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片是近期的热门影片,典型的叫好又叫座,好评如潮,IMDB8.4分,连续数周北美票房冠军。
阵容强大雷德利·斯科特指导(《银翼杀手》《角斗士》《异形》《末路狂花》《火柴人》……),两大奥斯卡影帝丹泽尔·华盛顿、拉塞尔·克劳,外加《辛德勒的名单》的编剧。
几乎是不得不看的片子,也是冲奥热门。
近年少见的黑帮史诗片,形态上更接近《教父》,讲述了一个美国本土黑人黑帮老大的人生,丹泽尔·华盛顿的表演极为出色,令我倾倒。
相比之下拉塞尔·克劳所饰演的这个优秀警察的角色显得有些枯燥,缺乏亮点。
影片整体质量的确很高,比去年老马的《无间道风云》好。
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我们都曾经以为这个世界没那么坏,至少没坏到无可救药。
我们都曾经以为这个世界会越变越好,至少只要我们严以律己,便总能得到些好的回报。
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实践向我们证明,我们totally想错了。
这世界本性是恶的,不但不会因为你的一己之力有些许变好迹象,反而还会将你当作异类捉弄地体无完肤。
这时候,你怎么办?
我们姑且假设你本是个严以律己、光明磊落、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吧,那么你一定眼看着外面世界的一趟浑水经历了一番内心挣扎,最后,你做出了决定。
这决定无非两种,要么像Frank Lucas那样勇敢地趟进去,不和他们同流合污,而是单枪匹马趟出一条自己的河道来,然后继续往里灌浑水。
你的信仰是:有我没我反正一样浑浊,倒不如顺着你们的规则玩你们,既得泥沙又出气。
于是,你成功了。
而做出另外一个决定的人,便像Richie那样继续倔下去,他一勺一勺地往外舀泥沙,后来意识到舀出来的泥沙不久又会被同伴趟成另一谭浑水,人们纷纷劝他这没用,他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却不知沉默寡言的他心里早有了更宏伟的目标:我要将那漏洞斑斑的水闸换掉,治标不如治本!
就这样,两位同样优秀有才华的有志青年为各自不同的决定极尽智勇、全力以赴。
有一天,他们以对头的身份相遇了,分别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原来都是被这个罪恶的世界捉弄过的复仇者,只是同源殊途而已,怎能不惺惺相惜,于是联手成就了美国历史上的这出里程碑似的警局大换血事件。
这片子的节奏很讲究,总共2小时40分钟,开始一大半都推进的很慢很艰涩,让人不知局势是何走向,甚至会产生中途放弃的念头,现实世界里又何尝不是这样?
到影片最后四五十分钟时,酝酿期终于见了成效,一切渐入佳境,如行云流水秋风扫叶般大刀阔斧地推向了结局。
两位有志青年的那次面对面谈话更是将整部影片的沉闷气氛彻底转向了振奋人心,导演趁观众大呼过瘾之际顺势把所有的历史结局用文字一带而过,整部影片戛然而止,反而给人一种余音缭绕的感觉。
我刚看这片子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和教父对比,后来一再制止了自己。
就像Richie说的:“那些警察和我不是一类,虽然我们做一个行当。
就好比意大利人不是你的同类一样。
”
兰克·卢卡斯可能是70年代早期纽约最大的毒贩子。
他在Regency Hotel有一处长期套房,衣橱里有100多身定制套装,其中包括那件著名的价值5万美元的黑白条南美栗鼠皮大衣。
他还有好几辆车,劳斯莱斯,奔驰,通用巡洋舰……,他的最爱的却是那辆被称为“美妇人”的雪佛兰。
他和他的车隐匿在哈勒姆区第116街的角落里,睥睨着街上的人民:那是群既忧愁又喜悦的黑人流亡者,一边挣扎在饥饿线上,一边整日经历毒品的纵情狂欢。
弗兰克·卢卡斯给了他们这一切。
“谁又能想到我会藏在一辆300多美元的车里呢?
