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和朋友去看了哈7,我应该是忠实的哈迷——哦对——我是可以这么说,要知道,对一件事情说忠实的崇拜应该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
对于哈利波特,我觉得我可以这么形容自己,不仅仅是书、电影、正版碟,还有各种原单周边,比如我就在淘宝上代沟过哈利波特的魔杖,装模作样念一些咒语,买过限量的活点地图,买过金色飞贼,买过时间转换器,买过各种勋章图标等等,就差没有买巫师服了。
一开始说这些不是为了炫耀,而是想充分证明,我的确热爱这部作品。
和我同去的朋友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哈迷,没有看过书,没有看过电影,这次是自己也无聊于是陪着我去。
于是有了两个段子:段子一:在刚进电影院,他对我说,你知道么,网上都说这次有激情戏啊,1分钟呢,超期待。
我一个白眼,你就知道激情,谁和谁的啊?
他大声说:哈利和波特啊!
我三条黑线,又问:谁的?
他很执着地说:哈利和波特啊!
结果笑岔气一群人……段子二:在电影进行到后半部分,当哈利看到守护神鹿的时候,他悄悄对我说,哎呀,这是国师吧!
我惊讶地问:国师?
是什么?
他说,是啊,《通天帝国》里的国师代表不就是一头鹿么?
我又三条黑线,是不是一会儿李冰冰就出来了。
他吧唧嘴,那敢情好啊!
段子三:这是在网上看到的。
《哈利波特七》电影结局:最后伏地魔被哈里的华裔同学张秋(对,她又出现了)发明的一种不知名咒语打败。
秋的咒语来自于麻瓜汉语:“fu di mo ni ting hao wo ba shi li gang” !
[插入1,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对哈利那么有感情,却又对电影评头论足,而不是踏踏实实写写自己的那中情愫呢。
我觉得我还没到时候,没有到可以完整抒发自己情感的时候,或许当我们看完下部,在明年暑假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的告别。
]说回正题,其实对于这部电影,我应该不是能够完全非常公正地评断的,你肯定明白,对于对一件事情非常忠实的守候和期待,往往是不理智的。
所以在看待作品上,总是刻意地躲避缺点,然后将优点无限放大,这么多年的期盼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感觉,这种感觉和自己有关,也许正如很多人所说的,青春期的时候我们将自己的感情太多的赋予一些事物,比如一首歌、一个偶像、一部电影等等。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很多人对整个贯穿自己青春期的哈利波特情有独钟,因为它实在太过漫长。
废话少说了,来说几点我认为可以和大家分享的,无关好坏,只是自己的感觉:1关于电影的开头 我认为电影的开头很不错,从开篇就给整部电影奠定了一个大环境基础,那就是忍痛、分离、悲伤、折磨。
与亲人分别的痛楚、与心爱的魔法世界的分离、亲密战友逝去的悲伤、黑魔法对魔法界的折磨,在最开始就被埋下了一个大的基调。
分别从哈利家、罗恩家、赫敏家的一点情节上,给予了我们提示。
值得一提的是赫敏家,原著中对于她给家人施魔法去掉记忆只是人物的口述,这边还原成了情节,没有想到。
2关于七个哈利 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七个哈利很搞笑,尤其是透明的胸罩让我觉得很有效果。
在这一个情节当中就有一些笑料在了,双胞胎一如既往的搞怪,赫敏的出其不意,芙蓉同学的小小蔑视,都让在黑暗当中揪心的我们觉得还是很轻松的。
不过我在看电影的时候,朋友转过头突然问我:为什么要变成七个哈利呢?
把哈利变成他们其中一个人不就行了么?
我一时语塞,又突然想到在拍摄电影时丹尼尔也问过类似的问题,导演说你去问罗琳女士。
我回答朋友说:不这样后面就没有打斗,不精彩了。
朋友撇撇嘴。
我表示很汗……[插入2,看到大家的回复,我表示很理解,不过踪丝什么的的所以不能使用魔法是重点理由,那他本人是不是可以喝变身水,不使用魔法是不是指使用魔杖呢。
如果喝变身水不行,那么就用隐形衣吧,是不是更合适呢。
如果隐形衣也会被魔法部发现,那么早在之前几部就被调查了。
那可是死亡圣器之一啊。
我依然觉得是为了有看点。
]3关于路上飙车 很激情但魔法不够导演很用心地给哈利和海格加了在公路上飙车的情节,我觉得很有看点,但如果细细想一下,好像不符合疯眼汉的领导风格啊,不准骚扰麻瓜,何况还造成了交通大混乱,翻了几辆车,这可怎么办啊?
而且海格骑着的不应该是魔法的摩托么,是否可以隐形什么的。
我承认自己有点儿鸡蛋里挑骨头了。
在电影中可爱的猫头鹰是为了救哈利才牺牲的,这个安排很合情合理,飞翔的夜骐、疯狂的食死徒,让看过原著的我依然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还有值得说的是在金妮和哈利接吻时,乔治的出现真的是又可爱又尴尬啊。
4关于惊悚镜头 很吓人我承认我有两次被吓到,其实一开始那条蛇就小小惊吓了一次,不过还好的是之前看过预告片所以有所准备了。
但是第二次在小天狼星家时幻象的邓布利多突然狰狞地扑过来还是惊吓了一下,然后就是在之后某些桥段上,导演的安排非常地细心,让人一次次提起心为他们担忧。
导演在忠实原著的基础上因为拍摄的需求对原著的改编和细节的琢磨远远胜于上一部,我觉得这也应该归功于将第七部拆分为上下集的结果之一吧。
5关于三角恋 很莫名其实在原著当中,哈利对赫敏并没有在电影当中很暧昧的表现,尤其是那段跳舞的环节,我觉得真是刻意了一点,不知道为什么哈利就要邀请赫敏跳舞,然后还暧昧地表现在一起。
其实在原著当中,哈利是对金妮念念不忘的,罗恩的离去也是责怪哈利能力不够,而导火线是他们两个谈话忽略了罗恩。
但在电影当中,好似导火线成为了原因。
我想也许是导演觉得三个人共处如此久,年轻的哈利对赫敏也应该有一定的好感,罗恩的吃醋也是理所应当。
而在罗恩打开魂器后哈利和赫敏的激情戏,也正是说明其实哈利应该对赫敏也有了一点意思,只是看到罗恩吃醋得厉害于是收住了心。
[插入3,大家回复里也提到了这点,认为他们依然是友谊,跳舞也是苦中作乐,安排是为了照顾普通观众。
我表示认同,大家怎么理解都算都合理。
]6关于激情戏的看点 不知畏所谓电影当中的激情戏,就是罗恩准备砍掉魂器时那些虚幻的场景,激情戏在原著当中也是没有的。
导演安排这个激情戏,可能是为了看点吧。
之前在网上宣扬的1分钟激情戏,在电影院看到的只有一点拥吻镜头,可能是广电给剪掉了。
朋友之后跟我说,不是说1分钟么?
怎么还几十秒,吻得也不够啊。
我说连上一开始说话1分钟。
他惊讶地说,说话也算激情戏啊!
我无语。
到底是不是广电剪掉了,还是原版就是如此,还要待之后考证了。
7关于邓布利多的黑暗往事 没重点在原著当中,曾经大量笔墨描写了邓布利多不为人知的一面,我个人就非常喜欢阅读这部分。
可惜在电影当中这部分内容几乎没有着重渲染,只是在比尔的婚礼上透露了一些。
其中就稍微暗示,我表示理解。
不过正是因为在原著中在前半部分对邓布利多一生的还原,才使得哈利在寻找的道路和之后的决斗当中一直处于矛盾、激烈、愤怒和犹豫的情绪当中,在这一点上,电影倒是渲染地不够。
8关于讲述三兄弟的故事 有点儿变形金刚= = 电影中又一个亮点就是在赫敏讲述三兄弟传说时候的动画小片,一开始我看到镜头转变还以为这个故事不在电影当中出现了。
结果发现其实是转到了一个动画小片上,猛一看那个死神我真的以为变形金刚2里那个古老的飞机机器人(忘记叫什么了……),做的很不错很精良,也很有趣。
一开始觉得会和电影整体基调有分离,后来才觉得其实融合的很好,因为魔法界嘛,他们的神话人物估计就是这个样子。
9关于长残问题 其实还好还好之前在网络上看到一些图片,都是在一些首映礼上三位演员的合影,大家纷纷表示罗恩和哈利真是越长越残了,赫敏是越来越美。
我也是如此的看法。
但其实在看电影的时候,我发现其实还好。
哈利除了有点儿胖,然后一脸的胡子之外,其他倒是没有什么变化,尤其是我注意到他的眼神,依然和小时候一样,又坚定又犹豫,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和茫然,我很感动他的眼神依然是如此。
而罗恩,我觉得化妆师的妆面十分成功,一个憔悴的、深深的黑眼圈、蓬乱的头发、略微有点儿呆滞的神态真的是到了位,其实罗恩的演技真的不错,值得嘉奖。
而赫敏,其实比起那些写真来说,这部的她依然延续着上一部的样子,虽然很美,但是还没有美到写真里那种如此动人的地步。
所以,关于电影当中长残的问题,我表示还好。
10关于多比 很亮点很催泪或许是导演觉得电影应该有点儿泪点,于是将多比的戏份给了许多,远远多过原著。
事实上这点变法也非常好,在第二集出现的多比之后在电影当中再没有出现。
这一次出现好似配音演员是不是换了。
不过丝毫不影响他那种执着、正义、善良的特点,最后的两段话实在是太催泪了。
“我是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我很幸福有哈利波特朋友”。
现场好多女孩子都泪奔了。
11 关于演技 都很不错演技就不用说了,不管是谁,我觉得都将他们的演技发挥到了极点。
哈利、罗恩和赫敏自然不用说,其他的配角也是可圈可点。
服装也很不错,当卢娜的父亲出现的时候,我朋友指着荧幕问我,这人穿着什么,秋裤么?
我又汗,但一看还确实挺像,将原著当中神神叨叨的男人形象烘托地很好。
而其他的配角自然也不用说了,大家都很认可。
值得一提的是纳威,我由衷表示他原来也长残了啊。
12 关于结尾 正中下怀之前我总是在想,最后的结尾会在什么时候,之前看到有些提前看到影片的朋友提到了多比的死,非常感人。
我觉得可能就会停在这里,但没有想到,结局会在伏地魔拿到老魔杖嚣张的时刻,停在了最为关键的一刻。
这样也好,让大家意犹未尽,觉得故事其实还远远没有开始,而事实真是如此,故事还远远没有开始。
13 关于其他的关于 其他的不用多说了,我之前说过,作为哈利我没有办法非常公正地评论这部影片,但我觉得大家的反馈不会很差,已经可以看出导演和演员都已经尽力了。
在看完电影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离着我第一次看哈利的书,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多年,而在明年,这部伟大的作品就要划上完整的句号了。
(而又有小道消息说,罗琳已经开始继续写哈利了,真的吗?
)而在那个时候,我们是不是终于呼出一口气,我们的青春,真的就这么过完了。
哈利赤裸着身体已经有了一身的汗毛,罗恩的肌肉线条也已经十分明显,赫敏也愈发地有了女人味,曾经看到一家报纸专访丹尼尔,他说:我已经厌烦了扮演哈利,我想尝试更多的角色,我十分渴望摘掉眼镜丢掉魔杖,完全脱离这个世界,好好感受其他的人生。
那我们呢?
什么时候可以真正的离开这个虚幻魔化世界,做一个被施了遗忘咒语一无所知的普通麻瓜?
