而言,贫无立锥之地,尊严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每天要考虑的是一日三餐。
Tsotsi曾经在地铁和一个瘸腿乞丐发生冲突之后的对话,也是对穷人尊严的质疑和拷问。
Tsotsi要让那个可怜的瘸腿老人站起来,(Tsotsi说:你站起来,走路。
乞丐说:你认为你是谁?
基督耶稣?
——这一问一答深含寓意,见附录1)他不相信瘸腿乞丐可以如此卑贱地活着。
可怜的乞丐在Tsotsi掏枪威胁他时尿了裤子,他痛苦地质问Tsotsi: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Tsotsi说:我曾经看见过一条狗,有人踢伤了它,它的背骨折了,只能像你一样趴在地上。
从前文的交待我们可以知道,那条狗的命运一直像恶梦一样缠绕着他,他不希望自己像父亲踢伤的狗一样苟且偷生。
他的逃离也是因为这种恐惧。
乞丐告诉他自己因为挖金矿时被横梁砸断了双腿。
Tsotsi问他:那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活得像狗一样?
乞丐说:我喜欢感受街上的阳光,就算只有两只手,我还是能感到温暖。
乞丐的话语让Tsotsi意识到,活着的尊严,不在于摆脱贫穷和卑微,而在于自己对生活的态度和期盼。
尤其是他在和Miriam的相处中,感受到同样贫穷的Miriam却生活得如此有滋有味。
Miriam的丈夫上班时遭遇不测,留下孤儿寡母。
但Miriam依然保持对生活的热情和希望。
她精心地抚养孩子,精心装扮自己的喜怒哀乐。
她制作了代表自己忧伤心情的锈铁风铃,也制作了表现自己高兴心情的玻璃风铃。
她给人缝补衣服,制作风铃卖钱,生活非常拮据却拒绝Tsotsi的资助。
当Tsotsi惊讶于她的玻璃风铃一个可以卖50元钱时。
她说:你只看到了玻璃,而没有看到照在你身上的色彩和光影。
当然还有悦耳动听的声音。
每个人都要为活着寻找一个理由。
尤其是贫穷的人们,残疾的人们,让他们在无尽的贫穷与苦难中坚强生活下去。
瘸腿乞丐,Miriam,让Tsotsi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和希望,尊严和体面。
七、Tsotsi的眼泪和我的眼泪我很不喜欢国人给这部电影的中文译名,是因为我一直不喜欢把一个故事主人公由坏变好叫做“救赎”。
那《肖申克的救赎》怎样理解呢?
我觉得影片让我感动是因为主人公在生活中获得了感动,是因为主人公的眼泪让我留下眼泪。
我们长大的过程就是不断减少哭和流泪次数的过程,幼儿时期我们想哭就哭,哭是表达欲望和满足欲望的最好手段。
当我们学会说话后,我们用语言代替了一些哭和流泪的机会。
当我们逐渐长大,发现流泪无法解决生活的困境之时,我们选择了愤怒或歇斯底里的吼叫,然后就是逃避和对抗,暴力和杀戮。
流泪是感动的表现,是情感的自然流露。
Tsotsi离家出走时泪流满面,之后他开始“坚强”面对生活的艰辛和人世辛酸。
他已经学会了对抗和报复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他感觉到命运的疼痛,但他不会哭泣。
后来,在瘸腿乞丐的眼泪之中,在婴儿的哭啼声中,从Miriam的眼泪之中,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和善良。
他开始学会去体验爱的力量,在Jhon家的婴儿房里,他的沉默中涌动着感伤;他满怀歉疚地对Boston说“兄弟对不起”时,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在送交婴儿给其父母时,他任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那时,他像一个孩子一样酣畅淋漓的哭泣。
那一刻,他的情感世界已经复苏。
而我,早已泪眼婆娑。
附录1:圣经中《彼得行神迹》关于耶稣神灵让瘸腿乞丐站立的故事有一天晚祷告的时候,彼得、约翰上圣殿去。
在圣殿得大门外,他们看见一个瘸腿的人,正向进殿的人们行乞赈济。
彼得、约翰仔细地观察他,彼得说:“你看着我们。
”那人便留意地望着彼得和约翰,指望能得到点什么。
彼得又说:“金银我都没有,只能把我所有的给你。
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之名,叫你站起来行走。
”说罢,拉着他的右手,将他扶起来,这残疾人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起来了。
他跳起来,立定了,开步走,与彼得他们一同进了圣殿,他一边走,一边跳,不停地赞美上帝。
众百姓认得他便是那平常坐在圣殿门前行乞的残疾人,不知如何现在却健步如飞,满心希奇惊讶。
彼得对百姓们说:“以色列人哪,为什么把这事当成希奇呢,为什么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们呢?