”他的毒品网络每天净利润100万美元:“哈勒姆区的16条街都是我的,我买下它们,运行它们,拥有它们。
可当我想与我的人民在一起,我只能开上‘美妇人’,拉低帽檐,装上胡子,戴起墨镜,套上假发。
我既想与他们同在,又不想吓着他们。
” 这位君临天下的大毒枭就是电影《美国黑帮》的原型人物,演得也都是真事,根据2000年《纽约》杂志对弗兰克·卢卡斯的报道改编,剧本作者改编过《辛德勒的名单》,导演雷得利·斯科特,主演丹泽尔·华盛顿和拉塞尔·克劳。
这样的阵容的确有“奥斯卡面相”,可惜片子徒有其表,故事编得很烂,节奏非常匆忙,又放了过多的象征符号:越战、尼克松、种族歧视、万恶的资本主义,结果拍电影毕竟不是写论文,主人公完全淹没在这副国家道德分裂的全景中。
丹泽尔·华盛顿演的毒贩子优雅多过暴戾,精巧多过粗鄙,训斥兄弟时有政客风范,宣讲起生意经来又是头脑精明的企业家。
他的黑帮特质,仅仅靠一个场面支撑:发达了的弗兰克·卢卡斯走到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跟前,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儿,小混混瞪着血眼挑衅地问:“你想杀了我吗?
在众人面前?
”话音没落枪响倒地,众目睽睽都看见了,全不敢言语,弗兰克·卢卡斯像下达圣谕似地说:“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干任何事,这里是,美国!
” 这个细节确有其事。
35年后,做了污点证人的弗兰克·卢卡斯旧地重游,向《纽约》杂志的记者讲述了当时情景:“那个家伙又黑又壮,高6英尺,重270磅,腿脚利索,手上有两三条人命。
他嘴里骂骂咧咧,诅咒我,诅咒我的妈妈,我想,一个要死了的人,就让他说吧。
当他摆出黑背大猩猩的样子袭击我,我开枪了。
开了四枪,砰砰砰砰。
我感到非常愉悦,因为我杀死了一个不仅仅是哈勒姆区,还是全世界最坏的坏蛋。
”之后弗兰克·卢卡斯笑了起来,他必须用肩膀拉动那张巨大、有棱有角的脸,虽然沟壑纵横,当年的冷竣依稀可见,两颊的茶色皮肤皱巴起来,灰色的嘴唇伸展,红色的长舌头委蛇而出,先是断裂的惊雷,再是嘶哑的小鸟,那是一串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撒旦才能发出那样的声音,它穿透肺腑直达内心。
弗兰克·卢卡斯原本是出生在北克罗来纳的乡下孩子,6岁亲眼看着3K党杀死了他的表兄。
12岁,他跟烟斗店老板的闺女偷情,被一大黑胖子抓住,弗兰克用烟斗砸晕了黑胖子,点了把火跑了。
他逃到了纽约的哈勒姆区,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黑人,他站在第114街的街口大喊:“你好,哈勒姆,你好,美国!
”据说就是凭着一股子谁都不吝的楞劲儿,他认识了1960年代哈勒姆的黑帮老大“黑教父”埃尔斯沃斯·约翰逊,成了他的司机和门生,并得花名“可卡因”(SUPERFLY)。
在弗兰克嘴里,约翰逊是“绅士中的绅士,君王中的君王,杀手中的杀手,他本人就是本圣经。
”跟着他,弗兰克学会了冷酷、沉着,既忠于目标又精于算计。
据说“黑教父”死在了他的怀中,此后两个星期他都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思考着前世今生,再次出山后就只身去了东南亚。
有一远方亲戚在越南当兵,在他的引见下弗兰克见着一位金三角“说英语,开劳斯莱斯的中国绅士”,从他手中购得132公斤海洛因,每单位4200美元,同样的品相在美国本土的市价是每单位5万美元。
事后许多人惊叹于弗兰克只身勇闯金三角,他颇自负地说:“虽然我从没到过亚洲,但一想到,那里不过是另一个街头,小菜一碟。
我没上过一天学,却有着街头博士学位。
”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把海洛因藏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里。
“谁会查看他妈的一个死人的棺材呢?
哈哈哈!