整个哈里波特电影里面我最心水的就是卢娜同学了,当然我是指除了赫敏之外。
在大街上还有桑塔纳两千的年头,光轮两千就是心中最飞快的交通工具,当时偶尔会吃到耳屎味的比比多味豆和那个像小浣熊一样带集卡的巧克力蛙是最神奇的零食,金色飞賊从来不会飞直线,好学生赫敏正为自己有点突出的门牙发愁,不起眼的金妮看见哈利哥哥会紧张地说不出话,肥表哥达力肆无忌惮地欺负人,大反派马尔福整天嚣张地扬着下巴,呆小伙罗恩每当遇到什么事都张大嘴瞪大眼,比罗恩还呆的纳威总是慢半拍的在魔药课上被斯莱特林们嘲笑,斯莱特林院长斯内普永远觊觎着黑魔法防御课老师的位置,校医波姆弗雷夫人会把所有吵闹的人赶出校医室连邓布利多也不能吵着病人,而名字很长的阿布思邓布利多,会永远在校长室等着同学们来求助,然后从眼镜片上面用智慧的眼神看着你。
你们都不要变啊铁三角早就不吃零食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跟食死徒大战三百回合,金色飞賊会盘旋在哈利身边,据称不修边幅的赫敏会记得喷香水了,金妮会女王样的让哈利拉裙指的拉链,表哥好像减肥了,马尔福开始深沉了,罗恩现在连吃醋的时候都不张嘴了,纳威也学会对反派们群嘲了,西弗勒斯不再恨恨地说波特了,霍格沃茨的老师都不见了,校长的老魔杖也不再能变出强大的神奇了。
你们都别变常年的职业食死徒们还是抵挡不住我们一年级的时候就学会的昏昏倒地与统统石化,即使他们多么精通于不可饶恕咒,韦斯莱家的双胞胎还是让人安心的罗索贫嘴凑热闹,多比还是不听话,当然这是属于马尔福他们家的烦恼了,海格的那把小红伞依然随身携带,铁三角还是偶尔闹一闹,还是勇敢的只呼伏地魔,尽管电影不交待为什么他们后来改口叫神秘人的原因,让人人颤抖的黑魔王还是不屑一切交通工具,但是近来次次总是栽在那根魔杖上,而那曾经最快的光轮两千,现在应该依旧是橱窗里小孩子们的梦想。
哈利波特不能像柯南一样永远都是低年级,所以每一部都会装B似地总结自己的成长,其实这不关乎成长,而且你哪有成长,因为你们都没变。
我们看着大屏幕上的你依然如此美妙如往昔,你知道,有些话就是不能明说,希望你们都不要变。
但是如果你在我眼里成熟了,我还依然爱你。
今天去看了哈7第一部,一口气看了两遍,之后的滋味,久久难以平抚,比前几天看Due Date时候看到哈7预告片的时候更加复杂。
终于,走到这里了,只有一步,又是一个终结。
朋友说,这种感觉很奇妙,奇妙的就像许多年前第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走到最后的时候,是在美国。
还离世界电影的心脏这么近,但是,要是在英国就更好了,好莱坞相比之下逊色了,不管怎么辉煌,它没抢到哈利波特的首映,我觉得,算是个跨世纪的遗憾吧,起码对我来说,是了,而且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只剩下一次首映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八成是没机会了。
再说回当初,第一次看哈一的时候,大概还是是小学吧,好像还是学校组织的,屏幕内外都是小屁孩儿啊,如今全都不一样了,就像哈利三人组的故事早已离开了宏伟的霍格沃滋,我们都一路被命运追逐着,颠沛流离地迷失在路上,跑啊跑个不停⋯⋯一面接受被选中的宿命,一面挣脱。
有人常常会问我,拿各种系列跟Harry Potter比,问我哪个好,更喜欢哪个,我说不出专业的评论,我也说不出偏好,而对于HP,也许就像柯南一样,都是一种情结,是成长记忆的延续。
错过了,总欠缺那么点儿完整。
我们曾经无数的争辩,兴奋的讨论,笑着哭着幻想着,都是与它牵连的记忆,这是什么也替代不了的。
对于哈7电影版,我已经做好了崩溃的准备,面对一部墓志铭似的死亡大全,加上前面已然有两个重量级牺牲的铺垫,和久违了近三年的故事,我本以为自己应该足够坚挺,却全然跟当年第一次看到书时的反应无异,只为一个生灵的离去,我的情绪还是全线崩溃了,那时几天没有再拿起书的勇气。
罗琳很不会描写死亡与悲壮,但多比的死却成功地突破了我的感情防线,只为这一个哈利波特系列里最纯净的灵魂,我哭得不能自已。
这是一场完整的死亡,完整得容不得我们怀疑。
多比就躺在哈利的怀里,依旧心怀着感激。
它安静地离去,面带微笑。
卢娜合上了它的眼睛,这样它可以安心地睡去,多比说,“这里真美。
”而它就永远地睡在这里。
这是一场悲壮的死亡,悲壮在我们找不出接受它的理由。
我曾尝试无数次说服自己,却依旧接受不了这样残忍的设定。
这样一个美好干净的灵魂,应另死亡在面对它是都自惭形秽。
我可以容忍邓不利多和斯内普的死,他们的伟大被描绘得仿佛他们的死亡就像另一个伟大的神话。
我可以接受小天狼星、路平、穆迪,甚至如果有的话,哈利、赫敏、罗恩等等等的死,因为面对向命运的抗争,接收这场战斗,他们必须接收死亡。
而多比,它不应该死。
从第一次出场,它的每一次付出只出于善良。
为了一次在哈利看来也许是微不足道的鼓励,它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不是出于服从,甚至不仅是感激,多比没有主人,多比要来解救它的朋友。
多比算是一个思想解放甚至前卫的小精灵,看似弱小,却有着强大的灵魂。
而不仅于此,你可以在这样一个小生灵的身体里找到无数接近于美好的词汇,勇敢,真诚,乐观,无私⋯⋯我没有办法在哈利的世界找到另一个如多比般纯洁的灵魂,而幸福本应摆在面前,偏偏美好越是触手可及,越是将失去之时。
于是罗琳就这样赤裸裸地在我们面前敲碎一个个美好,告诉我们这些应该长大的孩子们赶紧醒醒,世界本就是不完美的,美好如卢平夫妇般恩爱,如双胞胎完美的组合,如小天狼星带给哈利的片刻的亲情与温暖,如邓不利多好似不可战胜的神话⋯⋯都一一幻灭了,不完美造就了遗憾,而遗憾让人铭记,作家常用的伎俩,而多比的死,我无法原谅。
哈7电影的第一部就选择在这里结束了,茫茫的芦草,干干净净的天地,埋葬了干净的灵魂,它会上天堂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个天使。
哈利解放了多比,也许,是多比解放了我们的心。
多比是一只自由的小精灵,它穿上了鞋子,选择了自己的路。
转自百度贴吧http://tieba.baidu.com/p/3627725168 纯mark使用年前被揪着看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多达八部,简直是一场噩梦。
然则不幸之中的万幸,总算是比葫芦娃、黑猫警长之流要强,还算有些悬念,情节也有一定的复杂度,一些细节甚至需要细思方能明澈。
闲来无事,写写情节,对电影情节有疑问的朋友可来探讨一二。
标*的地方是我不理解之处,部分可能是我没有看懂,另一部分则多半是电影情节错漏所致。
不论哪种,都请指教。
第一卷、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的父母都是魔法师,与另一个实力绝高的魔法师——伏地魔结怨。
起初二人自不量力,欲对伏地魔不利,但旋即发现实力相差悬殊,遂转而龟缩蛰伏。
但伏地魔不肯罢休,为了消除隐患,主动出击,孤身杀入其巢穴,在客场与敌人交手,夫妻二人联手亦不能敌,被其斩杀。
伏地魔本欲斩草除根,将波特一并干掉,却不料波特似乎身具异能(魔法界众人都如此认为),他在施展死咒时竟然遭到反噬,重伤下被迫离去。
波特却因祸得福,藉此得到了伏地魔的一些超能力,这为其日后出人头地打下了基础。
成为孤儿的波特被魔法学院院长邓布利多授意海格(巨人和人类的混血儿)送到了他的姨姨家。
姨姨和姨夫虽然将其抚养长大,却未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和自己的亲生儿子同等对待,波特遂心生怨念。
由于波特出身不凡,其父母在魔法界赫赫有名,亲朋故旧甚多,关系网密布;且波特能以襁褓之身重创绝顶高手伏地魔,显然天赋异禀,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值得培养投资,邓布利多遂在其11岁时大开后门,免试招其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海格奉命去接波特,并给波特带了一块蛋糕,波特的表哥偷吃了一块,海格大怒,罔顾“不得在校外施用魔法”之禁令,悍然用魔法欺压麻瓜(纯血统魔法师们对不会魔法的普通人的统称),给这个小孩儿变出一条尾巴。
看着一家人惊慌恐惧,团团乱转的窘象,波特和海格哈哈大笑,相携着扬长而去。
海格先带着波特去了古灵阁(一个精灵建立的金库,安全度高,信誉良好),波特突然发现,自己的父母原来都是大财主,拥有堆积如山的金币,他一朝之间已经成为了富二代,不禁心花怒放。
除了支取金币外,借助波特的继承人身份,海格还从金库中取走了一个小袋子,里面放着显然极具价值的东西,但海格却不肯告诉波特那是什么,似有私吞之意。
之后,海格又带着波特到魔法市场购买学习用品(海格比较抠门,不舍得给波特花钱,因此先去金库取钱,用这笔钱来买学习用品)。
波特在学校里结识了罗恩和赫敏,三人结党,形成了一个小集团。
