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自罗宾戴维斯的自传体小说《轨迹》,某种意义上的公路片。
女主为了抹平儿时开始的内心疮疤,一个人走入沙漠,在蛮荒小城里工作赚取上路的骆驼,这是一场真正的旅行。
罗宾只是这个沙漠故事里的一根针串起所有的人与事。
男人占领主导,白人对土著的鄙夷,来自驾旅行的人骂女主神经病还有那些拍照的记者。
女主为了让伤口愈合而来,已经磨难终于能够走进沙漠但是,随行黑狗的离世像一把刀一点点割开了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
所幸的是那位摄影师为干涸的心带来了一丝滋润,这场孤独的旅行带着两颗相爱的心走到了终点走向了海滩。
这部电影故事不是很连贯,有些松散,但是这样的叙事手法使得电影节奏更舒缓更让人觉得舒服。
米娅扮演的女主经历天灾人祸,几次面对绝境,最终完成了孤独的冒险。
一个人,一只狗,三头骆驼,两个人。
第一眼就觉得跟Into The Wild有些像。
后者大概两年前看过,三遍,触动很大。
至今还能想起里面的一些细节。
感觉两部电影的相似点太多,我是说过程。
Wild的主人公没有Tracks这么幸运。
当然两部电影都是改编自真实的故事。
还有Wild的配乐简直了,Tracks感觉要差点。
罗宾坚持要独自一人从澳大利亚中部穿越沙漠到达印度洋。
她说她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探险家,但是她还是要去,别人问她问什么坚持要去,她回答为什么不。
其实想去就已经是很好的理由了,所以导演一直在影片中贯穿的关于罗宾童年的回忆,每次我都感觉没有必要而且牵强。
罗宾完成穿越后写了本自传,我想这些童年的阴影应该是来自这里。
但我想如果影片不说明原因,或者至少不这么生硬,反而会显得更自然和真实:就是想去,而且去了,并且回来。
就这么简单,不是挺好。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你知道只需要暂时战胜它就可以获得安宁和平和,但是这安宁也只是暂时的。
我一直想到马克思讲的“人是社会性动物”,特别有道理。
由于能力有限,每个人都必须依赖他人才能生存。
但人又有很强的自尊或者自负的倾向,有时候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
这就是为什么罗宾出行前要寻求国家地理杂志的资助,但又跟杂志派来的摄影师就多长时间来拍(打(补))摄(扰(给))她一次而讨价还价。
不能不拍?
不行,杂志要吸引读者。
不能不联系杂志?
不行,长途穿越要有合适的装备。
那既然如此,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穿越(一开始的目的)是不可能了,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觉得意义就在于,她去了,至少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尝试去尽量避免别人的打扰。
这就是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想法和现实的差距时时候所能做的吧。
我觉得比那些胡乱揣测别人动机,或者对别人坚持自我的行为妄加评论的人,可爱得多。
但是我觉得导演把记者和游客拍得有些太肤浅了,就只是作为衬托,或者作为现代社会肤浅一面的缩影。
但不正是这些人,这些拼命工作之后,有时间有钱出来旅游的人,为主人公的旅程买单的吗(间接)?
更直接的,那个土著向导,直接吓唬游客要钱。
所以这个社会并没有谁比谁更高尚,你可以追求你的只有对自己才有意义的理想,甚至不惜生命;但你却必须借助别人的力量,而这些人可能只有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帮助你。
所以当他们拿着相机来拍照求合影,罗宾可以觉得烦,但是导演,还有什么可批判?
或者说,要不是那些努力工作的人,哪来的人拍这电影?