”30多年后再谈起这个绝妙的创意,他依然像当年一样洋洋自得。
1970年代初的纽约,有许多毒品“品牌”, Boody, Cooley High, Capone, Ding Dong, Fuck Me, Fuck You, Nice, Nice to Be Nice……,可没有一个能比得过弗兰克·卢卡斯的“兰色幻觉”。
它使用纯度高达98%-100%的原料,在梦幻工厂里由12、3个裸女手工制成,60%的甘露醇,40%的奎宁,价钱却是其他产品的一半。
弗兰克·卢卡斯的毒品网络最大特点是省略了中间商,直接面向瘾君子,有点像70年代的电子商务先驱。
作为一个乡下青年,他把同村的穷亲戚全招来了,倒不是任人维亲,他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乡下青年:“他们不浮华,没有习惯于好车,漂亮妞和大戒指。
他们的妻子和孩子都嗷嗷待哺。
随便给他们点钱他们就会干任何事。
他们懂得忠诚。
”他忠诚于妻子,孝敬老母亲,声称自己之所以应该被枪杀100次了却还活着,是因为人人都折服于他迷人的人格魅力。
鼎盛时期,哈勒姆区只有一人敢和弗兰克·卢卡斯叫板——绰号“尼奇”的莱若伊·巴恩斯。
他是地道的城市青年,处处与弗兰克相左,他浮华、风流,毒品网络挂靠于意大利黑手党。
70年代,尼奇冠以“不可触及先生”的名号登上了《纽约时报杂志》封面,正逢壮年的他穿着手工定制套装,打着红白蓝三色领带,戴着GUCCI眼镜,一幅不可一世的“娱乐毒枭”形象。
“不可触及先生”被塑造成神勇的逃避法律者,哈勒姆贫民的救星,一位他辖区的妇女赞曰:“人人有的吃,人人骑马,人人穿着花衣裳。
”这样的报道激怒了当时的总统卡特,1978年,始终“不可触及”的尼奇被抓了起来,被判了终身监禁。
此时乡下青年弗兰克·卢卡斯也早在1975年被判了70年。
但是不约而同的,俩人都精明地选择了当政府的污点证人,尼奇按照证人保护政策隐居了起来,弗兰克的刑期先缩短为30年,后来又缩短为7年。
电影《美国黑帮》上映后,当年撰写弗兰克传奇的《纽约》杂志记者牵线搭桥,使弗兰克和尼奇通了一次电话。
他们是30年没说过话的死对头,两个曾经富甲一方的毒王,现在一个77岁,摔断了腿,瘫在轮椅上;另一个74岁,穿着镶满假赛车标的T恤,只敢接受采访不敢被拍照。
他们依然像当年的“乡下青年”和“城市青年”一样对着干,又开着年迈之后冰释前嫌的玩笑。
记者:你们谁的货更纯?
弗兰克:你真是问到点儿上了,我的货纯度高达98%-100%。
尼奇:我承认弗兰克的货包装不错。
可等到我的成品出来,成色跟他的差不多,而且我的发货速度比他快得多!
记者:你们的名字在很多嘻哈歌曲里出现过呀?
弗兰克:那也能叫音乐?
看看这些年轻的蠢货的打扮,他们是些穿着大袋裤的狗屎。
尼奇:我没有像喜欢其他任何东西那样喜欢嘻哈音乐。
刚出来的时候,他们都说‘这帮混球一分钱也赚不到’,可现在,嘻哈是最牛的娱乐产业。
我是JAY-Z和50分的粉丝。
记者:你们当初干吗贩毒?
弗兰克:你以为我想干这个吗?
我得挣钱,我也想去华尔街。
可在华尔街,我连他妈的一个开门人的差使都找不到。
尼奇:谁没傻X地年轻过?
弗兰克是个人才,绝对是,但肯定不是天才——天生的人才,他的成才源于老黑帮头头10多年的言传身教,当然还有他自己的谦虚好学外加心狠手辣,结果呢,他成才了,毕业了,等到老黑帮头头翘辫子后,他开始实践了,然后,取得阶段性的成功,成为了新一代黑帮头头。
警察里奇是个人才,绝对是,并且还是个情圣,影片短短几个镜头,很隐晦很暧昧交代了里奇绝对是万人迷,不过里奇还是很敬业的,泡妞只是休闲时光的娱乐内容,正事上里奇绝对不马虎,不但粗中有细,而且擅长文武之道,更重要的是,里奇有原则,那个时代有原则的警察不多,有那么几个也都快和流氓一样了,而里奇却能在一锅烂泥里面不染,绝对是人才!
