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川的法官身份小说里任川是法官,电影里改成了律师,原因你懂的。
2.任川被投票炸死小说里任川是被网友集体投票投死的,有种大众审判的意思,类似前段时间江歌案的集体投票。
电影里改成了玩游戏,网友并不知道是真的要投死任川,最后杀人的还是江亚。
寓意和深度弱了好几个段位!
3.米楠在网吧怒吼网友算点睛之笔的一段,看剧照和特辑对比是删减了。
任川在网友投票下被杀后,米楠冲进网吧中,怒斥网吧里的人都是杀人凶手,并要现场逮捕投票的人。
任川被炸改成是江亚操作后,就跟网友没啥关系了,这一段也就被迫删了,少了一个高潮,痛心。
4.方木的结局公映版质疑较多的是方木的结局,看采访导演说其实有拍两个结局。
最终采用的版本,应该就是审查的意见了,代表光明的警察怎么能死呢?
最后方木和米楠在病房的,感觉像后期补拍,用光和风格都完全不一样。
5.廖亚凡的身份设定在小说里,廖亚凡的身份是方木的未婚妻,当时看小说的时候其实观感很不适。
电影里这点的改编是更好的,改成了类似“女儿”的设定,她和方木的关系也由爱情变成了亲情。
6.廖亚凡被杀小说里是因为廖亚凡做了对不起魏巍的事,江亚才杀廖亚凡,电影里把这个动机给删了,江亚的角色魅力被大大削减。
杀人要有动机这事,编剧能不知道?
但是现实就是,前面方木就一直被江亚压制,如果后面还是反派占上风,一个反派魅力太过强大,甚至超过了方木,超过了警察这个群体,这个片子能上映才怪了。
7.江亚怎么做到的完美杀人正片里只有江亚连环杀人的犯罪结果,没有展示过江亚是怎么做到完美杀人的。
导演说杀人细节都有拍摄,正片中被删减了,改成了用旁白交代,呵呵。
8.神秘消失的雷米和马苏电影片头的特别出演里,有《心理罪》原著作者雷米和马苏,但我仔细看了公映的版本,并没有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戏份,应该也是被删减了。
本来还期待雷米大大的银幕首秀的,唉。
① 连续给自己放了三天假,每天上午看一部院线片,中午吃一顿大餐,下午写写观后段子,生活规律没压力的感觉真好。
② 这个版本的《心理罪》几乎不含神乎其神的心理画像术,甚至借刘诗诗之口调侃了这一套:“能搬动尸体当然是强壮男子了还用你分析?
”这是直接把弹幕写进了剧本。
③ 毕竟雷米原著也不算推理小说,拍成带架空色彩的心理惊悚戏,轻推理重人性,聚焦内心厮杀,成分是对的。
不过中国犯罪片在这个领域经验不多,跟上半年那部《记忆大师》一样,细节分寸不好把握,口碑也容易吃亏。
④ 邓超的表演是往沧桑写实路子走的,长发和眼镜的造型又带出了漫画感,跟其他刑警不是一个画风,出场自带神童光环,接着被虐到六亲不认绝地反击,嘻嘻应该跟《恶魔蛙男》的小栗旬干一杯啊。
⑤ 反派像是诺兰《黑暗骑士》的稻草人,都是留长发戴眼镜瘦削文质爱吼爱笑的斯文变态,阮经天表现相当不俗,如果朝反派专业户的方向努力,成就指不定赶超隔壁的基里安·墨菲。
⑥ 网络民意给平民判死刑,这点比去年那部《玩命直播》深入,但碍于院线潜规则,没法进一步呈现,据说原本是拍了斥责投票者的情节,被删了。
⑦ —“这世上有太多法律制裁不了的坏人。
”—“包括你吗?
”这句反问是全片的价值核心:一个人为自己的替天行道辩护时,他已经跟自己想消灭的对象成了同类。
⑧ 电影最聪明的,是把城市之光的杀手代号,不漏痕迹地过渡到人民警察的正能量上,要没有那一堆彩蛋,估计正片里还得砍掉不少才能过审吧,又一个能上教科书的案例。
⑨ 临结尾一场韩式野兽打斗,正邪基友撕得昏天黑地,那抗打是蝙蝠侠的,那自愈是美国队长的,放在一个法外行刑的大主题下,不禁让人怀疑导演是超级英雄粉。
⑩ 所有情节硬伤加起来都没下面这个过分:你告诉我在哪个高中,长阮经天这样还能默默无闻?
平平无奇的古天乐从此不孤独了。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千呼万唤始出来,几经波折,光,终于在1222这一天到来。
每一次发布新剧照或者预告自己的期待值就upupup狂增。
果然,它没有令人失望。
整部电影一点都不拖沓,信息量丰富,案件形式多样:为师不尊,为法不德,为子不孝,为老不善,几乎没有可以眨眼睛的时间。
这些贴近生活的剧情让人很快就能放下浮躁的心,静静观赏。
几位演员表现的非常到位,要赞美所有主创!
影子的感情戏真的点燃了我的少女心,感觉温馨极了。
铺垫都是恰到好处,虽然到最后有被剧情而牵引的不甘,但这恰恰也是不辜负我所期待的表现。
这不仅一场视觉盛宴,还是一场对于人性的思辨。
"作为律师让我告诉你,这世间的一切皆可交易,权利、欲望,还有你们念念不忘的正义。
只要压在天平一端的污垢够多,就能让另一端所谓的公平失去重量。
可这一次,被放在天平上的是我,面另一边是手指轻轻触屏的力量,你的选择代替了法官,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城市之光。
"这是原著中律师的话。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里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律师的案件。
每一个投票的人都是杀害任川的凶手。
每次案件发生,都有群众拿着手机摄影的细节,争先恐后拿下最清楚的镜头,他们不知道他们正在看见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消逝。
虽说有些夸张,在爆炸之前还"坚贞不渝"的摄影,看起来有些可笑却也反映了现代人的一些病态。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我们的生活变得智能化,物质化,娱乐化,负面新闻还层出不穷,人性的善良一次次被挑衅。
任川的死,是所有人造成的,可见网络暴力带来的极大危害。
语言,可以治愈一个人,也可以毁了一个人。
当你躲在一个ID后偷偷笑着,发出那些不用负责任的评论的时候,你是否知道你正在伤害一个人呢?