你们以为我们是凭着自己的能力使这残疾人行走的吗?
我们是因信了耶稣之名,正是耶稣基督所赐的信心,使这个人在你们面前恢复了健康。
”附录2:影评荟萃:一部极具感情爆发力的电影。
——Chicago Sun-Times冷漠的心灵下,隐藏着海洋般的情感。
——Boston Globe很惊喜的发现,这是部从绝望中能看到希望的电影,为什么小说总是假设人们能战胜命运。
这部电影渲染暴力的同时更多的是注重于人物性格。
——纽约时报 CHICAGO Sun-Times电影的开篇从一个扔鹘子的赌局开始,很快的,我们就明白到生命只是比赌博多了一点机会。
——CHICAGO Sun-Times尖锐的伤人感情,深深地打动人心。
——USA Today并不是因为暴力使得这部电影令人着迷,这个故事本身包含着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纽约时报一个黑帮暴徒灵魂的救赎和重生。
——新民晚报这是一部不同寻常的电影,给人极大的心灵震撼,一部属于男人的电影。
——滚石一部感人的电影,弥漫着悠远的悲伤。
——San Francisco Chronicle救赎,让我们与无法摆脱的罪恶一刀两断;诚实,让动情一刻格外绚烂。
——ReelViews
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多少中国电影人的梦想,也许是国人太看重表面的浮华,忽视了内在的丰实,所以才一直未能染指这个看来高高在上实际就在眼前的小小金人。
我为中国电影集团引进后对名字的改动叫好。
《救赎》更能体现影片的内涵。
影片实际是在描写一个小混混在一系列犯罪行为后的心理变化。
通过影片可以感觉到南非贫富差距的巨大,社会的不和谐和南非社会底层黑人的生存状况,也许南非应该和中国一道高呼“创建和谐社会”。
看过不少华商在南非遭劫遇害的新闻,看过本片,信然。
五星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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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和老公闲来无事跑到华纳影城想选一部片子消磨一下午后时光。
在一堆好莱坞的片子里,看到了这部《黑帮暴徒》,其实多半是冲着他是奥斯卡的最佳外语片。
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之爱的孩子在黑暗的社会最底层中长大,生活让他成为一个靠偷、抢过日子的小混混,那几乎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如果不是那个BABY的出现,他也许会继续过着那样的生活。
但是就是那个不会说话有婴儿激起了他心底深处残留的人性与善良,一切都映征着那句老话:人之初,生本善。
人性当中的温暖之处总会战胜那黑暗的一面,这似乎就是这部电影想说的。
看完之后,觉得片名译为《黑帮暴徒》并不贴切,那四个人算不上黑帮,其所为也够上暴徒,或许是为了刺激票房??
不懂。
原来有这么多救赎的故事在上演,跟地域没有关系,跟肤色没有关系,跟种族没有关系,跟年龄也没有关系。
唯一有关系的,就是你需要有那么一个触点,让自己顿悟,然后发现,是的,是时候改变了,是向别人证明,我也有人性的一面的时候了。
貌似看过很多类似话题的东西,包括前几年的《肖申克的救赎》《撞车》,还有同名为《救赎》的凯拉•奈特莉出演的文艺片。
肖申克的救赎很立志,等待希望等待光芒和圣洁的自我解脱;撞车的话题很零散,却让人印象深刻,暗夜的氛围总能射出一线光;凯拉•奈特莉的那个救赎由一个踽踽而行的老妇人讲出,童年记忆的老木屋满是灿烂的光,有战争,却只是回忆的点缀,并不足够深刻。
如今看到的这部救赎,产自南非,从头到尾,节奏紧凑,无非是想告诉你我,我们都需要一个重新再来的机会,或者,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们可以做好,或者总不至于像现在这么差。
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没错的,就这两句话。
我并不喜欢将我们如今成人的行为都归咎于年少时候的经历,但许多时候,我们又的确需要给自己一个说法,给自己找一个理由或者借口,来解释如今的许多行为。
我对妹妹说,所有性格的侧面在某个人身上其实都是对立的。
自傲的人有自卑的一面,可怜的人也必有可恨之处。
所以,许多时候如果不懂一个人,倒不如想想这个人最强烈的性格角色的对立面,或者就会懂,我们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复杂。