是戏剧就要有冲突,哪怕是真人真事改编,只要是要变成movie,那么就要制造冲突,于是,两个人才借助毒品为媒介,针尖麦芒般对立上了。
我们说,弗兰克很强,是个人才,里奇也很强,也是人才,这样强强对话肯定很精彩,但是胜负很难说,为了塑造人才的高大全,所以错误不能出在这两个影帝身上,那么决定这场胜负的任务就交给了人才下面的人才,我们称之为人才梯队。
弗兰克效仿意大利黑手党的做法,以家族血亲作为人才梯队的选拔基础,用血浓于水的亲情作为信任的纽带,或者可以看做一种模式的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很短时间,建立了自己的贩毒网络,使得事业做大,弗兰克开始有资金在各个阶层如鱼得水,也捎带脚给自己整了一个世界小姐当老婆。
但是弗兰克疏忽了一件事,那就是人才是需要培养的,自己也是被敲打了10多年才修成正果,而自己的人才梯队都是从社会最底层找出来的,从一穷二白变成大富大贵,这些人还没有系统被培训和锻炼,就开始面对唾手而得的财富,人的劣根性就变得无可阻挡。
弗兰克自己很克制,很隐忍很低调,但是下面的人没有被他带到这个思想境界,这就埋下了失败的引子,最后连他自己都被引的一不留神,穿了件5万美金的皮袍子出席拳击比赛,而导致被里奇敏锐的察觉到他是条大鱼,事后,烧掉袍子的一刻,我相信他在做很深刻的自我批评,可惜,晚了,里奇已经用钉子把他牢牢钉在了嫌疑人黑板的最高处。
反过来,看警察方面的里奇,他被委以重任后,也要找自己的人才梯队,相比来说,他的遴选规则更明确,就是那些忠于职守但是郁郁不得志的未被腐化的警察,虽然前面说了,这些人有些就像流氓一样,但是他们保有了警察最基本的原则,只这一点,就难能可贵。
因为他们是警察,所以他们的基础比较好,素质比较高,综合性价比要远远超过弗兰克的人才梯队。
于是,兵对兵,将对将,一盘棋,弗兰克最终输在了基础建设不牢固。
影片结尾,弗兰克作为污点证人几乎帮助里奇连根拔起了真个毒品网络,从而15年后提前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门口,迎接他的是既是对手又是合作伙伴的里奇。
两人并肩要穿过马路,刹那间,一辆车飞驰而过,里奇手疾眼快拉住了弗兰克,两人一起转头探视路端,镜头凝住,定格,镜头中,弗兰克有些心悸的慌张和里奇平和自然的皱眉浅笑相互映衬,意味深长。
先来个剧情大透底:弗兰克.卢卡斯之前是毒枭约翰逊的司机,约翰逊有天暴毙后,弗兰克迅速篡位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继续在纽约哈林区贩卖海洛因,随着慢慢发迹,他娶了选美皇后伊娃为妻,并隐瞒着母亲把弟弟也安置在了自己手下参与毒品交易,他以高纯度低价格的竞争优势最终击败了当时的黑手党多米尼克,而后顺理成章的成为纽约黑道上的Super Star。
另一方面,纽约警察里奇意识到了毒品交易网络中头目的更换交替,于是不断展开调查,随后拒绝了已受弗兰克贿赂的探员帕楚的同流之意,接着被同僚排斥,妻子呢,也因为无法忍受他长期以来对家庭的忽视而与之离婚。
就这样,抓捕大毒枭弗兰克成了里奇生活的全部重心,于是,他和他之间,随后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捉猫逗鼠的黑帮游戏。
看完影片后,我去查阅了一些关于影片主角的个人信息,没想到这竟是个取材于真实的故事。
弗拉克.卢卡斯是活跃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黑帮中的显赫人物,曾一度在纽约组建了规模空前的毒品销售网络,后来还跟警方合作,揭发了大量贩卖毒品的大集团以及和他们相互勾结的腐败警察,可以说,生平的事迹绝对称得上传奇。
少年时,弗兰克从大西洋沿岸的北卡罗莱州逃出,当时那里尚属于南方种族隔离区,到了纽约后,他就在纽约黑人的聚集区以贩卖毒品谋生,直到成为毒品黑帮老头子的私人司机。
弗兰克就是在老头子死后迅速上位的,之后在帮派之中实施了改革,比如他取消了进货渠道中的代理人制度,直接寻求去货源地直接进货。
可以说,为了把毒品贩卖到美国,他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利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来运输。