由于波特在婴儿时就击败了人人畏服的高手伏地魔(其他人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提,只敢讳称其为“神秘人”),显然是得到神灵眷顾的强者,前途不可限量,值得预先巴结交往;加上波特得到了伏地魔的部分超能力,在很多时候表现得天赋异禀;且波特的父母在魔法界地位甚高,人缘也不错,因此波特得到了众多魔法老师、尤其是校长邓布利多的偏袒和关照,这令同样是富二代,父亲又是魔法世界政治高层的马尔福感到妒忌,二人因之反目。
魔法学校是一个冷酷且缺乏同情心的地方,遵循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性情软弱的隆巴顿时常遭到马尔福等人的欺压,一次还被锁腿咒锁了腿,只能跳着走。
可同学们非但不加援手,而且连同情都欠奉,在他尴尬丢丑,甚至摔在地上时,没有任何义愤不平,尽皆开怀大笑,空气中充满了冷漠的气息。
马尔福敢随意欺凌同学并非无因,他的父亲是魔法政界的高官,老师们自然不敢管束干涉。
一天,波特收到一件隐形衣(不知道是谁送的*),此后三人便将学校规章视为无物,常常深夜在学校里任意走动玩耍,偷入各个禁区。
一日,三人在一个禁区里发现,一只三头犬正看守着一个秘密仓库。
翌日,学校中突然出现一个巨怪,而魔药老师斯内普的腿也恰好瘸了,波特遂断定,巨怪是斯内普召来地,意在分散大家的注意力,他则趁机潜入秘库偷窃,却被三头犬咬伤未遂,而秘库中藏着的,就是海格从金库中夺走的,他父母留下的遗物。
之后,三人通过海格无意间透露出的线索,查出秘库中的东西是一块魔法石,可以让人的生命力陡然大增。
在学校周边的禁林中,住着一些独角兽,最近有一只被发现受了伤,海格便带着几人前去救护,却发现林中居然有很多独角兽的尸骨。
这时,波特遇到一个鬼影,欲取他的性命,却被林中的天马逼退。
天马告诉他们,这个鬼影就是伏地魔,当年被波特害得很惨,重伤后生命垂危,被迫一直躲在林中,靠吸取独角兽的血来维持生命,却因为独角兽血的特殊性质,变成了半实体半灵魂的状态,且终身遭到诅咒。
波特这才明白,原来斯内普是伏地魔的爪牙,他偷魔法石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主人疗伤,解除痛苦。
波特几人马上向老师们告密,但大家都很信任斯内普,认为他是在胡扯,三人只好独自行动。
隆巴顿认为几人深夜乱窜违反校规,欲阻止他们,但赫敏仗着实力高强,将他变成了石头人。
之后三人进入秘库,却在里面遇到了奇洛教授。
奇洛为人诚实,坦然说出一切,原来是他想要偷取魔法石,斯内普是因为阻止他才负的伤,而伏地魔此时就寄生在奇洛身上。
波特与其一言不合,当场动手,奇洛是资深魔法师,波特自然非其对手,眼看就要被干掉,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双手一接触奇洛,就能令其重创(不知为何*),遂轻松将其屠灭。
伏地魔失去了寄生体,灵魂被迫逃走,这个可怜虫靠魔法石摆脱困境的夙愿化为了泡影。
第二卷、哈利波特与密室 放暑假后,学校清场,波特只好厚着脸皮回到姨姨家。
姨姨一家人不计前嫌,再次收留了他。
一天,家中突然出现一个叫多比的小精灵,是马尔福家的仆人,却吃里扒外,跑来警告波特,说他回学校后将会遇到危险,因此千万别回去。
据多比说,它关心波特的原因是伏地魔遭到重创后,家养小精灵们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不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波特生性固执,不听人劝,对小精灵的忠告不予理睬。
多比大怒,将蛋糕扔到波特姨夫请来的贵客头上,并栽赃给波特。
姨姨一家人认为波特的精神不正常,若放任自流,必将害人害己,便将其暂时关了起来。
此事被罗恩知道了(他咋知道的*),他驾着飞天汽车将波特接到了自己家,波特便这样度过了这个暑假,期间还随罗恩一家人去了一趟魔法市场。
开学前,波特和罗恩乘飞车去学校,这是不折不扣的违规行为,因为魔法部不允许魔法师在普通人面前显露魔法。
但波特仗着身份特殊,根本不将禁令放在眼中,结果被好几个麻瓜看到汽车在天上飞,给魔法部惹了很多麻烦。
着陆时,由于汽车突然失灵(小精灵捣乱所致),在坠毁时还砸伤了一株打人柳,汽车和罗恩的魔杖也都摔坏了。
由于违反了数则禁令,按照规定,二人应该被开除出校,但规矩从来都是订给那些没有关系的人地,在校长邓布利多的庇护下,波特和罗恩并未受到任何惩罚,这种无原则的纵容令波特此后行事更加肆无忌惮。
波特能够听到其他人听不到的声音,这个声音扬言要杀人,要喝鲜血。
不久后,学生们在墙上看到用血写的一句话:“密室已经开启,有麻瓜血统的人小心点儿”,随后又发现看门房的驼背飞七养的猫被石化了,于是人人都惶恐不安。
上课时,格兰芬多学院的院长麦格给大家讲了密室的事儿:百年之前,当时最强大的四个魔法师创办了这个学校(并以他们的名字建立了四个学院),其中一个叫斯莱特林的家伙由于和其他三人理念不同(他认为应该只招收具有纯魔法血统的人入校,有麻瓜血统的人不配学习魔法),因而遭到排挤,一怒之下便离开了学校。
在离开之前,他在学校里建了一个密室,只有其传人才能打开,届时便能放出里面的怪物,清除掉学校里所有血统不纯的学生,以强化魔法队伍的纯洁性(当时三打一,他不敢造次,只能留待后人来完成心愿)。
马尔福他爸告诉他,在五十年前,曾经有一个学生打开过密室,导致另一个学生被放出来的怪物杀死,而打开者被学校开除了。
半夜,波特又听到怪物说要杀人,这时小精灵多比突然出现,说恐怖的历史即将重演,旋即便有一个爱照相的学生被石化,老师们也因此确认密室已经被打开。
此后,学校中陆续发生恐怖的袭击事件,又有一个学生和一个灵魂被石化,满校师生人人心惊胆寒。
由于波特暴露出会说蛇语(窃取自伏地魔的超能力)的异能,遭到众人的怀疑,被认为是能打开密室的斯莱特林的传人,此次祸乱的元凶。
一天,波特去了厕所,里面常驻的鬼魂桃金娘说有人拿书丢她,波特在地上捡到一本空白日记,封面上的署名是瑞斗。
罗恩想起来,此人是五十年前这里的学生,曾得过“对学校特殊贡献奖”。
波特很快便发现了这本日记的独特之处,日记将他带到了五十年前,看到当年的情景:一个女学生被杀,瑞斗指责海格打开了密室,说他养的蜘蛛就是密室中的怪物,杀人凶手,要将其剪除,但蜘蛛最终还是逃走了。
几天后,波特的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那本日记也丢了。
宿舍只有本系同学才可能进入,波特于是怀疑身边的每个人。
就在此时,波特最大的臂助——赫敏被石化了,波特如丧考妣。
利用校内发生的一系列恐怖事件,马尔福他爹策动魔法理事会罢免了波特的后台邓布利多,并且抓走了第一嫌疑人海格。
海格在临走前让波特和罗恩去见蜘蛛(海格知道他俩已经怀疑自己是凶手,欲藉此来洗白自己)。
蜘蛛告知,它并非五十年前杀人的怪物,怪物是蜘蛛们最害怕的生物。
二人正要离开,爱子心切的蜘蛛要让众小蜘蛛吃掉二人,这时被修好的飞车(不知道是谁修的*)突然出现(不知道是谁送来的*),二人逃走。
通过赫敏石化前手中攥着的纸条,波特得知密室中的怪物原来是个蛇怪(他能听到并听懂蛇语,因此能听到其他人听不到的声音),其目光能够令人丧命(通过反射看到其目光则被石化)。
这时一面墙上出现了“她的尸骨将永远留在密室”这样一行血字,罗恩的妹妹金妮也恰于此时失踪,疑为被怪物抓入了密室,举校师生心惊胆寒。
波特判断,在厕所终日游荡的鬼魂桃金娘就是五十年前被怪物干掉的女学生,遂从其口中套话。
桃金娘说,当年在如厕时,有一个人带着一个怪物突然出现,自己则立时毙命,波特遂确定密室的入口就在女厕所里,桃金娘则是死于从密室中出来的大蛇的目光,便欲和罗恩一道进入密室,救出金妮。
二人深知,密室内步步危机,便胁迫一个老师走在前面探路、趟陷阱,自己则跟在后面,安全地坐收渔利。
此人不甘被两个学生摆布,伺机抢走了罗恩的魔杖进行反抗,不料这根魔杖已经摔坏,结果他发出的魔法倒射回来,反倒让自己失了忆。
不过虽然变成了傻瓜,却因祸得福,不能再被当成炮灰犯险,并因而得以幸存。
波特无炮灰可用,罗恩又被那个魔法炸塌的乱石堵在外面,只好只身深入密室,不料却在密室中看到了瑞斗,以及昏倒的金妮。
瑞斗坦荡地告知波特一切:原来他才是斯莱特林的传人,即十六岁时的伏地魔。
五十年前,他带着蛇怪冲出,诛杀了桃金娘,并成功嫁祸给海格,导致海格被开除,没能拿到毕业文凭,此后只能一直在学校里打杂,地位卑微,他自己则因告发有功而获得了特殊贡献奖。
海格是邓布利多的亲信,邓布利多为此深恨瑞斗,且对他心存怀疑,始终加以监视。
此时的伏地魔年纪尚幼,神功未成,不敢再次打开密室,便将16岁时的灵魂分裂出一份,放到日记之中(该灵魂与本体意识同时存在,彼此之间有联系,记忆也可以共享),等有朝一日时机成熟,便操纵影响某人重开密室,铲除校中血统不纯者,涤清这个世界。
不久前,这本日记为金妮所得,于是瑞斗控制了金妮,让其打开密室,放出大蛇,石化了那些人,并且留下血字。
期间金妮曾经清醒过一阵子,扔掉了日记,还砸着了桃金娘,以致于日记最终落入波特之手,但这正合瑞斗之意。
瑞斗遂趁机让波特看到过去的场景,意在骗取其信任,并施离间之计,好让波特猜忌海格(*不明白为何瑞斗如此在意波特的看法,波特对他来说毫无利用价值,且波特进入密室后他急急要将其干掉,之前又何必在意一个将死之人的态度?
而他既然之前煞费苦心去欺骗波特,等到波特进入密室后,又何以轻易便坦承真相?