因此,只是怀揣理想面对现实时,人们的选择不同。
大部分人选择妥协,所以我们想看看那些没有妥协的人是怎么样的。
看过也就算了。
要是所有人都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大家都实现不了。
实在忍不住想跟Wild再比较一番。
1. 都是计划好久的“不可能”的旅行。
一个要去Alaska,一个要横穿沙漠。
2. Wild是真正的独自一人(所以挂了)。
Tracks是有摄影师不时来拍照。
3. 路途上都要靠给人打工。
农场,酒吧,骆驼农庄。
4. 路上都有各种好心人帮助。
而且主人公可能跟这些陌生人反而更加容易相处。
5. Wild中别人的忠告:射杀猎物后要迅速处理不然会烂掉。
Tracks中:看到野生骆驼直接开枪。
6. Wild中最难忘的镜头:熊遇、裹在睡袋中等瞳孔慢慢放大。
Tracks中:暂时没想到。
7. Wild中的配乐真的特别棒,个人感觉。
澳大利亚的电影总少不了那些原始而壮美的自然风光,前有《澳大利亚》;现有《沙漠驼影》。
但《澳大利亚》的漫天的黄土、奔放的牛仔与其中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总有让人置身与美国西部片之中的错觉;只不过故事从西部搬到了澳大利亚。
《沙漠驼影》则没有如此的戏剧性,它甚至太过平淡,平淡到导演也觉得如此叙述一个故事是不能构成一部电影的,所以为了加强整个故事的戏剧性,电影中才会不断的出现童年的闪回。
这种闪回是出于故事性和商业性的目的,在于强行给出主人翁出发的动机和目的,在叙述整个旅途中,其实并不需要。
一个女人,出于某种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选择独自徒步2000英里从澳大利亚的中部沙漠走向遥远的海岸线。
这几乎是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故事,故事的简单之处在于,这仅仅是一次行走,一次比别人千万次行走更艰难更遥远的行走,它的实质就是一个起点与一个终点的连线;而故事的复杂之处在于那个谁也说不清的原因与坚持,女子说,别人问我为什么要走这一趟旅程时,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
” 这一路,有犹疑,有孤单,有迷茫,有疲乏;甚至有时候还会有突如其来的危险,然而还是要走下去。
即便现实中可以有,但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这是一条犹如人生走过的时间一样没有回头的路。
回头望去,她看到的并不仅仅是自己走过的路,她看到了自己人生的分分秒秒。
其实远足是一件非常枯燥而平淡的事,它远不如幻想中的新鲜有趣,一路上你所看到的其实也许极其有限,所感受到的最多的就是脚下的路与变换的天气。
可是,有些事就是这样,谁也说不清原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一定要做。
我不愿拿他与《荒野生存》作比较,因为路就是路,一个人的路是无法与另一个人作比较,也不应该拿来作比较。
只论电影而言,只能说《荒野生存》更适合用电影的语言去表达。
这部纪录片看的很突然,起因源于最近的疫情,户外圈的朋友推荐了几个经典户外电源,随手看了几张宣传照,选择了这部《沙漠驼影》,第一次搜索居然搜成了沙漠骆驼⁄(⁄ ⁄•⁄ω⁄•⁄ ⁄)⁄开篇介绍说是横穿澳洲中西部,一眼就亮了。
这是我熟悉的土地,曾有幸瞥过一眼澳洲的心脏Ayers Rock, 原住民称其为乌鲁鲁Uluru,是原住民的圣地(为了尊重其文化,已于2019年10月26日禁攀,何其有幸在那之前攀爬了一次!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下,甚至一天中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从赭红到橙红,热烈仿佛在天边燃烧,最后变成暗红,渐渐变暗,色彩绚烂无比。
也因此对当地的文化异常迷恋,看过历史文化博物馆,了解过其风俗习惯,也看过一些纪录片,因此这个横穿澳洲心脏的纪录片非常戳我。
原来原住民真的以白白胖胖的虫子为食;他们有一项很古老的技术,燃烧隔离带防止火灾,同时也可以圈地进行小区域狩猎;他们故作凶狠的找人讨钱只是为了不让游客冒犯自己,其实他们很热情也很善良;他们爱唱歌,爱跳舞,爱画画,他们的独特摇滚艺术,他们用舞蹈与身体绘画描述着梦想、认识着世界;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在现代文明看来的陋习:女子不可穿越圣地,不可屠宰袋鼠,这都是犯罪。
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铸成这迷人特殊的文化。
影片根据Robyn Davidson的《tracks》改编,讲述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带上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大利亚,从Alice Spring横穿澳洲到达澳洲西海岸,整个片子节奏舒缓、色彩饱满,漠漠黄沙,斜洒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却令我莫名的踏实。
开篇Robyn说,“有些流浪者在哪里都是家,有的人却在家里也无所适从,我就是其中之一。
”她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倔强与孤独。
她的旅途,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没太搞清的一个念头,唯一能肯定的是她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和那无意义的生活。
她的生活并不愉快,慌蛮的小城,女性毫无地位,白人对土著民冷眼对待,她有很多不满情绪,她不善交际,她说她要旅行,可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她自己、那颗冲动的心以及付诸实践的勇气。
她只身来到Alice Spring,一无所有,她希望找到三只骆驼和一些经费。
她在骆驼驯养地免费干了八个月的劳工,除了一身训骆驼的本领什么也没有;她跟着抓骆驼的Sallay Mohomet亲自捕获了两只骆驼驯服公骆驼Dookie,还附赠一只小骆驼Goliath(这是一只小可爱(*╹▽╹*)!