"城市给他新的生命,新的生活,给了他心爱的女人和稳定的感觉。
所以,他希望这一切好。
"这句话出自江亚之口。
方木与江亚都爱着这座城市,只不过一个选择用法律维护正义的方式,一个选择用暴力取代公正的方式。
方木说:"但是我想告诉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以暴制暴,信仰暴力,会带来更大的暴行。
"城市之光的江亚像是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怪盗二十面相,在所有人看来是除暴安良的大侠,只不过他们用了自己的方式判决那些该死的罪人。
尽管江亚被抓住了,怪盗二十面相也被绳之以法。
但城市之光永远不会熄灭,怪盗二十面相也是不会死的,他们最初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公正,为了让所有人各得其所。
而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它时刻告诉你,你想做的任何一切都得有个度。
你可以善良的无边界,但绝对不容忍邪恶的无底线。
"警察就是照进这座城市的光,不管他照到多么黑暗的角落都改变不了本质。
"最后的彩蛋让压抑着的泪水迸发了出来,配上李健纯净的歌声,想要为那些在黑暗中守着光明的战士打电话。
我们的城市这样安定,这样充满柔情,有春花,秋河,细雨,暗香,就是因为背后有着这样一批默默无闻坚守光明的人——人民警察。
向他们致敬!
雷米说:如果你曾奋力点亮这个城市,那么,你就是那缕光。
警察是城市之光,很多人也是,方木是个代表。
之前路演有这样的活动:99位各行各业的人点亮东方明珠,同样感动。
而我呢,是一位普普通通学生,但是我也有微弱的力量,我会用自己的方式,让这座城市更加温暖。
感谢这部电影的诞生,感谢导演的不懈坚持,感谢众位主创的倾心表演。
让我受益匪浅,也让很多人陷入深深的思考。
不仅是要感谢,这部电影还会让这个城市的人更加努力的为这座城市点亮那缕光!
"眼前又灯火辉煌,繁华里人来人往,悲欢离合又在上演,这才是应有的模样。
"
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什么叫做底线,什么又叫人言可畏。
有罪的人,终须受到惩罚,但有些罪过,却也终究罪不至死。
是手起刀落式的以暴制暴让人痛快,还是愿意从制度上教育上思考更完善的解决办法。
每个人都期待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享受万众敬仰,但是有多少人迷失在心理的自我满足上,成为了杀不见血的刽子手。
自私、冷漠、贪婪、放纵、无知,这些人性中负面得让人怀疑世界,会让人有冲动想要冲洗掉这些脏掉的东西,把坏掉的东西清理干净,也许剩下的,就是美好。
于是,以“正义”为手中利器,以屠杀来遏制恐惧,却不知道,人性之复杂,好与坏何曾壁垒分明过,更何况,就算分得清,这世上的所谓坏人也是杀不尽的。
这部电影里,杀人变成了充满仪式感的游戏,网络成了罪恶仲裁的平台,由一条条留言形成的网络舆论成了一道道催命符,一个个网络用户成为杀人的助推器,隐于网络背后的连环杀手成了万众追捧的罪恶审判者。
人们在高呼正义终得伸张的时候,却不知道,那个人仅仅是为了一个挑衅,却忘了,由法律维护的秩序正在崩塌瓦解。
直到她死了,直到一个警察愿意用生命终结这场疯狂的时候,隐藏在阴霾之后的那道阳光才让人看清了前路。
邓超饰演的方木,灰白头发,邋遢衬衫,能在最微末的细节中发现端倪,在最崩溃的时候也在紧紧坚守着自己的底线,看似颓废的生无可恋,其实心底的那道光一直未曾熄灭,他宁愿以自己为代价,也要让杀手输的心服口服,因为方木不能输,输了,就是法律维系的秩序原则输了,就是真正意义上维护正义的原则输了。
不得不说,老邓头应该算是唯一一个没被真人秀磨掉演技的好演员了,眼神里的情绪转变,神经崩毁边缘的哀嚎以及最后和杀手对决的动作戏,都很棒,不愧是影帝。
镜头剪辑的也很有意思,有几个点抓的不错。
阮经天在这部电影里的演技让人惊艳,不错的说。
这部电影结合了很多社会热点,核心是很严肃的。
我理解的就是要坚守底线,我们要坚守社会角色的底线,我们要坚守道德良知的底线,我们要坚守公平正义的的底线,虽然有些人罪不至死,但终究天道还在,当你自私自利,漠视生命的时候,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城市之光宣判死刑了呢……
到底《心理罪》和《刑警罗飞之死亡通知单》系列哪一个才是中国第一的推理小说,其实没有人可以给出答案,不过从开发的速度和质量来说,我们可以说《心理罪》是比《死亡通知单》更适合影像化的系列。
从2015年第一部《心理罪》网剧的问世,到目前为止已经制作了两部网剧和两部电影。
其实个人并不是很喜欢国内的推理小说,而上述两个系列也不例外,相对于《白夜追凶》呈现出来的极具现实感的刑侦推理,《心理罪》和《死亡通知单》都是杂交了美式警匪和日式中二的产物,可读性很强,但是你真的很难看到真正本土化的东西。
《死亡通知单》系列拖沓、絮叨,用五本书讲述了一个其实一本就可以说完的故事,大多数的字数不过就是在骗稿费,而《心理罪》主打心理画像,几乎完全抛弃了传统意义上的推理,更多地追求着凶案的猎奇和心理的扭曲。
两部作品或许已经是中国人气最高的推理小说系列,但是在我心中离优秀两个字还过于遥远,不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部系列的完结作品倒是让我找到了这个系列优于《死亡通知单》的地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小说是一部较为成熟的犯罪惊悚小说,尤其是对比着我仅看过的那本《画像》来说,不论是完成度还是故事的深度都是进步很多的。
《城市之光》算是系列的一个总结,所有残留人物关系的终结,所有思考的终极答案以及方木这个人物的盛大谢幕,相对于中二顺拐的《画像》,《城市之光》中的方木完全没有了神性的那一面,再也没有那毫无理由准确的心理画像,雷米只是认认真真不再哗众取宠地讲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还顺便一本书讲述完了《死亡通知单》5本书的内容,也算是有良心了。