上午跟师姐说起近况,波折不断,压力不小,却还是需要乐观应对,说服自己前面有曙光等待。
我说,不过是为了生活;师姐说,错,是为了生计。
也是,生活的层面太高尚,如今的挣扎,无非是为了能好一点儿活着。
下午东海杜倩分别说起济南生活的安逸,想出来闯荡一下,看看是不是能有更好的生活情态。
不知道,反正何种选择,都是为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感,如果另外的变化会让你有更强烈的幸福感,变化倒不是坏事。
下午还说起奥巴马竞选的口号,we need change 和yes, we can,只是不知道,我们究竟能够变化到如何程度。
故事的主人公出场时,是一个混混,杀人放火,为了一口吃食。
甚至几个人在地铁里都能行凶杀人,甚至把自己的同伴都能打到狗血喷头,甚至能够无缘无故开枪抢劫一个赤手空拳的妇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无恶不作的人,却在面对一个婴孩时,表达出了一种强烈的温暖的父爱情绪。
他把孩子带回家,逼迫邻家的女人喂养照顾这个孩子,然后,还带着这个孩子去自己童年成长的地方看,那里依然被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们侵占着。
然后,他在旷野中奔跑的时候会闪回他童年成长的情景。
酗酒凶狠的父亲,卧病在床的母亲,被父亲一脚踢残废的狗,还有他惊恐的在旷野中离家的惶惑。
所以这种对待孩子的态度有了两个基本的理由:第一,他幻想自己作为父亲的角色,然后成为自己幼年时候渴望的父亲的形象,有耐心而且温暖的父亲形象。
这也就说明了他为什么会想办法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甚至最后发现自己无力承担的时候,会将孩子归还的举动。
第二,他幻想自己就是那个孩子,希望自己有重生的机会。
抛弃如今生活的不堪和拮据,通过另外的方式,给自己一种别样的选择。
这种童年与成年的交互出现,试图表达的应该不只是童年经历对个人性格和命运的影响,也不单单是给个人行为的成因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他的那些同伴跟他的生活方式类似,却没有给出一个类似的原因,所以殊途同归,大概如此,命数总难改变。
发生的,改变不了;没发生的,也会按照非偶然的轨迹运行下去,人总是拼不过命的。
最后,他惯穿的黑色皮外套,换成了洁白的衬衫。
色彩的寓意很明确,而周围警车车灯纷纷亮起,他举起自己的双手,等待未知的命运。
归还孩子是为了成全自己,放弃谋杀这个孩子并不能洗清他之前的罪过,就是这样。
人非圣贤,罪过终究难免,救赎,或者给自己机会重新来过也不过是天方夜谭。
所以,就像是小熊告诉我的,人要原谅自己和上帝。
所以,过去的还是要过去。
Change需要勇气,也需要放下过去的包袱,要不然,这条路会很艰难。
第一个镜头很棒,伴随节奏强烈的祖鲁语说唱乐,小混混Tsotsi从铁皮阁楼里走出来,画面跟随他的移动,摇出一个烟雾缭绕的非洲大都会边缘的贫民窟,一大片望不到尽头的低矮棚户区,穷人都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几个利索的跳接之后,四个小流氓已身处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之中,他们开始向有钱人下手,伴随着血腥和战栗,这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日常生活。
这明显的贫富对立,被处理成影片明暗对比清晰的大背景,温暖的故事则在之上徐徐展开……Tsotsi开枪打伤一个女人,并抢走了她的汽车,他没有注意到汽车后座还躺着个熟睡的婴儿。
这个“尴尬的意外”,造成原本冷酷凶残的Tsotsi逐步良心发现,他先是决定抚养这个小孩,为此他不得不用枪威胁住在隔壁的年轻母亲,帮忙给这个婴儿喂奶,此后他的善良本性被逐渐唤醒,他似乎爱上了这个掘强的女邻居。
最终,他选择了和自己的黑帮生涯彻底决裂,并打算在离开前将孩子送还给那个悲伤的母亲,但等待他的,可不仅仅是宽恕。
应该说,这是个多少有些可信度的传奇故事,有其感人的一面,但华美的摄影和伦理剧感人的故事情节,却还不足以令其显得完美和拥有力量,得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也并不能让它成为名副其实的经典。