);她向国家地理申请经费;When you want to do som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中时常穿梭着她的梦境与回忆,这是一个表面坚强倔强内心却缺少安全感的女孩,年幼母亲离世寄居姑姑家,孤独从小与她陪伴,她拒绝不属于自己的热闹,远离喧嚣,冷静而独立。
当她走向荒漠深处,人类的渺小可见一斑,恐惧,无力,但当她深处广袤的沙漠里,她才是她自己。
但长时间的孤独所也让她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那些自驾旅行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不合时宜。
在漫长的旅途中,原住民的朴实真挚与善良,人与人的信任,相互帮助关爱,像父母关心孩子哪有的随意自然,渐渐的抚平了小时候的创伤,她开始学会找人倾述,寻求帮助,也学着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一人,一狗,四只骆驼,这是一场艰难的旅行,路途遥远,荒芜人烟,炎热,狂风,沙尘,缺水,迷路,野骆驼的袭击,小黑狗的离世,孤独,寂寞,她有过犹豫,有过退却,也怀疑过旅行的意义,但最终在蔚蓝的海洋里,畅快的游动,尽情的欢笑,这一刻,一切都值得。
I am so alone.We all are.旅行的真谛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意义,Camel trips do not begin or end, they merely change form.喜欢户外的朋友,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澳洲之旅,还有《国家地理》70年代的风光照!
(导演约翰•卡兰拍过《面纱》这本书我很喜欢,又有一部片可以看辣)附赠几张美图,似乎该写个游记??
唯一可以同时看到southern cross 和北斗星的地方
書中讀到攝影師的出現,我才意識到曾看過根據原著改編的電影,重看電影,不再像書有韻味,電影弱化了很多東西。
奇怪的是,我反倒覺得文字比電影更有畫面感,好像電影不斷堆疊瑣碎,書更有帶入感。
書中強調穿越荒漠並沒有多難,但電影也太簡單化了這段旅程,一千五百磅的行李每天都要花數個小時裝、卸,電影非但沒湊夠一千五百磅的數,連每日要重複的裝卸也沒給個描述性鏡頭,彷彿很簡單。
攝影師和羅賓的關係,書中濃墨重彩的描寫,從反感到要麼決裂要麼親近,到了非如此不可的兩難境地,電影中攝影師成了工具人。
隨著攝影師牽連出羅賓對鏡頭、照片的質疑在電影中也弱化了。
拍立得在電影中沒出現,攝影師的理念也就缺少說服力。
沒有書就沒有這電影,各有千秋,書描寫壯闊的景色就不如影像有衝擊力。
電影中把羅賓帶進荒漠的薩蒂磁帶也拿掉了,換成了黑人爵士樂,可惜。
至於書中試圖找尋的澳大利亞精神以及如何對待澳洲原住民的探索,電影似乎不便涉獵。
The poster of this movie sucks. It's basically nothing to do with that boy, the photographer. It is a story about a girl with her dream, her dog and four camels.I always want to escape from the money-hunting life, not necessarily looking for a life like Davidson's, but something away from money, social status, connections and many other things. I guess it would end up with a dream, a dream which I never have chance to fulfill in this life time. I still want a place warm, cozy, clean with hot tub. I still need movies to watch, books to read and certain good food to eat. Therefore, I admire people like Davidson, Robin Lee Graham (The Dove). They have demonstrated their desires to the goal, to the dream. Davidson is the ace of her peers. I think Davidson is looking for an experience, in stead of concurring the wild Australian desert. Almost 200 days traveling alone (no human company) and refusing photographers, reporters and red ribbon at the ocean coast. That was something!Enjoy the story and feel the purity.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自传体式的澳洲自东悉尼向西海岸沙漠穿越之行,行进迂回的纬线,不确定沿途地理风情涉及地貌、植被、动物、原住民间涵盖面广度;也不能确定小说原作者穿越举动在整体人类学中,作为思潮源起最早追溯时间,或流行鼎盛时期;但肯定是可以感受时间多维空间带来的不可确定性。