不过,《城市之光》的影像化却是一个非常吃力不讨好的过程,原著的信息不单单是围绕着连环凶杀展开,还有和前几部小说的连结,错从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大量的侦破情节都会让改编时候对于情节的取舍和再创造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就是我之前一直期待《城市之光》也一直担忧影片质量的最大原因。
可惜的是,当我看完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之后,我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和今年上半年那个仅仅改编了原著一个章节然后疯狂放飞自我的假《心理罪》不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一个几乎忠于原著的改编电影,不论是制作、剧本还是整体质感,《城市之光》都是甩出前者好几条街,但是它最终依然只是一个合格线左右的电影而已。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原著故事非常复杂,开头以猎奇的电锯惊魂式的罪案博人眼球,但是随着故事的慢慢发展,作者把更多的笔墨放在了人物上面,不论是方木和廖亚凡的关系,方木和米楠的关系甚至是杨学武和他们的关系都有非常细腻的展现,而到了故事的后半段,我们会发现纵然充满了故事的意外和反转,这个故事最终讲述的其实就是方木和自己的一次和解,以至于到最后,罪案本身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雷米通过《城市之光》所讲述的是方木一路艰难前行,最终救赎一切成为真正城市之光的故事,这也是这部小说最具力量的所在。
但是过于“尊重”原著的电影版几乎复刻了原著中所有精彩的内容,却在故事的叙述中之间失去了原著故事真正的灵魂所在,到头来也不过就是一部主打猎奇杀人的罪案娱乐片。
影片在改编上第一个失败的地方就是导演不分轻重想要把原著80%的内容全部呈现的野心,其实看前20分钟的时候我还在心想,这个导演可以呀,叙事这么紧凑,完全没有尿点,对于情节的把控能力很值得表扬呀。
但是之后,我就完全失去了对于叙事的好感,因为整部电影其实根本不存在一个叫做叙事的东西,也不存在一个叫做节奏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觉得影片节奏紧凑是因为影片的信息过于拥挤,导演完全没有取舍,一股脑完全抛向观众,完全不给消化和喘息的时间,以助于整部电影的情节都处于一种赶场的感觉之中,看20分钟还可以接受,看120分钟真的就疲惫了。
而个人角色撕开了本片看似快节奏的假面具之后,我们会发现整个剧本完全就是一个流水账,其实如果片长多出30分钟,很多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影片在改编上第二个失败的地方就是没有做到原创部分和原著部分的很好结合,作为一个重点不是让观众猜测谁是凶手的故事,电影和原著一样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已经告诉了江亚是凶手这个信息,而原著优秀的地方就是在凶手露面之后整个故事依然保有很好的悬念感,双boss的设置还有方木对于过去的挖掘都让整个故事极富层次感,而电影版其实在方木和江亚第一次对峙之后,整个剧本的重点几乎完全放在了方木怎么证明江亚是凶手这样一条肤浅和扁平的故事线上去了,对于另一个boss的删除以及几组人物关系的简单处理都让故事的后半部分显得重复和单调。
影片在改编上第三个失败的地方就是对于人物关系的描写,为了保留原著角色同时讲完故事,导演非常简单粗暴地保留下了廖亚凡、魏巍以及米楠、杨学武这样的原著角色,其实每个角色在原著中都背负着不同的东西,他们的前史都是他们痛苦的来源,而他们现在的行为都被附着着某种悲剧性,但是最终,我们看到的就是没什么戏份并且精神不大正常的廖亚凡,看到了完全打酱油的魏巍,看到了傻白甜的米楠,看到了跟班式的杨学武,所有的人物保留着原著的名字却都失去了原著的灵魂。
原著非常重点的地方应该是方木和自己的抗争以及周围人物对他的影响,但是在影片中那些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不能去掉的,尤其是影片开头还试图让米楠成为故事的叙述者,但是不但一半就忘记了这一点,使得这个角色唯一存在的价值都失去了。
影片在改编上第四个失败的地方也就是表演了,抱着对于邓超和阮经天演技的巨大期待的我是被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
《心理罪》系列虽然讲述的罪犯大多数都是心理变态,但是这些心理变态其实都是内敛并且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的人,而阮经天不知道是不是参考了《暗夜骑士》中小丑的演法,从头到尾把疯狂和病态写在了脸上,尤其是那个人物造型,特别的扎眼。
而我们这边好不容易认真一次的邓超也贡献了极其浮夸的表演,在他身上你并没有看到方木内心的抗争和矛盾,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正义的疯子,一个从造型上就可以看出带有着明星光环的警察。
也就是因为两位演员对于这两个角色表面的、肤浅的甚至拙劣的演绎,使得整个电影到最后沦为了神经病的拳击场,一切的戏剧张力都是靠撕扯、嘶吼顶上去的,看得人感觉非常不适。
说到底,表演疯狂最好的方式就是藏,在不经意间流露凶光,表面化的疯狂永远都是廉价的玩意儿。
不过,对于《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我还是可以打一个合格分的,毕竟这部电影的娱乐性和制作都不差,120分钟也算完整地说完了故事,但是对于类型片的创作者来说,你们所要追求的远远不是讲完一个故事这么简单,如何讲好一个故事才是你们的终身事业,只希望你们可以记住这一点。
文 | 乐一狸前半段借鉴美剧手法,快节奏、多镜对剪、扣人心弦、悬念十足。
因为罪犯人设过于复杂,导致后半段情节在公映范围内难以全盘地、自如地展开,于是出现了伟光正的讴歌与大特写式的英雄塑造,高投资和好演技毁于烂尾,遗憾!
