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命讲的故事其实是在我们社会中天天都在发生,犹太小社区不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大家庭,每个小城市,每个小村落吗,那种压抑、那种窃窃私语讨论别人家的事情在违命看来都是野蛮、愚昧的束缚、在我们社会其实无时无刻不再发生。
作为一个生活在一个闭塞小镇上的自己来说,大龄不婚和电影中的Ronit一样,忍受不聊家人的催婚和周遭长舌妇的窃窃私语,我选择了远走他乡,已经不回家七八年,我在外面过的很开心,偶尔需要回去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与那篇社会格格不入,及就像Ronit在安息日参见聚会一样,即使我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朋友,每天都很充实、很开心,但是周围的人就是要告诉你,这些都是会结束的,你应该结婚,应该要有自己的孩子,婚姻才是幸福的唯一形式!!
这时候你就会想咆哮,你们还好吗??
你们自己家一个个过的一地鸡毛,不是家暴,就是出轨,不然就是男权主义,男的在家醉生梦死、女的在外面做生作死,这群愚昧的人还是一个劲的劝导别人要结婚要结婚,只要是你没结婚你在外面的一切成就都不作数,多美可笑。
看了无数遍还是不明不白为什么Esti为什么不直接离开,就像是我不明白我的一个朋友也是不想结婚,但是还是待在小镇里面天天忍受周围人的窃窃私语,无法接胡搜又无法逃避,我问她为什么不知道离开的时候她居然说了和Esti一模一样的话“我能去哪?
”我回答不了,对于不想离开的人来说,可能这就是他们要离开的天大的阻碍吧!!
幸好Esti最后奋起反抗了,但是只要是电影没有说她要离开,他就不算真正的离开了,小说中Esti的违命是留在了Hendon,留下了和Dovid一起抚养孩子,一起改变这个社区!
最后的她自己内心真正觉醒了,她不再通过Ronit或Dovid的眼看这个世界,也即不依靠Ronit或Dovid来生活,她要为自己而活,这才是她真正的违命。
Esti真的不管是书中还电影中都是无比的令人心疼!
书中描写的Esti和电影中差不多,隐忍克制,一心一意等待Ronit回来,对于她来说Ronit她的唯一,是她的命中注定,而Ronit看似潇洒不羁,其实就是一个遇事只会逃避的渣女,Esti对他来说不过是一段过去的历史,就算现在的旧情复燃也不过是她在Hartog那边受挫了想要的报复做出的举动而已!
呸渣女!
如果电影真的按照小说来拍,Ronit真的毫无吸引力。
电影改编的还算是好的了,大爱Rachel Mcadams,真的演出了Esti的爱恨痴缠,一举一动都楚楚动人。。。。。
分几次艰难看完,太压抑了,瑞秋麦太美,现在我已经觉得瑞秋麦是根据我的审美世界上最美丽的人了:)后期Ronit的魅力和Esti的魅力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我一直想问你离开前为什么不和她商量呢?
第二次离开时为何也不带上她呢?
Ronit的内心是没有挣扎的,她从来都太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内心想要什么,影片中所展现出的痛苦无非是对过往的追溯和对亲情的悼念。
Esti对Ronit一直是可有可无的人,她从来没有真诚地期盼和Esti生活。
但是Esti不同。
Ronit两次离开Esti,都是不告而别。
我想,如果这是我的爱人,我一定无法接受。
最后一次Ronit和Esti告别的时候,我在心里偷偷地想,如果Esti最后的结局是选择离开Ronit,我一定会支持她。
我最喜欢的题材就是“离开的决心”。
但是Esti如此爱Ronit,叹息一下,可能命运还是会将她们绑定在一起吧。
Esti一直以来都太沉默、太温和、太真诚了,我的Esti🥺…丈夫的角色有些不现实。
一直以来的妻子从未真诚地爱过自己,他作为一个人受到了巨大的背叛,但是最终会选择以自己的事业为代价将妻子索要的自由送出,并开始感觉到自己的信仰对目前的一切无法解答。