) 出于保护自己寄身之处的目的,瑞斗在重新控制住金妮之后,又控制着她从波特那儿搜走了日记。
由于渐渐取得了金妮的大半生命力,此时的瑞斗已经变得较为强大,金妮则奄奄一息。
瑞斗放出座下大蛇,令其干掉波特,这时邓布利多豢养的凤凰飞来助战,击破大蛇双目,并将一把宝刃送到波特手中,波特遂将大蛇斩杀。
不过瑞斗自恃功力深湛,可操必胜,因而对此并不在意,仍然在那儿毫无顾忌地喋喋不休,结果被波特觑到破绽,突然出手,捅烂了他寄身的日记,不战自败,输得冤不可言。
波特猜出,之前当他们去魔法市场闲逛时,马尔福他爹将日记偷偷放在了金妮端着的钵里,这个阴谋就是他设计的(因此马尔福的家养小精灵才能够侦知内情,跑来警告;而马尔福他爹这样做,是因为理念与瑞斗一样,都坚持要维护魔法血统的纯正性;但不清楚他如何得到瑞斗的日记*)。
不过波特对此想法没有证据,只能满腔愤恨地看着马尔福他爹逍遥法外。
第三卷、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尽管学校和魔法部三令五申,未成年的巫师不得在学校之外使用魔法,也不能利用魔法欺压普通人,让麻瓜们发现魔法世界的存在,但波特自恃有校长邓布利多庇护,对诸般规条夷然不惧。
在接下来的假期里,他悍然再次使用魔法,将他姨夫的姐姐吹涨成一个大气球,飘到天上十几个小时,被无数麻瓜看到,闯下大祸。
当然,波特行事如此狂妄乖悖,自有其底气和仗恃。
作为特权人物,他得到了魔法部部长福吉的庇护,闯下这么大的祸,竟然未受到任何惩罚。
波特吹完气球后,潇洒离家,前往伦敦玩耍。
他在途中听说,有一个叫小天狼星的巫师,是伏地魔的爪牙,曾杀死过十三个人,被关入了阿兹卡班监狱,但在几天前刚刚成功逃狱,而其获得自由后的首要目标,就是追杀曾经重创自己主人的波特。
狱方派出大批狱卒(摄魂怪)对其进行抓捕,波特在火车上遇到了一个,摄魂怪对波特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兴趣(因为摄魂怪靠吞噬人的痛苦生存,而波特心中满是痛苦),几乎将其灵魂摄走,同包厢的黑魔法老师卢平救了他。
为了保护波特,摄魂怪奉命将学校团团包围,阻止小天狼星进入。
但有一天,一副画像上的一个胖女人却说小天狼星已经只身犯险,进入了学校。
波特大惊,赶忙通过魔法地图逃出了学校,并在无意中偷听到一段当年的旧事。
原来十几年前,他的父母在意识到实力与伏地魔相差极大之后,便龟缩潜藏了起来,但波特他爸的好友小天狼星出卖了他们,将地址告知了伏地魔,伏地魔遂将波特他爹妈,以及波特父亲的另一个朋友小矮星都给宰了。
小天狼星发觉波特已然逃走,便也追出了学校,并和卢平一起,在一栋房子里堵住了波特(正是因为有内奸卢平暗助,小天狼星才能在众摄魂怪把守的学校进出自如)。
这时斯内普冲了进来,欲抓捕小天狼星,建立奇功,但波特与他素来不睦,认为斯内普比小天狼星更不是东西,遂将其击伤,救下了小天狼星。
小天狼星辩解道:当年出卖你爹妈的人真不是我,而是小矮星,杀死十三个知情人的也是他。
事毕后,他还割下自己的手指,让人们误认为他已被毁灭大半,只剩下一根手指,从而把屎盆子巧妙地扣在了我头上,害得我锒铛入狱。
之前通过地图,卢平已经判断出,小矮星就是罗恩的宠物——老鼠斑斑(自波特父母被杀后,他便一直藏在罗恩家<*这点缺乏动机>,以老鼠的样子生活到今天)。
卢平、小天狼星、波特三人擒住小矮星,欲将其送给摄魂怪,以洗脱小天狼星的嫌疑。
但狼人卢平太不争气,在关键时候失去意识,变成狂躁的狼,攻击众人,小天狼星与之交手,引来了摄魂怪,而此时能够洗脱他罪名的小矮星已经趁乱逃走,几人再也说不清,遂遭到摄魂怪的攻击。
众怪欲吸出小天狼星和波特的灵魂,爽上一把,就在二人即将毙命之际,一个强者发出光波,将诸怪击溃,二人也昏厥过去。
之后学校众人和诸怪卷土重来,小天狼星被生擒,波特则为邓布利多等人救回。
由于失去人证,难以用合法手段洗脱小天狼星的嫌疑,邓布利多便给了波特一个能回到过去的法宝,授意其采用非法手段。
波特回到过去,先从摄魂怪手中救了自己,再救出小天狼星。
小天狼星遂继续开始他被通缉的潜逃生涯。
第四卷、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波特做了一个梦,以半灵魂形式存在的伏地魔和他的两个手下(小矮星和一个瘦子),还有他养的宠物——大蛇纳吉尼(不是第二卷中干掉的那条)在古堡中聚会,策划着召集旧部,东山再起,而其行动的关键就是捕拿波特。
一个看门房的恰逢其会,被瘦子诛杀。
此梦作罢,波特心中畏惧不已,坐卧难宁,惶惶不可终日。
之后波特和罗恩一家去看球赛,伏地魔召唤来的追随者(食死徒)攻击了观众聚居区,引发骚乱(不知其目的是什么*)。
众人四散奔逃,逃窜中的波特被人流挤倒,遭到踩踏,昏了过去,一直睡到半夜才醒过来,却发现有一个黑影(伏地魔?
*)召唤出一个骷髅头。
黑影发现了波特,正欲对其下手,众人恰好赶来,将其惊走,救了波特一命。
但大家看到这个已经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无不心胆俱裂。
波特惴惴不安,写信询问小天狼星其中利害,小天狼星警告他,食死徒之一的卡卡洛夫即将对他不利(其实这货始终没有出现过,小天狼星的话一点儿也不靠谱)。
包括霍格沃茨在内的三所魔法学校联合举办了一个舞会,为学生们搞对象创造条件。
波特趁机邀请垂涎已久的张秋(华裔丑女)为舞伴,但张秋早就和他的师兄塞德里克勾搭在了一起,波特十分沮丧。
舞会上,罗恩见赫敏与另一个男的跳舞,不禁大吃干醋,当场便大吵大闹起来。
赫敏其实对罗恩也早有意思(之前假期结束重新见面时,她很自然地拥抱波特,却只和罗恩握手,二人表情暧昧,从中已能看出端倪),但罗恩这次没有第一个邀请她,如今又跑来指责,这令赫敏也很生气,几个人最终不欢而散。
闲着无聊,三所魔法学校又合办了一个竞技比赛,胜者将得到火焰杯。
为维持比赛秩序,魔法部派出旗下头号打手,性情冷酷,专为魔法部诛除异己的疯眼汉穆迪来到学校,此人对波特也颇多关照。
由于年龄不够,波特本来没有资格参赛,但报名柱却主动推荐了他,令大家都认为他走了关系,是在玩潜规则,搞特殊化,认为他小小年纪便名利熏心,尽皆不齿其为人,连他的死党罗恩都与其断了交,波特一时陷入了众叛亲离的尴尬境地。
不久之后,波特等人发现魔法部高官克劳奇死在了树林中(没交代凶手是谁*)。
波特在邓布利多办公室里的冥想盆(读取记忆丝的工具)中看到了过去的一幕:魔法部正在审判卡卡洛夫,法官就是克劳奇,克劳奇诱供说只要卡卡洛夫供出同党,就将他无罪释放(也不知道放了没有*)。
卡卡洛夫先是把“斯内普是食死徒”这个消息爆了出来,接着又爆出一条猛料——说克劳奇的儿子生性凶顽,曾用酷刑残忍折磨隆巴顿的父母(原因未交代*)。
克劳奇迫于众人的眼光,为全名节,被迫大义灭亲,将儿子关入了阿兹卡班监狱。
波特发现,克劳奇的儿子就是他在梦里见过的古堡中的瘦子(不知道是刑满释放,还是被伏地魔救出来的*)。
几日后,在一个迷宫里进行决赛,最终波特和塞德里克共同捧得了火焰杯,并一道利用杯上的传送魔法离开了迷宫。
按照设定,二人本应回到观战席,却不料被传送到了一个波特曾经在梦中见过的地方——伏地魔父亲的坟墓所在地。
这时小矮星带着伏地魔的灵体突然出现,一出手便诛杀了实力低微的塞德里克,又擒住波特,利用他的血让伏地魔重获躯体(波特的血对伏地魔来说具有特殊性,这便是伏地魔要擒拿他的原因所在)。
伏地魔功力恢复之后,马上就又召集了一批十三年前的旧部(也是食死徒),其中一个赫然便是马尔福他爹。
伏地魔当众说出自己当年战败的原因。
原来并非波特得天眷顾,身具异能,而是他娘在临死前施展秘咒,让任何对波特的攻击都会被弹回去,反噬自身,这才害了伏地魔。
伏地魔指责波特在这些年中一直欺世盗名,冒充高手,实则功力低微,不值一哂,随后便释放了他,要与其公平一战,以洗雪耻辱,并让波特原形毕露。
二人交手,波特不敌,眼看就要玩儿完,危急时刻,他爹妈和塞德里克的灵魂突然出现,愿意帮他顶一下,波特遂趁机逃开,并利用火焰杯的传送功能逃回了观众席(杯子原来设定好的传送指令未被抹除,只是被人在之前插入了一段优先执行的传送指令)。
场上众人听闻伏地魔功力已复,个个吓得面青唇白,手足无措。
波特也吓得心神不定,穆迪遂带他进入一间静室休息,不过穆迪突然病发,却一时找不到药,未能缓解症状,以致于失去冷静,说漏了嘴,原来他才是一切的主导者,将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上。
首先,他暗中操作,替波特报了名;又通过隆巴顿教他使用腮腺草;还间接地教会他读取金蛋中的信息;又替他在水下比赛时赶开海怪;还引导海格,让他带着波特进入树林,发现克劳奇的尸体(不知道此举有何目的*,难道克劳奇就是被他干掉地*);更令克鲁姆在迷宫中发神经,一切苦心孤诣,都是为了让波特能够在比赛中取得胜利(这样他便会捧起火焰杯,此物具有空间传送功能,而他已经在其上下了咒,插入了另一个传送路径),最终目的就是要将波特送到伏地魔父亲的墓地里,从而让伏地魔得到他的血,重获躯体。
平心而论,此次伏地魔一党制订的这个阴谋确实非常高明,利用波特的虚荣心,完满地达成了目标。
波特一心通过比赛显示实力,获取荣耀,并始终为自己在敌人暗助下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却不料已经傻乎乎地落入了对方的圈套。
若不是有爹妈护着,十个他也早就被灭掉了。
得意地说完这个惊天阴谋之后,穆迪露出狰狞面目,欲斩波特,不料却为突然冲入的邓布利多所擒。
众人随即发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正的穆迪原来早已被擒,这个人其实是克劳奇的儿子。
这个倒霉蛋刚刚出狱,便为人所擒,再一次失去了宝贵的自由。
(*不明白他在犯病后,为何要在穆迪的药箱里翻找药物,还抽出一个空管子准备往嘴里放,难道二人患有同一种病,或是他的药瓶恰好能够放在穆迪的药箱槽中不成?
)第五卷、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在电影的开头,波特又一次厚着脸皮住到了相看两厌的姨姨家,并与自己的表哥发生了冲突。
这时,突然来了两个摄魂怪,欲夺其魄,却被波特击败,但其堂哥受到株连,变成了白痴。
由于又一次在麻瓜面前使用魔法,而且还是在校外,使用的又是违禁魔法,同时违反三项规定,魔法部宣布将波特开除出校(魔法部部长福吉原本对波特百般袒护,但此时已转为敌视),但在邓布利多的庇护下,后来又改为通过庭审裁决。
波特得到庭审通知后,心头郁闷,这时一群魔法师突然出现,带着他来到了一个隐蔽的建筑,这就是凤凰社——一群对伏地魔及其麾下魔法师深感不满者组成的团伙,里面的成员大多隶属于魔法部,其首脑就是邓布利多,小天狼星也混迹其间(这间大宅就是他提供的)。
波特进去的时候,屋中众人正在讨论波特之前所宣称的伏地魔功力尽复究竟是不是事实,其中一人提到“首要关键是保住秘密武器”(不知道是指什么*);另一个人则提到斯内普也是凤凰社的会员之一。
众人猜测,伏地魔正在招聚党羽,扩张力量,且正在努力地寻找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因此他们准备以伏地魔即将卷土重来为理由,大肆扩张凤凰社的势力。
但既有的统治者,魔法部部长福吉却认为,伏地魔回归一事纯属子虚乌有,不过是邓布利多设下的政治阴谋,意在制造舆论,为扩张凤凰社的势力做铺垫,最终目的则是篡位夺权,取他而代之,因此将波特之类宣扬伏地魔功力已复的人全都视为邓布利多的走卒,竭力打压(这也正是他突然一改对波特包庇纵容的态度,开始秉公执法,要追究其违规行为的原因所在)。
福吉派副部长乌姆里奇进入学校,负责教务工作,以牵制邓布利多。
由于乌姆里奇排斥杀戮技巧的教学方式不符合部分学生的心意,波特作为邓布利多的亲信,便挑头闹事,带着这些人组成一个小团体,整天躲起来偷偷地学习杀人魔法,与乌姆里奇对着干。
张秋本来是塞德里克的女朋友,但其人性情浮浪,男友尸骨未寒,就耐不住寂寞,又和波特搞在了一起。
在这段时间中,伏地魔一直在学校里面游荡,寻找某件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物事,期间还重创了一个老师(不知此举目的何在*)。
由于当年伏地魔攻击波特时魔咒被反弹,令二人在精神上建立了某种联系(在第二卷时,波特与瑞斗通过日记几番接触,又强化了这种联系,此后便时不时能在梦中单方向窥到伏地魔的行踪。
斯内普担心某天伏地魔发觉此事后,凭仗远强的精神力,会利用二人之间的精神通道将波特控制,遂开始传授他防御精神攻击的魔法(事实上,此举并无用处,伏地魔从未做过这种打算)。
“一个好汉三个帮。
”伏地魔感到人单势孤,遂凭恃无上神功,出手将阿兹卡班监狱击破了一个角,里面的十名重犯逃出,这些人都是他当年的旧部,他重伤后无人主持大局,被各个击破,擒入狱中。
隆巴顿告诉波特,逃犯中的贝拉特里克斯当年曾用钻心咒逼问过他的父母(第四集中进行逼供的是克劳奇的儿子,可能是二人都参与了,也不知道要问点儿啥*),恨满胸膛。
张秋出卖了大家,供出了众人训练的密室,福吉率众冲入,欲惩处挑头的波特,邓布利多出面替他揽下了责任,想凭借那张老脸让福吉卖个面子,不要追究。
可福吉早就想收拾邓布利多,如今好不容易找到口实,又岂会放他这一马?