原著中的复杂人性本是罪案影片的幸运,它能全方位体现导演驾驭节奏与文学造诣的本事,却演变成千头万绪的陈词、百口莫辩的动机和损人害己的侦破路径。
六分中评,四分给前半段的犯罪设计与悬念节奏,一分给阮经天和刘诗诗的突破式演出,一分给后期特效。
至于林嘉欣和文淇,有种代领了片酬的无力感,而双片尾曲中李健的部分,完全可以零违和地替换成《为了谁》,干嘛要浪费一首好曲子去做先进事迹表彰的BGM呢?
作为一个吃完饭后的消食电影,我觉得可以给一个佛系及格分。
这部电影讲了什么大家应该也都知道了,就是一个变态连环杀手疯狂作案,警方与之斗智斗勇的故事。
由于我自己没有看过原著,再加上认可邓超之前在烈日灼心中的表演,还有阮经天在海报上的油腻小造型,我个人觉得对这部电影的期待值还是比较高的。
但是这个电影看过之后,感觉缺点还是有一些的,我把它们归咎于导演个人的水平不够。
首先人物给我一种不丰满的感觉。
其次破案的过程交代不够。
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了罪犯对全体警察智商上的降维打击,而且是因为警察笨而不是罪犯太聪明。
造成这种效果是因为导演早早地将江亚(阮经天饰)放在了明处,之后要做的就是寻找证据。
这个电影没有足够的时长制造悬念,选择这样一个小的切入点我认为可以,但是这个给杀人犯寻找杀人证据的过程我认为交代得不够,很不够。
(以下超强剧透,从开头到彩蛋)影片一开头中学老师和“不孝子”死掉,方木(邓超饰)发现凶手针对的是自己,然后逐一排查老同学,最后把怀疑的目标定在江亚身上,并在那时就已发现江亚的老婆手指动了一下。
之后,江亚略施小技,骗过了警察并炸掉一个街区,警察直升机都派来了,但真正能做的,不过就是刘诗诗在镜头前举牌子??
exuse me?后来方木让家里的小女孩不要再去热带鱼店,多告诉小姑娘一句理由“我认为江亚有杀人嫌疑”,或者其他什么方式把小姑娘说答应了,能怎么样?
这人物看来是暴躁性格……果然只过了一天,小姑娘就被江亚开车带走,直挺挺地死掉了,发现尸体时江亚又在几米远的地方,这下终于可以把阮拘留了……又可以搜查江亚的家了……但是,警方一无所获??
exuse me? 难道不该多交代一下江亚是如何开车带走小姑娘并且避开一路上摄像头,如何杀死小姑娘并没有发现任何凶器的,如何搜查家里却没有发现那么大的一个地下室?
只靠刘诗诗进来摇一摇头,就告诉了我们“警方束手无策”,我们怎么知道是警察智商太低,还是罪犯智商太高呢?
还有之前江亚调虎离山炸街区,真的一点点线索都没有么?
就算没有,多说说为什么没有,也不浪费多少时间吧?
看完之后,只觉得导演和编剧在逻辑上太跳脱,本来这种破获连环杀人案的电影,逻辑上是要环环相扣的。
破案的人,一定要冷静地分析,而方木貌似淹没在自己的情绪里了,刘诗诗忙着带恋爱线。
理性的分析,除了通过排查老同学发现江亚的嫌疑,之后就可以说是没有了。
最后方木发现无法对抗江亚那智商上的降维打击,于是决定……那就把敌人的智商拉到自己的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击败他。
然后我们迎来了本片最大的亮点和悬念,相信我这一生都无法忘记。
方木钓鱼执法,口含避孕套设计吞掉江亚手指,并让江亚把自己杀死,希望警察在找到自己尸体时可以将江亚捉拿归案。
为了避免猪队友这都找不到线索,邓还专门录了个小视频,提醒大家注意解剖自己的胃。
真不愧是艺高人胆大,方木做到了,并且在和江亚的打斗中凭借出色的口技将咬下来的手指弄进了避孕套中,吞到了胃里而且没把自己卡死。
最后警方又一次搜查了江亚的家,这次发现了鱼缸下的地下室,救活了奄奄一息的方木。
下面如果我如果又想问,为什么这次就发现了江亚家的地下室,上次来就没发现呢?
会不会有人想打我?