这对我来说说服力不足。
丈夫感受到背叛时在人和神之间来回切换,神的接纳,人的愤怒,神代言人的冷漠与审视,最后又回归了神父。
好吧,但是其实我想说,就在他选择放弃接任、发表演讲之后,一位年老的绅士给了他一个拥抱。
这一幕给了我巨大的震撼,我闪回两年前在学生会工作的时候,我敢打包票如果这个接任者选择临时不干了,没有任何人会给他一个拥抱,大家想的绝对会是“这个活动接下来怎么办”“怎么向老师交代”。
那一瞬间我非常激动,我竟然在一个犹太教的社区里看见了我一直缺失的珍贵的灵活的情感流动的空间…宗教不染一尘的虔诚和千刀万剐的压抑,总是把长久的痛苦加诸esti这样的传统女性身上。
父权和夫权难以反抗,要么离家出走,承受亲情的永久断裂,要么乞求丈夫能还给自己自由。
Ronit父女亲情的线对我来说过于生硬,主要依靠台词来讲述情绪,很难让人信服,也没有递进变化,很闷,很莫名其妙。
我反而觉得真正的主角是Esti,如果要说第二主角,我觉得是Esti的丈夫。
从她个人的角度,Esti爱Ronit。
但从故事的角度,我想Ronit对Esti来说只是一个符号。
Esti温良恭俭的外表下有不安定的因子,是她主动地亲手将自己安稳的生活打破,主动地听内心和情欲的声音,从壳里爬出。
太美了,Esti。
吃堕胎药时音乐的步步紧逼,信仰和自由的撕扯,让我紧张得不得不暂停下来,这段太棒了。
最后,豆瓣的影片介绍有误,这个社区和纽约是有时差的,一定不可能在纽约啊:)
McAdams的表演无疑是压倒性的,她屈服于又轻视,她完成着众望所归的期待又从精神上独善其身,她目睹着荒乱的世事也接受着希望的世事,是刻意又是自然,她眼里尽是畅快,浸满了悲而不伤的自由,随时准备释放天性做一件必须要做的事。
这个角色非常高亮,倏而又过分压抑,隐忍而蠢蠢欲动,像一只意欲触碰又侧身收回的手,而这就是这部影片的关键。
她结婚了,怀孕了,她该怎么办呢。
可以索性忘掉过往,作一段露水情缘,然而随意回顾一下那些在青石板小路边你来我往的试探,白桦树下轻柔的掌心相印,青砖石墙边缠绵的深吻舔砥,你还是不得不承认,你见到她的时候就明白,你一直是惦记着她的。
这是我第一次在大银幕观看同性题材的电影,虽然看了这么多年电影,这部影片放在家里看估计和海边的曼彻斯特一样会让我睡着,但果然地点还是很重要的,即使没有跌宕的剧情、抓耳的配乐,这依然是一部让我看到内心激动不能自已的电影。
只是飞机上的一束光打在ronit的脸上,我就已沦陷了!
影片整体的叙述非常平缓,甚至可以用沉闷来形容。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ronit和esti老房子里电台音乐中的拥吻和后来像要打破一切一般的街头出逃。
房间里的吻戏压抑暗流涌动,两人不时的眼神交汇,撩人又暗含情愫,穿过那片熟悉的街区就可以牵起的近在咫尺的对方的手,转过街角再也控制不住的热吻。
只要对方在身边,来自宗教的束缚、人们的猜疑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ronit的镜头下,esti看起来放松、自然、眼含爱意又无所畏惧,她享受这一刻,享受彼此身心的交融,对于ronit完全的信任让她把自己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这是连她丈夫都不曾看到过的她的另一面,无法让人不为之倾倒。
全片主旨我想并不只是同性爱情,宗教冲突,在我看来,这是关乎选择的命题。
你希望过什么样的人生,你在面对感情、亲人、爱人、自己的内心时做出何种选择与妥协,是自认无力改变现状而逃离开始新的属于自己的生活还是留下勇敢发声,做出为自己内心声音获得更多空间的努力,站在分岔口你又会有何种选择?
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选择,在对方离开前。
影片最后esti和ronit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深爱过的两个人,即使没有选择在这一刻一起登上去纽约的飞机,但谁能保证未来的某一天esti不会带着小宝贝出现在ronit的公寓门前呢......