这期间,他还提拔了不少亲朋好友,复制了企业的家族模式,最终,以极其机警和严密的销售体制而闻名美国毒品交易界,总之,一句话,弗兰克这个人和这个人的经历,充满了‘美国梦’梦幻而又传奇的色彩。
这位现年77岁,只能依靠轮椅代步的弗兰克.卢卡斯如今看起来就与纽约任何普通的黑人老人一样。
弗兰克.卢卡斯于1975年被捕,并被判处70年监禁。
但他很快成为了政府的污点证人,主要指证当时腐败的纽约警局特别调查组。
拜他所赐,特别调查组当时的70名警官中有52名被指控或投进监狱。
对此弗兰克说,他只揭发那些腐败的警官,他还特别强调:“我告发的那些人都是拿了我的钱的警察。
”而在一系列告发之后,他的刑期被缩减到5年。
但刚被释放他又因小规模贩毒被抓了起来。
第二次,他服刑7年并于1991年获释。
细数我看过的一些黑帮题材影片,《教父》系列1、2、3,这个不用说了,属于时代经典,《无间道》系列更是成就香港影坛的世界地位。
这些黑帮题材,不但以其黑色而阴郁的视角,深挖了黑帮人物的成长史,更是深刻揭示了助长黑帮成长的社会成因,就像很多人在影片中看的那样,一个个青涩少年成长为黑帮首领,心狠手辣,手段非凡,其目的最初不过是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一些。
让我们看看两位主演。
饰演弗兰克的丹尼克.华盛顿,一直被外界称为好莱坞最具希望的黑人男明星,先后五次提名奥斯卡,其中两次获奖,而另一位的饰演警察里奇的鲁塞尔.克劳,也同样是星光熠熠,不过碍于剧情和宣传的需要,每款海报上,鲁塞尔都屈居第二,这些十分微妙的小场面,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规则那一套。
不管怎么说,银幕两大硬汉正邪对峙,一方出演心狠手辣的大毒枭,一方则出演正气凛然的小警察,这种强强设置,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惯用模式。
最后再唠叨唠叨导演吧,莱德利.斯科特,熟悉吗?
我说一部电影,保管你熟悉,《角斗士》,也是很巧,当年的鲁塞尔.克劳正是因为这部片子一举拿下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有了前面这段辉煌做铺垫,两位爷们更是游刃有余。
回到影片,作为一名普通迷影人,我想看完任何片子,心中都该有个说法,我的呢,也不例外,可以说整体的场面我觉得表现既真实又宏大,其中两位影帝彪戏的精彩部分我也毋庸多言,好莱坞前辈们竖起那多么黑帮丰碑,究竟导演是向《教父》看齐呢?
还是完成了自己的现身说法?
不管怎么说,这部虽然谈不上是经典,倒也值得一看啊。
还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跟踪报道。
美国三位前缉毒探员曾控告这部电影,理由是诽谤缉毒人员,要求法院禁止这部电影上映,以及电影公司赔偿5500万美元。
而环球电影公司的说法是,三名原告隶属联邦毒品管制局,而非纽约缉毒局,他们完全没有立场提出诉讼。
呵呵,看来黑帮内外都是故事,充满电影题材。
美国黑帮真是名副其实阿,黑,真黑。
海报,黑色的背景,DW叔叔穿黑衣,RC叔叔穿白衣,在配上两人的黑白肤色,真绝了,就看见一黑一白两大色块,就跟巧克力酱里滴了滴牛奶,连他们脸长什么样都看不清楚了......画面,身在中国,就算再期待两大影帝叔叔彪戏也不会买张机票飞到美国看啊,所以我就看了张也不知是枪版,TC版,还是TS版但肯定是盗版的碟,那个画面啊,清晰是清晰,就是很黑。
影片本身就描写比较..厄..厄..肃杀的社会背景,那场面恍如世界末日,再加上一大堆黑人朋友在屏幕上晃来晃去,无奈之下,我只好把电视机的对比度和亮度都调到了100。
故事情节很简单主副两条线。
主线写了DW叔叔从一个小司机到大毒枭,再陨落的故事。
副线则描写了固执但风流又有点小暴戾的RC叔叔的一塌糊涂的生活及他如何让DW叔叔陨落的。
情节很老套,而且有部分向教父们,盗火线们,疤面人们致敬的桥段。
于是很多观众就以此为矛狠狠地批斗了它,“没新意”,“老套”...但要知道人家好歹也换人了好伐?