我也不是揪着这些细节不放,我知道拍电影和拍《重案六组》不一样,不会交代到所有细节,但是如果像这样省略掉很关键的部分,可能导致的就是这样荒诞的效果。
我不是专业的电影人,但是我觉得好的作品,从头到尾看下来你觉得很顺滑,情绪很自然地被带动到。
但是这个作品制造出了一种卡嗓子的效果。
导演想在破案之余还想讲一个更深的主题,就是信息时代下的道德绑架和舆论压力的影响之类的。
但是导演采用航拍城市发出一束束红光,还有地铁上广场上的人群低头看手机,在一个很low的网站界面上投票票死谁,又感觉很不贴近时代。
也许看过原著的可以接受这种设定,但是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这和我接触的城市相差甚远。
这部电影真正感动到我的地方,是影片最后的彩蛋。
看到人民警察牺牲“送英雄回家”那一段,眼泪直接就下来了。
但是就这个电影和这个彩蛋来说,感觉说得不像是一拨人呢。
正如其他影评所说,导演努力讲一个故事,但是讲完故事和讲好故事是两回事。
城市之光海报我没读过雷米的小说,对犯罪悬疑推理类的小说研究也不深。
以一个普通的观影者的心态,看完电影之后,迫切地想说说这片为啥平庸。
从刘诗诗追一个小偷到摩天轮上开场,这一招是跟很多美国电影学的,虽然我看的美国电影不多,不过希区柯克《迷魂记》的开场就是警察追逃犯开始的。
这没问题,学优秀的电影,是好的,我甚至觉得学得还不错,视觉冲击感很强。
接着字幕的开场的制作很惊艳。
看得出来,这是一部花了钱的电影,不然气势上不会那么壕。
对,电影的前半部分,我都是很喜欢的,先不说它逻辑有没有问题,至少制作上很精良,城市里大场面的群戏,网络与现实的交叉,追逐的戏等等,配乐都能带我进到电影里面。
这时我想,这绝对是一部好的商业电影啊。
坐到电影院之前在豆瓣看到评分是6.3分,我不知道为啥会那么低。
然而,从邓超饰演的方木休假开始,我就有点判断不出来这电影的走向是啥了,我那时猜想,一定是方木做的局,其实我想的那个局是更复杂,更考验人性的。
然而,故事却让方木去调查江亚的童年,故事的逼格一下子就降下来了。
童年是很重要,不过把江亚作恶全部归结到童年上,即使是真的,也觉得假。
更假的是,江亚错认为方木杀了犯有强奸罪的李一,从而开始效仿他惩奸除恶。
电影把这一点讲的太明白了,表面上看是这么回事,细想想,又不是那么回事。
剧情的走向让人失望的还有廖亚凡的死和魏巍的醒来。
不知原小说是怎么铺垫的,电影中这样设计,会让人觉得功课没有做足,按说,廖亚凡这个角色会在后面更重要才是,电影中让她死掉促成了方木报复江亚的最大动机,这样设计是对的,但作为观众来说,看到邓超蹲在那里哭,后来转变思想做局,这个人物没立起来呀,他本来就是警察,一定有更深层次的东西才能激发出他的恶来。
魏巍的醒来,对江亚这个角色来说不重要,她只是提供了一点线索,并没有烘托出江亚真正的恶来。
或者说,我们从魏巍身上,可以看到江亚大善和大恶的对立,因为她是江亚最亲近的人。
然而,我感受不到这个人物的重要来。
至于后面方木和余恺磊饰演的杨学武做局,一直追踪江亚,找到证据。
这一段是有点讲不通的,高手之间的对决要对打那么久?
玩智商岂不是更好?
看到这里,就觉得电影有点泄气。
虽然电影全程都非常精彩,动作音乐场景都很抓人,但还是觉得剧情上少了一些让观众更为惊叹的东西。
方木到江亚的老家,知道了他的小名叫狗蛋,查到了他继父的尸体,方木有段自言自语的分析,这个地方太单了。
后面的主旋律的独白,那更是多余。
我想这片如果重新构思下,剪成100分钟,可能效果会更好。
城市之光海报昨天看的电影,今天早晨醒来,发现有好多不喜欢的地方。
有的电影看的时候不喜欢,后来一琢磨,挺不错的,有的电影看的时候觉得不错,出了电影院,就发现毛病了。
尽管这部电影存在种种问题,不过总体上还是不错的。
特别是对警察方木杨学武的塑造,有别于主旋律电影,城市街道、咖啡馆、夜景的戏,让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电影场景。
希望这部电影最终的票房可以过三亿。
原载于什么地方我给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删减完整版”。
电影终于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后的故事,跟电影一样精彩。
这部电影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电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
不妨我们慢慢说起。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难得。
因为当如今的华语片都在尽一切可能的走“超现实”的路线时,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却少见的“现实”:社会负面新闻、人性的善与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还有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将这些融入到一部商业电影中。
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为一部华语犯罪电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东西。
而且这部电影真的在审查方面遇到了麻烦,从在国庆档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档12月22日。
在此期间,我还特意咨询了有关部门的朋友,其中的靠谱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过审的时间,是在一周到两周之前。
本片究竟为什么在中国电影公映的准生证——公映许可证方面会遇到如此的纠葛呢?
这当然与电影的内容有着关联的。
世界残酷物语:犯罪电影的现实意义犯罪动作电影(如下简称犯罪片),是属于警匪片的一种,说起来警匪片,那范围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满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恶不道德所有剧情过程”的作品,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警匪片,比如我们熟悉的《警察故事》、《无间道》还有《寒战》等等。
而犯罪片属于警匪片的亚类型,有着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电影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异常诱人的“黑色”魅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
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
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属于这类作品,且毫不避讳的说,该片也是华语电影最缺少的一类。
在华语电影类型化发展的时代中,虽然华语犯罪电影近几年有着的“抬头”的趋势,其中包括《无人区》、《烈日灼心》、《追凶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将至》都是优秀华语犯罪电影的代表,但总体仍属于“大熊猫”片种。
尤其是在我国森严的审查制度下,这些作品往往会面临着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区”的危险,比如《无人区》和《烈日灼心》就几经波折,险些未能公映。
但这些作品与西方成熟体系下的犯罪电影还是有些差距的,因为华语犯罪电影还是专注于故事张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对于犯罪电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讳:对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对罪恶人性的反思。
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说是第一部“吃螃蟹”的电影,因为该片将犯罪电影与现实社会的阴暗和丑陋的人性进行了勾连。
至此也就不难理解这部电影为什么在国庆档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还是由于没有过审,在华语电影的环境下,该片还是过于敏感。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社会黑暗面的写实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会。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按理说,以警察作为主角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风浪,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邪不胜正,他们必须胜利。
但在本作中,迎来了变化,因为对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
看看电影中的案件吧,与其是一个个被布置成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倒不如说是是一个个负面新闻。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们,因为这些新闻都是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
电影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将这些现实中的负面新闻事件与犯罪电影的题材联系,这是了不起的地方,内地目前没人敢这么做。
陈凯歌之前的《搜索》是讲这样的故事,但只是擦边球。
本片题材更加大胆。
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
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就是“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郭京飞,原著中: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不过电影在这里,进行了相应的改编,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敏感的“投票”环节,才是电影遭遇审查问题的主因。
但这个改动并不影响全局,因为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更何况,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这是华语电影里,敌我力量最悬殊的较量之一,警察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级英雄离开的日子里:警察如何钻进“电冰箱”?