如果我再勇敢一点的话,三年就我就将那句“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问出口。
如此的话,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如行尸走肉般浪迹街头。
如果你再勇敢一点的话,三年前将那句“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问出口。
如此的话,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违心将就,不必饭前祷告着“may you long live”。
如果我足够细心的话,是不是能在重逢时看出你面具下的无尽的哀伤,那光鲜亮丽衣服下遍体鳞伤,然后带你离开绝望的泥潭。
如果你足够细心的话,你能看见我溢出眼角的爱意和不经意之间颤动的心房,那就请你带我离去,去光的彼岸。
如果我再坚定一点的话,是不是能肯定那时你说爱的永恒,生命的曙光,相信眼前你的淡漠只是言不由衷的假象,默契会将我们送往甜蜜的故乡。
如果你再坚定一点的话,无条件相信着幼稚时期不幼稚的诺言,相信爱和自由,请忽视我变色龙应对环境的伪装。
如果你再勇敢一点的话,逃出世俗的泥潭,逃出以爱为名的魔爪,逃出封闭孤陋的心,结局会怎样?
倘若我耗尽全身力气勇敢落得孤注一掷大梦一场空呢?
倘如看似落落大方的胆小鬼再一次只身一人四处飞呢?
如果结局不怎么样怎么样?
如果我也逃掉怎么样?
逃走总比留下来简单,我想。
如果你本可以不被困在混沌的世界有着意想不到的光明未来呢?
世界固然肮脏黑暗,如果不是所有的世界都都以遏制你的方式运作呢?
如果你本可以却没有呢?
如果我本可以却没有呢?
如果的话,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如果的话,你愿意先让我学会怎么走吗?
感觉电影没有很好的把违命展现出来。
Ronit是思想先进的女性,早早出逃,虽然她与Esti有感情纠葛,她的出现也算是促使了Esti“完成违命”,但她在影片里更像个旁观者。
而她与她父亲之间是否是有什么需要展现,我也没有体会出什么来。
Esti的违命是影片的中心,但遗憾的是,爱人的劝解以及自身的渴求都无法让自己逃离,反而是这段错误婚姻中的意外得子,让她最终决定追寻自由,从这方面来说,虽然她最终得到了自由,但是这是以“为了孩子的自由”以及“Dovid的认同”为前提,她的自由不是自己的违命,而是他人的。
因为即使她的自由是在内心驱动下,由以上两点直接促成的,但是她缺乏足够的自驱力,她并不是完全自由的。
而Dovid,一个在jiao hui培养下竟没有什么野心的谦谦君子,着实让人意外,更意外的还是最后三人的和解。
说实话他们三个这种复杂的关系放在现实里我是觉得十分狗血的。
而这段关系放在现实,大多数人的走向也不会是和解吧。
Dovid在继承仪式上决绝的告白,大概也算是他的一个违命吧,不过影片感觉就浅浅提了一下,在Dovid身上我没有注意到太多铺垫,所以这里感觉有些突兀。
电影一整个感觉比较平淡,跟电影的名字形成鲜明的对比,看这个电影感觉整个过程都是憋着气看完的,没有一个能让人情绪爆发或者释放的点,包括Esti要求Dovid放她自由,以及Dovid在仪式上的告白。
整个电影都是显得阴冷低沉的,让人觉得这个违命还没有完成。
电影故事倒是叙述得比较清楚,我不太了解相关背景,但是能从里面一些细枝末节推断故事发展。
电影整体一般。
千等万等,才等来这部两大女神的爱情片,继《卡罗尔》之后,《违命》可以说是光凭女演员就十分具有吸引力的一部同性电影了。
但是目前,违命在豆瓣仅仅6.7的评分,标记仅2000人评价,确实有点不给力。
女主演蕾切尔·薇兹是典型的英国美女,出演过《木乃伊》《兵临城下》等很多好莱坞大片。
这个电影就是她相中了小说,出任制片加女主角,她一直都很想拍一部以两个女性为中心的故事。
蕾切尔·薇兹说到英国演员,我听过很多人说英国帅哥多,美女就平平了,对此我不置可否,但英国女演员的颜可不是一般的能打。
Katie McGrath
Kaya Scodelario我就随手翻出来两个演过同性的英国女演员皇姐凯蒂,英剧的熟脸,五官轮廓深刻,眼里大概装的英吉利海峡。
另一位英国女演员新秀卡雅斯达考里奥,也是很拽很有学霸范,更别说比较知名的凯拉·奈特莉和其他了。
(有没有发现这几位五官轮廓都有很相似的感觉,难道这就是英伦风脸?