人家不叫教父四,也不叫盗火线续集,人家有自己的新名字--美国黑帮唉,比纽约黑帮听上去大气多了吧?
比虎胆龙威4们,蜘蛛侠3们有新意多了吧?
如果以上您还不能满意,那么好吧,刨去其它的因素,光看看两大影帝叔叔一张一弛的给你讲故事,即使不是花痴难道我们还不能欣喜若狂么?
很多人喜欢拿DW和CR与RD和AP叔叔比,是太相似了,都是一个低调沉稳的罪犯,和一个张狂,暴戾的警察的。
同时,两个罪犯都生活安定并且坚定,有清晰的道德标准;两个警察又都生活一团糟,而且都游走在善与恶的边缘。
但,DW叔叔身上更背负了整个家族的兴衰甚至更宏观点,还有种族的高度,并且东窗事发后,并不选择逃避,"这是我的国家,我在这里...",而德叔叔就不一样了,除了一个还没领结婚证的准老婆,他孤家寡人,了无牵挂,而且东窗事发了,急于跑路。
或许正像DW叔叔不只一次的提到的人分为两种,要么声名鹊起,要么默默无闻。
DW和RC叔叔实在是刻画得太完美了(请允许我用一下“完美”,就一下下) 另外各写两个人的一个细节。
DW发迹后买了套庄园,然后把一家人从贫民窟接进来入住时,连“sold”的牌子都没撤掉呢。
那庄园从导演的视角看过去,像极了美国的某政府要地,或许是在暗示DW叔叔的美国梦吧。
CR叔叔临开庭前,扯去新买西装的商标,一向不羁的RC叔叔还真kind of nervous......
这么明显的庞大集团,确实很容易被逮。
弗兰克对世界的认知决定了他的行为,他觉得警察收钱、粗鲁是正常的,世界就是这么转的,这条街没他也是这么黑,没有用钱摆不平的事情。
试想如果在这样一个社会:犯罪随便可见,1/3警察贪污腐败,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十年,一个人从小孩到中年看到的都是这样的世界,不这么想也很难。
谁能预测未来十年的事情呢?
想想过去三年变化多大!
鸡蛋在没有坚硬碰撞时也是看起来稳固的,远远看着像个石头,稳定的状态也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绝想不到只是任意一个磕碰,它就立马碎掉。
这儿还有一个事:他说只有那些不自信的人才会穿招摇的衣服装点门面,然而到他自己时,还是穿上那件耀眼的皮草。
最后现实世界的反馈来的太快,证实了他最初的认知,他把衣服烧了。
对世界的认知不正确,以及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不去做。
这是芸芸众生悲剧的两大来源。
越南老板跟他讲:急流勇退和放弃是两回事。
可惜他没有洞察未来的眼睛,大势已去,却想生于斯长于斯。
勇猛刚强的人总是自信坚定地选择自己的路。
教父想着洗白上岸,想着做议员,这才是大退路。
但他终于在被抓后校准了自己的认知,坦白从宽,最后十来年后重获自由。
这也算是大的激流勇退吧!