当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终还是过审了,也就是我们如今的看到这个版本,紧张刺激的故事张力和节奏,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写照,在娱乐性效果和现实深度方面结合的天衣无缝。
该片终究在“过审”和“未过审”之间寻找到了一条平衡的钢丝。
因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究还是一部弘扬正义的电影,电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终还是迎来了光明。
真正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真正的坏人最终受到了惩罚。
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阐述:“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让我想起了美国电影中的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
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总是最没用的。
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警察。
从这方面来看,原著作者雷米应该是蝙蝠侠的粉丝,因为在他的作品里,城市总是灰暗的,充满罪恶、伤痛和恐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实就是蝙蝠侠世界中罪恶的哥谭市。
但是这座城市中却缺少了一位超级英雄,这是一部现实世界观作品。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邓超饰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电影在这里,为了进行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渲染敌我力量的悬殊,还是存在一些“电冰箱理论”。
这是《沉默的羔羊》编剧泰德·塔里对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他自认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里有很多“电冰箱问题”的小细节,比如汉尼拔偷走了一支笔,用这笔打开手铐大开杀戒,观影的时候观众专注于角色和故事,忽略了这个细节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观众回到家打开冰箱冷气一吹的时候,会清醒过来想,咦,他是怎么偷走那支笔的?
笔是怎么打开手铐的呢?
实际上说不好听的,就是BUG。
但在编剧界,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有时候编剧为了达到作品某种戏剧化的程度,必须要进行“一些违反常理”的设定。
比如打不完的子弹、知晓一切的路人甲和什么也懂的高层。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纳琼斯4》,调侃了“电冰箱理论”,琼斯博士躲在了电冰箱中,躲过了核爆,观众好奇,这冰箱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但在编剧界中,大家看到这个情节,肯定会开怀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电冰箱理论”,就是找不到证据。
电影中无论江亚杀了多少人,干了多少坏事,始终没有证据,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没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设定非常“刻意”。
当然这样的设定对于犯罪电影来说,是刻意为之的,也是常态,包括《七宗罪》也是这样。
电影中方木米楠他们死活找不到江亚的犯罪证据,就是在于此,成为推导全片的动力。
同理还有《白夜追凶》,剧中关宏峰一直坚持着“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行凶之后,一定会留下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以此成为角色对灭门案的执念,成为全剧故事的主线。
这样的设定,是为了追求情绪铺陈而来的牺牲。
所以才有了结尾处牵动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
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话,对比下来颇有感触,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还会相信,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这个城市中的深层逻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因为连任我行这样的人物都不敢说江湖可以沿着他的规则发展,更不要说一名为了“暴力私欲”而妄图左右城市的连环杀手了。
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会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这句话,出自著名犯罪电影《七宗罪》,在这部黑暗潮湿且暴力的电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声枪响而结束,电影是悲观的,但还有摩根·弗里曼这句话,但他后面话是:“我只相信后半句”。
其实就是导演大卫·芬奇通过摩根·弗里曼之口告诉观众,在一片泥淖的世界里,人都惨成那样了,他还是相信正义的存在。
天才有时候,并不会死于万众敬仰,也许会死于寂寞;罪犯有时候,并不会死于道德惩罚,也许会死于力竭。
看过小说的朋友都会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里,是个天才,几乎无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却蜕变为一个中年大叔。
而江亚在这里,就是《七宗罪》里的罪犯,只不过没有机会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枪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后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与江亚在审讯室里的对赌,我们可以发现,是方木输了,他变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后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价,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图。
而方木以警察的名义,甚至说以个人的名义,用“输了”的方式把江亚绳之以法,在方木看来,是值得的。
就像《灌篮高手》中,无敌的流川枫遇到了泽北荣治,被击败到摔到地上时候,嘴角却露出了整部漫画里的唯一一次笑容。
那是向着新目标奋斗的笑容和眼神!!
这种笑容只有天才才拥有吧!
方木是幸运的,雷米说,《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后一本小说,他也在自己最后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一个可以让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对手,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的暴力,此生无憾。
电影终究是一部邪不胜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说的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话:“人们似乎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
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
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
在这部颇具社会派思考的小说《城市之光》中,在这部充满情绪铺陈欲扬先抑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理性和正义,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会沿着任何不道德者的负面事件而发展,也不会沿着借用大众负面情绪而肆意杀戮的犯罪分子的规则而演变成暴力之城。
所谓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横行无忌但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过是想要让世界演变成自己的天下,最终却玉石俱焚的东方不败。
“我们所害怕的,正是我们所渴望的”,这句话来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郭尔。
克尔恺郭尔是存在主义大师,强调哲学家应探讨现实中人生问题。
一部商业电影,探讨了社会,探讨了人性,我很喜欢。
在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之后,让我们相信,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就连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108种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个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恶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这座城市还是有光的!