)
而另一位,不用说,好莱坞甜姐瑞秋·麦克亚当斯,也是献出了她第一部姬片,并且在电影中还疑似素颜,果体出境,打扮也很随意,看的过程感叹有的演员真是敬业。
说回电影,如果不看演员,那么这部以犹太教社区为背景的电影真是有些过于沉闷和压抑了,也没有很多爱情片引以为豪的唯美滤镜,反而透着一股性冷淡的感觉。
女主Ronit萝尼是个从小在犹太社区长大,去到美国纽约读书就再也没有回来的“纽约客”,接到父亲死讯赶回的她变成了一脸蒙逼的异乡客,远亲近邻看她的眼神都透着好奇。
女二Esti艾斯蒂和男主Dovid大卫是女主的儿时玩伴,也是一对夫妻,但更耐人寻味的是,艾斯蒂其实正是女主的前女友,女主不回来也正是因为她和艾斯蒂的恋情曾经被曝光,整个社区都容不下去她。
在这种情况下,男主显得尤为心大,不仅主动要求萝尼住自己家里,还非常自信的觉得自己能把控好一切。
(呵呵呵怎么说呢男人也不好做呀,要不豁达呢又怕会被人说成小肚鸡肠)
这个犹太社区,男性进正式场合要戴帽子,女性要戴假发,一率穿黑白色,强调结婚生子,总之女主和女二都过得很不开心,女主更加动不动要走。
但是这个电影描述的犹太社区,却让我时时都在想起自己那小城市的环境与家庭来。
女主与家人吃饭的一场戏,提到孩子,她明确表示自己不想要孩子。
哈哈哈,像不像家里催婚的七大姑八大婆,和你的每一次唇枪舌战。
然后七大姑八大婆又说,结婚才是你的正事,于是颇有个性的女主直接就把丑话说出来了,大快人心。
前女友艾斯蒂还露出赞赏的微笑,可见她一直都是欣赏甚至迷恋女主的,唉,,可怕啊,,原来外国人觉得是保守封建的宗教信仰守则,对于我们来说只不过是司空见惯的传统思维?
是的,很不幸,艾斯蒂和她丈夫大卫正是这样的,甚至做爱都是每周五一次,毫无感情,只是履行着婚姻义务。
而艾斯蒂的心里依然藏着爱火,这么一藏就是多年,做着社区学校的老师,但是骨子里却一直期盼女主回来。
一回来相见,自然,情难自已,两人像是出轨像是偷情,各自心里却一点罪恶感都没有。
因为她们都已经非常清晰的认识到自己才是这个环境的受害者,从出生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可以说,欧美女性觉悟真的很高了,就连男主,到最后心里也是明白的。
或许因为他是真的爱女一女二吧,宽容得不像话。
(这种尺度确实难见哦)除了看两大女生激情四射又勇于奉献的表演,我想看这部电影最大的感受就在这里了吧,毕竟我也是受不了小城市的环境,唯有出来,但会不会回去呢,说不准。
甚至连说出女主那番话都不大可能,有人说女主不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留下来改变,像男主和埃斯蒂。
我笑,莫说人家是教规严格的犹太教,就是在中国大多数家庭和城市,你拿什么去改变社会环境和家里人的想法呢?
电影里还处处透露着按年龄和习惯结婚是一种错误。
中国什么时候觉得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一种恶??
大家不都习以为常么??
你不结婚,你才是怪胎,我们周围多得是犹大教徒。
二刷,两大女神的演技没得说,就是剧情贼无聊,聊胜于无,一句话就可以概括:薇姿回家与小情人旧情复燃的故事,两情相悦的两人最后在世俗的压力下还是分开了。
虽然剧情实在是无聊但两女神演技很能打动人
薇姿从纽约回犹太社区参加老父亲的葬礼,遇见了曾经的小情人瑞秋,她已经结婚了现在是一名教师。
一天瑞秋在超市买完东西出来后看见了薇姿,两人有了不易的单处机会,回到家中后两人终于按耐不住,亲热了起来。
但理智战胜了冲动,于是两人便四处溜达,去了大树下,
去了网球场正在亲热时被不速之客打断,回到家后的瑞秋感觉对不起丈夫于是第二天故意跟薇姿保持距离。
二人坐地铁来到了城市的另一边在没人的拱形隧道内开始了,又开了房,于是二人大战了一番。
针对对方的私处展开了无耻的攻击,主攻方是薇姿,受攻方是小可爱瑞秋,
两个女神这么搞谁能没有反应啊?