我们各拿一杯拿铁你好久不上街红绿灯都不看一眼我急忙拉住你像你的导盲犬...街还是那条街只是你已不再贩毒我已不在警界
《美国黑帮》是一部形式严谨的美国黑帮片。
这种严谨性或者说形式感体现在影片各个方面。
人物设置上,正反双方一开始即被刻意设置为对立面。
两人一黑一白,一警一匪,Frank注重家庭,社区,自律(family, community, discipline),这些与其导师,当时主宰Harlem的黑帮首脑Bumpy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Bumpy死后Harlem陷入混乱,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用老婆大人的话来说,他对得起职业良心却对不起家庭( 当然,这话其实已被我篡改,原话更狠:you don't take the money for one reason, to buy being dishonest with everything else)。
两条叙事线开始时各自为政,用大段落平行剪辑不断交替。
两线的汇合颇值得注意,时间上处于影片正中,Frank这条叙事线上则对应gangster的兴衰转折。
其时Frank正处于其命运的顶峰,商场上迫使意大利Mafia家族俯首称臣;情场上亦春风得意,新婚在即。
此刻Frank携美人观看Muhammed Ali的拳王争霸赛,台上台下尽显黑人兄弟的王者风范。
只可惜,所谓最顶峰说得就是从此之后便一往无前地走在下坡路上。
此前Frank谨记Bumpy的教诲,行事低调,只是这一次,或许他太得意,太需要庆贺一下了,不仅一反常态地衣着张扬,席间更与黑手党谈笑风生,还坐在比黑手党首脑更好的位置上,这些当然都引起了Robert的注意。
其后Frank的命运急转直下,新婚第一天即受到腐化的纽约警察Trupo的敲诈,其后又与另一帮派发生冲突,并遭枪袭。。。
**********************我要剧透****************************我真剧透了嘛?
这种类型片的结局难道还猜不到嘛?******直至最后越战结束,切断了Frank的运输路线,而Robert则掌握了Frank一干人等贩毒的证据,将其送至被告席上。
两位主人公中Robert的角色有些薄弱,虽然影片也为他设置了arc,从开始畏惧公开演说到结尾在评审团前侃侃而谈,并最终成为律师,这个角色有变化,他反贪的信念也可能是逐渐增强的,但仍然缺乏厚度。
尤其是心理动机交代不清,他缘何两次拒收那一百万,完全可以交代得更清晰更有说服力一些(Frank被捕后,称愿意在他车后厢放上一百万以收买他--这一设置与之前那次构成对称)。
而Frank的角色无疑完整许多。
他童年目睹三K党身份的警察对其亲人无端欺凌,从小便树立起对警方,政府这些"秩序维护者"的极端不信任。
后来他跟随Bumpy,后者为他指明了道路。
影片开场,一扇门拉开,Bumpy向台下的Harlem贫民欢呼Happy Thanksgiving,然后发放火鸡。
Frank在台下默默注视这一切,注视着台上的英雄,他的Martin Luther King,这扇门的拉开也是他美国梦的开始(伴随门的拉开还有光线的变化,暗喻enlightening)。
其时美国深陷越战泥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越战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欺骗。
与此相应的则是警方的贪污腐败,Trupo便是一个的典型,他甚至敢于主动出击,勒索黑帮老大Frank。
还有军方的腐败,Frank通过士兵棺木进行大规模贩毒无疑已买通了军方高层。
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正不断被剥离(moral decline)。
小店被超市所取代,糖果店成了麦当劳,服务业变得这么impersonal,正如美国本身成了一台impersonal的国家机器。
如此种种传统的式微可以用Bumpy死前的那句话来解释--No one's in charge。
年老的Bumpy对此已愈来愈力不从心,只能"forget it",说话间一个远景镜头,画面远端的Bumpy与Frank被近处一台台巨大的电视机,一排排挂灯所over-shadow,Bumpy说完话,便断了气。
Bumpy虽然死了,但他对Harlem秩序的维护,他的行事风格却在Frank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如果没人在维护秩序,那么他就应当站出来恢复秩序,恢复美国人对于家庭,对于社区的commitment,恢复传统的价值观。
他成功了,并且倚赖地正是家族产业,正是整个Harlem对他的支持,不过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倚赖的也是毒品,他与腐败警方军方的合作。
他成功了,但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毒品手中,千千万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影片一处对比蒙太奇触目惊心,先是Frank与其一大家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西式餐桌两旁,手挽着手,做餐前祷告;随后几个快切镜头,一个又一个junkie注射毒品,然后一个个瘫倒在地,家破人亡,其惨状诸位看官可以借Requiem for a Dream的结尾来visualize一下。