隐晦细致与舒缓音乐间展现热浪、个人多层意识与沿途困顿,间接缩短我们体验生活羁绊的心理路程。
前行中续续热浪与潜意识交杂,忆起我们曾何时某日午后相似的炙伤感......"出发与结束将改变形式"是影片的收尾,也是此文的结尾。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美好,漫游沙漠可是苦难啊。
在这种情况下,女猪脚还能嘿咻,真是有闲心啊。
一路看的就是风光和艰辛。
徒步路线:澳大利亚比布蒙小径。
适宜人群:所有喜欢徒步旅行的人总长:约966公里。
这段路被分为58个部分,沿途有49处休息地,蜿蜒穿过许多原始居民的聚居地和澳大利亚本土的动植物乐园。
途中到露营营地你会见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徒步旅行者,也会见到澳大利亚当地的人民,他们经常步行好几个星期来更好地了解他们自己以及居住的这片神奇的土地。
孤独的穿越者,在沙漠中,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她的追随者说:'' I am so alone." 一路追随的那位摄影记者,不知道是否由于追随产生了些许暧昧和浪漫,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他追随的沙漠独行者说:"We all are." Yes, we all are. 即使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仍会感受到孤独。
影片音乐很美,但澳大利亚沙漠风景本来可以拍摄得更美。
2014年7月20日22:57:38,就纪录片来说的话,也显得很平铺直叙了,但最重要的是通篇充斥着女主角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那种条件,那种旅程,是我们这一般人想一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看来人生不白过,这就是指路明灯啊。
说白了,看不明白,一个人不知怎么就想着穿越沙漠,到底是有什么样的起因让她下了这个决定,不知道。只是把她在沙漠跋涉的艰辛表现出来了。
这应该是我看过的沙漠/生存题材里最轻松的一部电影。本来就是讲一个人自发的旅行和精神放逐,真欣慰没有没有拍成阿拉伯劳伦斯版的wild。Mia的愁眉头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惹ヽ(;▽;)ノ
好吧我确实是爱这种有逼格的片子
5/19/2018 MSP alone 先看了攝影師的講座,再看了書,再看了電影。最會講故事的是攝影師。
谢谢你司机
一部漂亮但不激烈的电影。它在摄影方面无比享受,这也是一个蕴含着勇气和自我并令人叹服的真实故事,然而女性主人公的属性以及外在环境的参与,削弱了野外探险故事的刺激性。尽管它可能没有什么过于明显的缺点,但是电影内容和主题都太过柔和,它始终无法与《荒野生存》相提并论。
开头就絮絮叨叨的一大段旁白,无能者才用这种低级表达手段。为了摄影师多给一星
像是一个电影学院的学生,第一次摸到好机器,课本里见过的手法,统统都要上一遍。作曲家,第一次接到大单子,音乐塞满整部电影。
剧情推动得太平静没点浪花,只有女主太真实的现状可以一看
真的有用心拍么…
一个人的伤口 会在某个瞬间突然浮现 忘不了
千里大漠牵驼而行,神奇的狂想,看起来毫无意义,却真实的去实现了,成为一代文化象征。真人比演员漂亮,拍的照片也带感,体现当年国家地理的“华丽”风吧。片子本身一般。
看过不显示
很平淡无奇的电影讲述了不凡的故事 鞍套不上马
loneliness makes us miserable.
澳大利亚沙漠风光纪录片。Adam Driver说话真的太快了。
每個人想做的事都不一樣,千萬不要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裁判別人。一個女孩兒帶著幾隻駱駝和一隻黑狗穿越澳洲的沙漠,片子拍的一般,風景不錯。有一段女主用獵槍幹掉了朝她狂奔而來的發情公駱駝,令我印象深刻。不管有没有意義,也不管好不好,有人就是想過這種生活,想做冒險的事。人生只有一次盡興就好。
没劲,这女的真矫情。这种旅行公路片能拍好的太难,没什么戏剧性冲突,除了路上的苦难就没了。路上不就那么点事儿么,酒精,性,嬉皮,自我救赎。
表达什么我没看懂,记录片又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