回家后的瑞秋心思早已不在丈夫身上,拒绝了丈夫的合理要求。
丈夫知道瑞秋又重操旧业了于是两人大声争吵,丈夫邀请薇姿家中做客并发出了逐客令。
薇姿在机场买了票被瑞秋丈夫接走了,丈夫正欲对薇姿开喷时瑞秋从二楼下来,丈夫说感情出现了裂痕。
说完后三人参加了犹太教堂,一大群人都来了。
丈夫不知怎么二次离场,一副很失落的样子。
第二天薇姿真的走了,坐上出租车后瑞秋穿着睡衣赶了出来,对薇姿进行了最后一吻。
《Disobedience》是2017年初拉子社群盛传的大片。
9月10日在多伦多影展首映。
英国女作家Naomi Alderman第一部小说,2006年获得新秀作家奖、犹太创作奖等肯定。
Rachel Weisz(瑞秋·怀兹)相中这部作品,因为她一直在找寻两个女性为中心的故事。
她担任电影制作人,同时出任女主角Ronit,邀请智利导演Sebastián Lelio负责导演及编剧。
另一位女主角也是名叫瑞秋的Rachel McAdams(瑞秋·麦亚当斯)饰演Esti。
三角关系里的Dovid由英国男星Alessandro Nivola演出。
Dovid的角色在某些方面很像他演过的《Laurel Canyon月桂谷》。
首映观众的反应很复杂。
传出来的第一个赞美,认为两位女主角的银幕默契很好。
大家最在意两件事:(一)床戏在原著里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段过场,有人形容电影版是insane,总之超出原著,甚至有点kinky(不管是为了行销目的还是诠释方式);(二)Esti的结局和原著干净的收尾不太一样,比较开放。
书里Ronit和Esti的角色塑造刚好相反,前者越看越摇头,后者越看越喜欢。
电影版把Ronit改编得较为讨喜,从原著的财务分析师,变成摄影师(又来了)。
书中纤瘦的Esti是很有后劲的角色,她才是实践Disobedience的意义。
回来谈小说吧。
我不喜欢书中使用lesbian,这只是反叛的旗帜,还称不上感情的核心。
Disobedience彰显的反叛并不是禁忌的同性爱情,而是勇敢质疑传统犹太社会的封闭压制。
三个角色Ronit、Esti、Dovid用自己的方式挑战,呈现不同的层次,应该在保守的犹太社群引起很大的反思。
这本书对于不可怀疑上帝的基本教义提供不同的声音。
每个章节分成两个视角,第一个是全知观点,通常先从一项犹太传统或经典说起,接着描述人事物,推动故事。
第二个是Ronit的视角和她的冷嘲热讽。
Ronit是伦敦近郊犹太牧师的独生女,四岁丧母。
从小鬼灵精怪和传统社群格格不入。
大学被送到美国念书,毕业后在纽约自力更生,从此没再回乡,直到八年后父亲过世,她回来处理丧事,发现青春时期的恋人Esti嫁给一直辅佐父亲教会执事的堂哥Dovid。
Ronit就像典型的纽约客,好发议论不愿沉默。
传统社群的每件事,都被她揶揄一番,现代读者跟着点头附和。
她自知在家乡不受欢迎,便拿禁忌当成攻击武器,在正式晚宴上胡扯要和同性伴侣成家生子,还在烦恼精子来源。
事实上,这都是谎言。
她在纽约确实有过同性恋情,但是在故事进行式,正和已婚男上司藕断丝连,直到后段被对方老婆发现,以辞职收场。
我猜想为什么作者把Ronit塑造的有点自私自利虎头蛇尾?
因为一走了之不是反叛。
勇敢反叛是坚持站在原处试图改变。
(电影版把已婚男上司这段删掉了)小说开头第一章是垂垂老矣的犹太牧师强撑着病体宣讲,最终不支倒地。
这个隐喻,象征传统时代结束。
众人忧心谁能继续领导社群,Dovid是不是够格的继承者?