容我插几句话说说影片的剪辑,应该说此片的一大看点便是剪辑。
剪辑点的选择(飞机,车,复习/考试的时空跳跃,非常利索),同质影像的插入式剪辑(伪造护照的笔/注射毒品的针筒,etc),声画对位的运用--Robert抓住Frank一个手下的把柄,声空间是Robert的威胁之语,画面空间是后者在厕所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绑上窃听器。
声画对应于不同时空,但因果关系强(声音->画面),且简洁有力又加快了叙事节奏。
此片还用了不少蒙太奇,洗练的镜语交代了Frank毒品的贩运;加工;流入市场;其势力的崛起。
有几处平行剪辑也颇直一提:比如Frank把他一帮堂兄弟拉来扩充自己的实力对应于Robert挑选人手组成缉毒调查组。
更有力的一处是影片高潮时Trupo在Frank家搜索Frank的逃命钱对应Robert在机场搜查Frank的毒品,让人直觉得Frank大势已去,其后他与家人一如既往地去教堂做礼拜时,教堂钟声仿佛是为他而敲的丧钟。
待他走出教堂,便已被警方包围(教堂这段也与影片开始Bumpy的丧礼,中间Frank的婚礼相对应,其意义不言而喻)。
Frank最终选择了与Robert合作,共同剿灭警方与黑帮的犯罪分子。
其实,虽然表面上看这两人处处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敌人,他们的敌人是各自阵营中腐化分子。
Robert在Frank表示愿意供出黑帮犯罪分子时说"I will take them too",显示出他更关心的其实是警方内部的腐败。
而Frank的夺权如前所述是因为对于混乱现实的不满(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拔高,现实中的Frank的动机就不那么简单了)。
这一警一匪,都对这没有法制的社会甚为不满,都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不过,他们有不同的处事原则。
Frank是传统家庭伦理的拥护者,而Robert则是性解放运动的产物(我瞎说的,崩信),在性关系上极为随便。
但这一差别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于改变社会现状的vision。
最后Frank因为合作态度好,坦白(难怪叫Frank)从宽,得以减刑至15年。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15年后走出监狱,踏上纽约街头,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黑人RAP。
他身后的监狱大门拉下,与片首Bumpy在Harlem施舍时大门的拉起相应,表明Frank Lucas美国梦的终结。
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越战结束了,以对美国人最好的方式结束了(end with the best way);警方名目张胆搞腐败的时代也终结了,以最好的方式终结了(Trupo的自杀)。
所谓的American Gangster大概也不只是被黑帮的gangster,也包括了那个混乱时代一切为非作歹的人。
时代背景在此片中至关重要,这是越战,民权运动,吸大麻,性解放的时代,一切价值均被颠覆,重估,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在那个时代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的。
这个时代对于Frank来说,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的传奇离不开这个chaotic的时代,他的成功正在于他抓住了时代赋予他的契机,而他的失败则是这个时代终结的大势所趋。
在Frank出狱时美国已经进入里根时代,Frank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连同它的梦想,它或许丑恶但却富有魅力的一面。
看着有想拍成教父没拍成的感觉
不是黑帮史诗,是传统警匪片。华盛顿表演比克劳好一点。斯科特又是低水准发挥,残念。我觉得应该拍卢卡斯和尼奇的对手传奇
没有过多的火拼镜头,更多的是主人公心理的起伏波动带动影片的走向。
好看 像教父 denzel太酷了 不过老大悲剧的太快了点 还没过瘾
不喜欢自以为是英雄主义的傻警察
终于看完了=。=
还不错的电影
看了三分之一弃剧……
看得我....累啊!!接近三小时长片,然而并没什么亮点,看到一半能坚持下去理由也就里玛丽的美貌和最后的十分钟。老雷浪费了我三小时的时间。。失望,and今年看了毒枭之后,我感觉这类型黑帮片都不是事。。哎
影片剧情跌宕起伏,观赏性却极高。
格局上终归小气了一些,RidleyScott 离顶级也始终差了一些。
拍的个什么东西……
大家知道美国黑帮是啥东东了吧?
前半部分有点冗长,叫人昏昏欲睡。后面精彩
美国人以为自己很美国。
shi.t
也就一般吧
反腐斗士~~
其实,不喜欢这种太长的片子……骚瑞
真尼玛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