当下便要将其囚禁起来。
邓布利多见对方这般不留情面,不禁恼羞成怒,也翻了脸,悍然出手拒捕,然后逃之夭夭。
在邓布利多叛逃之后,波特没了靠山,日子开始变得难过起来。
乌姆里奇竭力打压他和他的党羽,众人无力反抗,只好将气撒在告密的张秋身上(本就不耻她的卖友行为),都不理她,波特也与其断绝了男女关系。
其实张秋是被乌姆里奇施用了吐真剂,挺无辜地,但众人却根本不给她辩解的机会。
在传授波特精神魔法的过程中,波特窥见了斯内普的部分记忆,知道了为何斯内普一直对自己态度恶劣。
原来自己的父亲和斯内普曾经是同学,但波特他爸品性恶劣,不仅“傲慢自大,喜欢破坏规矩,享受自己的名声”,还经常在校内作威作福,欺压魔法水平不如自己的同学,是校中一霸。
斯内普质朴讷言,成为他率众欺压的重点对象,经常受到其欺凌。
波特他爸还曾将其举到空中,恣意羞辱,甚至还要当众剥掉他的裤子,所作所为毫无底线,简直是人神共愤,因而斯内普第一次见到波特就心生厌恶。
不过此人心性纯良,关键时候仍能对仇人之子放下前嫌,维护波特的利益和安危。
在第三集中,他帮波特抓小天狼星,波特却以下犯上,将他击飞。
可在几个小时之后狼人卢平欲对波特下杀手时,斯内普仍然不顾性命地挡在波特面前,以身相护,此时又不厌其烦地教他魔法,处处为其着想,其以德报怨的博大胸怀着实令人钦仰敬佩。
然而波特不识好歹,也不懂得感恩,始终对斯内普心存芥蒂,满腔敌意。
波特又梦到一幕场景:伏地魔带着马尔福他爹和一个魔法部的官员(不知是何人*),正在逼问小天狼星记忆球的存放位置。
小天狼星一见伏地魔,几乎吓尿了,连还手都不敢,只是死鸭子嘴硬,拒不交代。
波特这才明白,原来这就是伏地魔正在寻找的东西(也不知道对他有啥用*)。
波特正欲带着众党羽去救小天狼星,夺取记忆球,却为乌姆里奇所擒。
乌姆里奇见波特几人每日上蹿下跳,搞东搞西,怀疑其与潜逃的邓布利多暗中勾结,正在策划一件阴谋,便进行逼问。
赫敏精于说谎,骗她说正准备去找邓布利多留下的秘密武器,以此为诱饵,将乌姆里奇骗到树林中;又施展借刀杀人之计,利用马人对乌姆里奇的不满脱了身(马人将乌姆里奇抓走)。
波特几人来到他梦中见到的那个地方(魔法部中的一个仓库),找到了记忆球,不料伏地魔的众爪牙却突然出现。
原来这个梦境根本就是伏地魔伪造地,因为记忆球只能被有缘者找到,而波特就是这个有缘人(不知为何*),因此伏地魔巧施妙计,将波特骗到了这里,让傻波特替自己找到了记忆球。
由此也不难看出,伏地魔对于波特偷窥自己的记忆早有觉察,这才能将计就计,将其玩弄于鼓掌之间。
然而就在马尔福他爹将记忆球夺走之时,小天狼星等凤凰社党徒赶至,双方火并了一场,记忆球在混战中摔碎,伏地魔的努力化为了泡影。
贝拉特里克斯勃然大怒,出手击杀了实力低微的小天狼星。
小弟打完,便该双方的老大上场了。
伏地魔大展神威,击败邓布利多,众人皆束手待毙,但伏地魔却并未斩杀一败涂地的诸人(为何*),说了一通废话之后,见福吉率魔法部援军赶至,便悠然率部离开,众人不敢追击。
福吉看到了伏地魔,知道之前自己是误会了,此后便不再打压凤凰社,邓布利多遂重掌学校大权。
波特得知,自己与伏地魔间,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自知实力不济,胜算较低,不禁忧心忡忡。
第六卷、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几名伏地魔座下的高手飞进城市,抓走了一个人(从后面的情节推知,此人应该是开魔杖店的奥利凡德,在第一集中,他曾表现出对魔杖深刻的理解)。
邓布利多带着波特,去延请一个叫霍拉斯的家伙。
霍拉斯本来不肯(因为邓布利多一派此时已露出败象),但此人一向喜欢教授有前途的学生,并以炫耀那些有出息的学生为荣,还曾向波特展示他出色的学生(他躲在别人家,且最多一周换一个地方,桌上仍然摆满得意门生们的照片,由此便能看出其对此的在意程度)。
霍拉斯素知波特非池中之物,心痒难耐,最终同意去霍格沃茨执教(这也正是老奸巨猾的邓布利多拉他入伙时要带上波特的原因所在)。
波特看到马尔福和他妈非常低调地进入了一家魔法商店,觉得二人必然在做一件机密之事,便跟在后面偷窥,试图发现马尔福一家的破绽,但二人非常谨慎,他最终一无所获。
在去学校的路上,心怀鬼胎的波特在火车上制造出滚滚浓烟,将一车厢人呛得咳嗽不已,目不能视物,他则趁机变成一只皮箱,卧在货架上偷听马尔福说话。
不过此计虽好,但他的执行力实在太差,乱动时被马尔福看到,马尔福遂将计就计,待大家都下车后,突然施咒将其石化。
不过马尔福这次比较仁厚,并未趁机狠狠修理他,也没有窃夺他的隐身衣,而是大度地离去,只是轻蔑地嘲笑了自作聪明的波特一番。
波特灰头土脸地来到学校(卢娜替他解了咒),发现校方加强了安保措施,大门常闭,学生带入学校的东西均要通过严格检查(因为伏地魔复出,学校要防止其势力渗透到学校里)。
波特看到马尔福带了一个箱子,在斯内普的庇护下,未接受检查便带入了学校,对此非常疑忌,觉得箱子里面必有不可告人之物,便派猫头鹰向罗恩他爹求助,央其帮忙调查。
上课时,波特无意中得到一本奇书,是一个自称“混血王子”的家伙留下的课本。
此人天才横溢,对教科书上很多不完美处进行了修正,并留下了批注。
利用这些批注,波特在制作魔药时夺得了第一名,得到了一滴幸运药水(并未使用过)。
波特虽然身具异能,但脑子却不出众,学业平庸,这次却超过了课业素来顶尖的赫敏,不禁令众人大跌眼镜。
而波特为人虚荣自私,不肯告诉大家其中秘密,更不让罗恩、赫敏等好友看这本书,自己则整日抱着苦学秘奥,小人之态尽显无遗。
一天,邓布利多告知波特,招霍拉斯来校任教,主要是因为他曾经是伏地魔的业师,知道不少关于老伏的隐秘,并授意波特去套他的话,刺探秘密。
但波特和霍拉斯不熟,觉得难度很大,因而对此事不甚积极。
这时学校里突然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个女学生中了魔法陷阱,突然栽倒昏迷。
后来查明了原因,原来是有人要害邓布利多,却因为这个女生品行不端,私拆了要她转交给邓布利多的包裹,因而替其受害,实可谓咎由自取。
波特此时虽然已经知道错怪了张秋,却又移情别恋,喜欢上了罗恩的妹妹金妮,但旋即就发现她和另一个男生在酒吧里亲吻,不禁大悲。
而此时罗恩也移情别恋,与另一个叫拉文德的女生勾搭成奸,赫敏大吃其醋。
波特发现马尔福最近鬼鬼祟祟,而且斯内普还和他勾结在了一起,心中疑忌更甚,遂跑去见罗恩他爸。
罗父告诉他,在他之前看到的马尔福进入的魔法商店里,只有一个叫消失柜(能让放进去的东西在一段时间内看不到)的魔法器物比较可疑,可那个店里的消失柜一直摆在那儿,显然马尔福并未将其带入学校捣鬼。
波特对此大惑不解,陷入了黔驴技穷的窘境。
波特担心自己被伏地魔干掉,便躲到了罗恩家里,凤凰社出动了众多高手保护他。
金妮为人水性杨花,不知为何*又突然放弃了前男友,开始勾引波特。
波特大喜,积极迎合,二人恋奸情热,正要成其好事,突然数个伏地魔麾下的高手来袭。
波特为人愚蠢毛躁,被轻易诱出,迫使屋中大批人手一道追出,结果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导致兵力分散,且失去地利,最终罗恩家的小楼被摧毁。
寄身的窝点被毁,令波特感到身边的这些凤凰社党徒战力低下,并不靠谱,遂赶忙又逃回学校,躲到了凤凰社的老大邓布利多身边。
但老奸巨猾的邓布利多当然不会让波特白白享受保护,他马上让波特看了一段霍拉斯的记忆,里面瑞斗曾向其探求禁忌魔法“魂器”的知识,却遭到了霍拉斯的怒斥。
不过邓布利多却说这是霍拉斯伪造的记忆,真相绝非如此,要波特去探查当年的真相。
罗恩误服了霍拉斯准备送给邓布利多的酒,几乎被毒死,显然这是有人第二次对邓布利多下手。
在罗恩住院期间,赫敏和拉文德二女争夫,罗恩正和拉文德打得火热,却不知为何*却在昏迷中当众叫着赫敏的名字,拉文德觉得极没面子,愤而离去。
罗恩醒来后,发现之前与自己如胶似漆的女友已经一刀两断,不禁又是迷惑又是苦恼,赫敏则喜不自胜。
眼见学校里暗流涌动,针对自己大靠山邓布利多的杀机不断浮现,波特深知“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道理,自然不会坐视老邓被杀;且邓布利多为人阴沉狠辣,不断施压,波特只好硬着头皮去问霍拉斯他竭力遮掩的秘密。
霍拉斯起初自然不肯说,但他当年曾受过波特他妈的恩惠,波特胁恩逼迫,霍拉斯只好违心地说出真相,出卖了自己当年最欣赏的学生瑞斗。
霍拉斯告诉波特,当年瑞斗向他询问魂器的秘密时,他告诉瑞斗,灵魂最多能够分裂为七个,并存放在不同的容器里,这样就等于有了七条生命(事实上,霍拉斯是个蠢货,连数都不会数,魂器共有七个,加上伏地魔的本体,明显灵魂最多能分裂成八个才对)。
波特将这条情报密报给邓布利多,老邓之前就知道伏地魔有魂器,一个就是第二集里出现的那本日记,另一个则是伏地魔他妈的戒指,被邓布利多抢了过来(电影中没有演这个过程),而他已经发现了另一个魂器的下落。
不过老邓没有想到伏地魔的魂器居然会有七个之多,一听之下,愁眉不展。
邓布利多带着波特去偷第三件魂器,却在此行中暴露出其实力弱小的真相。
从之前几部电影中的各细节来看,邓布利多貌似是个绝顶高手(海格就曾说过,伏地魔正是因为忌惮他才不敢在学校周边嚣张),其实他的实力和伏地魔相差甚远,只能震慑身受重伤的伏地魔而已,人们印象中他实力高绝的错觉,不过是因为其擅于装腔作势,长期以来一直欺世盗名而已。
这次去寻找魂器,让邓布利多实力低浅的真面目暴露无遗。
仅仅是到伏地魔藏某个魂器的山洞里转了一圈,老邓就身受重伤,几乎殒命,在波特的帮助下才勉强逃回学校,实力之弱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当二人欲躲进学校喘息时,却发现伏地魔的众党羽早已突破封锁,潜入了学校。
原来是马尔福将另一个消失柜在斯内普的协助下偷偷带进了学校,并将其与魔法商店里的消失柜组合,利用消失柜的空间能力,巧妙地形成了一个传送通道,手法可谓极具创见(马尔福曾将一个苹果放入柜中,消失后再念咒,回来的已经是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这就是在验证传送功能)。
显而易见,伏地魔一派不仅实力高于凤凰社,智慧也远在其之上,邓布利多等人又岂能不败?