奥斯卡奖常常在权衡利弊之后言过其实,索性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黑帮暴徒》无法代表2005年世界电影的最高水平,它充其量只能代表2005南非电影的最高水平。
这么说不是为了挖苦咱们多灾多难的南非兄弟,他们拍出这样一部工整、流畅、温情的电影,我深感钦佩和尊重,甚至因为其中迷人的音乐、时髦的摄影,我还相当欣赏这个电影的独特美学,但它内在保守的人文主义情怀,却实在没法和几年前的《上帝之城》相提并论——相比之下,《黑帮暴徒》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迎合了欧美主流社会的道德和价值取向,只是满足了中产阶级无处释放的多余同情,对这个国家社会底层的关注和关心,则依然停驻表面,缺乏强有力的冲撞。
其中人性救赎、童年阴影等等文艺通俗剧惯用的招数,绝对不足以撕裂这个失衡社会坚硬的假面具,虽然镜头里也有摩天大楼和贫民窟的鲜明对比,也有地铁里悲伤的乞丐,贫民窟里孤独的寡妇,水泥管子里颠沛流离的流浪儿童,但影片对造成这些人间惨剧的社会根源却缺少应有洞察,其点到即止的揭示甚至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仿佛一个巧妙地侧身回避,令人相当遗憾。
这电影,如同一个裹着黑色巧克力脆薄外壳的清冷冰淇淋,虽然甜蜜温馨,吃完之后,却只剩一根光秃秃的木棍。
《上帝之城》那种赤裸裸的血性,那种深藏不露的悲怆激情,在这里,统统给打了大折扣。
哪怕比较浅短我还是挺喜欢这个故事的。
片名另一个翻译《救赎》更加能凸显主题。
主角tsotsi我是真看不出他到底多大了,脸年轻的让我总觉得是不是也是未成年小孩。
一些落后地区的常见状态,穷极一生追寻着母亲,摆脱着父亲,主角便是如此,一次抢劫中偶然带走了人家的婴儿,便陷入了与父母精神关系的博弈中。
他原本的名字是David,他给那个孩子也取了个名字叫David,像《完美的世界》一样,他把孩子当成了自己,把自己当成了自己的父亲。
他想好好照顾好那个孩子,就像他希望小时候父母能如此照顾他一样。
他的酒鬼父亲就是流浪汉口中说的,连狗都要踢的混蛋。
他问流浪汉为什么活的像狗一样还愿意活着,流浪汉说因为他喜欢街上的阳光。
他不理解,在此之前他从未试着去理解过。
在这个充斥着暴力与死亡的地方,生命与希望的存在令他不知所措。
他寻求帮助的那个女人靠做衣服和风铃为生,一半是锈铁一半是彩玻璃,他问这种玻璃碎片造的东西怎么能卖那么多钱,她说那是你没注意到彩色的光洒在身上有多美。
他曾经住的地方是许多其他没父母的小孩住的水泥管,而那个孩子却有有钱的父母和一间舒适的婴儿房,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不如原本的父母能给他的更好,所以片尾他泪流满面还是把孩子送回去了。
一个很简单的关于自我救赎的故事,不过主角之后要在监狱里待很久了(结尾后续有点归于平淡了)。
以前看过的......
看不下去,比中国还落后的国家的故事实在提不起兴趣。
没有太鲜明和尖锐的情结,但是同样震撼动人。。。质朴和真实的情感毫不做作的自然流淌。那些难以言明的东西恰成就了它的特别。
老早在同学家看的,居然是最佳,那届评委打瞌睡了啵
—那你怎么会做这些风铃呢?可以卖吗?—卖出去过几个,不是很多。—一个卖多少钱?这个。—五十。—五十?就这么几片破玻璃。—你只能看到破玻璃。—你能看到什么?—颜色、光亮、铺洒在你身上。你看不到吗?一位非常不称职的酒鬼父亲给孩子带来了灰色黯淡的童年,一位婴儿让其重生。
劇場般的光影,卻是黑人區最低賤的生活環境。當大仔緩緩伸起手,良知全回來了。
孩子们总是善良的,可无奈这个世界的傻逼父母和傻逼观众还很多。
其实挺喜欢电影刚开始展现的画面感,我靠,后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公的思想啊,为了个孩子,不毫无道理的把自己同伙干了···我勒了个去
还是挺感动,手法也好,但总觉得惊喜少了一些。
2006 Best Foreign Language Film of the Year
这童年的影响太大了…不过最后的泪流满面打动真情。
如果我可以抚养自己长大
强撑着看完了
不可思议,竟然获奖
太类型化了
同样是讲良心未泯《中央车站》就做的非常不错。该片剧情化,人物内心变化有些突然,结尾配乐有些煽情。总之,被高估了。★★☆
8分
这是污蔑伟大南非的一部电影,我不信一个世界杯都举办了的地方,居然XXXX
...毫无亮点,有点荒诞
一坨屎...........一天到晚去抢劫的人不叫黑帮,叫抢劫犯啊擦,非常难看的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