Dovid是书中难度很高的角色。
他是Ronit年长四岁的堂哥。
就读神学院,长期跟在Ronit父亲身边学习。
他一向沉默,没有野心,没有社群魅力。
他有头痛的隐疾。
年轻时有段时间在家养病,透过Ronit的关系认识了Esti。
三个人常常梦想未来的计划,只有Ronit远走高飞。
Ronit常拿心理医生的话当作挡箭牌,“你只救得了自己,救不了别人”。
Dovid一直对犹太牧师的角色保留态度,坚持不想上台演讲、宣讲。
教会委员觉得他太没有自信。
Dovid也担心众人对Esti的态度会变本加厉,因为传统要求牧师娘必须更“体面”。
教会委员竟想把Esti安置海外,眼不见为净(就像Ronit一样吗)。
这个神圣到理想化的角色,在书中是个大爱包容的人。
他早知道Ronit与Esti过去的关系(其实小社群早就传言)。
据说电影版的Dovid本来不愿意Esti离开,书里的Dovid在目睹Ronit与Esti在床上,之后两人有段告白。
Esti坦言她和Ronit早有恋情,而且从未改变(性倾向):"It has always been this way with me. No other way. I think I will never be any different than this."(吊诡的是原著的结局是两人有了下一代,没有分开)Esti追问Dovid,既然早知两人关系,为什么还娶她?
Dovid不忍心Ronit离去造成伤害:"I didn't want you to shrink like this. I though I could keep you safe. I was wrong. I'm sorry."Dovid接着主动同意Esti离开,不论是不是跟着Ronit一起离开。
他最后成为教会牧师,不愿意像过去扮演伟大的领导人。
有人离开投靠别的教会,有的主委转移阵地营利。
他努力在旧社群开展新气象。
说到真正的灵魂角色Esti,大概最令人心碎和最义正词严的对白都留给了她。
她在学校教书。
Ronit回来当天,她一直逗留在学校迟迟不回家。
末了在学校遇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同事,书中描绘她感受到女同事的肌理毛发和散发出来的体热,唤醒了Esti即将来临的欲望。
在书里,Esti一直期盼着Ronit,她是欲望的一方,主动吻了Ronit两次。
起初Ronit自认往前走了,过去已经过去了。
后来她向Esti对质,妳为什么从没有求我留下来?
Esti受不了拒绝,宁愿不要开口。
因为Ronit念书后讲的全是留在纽约的计划。
Esti为什么会嫁给Dovid?
其实我们可以理解,在传统压力下不得不进入婚姻。
但是Esti有“更好的理由”。
她以旧约圣经的David和Jonathan感情为例。
很多人将它解释为同志恋情(见:约拿单)。
大卫王爱约拿单超过对女性之爱。
后来约拿单战死,大卫王娶了约拿单的姐妹Michal。
(这本小说有许多圣经隐喻)Esti对Ronit提过她的不服从主张:"Sometimes I think that God is punishing me. For what we did together. Sometimes I think that my life is a punishment for wanting. And the wanting is a punishment, too. But I think- if God wishes to punish me, so be it; that is His right. But it is my right to disobey."(有时我觉得因为我们在一起而受到上天惩罚。
有时我因为欲望受到惩罚。
其实欲望本身也是种惩罚。
如果上天要惩罚我,那就来吧,这是他的权力。
但是我也有权力不去服从。
)最后Dovid在教会不顾反对引介Esti站在台上,公开她曾向老牧师表白有女女欲望。
老牧师安慰她,欲望本身没有错,但是实践欲望是被禁止的。
建议她嫁给安静不多要求的男子,而且不要再谈论。
Esti认为“这是错的”。
因为上帝既然赐与人类说话的能力,人类就该创造而不是催毁说话的价值:"I have desired that which is forbidden to me. I continue to desire it. And yet, I am here. I obey the commandments. It is possible as long as I do not have to do so in silence."(过去我有禁忌的欲望,至今仍是。
但是我没有逃避。
我愿遵守诫律,只要不是强迫沉默以受。
)原著有些逻辑,我不表赞同,不是我强力推荐的书单。
但是就女同主题,这本小说自有主张,而不是泛泛的感情故事。
电影宣传将逐渐传播,当越来越多人只注意床戏和吻戏,别忘了原著对抗僵化体制具有强烈不服从的精神。
当年写的观后感,现在差不多也是这种感受:麦克亚当斯演的Esti,演得真好,她不想再掩饰自己fancy girls:"It has always been this way with me. No other way. I think I will never be any different than this."她对薇兹扮演的Ronit说,我每天想象你在纽约的生活,想象你房间的布置,想象你做什么事……有多热烈就有多痛苦,我想象Esti的生活,我捂着嘴,不认自己哭出来两个“蕾切尔”飙戏,麦克亚当斯的表演完胜薇兹,锅要剧本来背。
豆评置顶长评写得好,还谈到了原著小说和电影的区别。
薇兹在眼下的剧本中没什么表演空间,闪回不是可行的选项,她和父亲的关系语焉不详,她和麦克亚当斯的互动——不应该说互动——薇兹只是被动接招,被动接受麦克亚当斯对她的爱。
她爱麦克亚当斯吗?