趁着老邓重伤,斯内普轻松将其斩杀,并因而得到了伏地魔和其他同伴们的信任(但在笔者看来,他显然是一个反骨仔,诛杀邓布利多不过是在缴投名状而已。
杀死凤凰社的首脑邓布利多之后,伏地魔麾下的众爪牙潇洒离去,波特逃过一劫。
但他很快便发现,他和邓布利多一道偷回来的魂器(一个挂坠盒)其实是假的,一个叫RAB的家伙早已捷足先登,将魂器掉了包。
此人还给伏地魔留言,说自己命不久长,但死前会将魂器毁掉,好提高伏地魔败亡的机会。
波特这才明白,自己和邓布利多之前九死一生的努力原来完全没有意义,邓布利多的死也根本毫无价值,可谓轻于鸿毛。
波特气得几乎要吐血,恼恨之下,扬言要辍学去周游世界,寻找其它五件魂器。
因为波特深知,自己与伏地魔势不能并立于世,只有摧毁伏地魔的所有魂器,杀死老伏,他才有可能活下去。
第七卷、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 波特食言自肥,没有去寻找魂器,而是赖在他姨姨家,终日无所事事,望着窗外发呆。
邓布利多败亡之后,伏地魔一派更加势大,魔法世界云卷风摇,一场大变革即将来临。
作为这股无可阻挡的新兴力量的对立面,波特及其朋党人人自危,赫敏违反禁令,消除了父母的记忆,让他们以为从未生过她这个女儿;波特的姨姨一家则担心受到他的株连,被迫弃家逃亡,波特得以鸠占鹊巢。
之前伏地魔之所以瞩目小小的波特,是因为要借助“仇人的血”来重塑躯体,此后波特在他眼中本已微不足道;但由于二人的魔杖是孪生杖芯(不知为何*),彼此无法伤害,让伏地魔感到了威胁,因此对他重拾关注,这也是上一集中伏地魔派遣手下生擒奥利凡德的原因所在(在本集中,波特亦曾梦见伏地魔逼问奥利凡德,想搞清楚自己的魔杖与波特的魔杖间到底有何关联)。
为解此惑,伏地魔欲先擒波特。
不过魔法部虽然遭到其渗透,但主体上仍然处于独立的地位,其中的极端势力——凤凰社一系出动了众多魔法师来救波特。
由于众人知道路上必被截杀,又自知不敌对方,为确保重要人物波特的安全(众人并不知道波特当年能重伤伏地魔不过是因为他妈临死施咒,均误以为是波特身具异能,而虚伪狡诈的波特也对此真相讳莫如深,因此此时众人都将他视为击败伏地魔的希望,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他的安危,无耻的波特则以此来骗大家为他牺牲),纷纷化成他的样子,分散逃命。
最终大部分人都安然逃到了罗恩家,但罗恩的一个哥哥重伤;疯眼汉穆迪的运气更背,他那一路被伏地魔给盯上了,穆迪被其斩杀。
大厦将倾,人人都在寻求死前最后的欢乐。
两名凤凰社社员(比尔和芙蓉)不顾风雨飘摇,败亡在即,坚持要在此际举办婚礼(估计是想在死前爽上一把)。
而社中众人也不顾情势危急,正是需要积极应对,力求扭转局面之际,反倒破罐子破摔,于此关键时期大办酒会,尽情享乐,其自欺欺人的可怜心态实在令人齿冷。
在酒会前,在一群醉生梦死,歌舞升平的魔法师中,忧心忡忡的新任魔法部部长(福吉领导失当,在他的任期内伏地魔渐渐坐大,估计是引咎辞职或被众人赶走了)成为了唯一的不和谐因素,他给波特几人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物。
赫敏爱读书,得到了一本童话故事;波特则得到了一个金色飞球。
邓布利多还说将那把格兰芬多之剑留给他,但部长却认为老邓并没有权力转赠此物,又告诉波特剑已经失踪(事实上,由于魔法部部长不同意转赠,邓布利多就把剑藏了起来,然后谎称其不翼而飞)。
波特在酒会上得知,邓布利多一家其实不是好人,当年曾经杀死过三个麻瓜,在原住处混不下去了,便搬到了戈德里克山谷(这里正是波特的父母被杀之处),和魔法史学家巴希达住在一起(这个巴希达被凤凰社员们视为叛徒)。
这时传来一条紧急魔法传讯,原来趁着凤凰社诸人大事享乐之际,伏地魔已经率众将魔法部攻陷(力量分散,老伏遂乘隙各个击破),部长已然战死。
众人正惊惶绝望间,伏地魔一党已然杀至,众人毫无戒备,且失去信心,士气低落,遂不战自溃,乱作一团任其斩杀。
眼见大势已去,赫敏带着罗恩和波特利用瞬移魔法逃之夭夭。
三人此时有如丧家之犬,无处可去,只好先逃回凤凰社的总部(其实这里最危险,真是蠢),并在这里意外发现,原来偷走伏地魔魂器的RAB竟然便是小天狼星的弟弟,他偷来魂器却无力毁掉,拖到他死后,这个挂坠盒便被小偷弗莱奇偷走,而弗莱奇后来又将其送给了乌姆里奇。
此时魔法部已然易主,伏地魔一党执掌大权,乌姆里奇已然向其投效,并继续担任高官。
波特三人遂决定潜入魔法部,到乌姆里奇的办公室中窃回挂坠盒。
魔法部此时已将波特等人列为通缉犯,进行抓捕。
三人只好击昏三个无辜职员,伪装成他们的样子,混进魔法部。
魔法部里此时正在大肆清洗带有麻瓜血统的成员,比较混乱,给了三人以可乘之机。
三人最终偷出了这件魂器,但同样毁不掉,只能看着干瞪眼。
不久后,赫敏发现邓布利多给她的故事集里有一句“剑只吸收让它强大之物”,突然明白:之前波特曾用密室中蛇怪的牙销毁了瑞斗的日记,可见那条蛇身上含有能够销毁魂器的特殊成分。
而波特又用格兰芬多之剑杀了蛇怪,剑锋上沾染了蛇血,由于血中的那种特殊成分能够让格兰芬多之剑变得更为强大,剑自然会将其吸收,因此这把剑此时便拥有了销毁魂器的能力,这也正是邓布利多在临死前特意将其留给波特的原因所在。
波特认为,戈德里克山谷是伏地魔遭到重创之处,因此在那里必能找到另一个魂器(不知道他的脑子是咋长的,谁会在倒大霉的地方藏重要东西啊?
)赫敏没有他那么蠢,但却认为那个山谷是格兰芬多学院创建者的出生之地,因此邓布利多很可能将格兰芬多之剑藏在那儿,等着波特去找。
不过那个地方比较敏感特殊,伏地魔一党多半会在那里设下陷阱,所以最好还是不去。
然而波特刚愎自用,不听人劝,坚持要去,又不肯按着赫敏的意思易容(要以原面貌去见父母,真是无谓的坚持),结果果然自投罗网,在巴希达的住处落入了陷阱。
屋中的巴希达早已被伏地魔豢养的大蛇纳吉尼所取代,突然对波特发起攻击,但由于其实力不强,被二人凭借瞬移逃走,但波特的魔杖却在这个过程中损坏了(只好用了一根新魔杖,不再与伏地魔的魔杖同源,因此之后二人才能在攻击时伤害到对方)。
二人宿于戈德里克山谷附近的荒野之中,由于距离足够近,当夜便触发了邓布利多布在剑上的识别禁制,一个光团突然出现,指引波特在河里找到了格兰芬多之剑,罗恩用其毁掉了第三件魂器——挂坠盒。
第二天,赫敏意外发现,在戈德里克山谷的一个墓穴上、在邓布利多给她的故事集中、在格里戈维奇魔法店门口、在邓布利多写给格林德沃(不知为何人*)的信的署名处,都附有一个标记,而这个标记恰与卢娜她爸佩戴的挂坠一模一样,几人遂去卢娜家探寻线索。
卢娜他爸告诉他们,这是死亡圣器的标志,死亡圣器由老魔杖(威力最强大的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组成,拥有者能够控制死神。
赫敏问他佩弗利尔家族(之前没提过,出现得莫名其妙)与死亡圣器有何关系,卢娜他爹告诉她,该家族的三兄弟就是死亡圣器的最初拥有者(*自始至终,七个魂器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这个死亡圣器屁用都并未体现,不明白最后两集为何要以之为名)。
尽释众人的疑问之后,卢娜她爹坦然告知,伏地魔一党异常聪敏,早已预判到众人可能会来,因此早于此间布下了陷阱(抓走了卢娜,策反了他),自己之前已经暗暗通知了伏地魔一党。
就在此时,伏地魔旗下高手已然杀至,但这些人捕拿水平较低,被三人利用瞬移逃走。
然而几人很快就遇到了一支抓捕队(魔法部派出数支抓捕队,捉拿带有麻瓜血统的魔法师),被其追剿。
赫敏见逃走无望,用咒法将波特的脸部变形。
不过赫敏下手没有分寸,波特竟然被这个咒语击昏在地。
不过被打昏也并非全无好处,他在昏迷中做了一个梦,窥见了一幕情景:伏地魔正在逼问格林德沃老魔杖的下落,而格林德沃是个软骨头,马上告知此物已随邓布利多下葬(他怎么知道地*)。
波特恍然大悟,他告诉赫敏,伏地魔已经得到了死亡圣器的另两件,也已经知道了老魔杖的下落,马上就要凑齐三件(其实波特完全是在胡扯,伏地魔何时又得到过隐形衣和复活石了?
隐形衣明明在他手里)。
捕拿队发现了波特额头上的闪电疤痕,心中生疑,便带着众人来到马尔福家,让其辨认。
贝拉特克里斯正好也在,她发现了格兰芬多之剑,立时面色大变,马上将捕拿队赶走,夺了剑,并紧张地问波特几人,这把剑原本在自己的金库里,他们又是如何得到的,从自己的金库还偷了什么?