关于删减既然是过审了,肯定要涉及到删减,至于删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虑到电影表现案件的时候节奏很快,可想而知,该片删减的主要内容就是这里。
其中郭京飞那段,应该是删减内容最多的地方。
对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让网民投票“投”死的:“城市之光”发起线上活动,这个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该不该杀,当“该杀”票数达到10万的时候,就自动触发炸弹引信。
电影中这段情节一晃而过,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话,都搞不清楚电影中那些数字一直在涨到底是因为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倒计时。
这段内容,100%动过刀。
而且有两个证据。
其一为如下这张剧照,是任川与被讹少女对峙的场面,看LOGO还是“930上映”,这个情节在公映后消失了。
其二为刘诗诗,在该片第一款预告和制作特辑中,我们还看到了刘诗诗饰演的米楠怒吼的场景,从背景来看,这应该是个网吧,电脑屏幕还是绿幕,这个镜头一晃而过可想这里应该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节。
甚至发生了警察与网民之间的打斗!
然后在最新的刘诗诗特辑中,更印证了我上面的说法,比如下面这张图!
从刘诗诗脸上的伤痕来看,貌似是爆炸之后的留下的。
推测一下:是任川被炸死之后,万念俱灰的米楠冲进网吧,跟网民打起来了,才有了上面的桥段。
PS“你们都是杀人犯”这句台词是原著中就有的,不过貌似是方木说得。
这段特辑的地址在这里,从23秒开始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花絮2:刘诗诗特辑 (中文字幕)然后这段特辑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原著作者雷米的客串↓
看场景,雷米老师应该饰演的是网吧老板,还有大花臂,米楠进门把警官证往台前一丢,就冲进去跟人家打架去了。
这段内容在正片中当然也没有了。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有海报中,演员表中都写着“雷米友情出演”,从头到尾一直有,下面这张截图是12月22日今日公映版海报中的演员表,雷米老师的大名还在,但正片中是没有的。
所以我推测,任川案被删的内容应该不会少,而且片方也挺有意思,明明被删了,但不甘心,把这段内容的一些镜头放在了特辑里呈现,意思就是“我们原本更大胆的,也可以更好的”。
删了就删了,没啥,无论内容表现的是什么,但想投票是不可能的,常规操作!
12月23日更新:二刷之后,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因为电影中阮经天是配音,在原定9月30日公映之前,所有的预告片和特辑里,阮经天都是原声,至于为什么配音,除了台湾腔之外,重新配音后台词也改过;有一处,阮经天在审讯室里有段台词:“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制度”,他的口型,最后两个字是“法律”,也就是说,原本这段台词是“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法律”。
下面是推测的内容:在电影的片长是124分钟,既然前面有证据表示删了一些内容,那么作为一部犯罪电影,正片2个多小时内容的片子并不多。
所以我猜测,电影删除的主要内容在于前面,后半部分后来改档之后进行了一些补拍和重剪,包括一些台词的更换。
比如李一,原著中江亚地下室那具尸体是给魏巍做手术的医生,电影里改成了李一,不排除这里进行了一些剪辑和台词上的瞒天过海。
更重要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前紧后松,几处案件部分一晃而过,后面稍显冗长。
任川律师爆炸之后,电影我觉得还没演到一半,在原著中,我记得这段内容要更靠后一些。
所以前半部分案件处,肯定删了东西。
后半部分为了电影时长,又补充了一些东西。
这就是华语犯罪电影的困局啊,无论模仿西方同类作品也好,还是描写人性和现实也罢,很多地方是敏感的,不能表现的,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现在这个版本,但还是觉得原版肯定要好很多。
首发于公众号:电影文酷 dreamcrowfilm
个人觉得影片当中除了探案以外更喜欢的是它表达以暴制暴不可取,网络暴力,语言暴力…等都是值得看过之后思考的会有剧透,不喜欢剧透的豆友们慎入看了五点二十的那场,果然没有失望,影片开头米楠旋转木马到到摩天轮上抓凶手,恐高的我很佩服,而后紧接着“城市之光”连环杀人,查案的时候米楠这个角色认真负责,中间穿插着一些感情线给这部影片带来了一些温暖的气氛,刘诗诗这次的角色演绎非常完美,我非常喜欢这个米楠江亚真的是一个很严谨的人,不过自以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以暴制暴,现在道德的最高点做着违法的事。