这个问题,电影看完恐怕都没有答案,或者说,观众不愿意承认那个答案、抗拒那个答案薇兹这个角色定位不好,不该是第一主角,她只是一个引子,是Esti、Dovid选择不服从的触因。
纽约客Ronit,她的不服从是过去式的,回家为的是想要和已经去世的父亲和解。
真正的“不服从”,是Esti,是Dovid(Ronit的堂兄、Esti的丈夫、虔诚的拉比),留在正统犹太教社区的他们,一个终于不再掩饰自己的性向,一个痛苦地承认人有选择的自由,放手让Esti自由,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救她、矫正她”
雙瑞秋女神的顏值養眼,演技仍保持水準,尤其激情戲還是有驚豔到,但故事實在生硬、剪輯糟糕,看不出什麼火花,最後應該是故意虐觀眾一回才決定不一起走的吧?
男主最后拒绝了!女主接受了现实生活,和拉拉分开了!他们两人一人一星!我突然想去阿拉岛逛下。 。。
因为预告片的关系一直想看,结果是5星的电影拍出2星的水平,精华全在预告片。感情戏莫名其妙,同性恋与宗教的冲突也远没有其他几部相同主题的电影表现得好。很想吐槽船戏,明明动作尺度很大,但衣服却穿得整整齐齐的,诡异。
2019068 二星还行
成功激发一种教导主任看两个小学生声嘶力竭难分难舍的腻味和冷漠感。非要比的话,蕾M更有激情但角色本身令人不适,蕾R角色合理但眼神空洞。床戏差评
床戏的作用更多的是作为宗教压抑下的自我宣泄与对立吧,作为情感来描述实在太过单薄了
鲁尼特请务必把我按到墙上热吻我
剧本剪辑欠打磨,没有Apostasy自然有力,也几乎看不出Gloria和A Fantastic Woman的棱角,希望导演打入英语主流的副作用是暂时的。Rachel McAdams表演加星。
犹太教
连着两天看蕾切尔维茨演拉也是很特别的体验。观感疲惫。另一个Rachel更得我心。在牛津一家很老的电影院看,体验很特别。
冗长无趣,有几个段落蠢得大家都笑场,俩女主的化学反应也很一般。。。为什么这片的热评都有"打低分的还是人么" "评分瞎了" ?? 这么网红的么?!
挺糟糕的政治正确式过家家。大概导演也觉得太cliche所以根本不想解释为什么一切都发生的毫无铺垫。The Cure的Lovesong也无法拯救此片。另外宗教真的让一切的大彻大悟都显得那么牵强,直到最后男主决定you're free还是决定遵循前Rabbi的教诲。无聊。
这部电影的整体表演质量特别是百合激情戏比卡罗尔好很多,主题也很有现实意义,不过节奏太慢了,冲突和感情描绘也不够饱满,唉,可惜了,影片质量三星,加一星感情分给主题以及Rachel McAdams 的演技--她早就值得一个表演奖。出生在同性感情被视为魔鬼的极端保守宗教家庭的同志最是可怜。我这些年在这边看到了无数这样的同志伙伴:生活中80%的时间里都是在和家人演戏,内心也时常经历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和情感挣扎。自己生来就无法改变的宗教家庭与自己同样生来如此的性向之间的battle无法平息。对于这些同志来说,“离开"是最优选择。最后Esti没跟着Ronit一起离开,但是决定离开这个保守的宗教社区。只要离开了,就是踏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我相信她们终将在一起。我坚信着。
两位主角很勉强了
Lovesong-the cure
犹太教男人婚后不能跟其他女人发生任何肢体接触。两个彼此有爱的人却要躲躲藏藏遮遮掩掩。最后是和解。三星半
求求你们不要吐口水🙏🧎🏻♀️🧎🏻♀️🥲🥲
不仅仅是同性爱情,而是关于女性的自由,是自我意志的自由。两位女性生长在礼教严重约束的男权环境,一位面对父权的,一位面对夫权;一位选择逃离,一位选择隐忍;最终通过爱情与欲望的自由,实现向生活自由、信仰自由、意志自由迈进。
3.5 感觉可以被任何一位Rachel掰弯【为什么Ronit拍照都不需要调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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