众人不答,于是贝拉特克里斯便将波特和罗恩关入地牢(奥利凡德和卢娜也被关在里面),单独逼问赫敏,但赫敏压根儿就不知道她的金库和剑有什么关系,于是贝拉特克里斯又盘问精灵拉环(古灵阁的重要人物,不知为何*,也被关在了地牢里),可拉环虽然知道,却闭口不答。
波特被关入牢中后,赶忙向一小块镜子求援(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之后小精灵多比突然出现,利用瞬移将奥利凡德和卢娜带出了地牢(瞬移魔法比较难,波特、罗恩之类蠢货都不会,之前他们瞬移都是靠着赫敏),并自牢外偷袭,击昏了负责看守的小矮星,助波特和罗恩逃出了地牢(要么就全靠多比带出地牢,要么就在击倒小矮星后大家全从门离开,有必要带出两个再击倒狱卒放出两个么?
编剧简直脑子有病)。
众人随即救出赫敏和拉环,并靠着多比的瞬移能力逃走,但多比却在离开瞬间被贝拉特克里斯用飞刀插死。
波特知道伏地魔即将得到死亡圣器之后,一心想要阻止,但这段时间里他正自身难保,又如何能给人家添乱?
最终,伏地魔打开邓布利多的墓穴,得到了老魔杖。
至此,伏地魔的各项宏观战略尽皆成功实现(重塑了身体、击杀了死对头邓布利多、捣毁了凤凰社、控制了魔法部,还得到了至宝老魔杖),可以说是取得了完胜,具备了君临天下的资格和势力。
反观波特一派,节节败退,已经到了山穷水尽之绝境,双方在智慧、能力上的高下实在是判若天渊。
尤其是邓布利多手持老魔杖,放出的魔法威力可增加数倍,却仍然不是伏地魔的对手,甚至连藏魂器处的一些小鬼怪都能令其重伤,足见其实力是何等低微。
由这种欺世盗名的无能之辈充当领袖,凤凰社又岂能不败?
第八卷、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 由于众人之前醉生梦死,缺乏理性和直面困难的觉悟,在危局之下仍然肆无忌惮地举办舞会,逃避问题,粉饰太平,分散了力量,直接导致缺乏中坚力量的魔法部被轻易攻陷,落入敌手;而众人在实力悬殊的不利现实下,仍然掩耳盗铃,在举办舞会时不做丝毫戒备,给伏地魔一党提供了围歼的机会,更导致凤凰社一系及其友朋几乎被一网打尽,只有寥寥几人逃出生天。
一步应对失当,令之前本就十分不利的局面彻底崩盘。
波特几人自马尔福家逃离之后,处境凄凄惶惶,又折了小精灵多比,旋即又发现凤凰社已经烟消云散,只剩下寥寥几个虾兵蟹将,魔法部则落入敌手,为其所用,伏地魔一党势大难敌,再也无人可以撼动。
面对如此困境,找全魂器,诛杀首脑伏地魔,釜底抽薪,便成为波特及其党羽唯一的希望。
精灵拉环告诉波特,格兰芬多之剑曾落入到贝拉特克里斯手中(不知道怎么得到的*),她将其秘藏在安全系数极高的古灵阁的个人金库里,可如今却在波特几人手中看到此剑,自然令贝拉特克里斯感到奇怪。
拉环还告诉波特,这把剑早就被斯内普掉了包(从第二卷中邓布利多的凤凰送剑给波特可以推知,此剑早就落到了老邓手里)。
波特见贝拉特克里斯误以为自己的金库被盗后,神情分外紧张,还急着问众人还从金库中偷了什么,便怀疑金库里藏着另一个魂器,遂决定进入探察,并以格兰芬多之剑为酬劳,收买了精灵拉环襄助。
波特随后又问奥利凡德关于死亡圣器的事儿,奥利凡德假作不知。
波特马上揭穿了他的虚伪面目,说自己早已知道就是他告诉伏地魔地,奥利凡德只好承认(事实上,在上集中,是格林德沃告诉伏地魔这件事地,编剧的脑子简直进水了)。
几人随即赶赴古灵阁,不知何人*控制了当班高管的意识,混了进去,拿到了第四件魂器——一个杯子。
不过由于格兰芬多之剑已经给了拉环,他们毁不掉这件魂器,只能看着发呆。
在逃离古灵阁后,波特掉进了水里,并在这种特殊环境下再次与伏地魔的意识进行了沟通,窥知另一个魂器就藏在魔法学校里(老伏真是高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安全的地方),且与一个叫拉文克劳的家伙有关。
然而这次的沟通不再是单向地(沟通次数越多,通道就越稳固,因此波特越来越频繁地窥探到伏地魔的意识,直至此次双向通道的出现),伏地魔发现了波特等人正在寻找魂器,而挂坠盒被毁原来是他们在搞鬼,遂加紧了对波特等人的捕拿。
在偷偷潜入学校时,波特几人被保安发现,危急之时,邓布利多的弟弟救了他们(在上一集中,波特向镜子碎片求援后,也是他派出地多比)。
在其帮助之下,波特几人成功地偷入学校,并且联合了一些同学作为臂助,让他们帮自己找一件特别的东西。
这时卢娜提供了一个关键信息,说拉文克劳家族有个冠冕,已经丢失了几百年,比较可疑。
就在此时,斯内普召聚众学生,欲在校内捕拿波特。
波特率若干亲信党羽与之对峙,并当众爆料,说就是他杀了邓布利多。
这招借刀杀人之计极为阴狠有效,格兰芬多学院院长麦格听闻此事后,勃然大怒,出手打跑了斯内普,并且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波特的阵营。
斯内普败逃之后,伏地魔向校内传音,说众人只要交出波特,便可既往不咎,否则就将全部屠灭。
此时大部分学生抱持中立立场,少数人支持波特,另一部分人则不愿为波特冒生命危险,要求交出波特。
不过此时学校由麦格主事,她囚禁了不愿为波特而开罪伏地魔的众学生,还启动了学校的防护罩,又派出了大批石像武士御敌。
此时伏地魔已亲率大批信徒来到校外,却为防护罩所阻,众人遂开始出手破坏防护罩。
利用这段时间,波特等人加紧行动。
卢娜之所以知道冠冕的事儿,是因为她有个鬼魂朋友——拉文克劳家的海伦娜,她将波特引见给此人。
在波特苦苦哀求之下,海伦娜告诉他冠冕就藏在有求必应屋。
与此同时,罗恩和赫敏去寻找蛇牙,找到后毁了第四个魂器——杯子。
杯子一毁,伏地魔再遭重创,不禁心下大急,虽然在重伤之下,仍然以绝顶神功一招击破防护罩,其麾下大军遂杀入学校。
麦格率众顽抗,为波特争取时间,一时间死伤惨重,幸好得到了众多蜘蛛和邓布利多的弟弟这个一流高手襄助,这才暂时能够勉强支撑。
波特一进入有求必应屋,便感应到了冠冕,这时恰好赫敏和罗恩也带着蛇牙前来会合,遂毁掉第了五个魂器——冠冕。
在伏地魔遭到重创的刹那,波特又一次与其进行了精神交流,得知大蛇纳吉尼也是魂器,还得知了其位置,三人遂马上前去斩杀纳吉尼。
波特几人潜到伏地魔和大蛇身边,发现伏地魔正在召见斯内普。
伏地魔诚恳地告诉斯内普,虽然自己觉得他既忠诚又能干,对他一直非常信任倚重,但为了得到老魔杖的力量,如今却不得不宰了他(伏地魔五个魂器被毁,功力大降,只剩下七分之二,已失去之前那种仅凭自身实力便能横扫四方的实力和自信,迫切需要借助老魔杖的力量,可老魔杖只会为从前任主人手中夺去武器者或杀死前任主人者效力,斯内普杀死其前任主人邓布利多,成为了现任主人,伏地魔只有杀死他才能获得这股力量。
)倒霉蛋斯内普当初斩杀了邓布利多,本已上缴了一张极有分量的投名状,成功获取了对方的信任,之后又尽心竭力地为伏地魔做事,就是指望有朝一日能在关键时候反水,给老伏致命一击,却不料阴错阳差,居然会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被诛杀,未能发挥半分卧底的作用,临死都被大家认为是个大反派,这真是一种对所有反骨仔们最为辛辣的讽刺。
斯内普奄奄将死,却急于洗白自己,遂赶忙将部分记忆变成眼泪流出,千叮万嘱波特观看。
波特将眼泪放入冥想盆中,从而得知了大量当年的秘辛。
原来斯内普与自己的母亲原本青梅竹马,但在双双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之后,波特她爸横刀夺爱,波特他妈为人又不忠贞,就蹬了斯内普,与波特他爸勾在了一起,老实厚道的斯内普只好在一旁默默看着二人滚床单。
毕业之后,斯内普加入了伏地魔一派,并成为里面的中坚人物。
一天,他得知伏地魔从一个预言家处听到一则预言,说“主仆将要聚集”(不知道主仆都是指谁*)、“七月诞生的一个婴儿将会对他不利”,并怀疑波特就是那个婴儿(好精准的判断),因此准备要对波特一家下手。
斯内普深爱着波特他妈,又无力阻止伏地魔,便偷偷跑去见邓布利多,让他设法将波特他妈藏起来。
邓布利多为人奸诈,立时以波特一家的安危来要挟斯内普,说帮他们可以,但你又能为此付出何等代价?
这时斯内普说出了一句令人感动的话,说他愿意为此付出一切,其感情的真挚无私与邓布利多的功利现实形成了格外鲜明的对比。
斯内普为人质朴纯良,千金一诺,此后便开始做邓布利多的卧底,然而邓布利多负人所托,波特他妈最终还是一命呜呼。
斯内普气愤不已,跑去指责邓布利多,老邓却推说自己做得已经很完美,全怪波特他爹交友不慎。
还鼓动唇舌,说波特的眼睛像他妈妈云云,诱使斯内普将对波特他妈的关爱转移到波特身上,从而为自己抗拒伏地魔卷土重来继续出力。
单纯的斯内普果然落入了狡猾的邓布利多的彀中,此后一直为他做事,并成为老邓的心腹。
等到后来伏地魔复出,他又奉命投奔,说自己一直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只是在邓布利多面前虚与委蛇而已。
老伏并不知道他和波特他妈的关系,找不到他投靠另一个阵营的动机,而斯内普又屡立奇功,因此便相信了他说的话。
在摧毁指环时,邓布利多遭到反噬,最多只能再活一年(老邓知道波特曾用格兰芬多之剑斩了大蛇,也知道波特用蛇牙毁了日记这个魂器,但他的脑子比较蠢,想不到可以用这两样东西去毁掉指环,不知道用什么蠢办法硬来,虽然毁了指环,却身负重伤。
魂器只不过凝聚了伏地魔七分之一的力量,都能让他身受不治之伤,可见其实力与老伏相差甚远。
仅凭这一件事,就能看出邓布利多脑子既蠢,实力也差得可以)。
眼见反正也活不成了,邓布利多就让斯内普伺机杀死自己,以取信于伏地魔,还告诉他一个秘密。
原来当年伏地魔出手攻击波特时,波特他妈突然挡在了前面,并以生命为代价,将咒语反弹了回来,重创了伏地魔,令其一部分灵魂离体而出,附在了当时屋中唯一的活物——波特身上,这也正是波特能与其思维互通的原因所在。
换言之,波特自身便是伏地魔的魂器之一,一个他在无意之中制造的魂器。
极度阴险的邓布利多叮嘱斯内普,只有当伏地魔非常虚弱(其余六件魂器已被毁掉)时,才能告诉波特这一点,好让波特去伏地魔面前送死,这样伏地魔的七个魂器就会全部被毁,从而达成杀死老伏的目的。
斯内普在听完这个无耻的计划之后,感到非常愤怒,觉得邓布利多欺骗利用了他。
因为斯内普之所以肯为老邓办事,抗拒强大的伏地魔,就是为了保护波特,谁知在被邓布利多利用了这么多年后,波特最终还是难逃一死。
斯内普愤怒地指责邓布利多:“你一直保护波特,就是为了让他在关键时候才死?