是一个很克制的人,在审训的时候,方木的话和魏巍说的让他的情绪一度奔溃不过最后很快的转变过来反击方木,聪明至极,他的加入让整个案件进展很快,从廖亚凡被杀害之后一度低沉,米楠的劝说,这里我感觉案件陷入了瓶颈,直到咖啡店向学武开枪案件又一次达到了高潮看了以后我觉得江亚如果儿时父亲没有虐待他,后面以他那么能力完全能做一个为社会贡献很大的人,他会有一个很不错的事业和家庭,说不定他会成为警察,和方木做好朋友,好搭档,用合法的手段做最正义的事惩罚最恶的人希望老师们多一些耐心教学生,差生优等生都平等对待,互相尊重希望儿女们知父母恩,她们养大大家很不容易,知恩图报,当你做了父母的时候你才懂得她们多么不容易,大家都在长大父母渐渐老去,希望当父母老了的时候也能向她们对待小时候的我们一样多一些耐心和体谅希望大家不要隔着屏幕对着别人进行言语攻击,伤害了别人,不要做影片当中所谓的“城市之光”,充满爱的生活希望大家能够追寻真像而不是盲目跟风做一个正能量的人,希望大家生活愉快💓
《触目惊心》骷髅头,《七宗罪》自首犯,还有几年前的网络直播犯罪片之类,结合扶老人被讹啊拆迁户啊之类的国情,故事逻辑却依然中二过头还卖悲情,导演和演员一定是把神经病嚎叫错当演技了。即便如此,是比廖凡李易峰版好,至少不会科幻到打吸血鬼,某些重口味设计还成,三星鼓励
超哥还可以,阮经天有一点用力过度了,话说这部电影编剧是不是压根没想写刘诗诗这条线(乂`д´),把这条线写的这么乱。
看到了林嘉欣!/把仪式感拍出来了,鼓掌。把魏巍改成可有可无的,差。lss和米楠差距略大。喜欢文淇。阮经天算是突破了,稍稍过火也可以接受。邓超还可以更稳一点,不用每次都露出邪魅一笑的。打戏差评!最后还是三星吧。
只能说是比之前那部《心理罪》好一丢丢。有些地方太牵强刻意,反派该聪明的时候聪明该弱的时候弱,完全按照情节设计反派。最后的打斗戏很疲惫,结尾也太法制教育了。
这种连环变态杀人案本来很好拍,是观众喜闻乐见的牌子,但是这部电影明显把一手好牌打烂了,拍的相当之平庸,节奏慢,人设脸谱化,没有感觉到很紧张刺激的张力,全片就是软踏踏的讲完一个故事了事,烂的如此平庸。最奇怪的是云集了那么多影后影帝,邓超阮经天林嘉欣还有文淇,可是演技完全浮于表面,生日愤怒就是胸脯有节奏的起伏,当然刘诗诗不能要求她太多,但是其他演员也太差了,邓超究竟有没有演技是个哲学问题了,阮经天本以为可以凭借本片赢得演技炸裂的称号,然而期待中的场景并没有出现,感觉尤其刻意,而且极其不专业,我觉得我也可以演成这样,不如去看看王砚辉,杀人犯的表情一定要咬牙切齿么?都是很心思缜密的好么?浪费了林嘉欣
「C」典型的剧情和逻辑撑不起演技,虽然对主演都是路人,不过这次邓超和阮经天发挥意外得不错。节奏太乱了,前段没有轻重次比,很散。三宗命案变态仪式感没有展现出来,摄影硬伤,尽管不同场景不同颜色滤镜努力营造氛围,还是跳戏。女主角色鸡肋,见面四五次就变成了生死相依的搭档,感情线最为致命
没看过原著,但是看电影里呈现的画面小说应该精彩,只是用两个小时来叙述小说某部略显紧凑,和朋友看完都是懵的,有些情节人物突然就被点出来完全没反应过来就"谁啊";如果没有限制要求,拍出来应该更好看。前两个案子直面出来的情景已经在这样的电影环境里进步很多了,加油!中国电影!赶紧分级吧~~~
第二次看到郑超表现演技,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比起上一部上映的心理罪好太多了。触碰了禁区点到即止,最后也上升到主旋律,但不是让人觉得那么干。
比暑假里滑那个版本好了太多。滑那版真的惨不忍睹。刘诗诗那个配音听着好别扭,文淇好灵的,阮经天演技也可以
制作真的还算精良,观感相当舒服,犯罪现场的文字描述变为电影具象画面的瞬间,看着还是相当感动的。作为系列小说收尾作改编的独立剧情电影,删掉了不少我个人非常讨厌的原小说设计,突出了方木和江亚之间的冲突,这点也足够值得好评。
杜琪峰曾在片场丢丢丢地骂人:他妈的全都是错的。事后他解释为什么骂人:因为他们不专业。恩,《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是那种“他妈的全都是错的”电影。从刘诗诗上摩天轮的浓烈网大感,到匿名IP上网全民用脚投票的现实bug。欣赏在中国搞破坏搞警匪片的勇气,但片尾那是啥,嫌今年过得不够惨?
大过年的,加一星宣传下正能量吧。上一季黑镜里的网络公审,不知道这一季黑镜讲什么
这故事进度赶得哦,应该有点推理的地方都被邓超和阮经天的浮夸的表演所替代了。整部电影一开始还是一个米楠视角的叙事,演着演着也没她事儿了,专注于男性的撕逼与嘶吼,看得也疲惫,没有一场戏是真正静下来看拍的,真的不如原著(虽然原著也不好)。
奇门遁甲和城市之光点映猫眼都是9.9元,前者预告和口碑都扑街可以省了。乐蜂8厅全坐满。紧凑流畅,网络点赞爆炸案看得特紧张,摄影和剧情有《七宗罪》的痕迹,邓超不发傻,阮经天丧得惊艳,刘诗诗尚有演技,人物不够饱满,总体超越期望,好评。遗言镜头处理手法平庸,突变成法制栏目说教。
看了之后觉得自己在键盘上打几个字去评判自己所认为的正义真傻逼
太!难!看!了!不能忍!!!莫把犯罪当儿戏,否则一看就出戏。
三星嫌少,四星嫌多。想讲的点太多,每一个都有深度可挖,哪一个都蜻蜓点水。后面文斗变武斗,想搞个悬疑,只是太缺少铺垫,转折太生硬了
剧情故事上雷同西方经典悬疑故事,逻辑上有太多的硬伤和自以为是,《心理罪》无论是文本还是影像化的巨大「成功」莫不是「劣币」的胜利,即使如此最后居然转化为人民警察一曲「爱的赞歌」也令人目瞪狗呆。
???看到最后才发现这其实是个歌颂消防刑警的主旋律片。netflix网大电视电影的水平,完全可以说是对好莱坞类型片(七宗罪)的拙劣模仿,全篇都充满了编导自以为是的瞎扯淡,形式是抄到了内里却一塌糊涂不知所云。刘诗诗矫揉造作的演技看得我尴尬癌都犯了,国产片导演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在犯罪悬疑这个范畴里剔除毫无意义的爱情戏码。文淇是真的灵,妹妹加油冲啊!
一星扣给女演员,刘诗诗依然像盲女,小女孩的情绪完全在演,感受不到技。邓超和阮经天的赞赞赞。里面的场景我是太不喜欢了,钢筋,混凝土,天台,地下,水池,铁管,工具,,,好好活着不好嘛。这些场景让我的脑子跟不上想剧情,反正挺惊心动魄的。童年阴影真可怕。世界和平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