把他养大就如同养大一头待宰的猪?
”邓布利多冷笑着反问:“难道你已经开始关心这个孩子了?
”斯内普不答,只是用魔法放出一头虚拟的鹿(莫名其妙,不知道是要干啥*)。
回复3楼2015-03-10 17:02举报 |个人企业举报垃圾信息举报云满江湖月满天群众演员1在格杀斯内普之后,伏地魔自以为已经得到了老魔杖的力量,于是便重新有了把握,加上他也不忍心彻底毁掉自己的母校,遂暂时休战,放过了已经岌岌可危的校中师生。
还主动放弃了悬殊的兵力优势,让波特出来和自己单挑,一局定输赢。
波特不好意思再躲在大家身后,让别人为自己拼命牺牲,只好硬着头皮去见伏地魔(其实波特也深知自己绝非老伏的对手,只是与伏地魔灵魂交融,无处可逃,此刻被逼得急了眼,遂决意与其同归于尽。
) 出发前,波特安排赫敏和罗恩去灭掉另一个魂器——大蛇纳吉尼,又舔了舔邓布利多给他的飞球,飞球上出现了一行字:“我将在结束之时开启”。
波特说,我马上就要挂了,显然正是结束之时,于是金球裂开,露出了里面的复活石(不知有何用*),但波特却随手将其扔掉(不知为何*)。
二人相见之后,伏地魔用绝技“阿瓦达索命”击中波特,亲手击毁了自己的第六个魂器。
波特的灵魂出现在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即将死去(这就是波特身上附着的伏地魔的部分灵魂)。
此外,他还看到了邓布利多,这老货之前说他魂器被毁后必死,此时却又说他完全可以活着回去,说话颠三倒四,一点儿不靠谱。
波特说,我就算生还也不是伏地魔的对手,邓布利多却说仅靠溜嘴皮子就能取胜,语言就是最有力的武器云云(纯属是脑子坏掉了)。
不知为何,波特此次竟然得以不死,很快就还阳了(可能是因为他之前吸取了复活石的力量,复活石已经作废,因此他才会将其扔掉。
也正是因为他胸有成竹,知道自己肯定不会死,这才敢去挑战伏地魔)。
伏地魔一击格毙波特之后,让马尔福他妈去检查其死活。
由于马尔福进入学校后再也没有出来,马尔福他妈在发现波特未死后,就偷偷问他马尔福的下落,波特说马尔福还活着,马尔福他妈还以为马尔福被波特的党羽所擒,受其要挟,遂欺骗了伏地魔,说波特已死。
伏地魔在确定波特已死之后,便带着其尸体和众党徒来到学校,要大家向他效忠,这时波特突然跳起,伏地魔大怒,立刻追杀他,二人在校内火并,波特不敌,正自危窘,隆巴顿趁大蛇纳吉尼的注意力被赫敏所吸引,以格兰芬多之剑偷袭,将其斩杀(拉环被龙杀死在古灵阁后,剑失去主人,便自己消失了。
而每一名真正的格兰芬多学院的学生只要足够勇敢,都可能从分院帽里抽出格兰芬多宝剑。
隆巴顿在之前的战斗中表现英勇,得到了宝剑的认可,遂能从帽子里抽出剑来)。
伏地魔正与波特对战,突然遭此重创,立时不支。
此时他七个魂器尽毁,生命之火将熄,临死前出手想拉波特陪葬,但因实力所剩无几,反倒不是功力低微的波特对手,最终自行化为了飞灰。
纵观此役,波特一伙人之所以能够取胜,主要就是因为他既吸引了伏地魔的注意,又未被其秒杀,从而牵制了老伏一段时间,让其最后的魂器——大蛇纳吉尼陷于危险之中。
而波特之所以能够支撑良久,一方面是因为伏地魔的魂器七去其六,功力只剩下七分之一;另一个原因就是伏地魔未能得到老魔杖的力量(这点狡猾的波特早已知晓,也是他敢去挑战伏地魔的原因之一)。
事后,波特告诉赫敏和罗恩,伏地魔之所以未能得到老魔杖之助,是因为邓布利多在被斯内普击杀之前,已经被马尔福除了武器,而波特又除了马尔福的武器,因此他才是老魔杖认可的主人(马尔福先除掉邓布利多的武器,这点只有偷窥的斯内普和波特知道,不过伏地魔应该能够看出这一点——斯内普要真是老魔杖的主人,能够借用其力量,就不可能败于麦格之手)。
当然,在此战中,伏地魔最致命的错误还是行事不够谨慎。
他明知道大蛇已经是自己的死穴,却仍然不知轻重,放任其处在危险之中,未派大批高手保护,自己也没有留在其身边。
若是他和大批高手护住大蛇,派遣众多手下出战,凭借明显的实力优势,也完全能够取得最终胜利,且不给对方任何翻盘的机会。
可叹其苦心孤诣多年,一朝发动,屡战屡捷,原本已操胜券,却因一次行事失当,硬生生将胜局推出怀外。
呜呼!
一招不慎,满盘俱输。
大好形势,尽付流水。
前人殷鉴,吾辈岂可不慎乎?
伏地魔既死,余党虽众,实力虽强,但蛇无头不行,很快便烟消云散,魔法世界的格局,又一如当初,只是少了几个叱咤风云的人物。
伏地魔天资聪颖,禀赋过人,又勤勉好学,胸藏大志,少年时便已显非池中之物,长大后果然实力超群,拥有一身足以混同天下的盖世神功。
最难得者,其人心思缜密,不骄不躁,未料胜,先料败,身怀绝技,仍能耐住性子,未雨绸缪,预先布下七个魂器,且都藏在隐秘难达之处,需要独特的法器方能销毁,实可谓是万无一失。
岂料人算不如天算,偏偏出了一个能和他互通记忆的波特,轻易便侦知各个极其隐秘的藏匿点,以致其空怀无上神功却不战而亡,满腔壮志尽数化为流水,着实令人叹惋。
多年勤苦、苦心布局、超卓实力、无数从属,终于还是敌不过造化弄人,世事不公,竟至于此!
几点总结: 整体来看,哈利-波特这几部电影拍得很不错,成为票房最好的系列电影绝非幸致。
最值得称道的,便是影片中对各种魔法的效果营造,可以说非常地绚丽,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迷人有趣的魔法世界。
此外,片中对细节的处理也非常认真(如墙画中会动、会说话的人物),蕴涵着的许多匠心令人赞赏。
情节方面,该系列电影不同于简单幼稚的动画片,构架比较复杂,人物庞多,线索彼此牵缠,如果说前几部还比较适合孩子的话,那后面的几部就是成人看也很难透彻理解,但孩子们却又能从那些炫目的魔法特效和令人耳目一新的各种想象中得到乐趣,因此堪称是各年龄共赏。
令人遗憾的是,女主角赫敏第一部时形象颇佳,慧黠可爱,可之后的形象却与日俱降,一部比一部难看,甚至比次要人物金妮还丑。
到了最后几部时,只能靠着露肩、露乳沟来展现魅力,弥补形象的下滑,实在令人失望。
倒是卢娜的扮演者令人眼前一亮,容貌俏丽而又精灵可爱,说话的声音也满是空灵之气,掩尽了女主角赫敏的风光。
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一共八部,前五部的风格总体来说还算轻快,以球赛、校园生活、绚丽漂亮的魔法效果为主体,更适合中学生看;从伏地魔功力已复的第六部开始,格调开始偏于晦暗,而且越来越压抑,虽然其间也穿插了一些放松甚至是搞笑的情节,但整体看罢仍然让人觉得压抑沉重,郁郁不舒。
事实上,第六部也恰是情节上的一个分水岭。
之前五部的情节比较简单,线索基本遵循时间顺序,旁支较少,孩子应该也看的懂。
然而从第六部开始,情节的复杂度大增,线索也不再清晰,很多人物事件彼此杂糅在一起,导致很多地方并不容易理解,也很难在看完之后于心底形成一个清晰的脉络。
到了七、八两部,影片的复杂度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最后一部,非但初中生理解起来已经比较困难,恐怕大部分成人在很多地方也会一头雾水,无法尽数领悟精微之处,对种种伏笔暗线、明暗影射也无法窥知堂奥。
究其根源,大部分观众的理解力不足固然也是原因,但电影在编剧方面存在问题,亦是更为关键且不容回避的事实。
具体来说,情节方面的不当有以下两点。
其一,哈利-波特这套书的情节本来就比较复杂,书中用了很多篇幅才表达清楚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前因后果,想靠几部电影就将这些交代清楚,本就不大现实,因此在编剧时必须大量舍弃,将情节集中化,简单化,减少出场人物的数量,很多地方只保留较为简单的线索和主要人物,对次要者舍而不问。
然而编剧在情节上取舍不当,很多该舍之处没有舍,而是为了图省事,死搬硬套小说中的情节,导致很多出现的情节和人物缺乏铺垫,显得突兀而又生硬(如格里戈维奇魔法店、佩弗利尔家族等等,根本就没有必要出现);一些人物则戛然消失,让人看得莫名其妙(比如格林德沃和卡卡洛夫);一些情节、人物则属于无关枝节,压根儿就不该出现,却被编剧一股脑儿放入剧本(如舞会上对巴希达过去的陈述、邓布利多一家杀死三个麻瓜等等,与后续情节没有任何关系,没头没脑地出现一下,再无下文);一些前后贯穿的信息也没有应有的衔接和过度,令人感觉整部电影支离破碎,结构混乱;此外,不该有的情节多了,该展开及充分渲染的情节自然就不得不舍弃、淡化,导致很多地方显得仓促单薄,大大降低了艺术表现的效果。
其二,拍摄方对该系列电影缺乏一以贯之的宏观视角,前几部拍摄时信马由缰,情节的发展速度还比较适中合理。
然而到了拍最后三部时,可能是因为拖得过长,开始急于收尾,可后续的内容却又实在太多,因此只好将大量情节强行挤在两三部电影之中,导致信息量过大,超过了电影正常承载的上限,自然令在短短两小时内接触到太多人物、信息、情节的观众感到吃力。
简而言之,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在声、光、影、服饰、配音等方面都很不错,就是编剧不行。
前几部情节比较简单时还看不出来,后几部情节一复杂,编剧逻辑混乱、驾驭能力差的弱点便立时暴露无遗,严重拉低了电影的水准和观影的乐趣。
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多达八部,拍了整整十年,其拍摄水平却并无丝毫下降,比起很多第二部就不能看的系列电影,实在是难能可贵。
最适合这个系列的观影者是那些与第一部中的主角们年龄相仿者,其成长轨迹始终与主人公们同步,自然感同身受,共鸣强烈。
尤其是从2001年一路跟到2011年,与波特、赫敏等人相伴同行,一起走过自己的韶华时代,从孩子慢慢变成大人,其间滋味,想必要比我这种一朝看罢八部的成年人,会美妙地多吧。
若是有人觉得哈里波特7电影拍的好我无话可说,很可能是你没有读过原著,或者读的是翻译之后的面目全非的版本,不过对于我这种每天把哈里波特7册的audio book当听力练习材料的人来说,几乎所有的对白都烂熟于心的人来说,不求你们不能拍的多出色只要过得去的人来说,这部片子真不是“失望”两个字可以形容的。
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哈迷,我绝对不会看David Yates的电影,所有应该是高潮或者能够煽情的戏剧冲突段落都被他处理成了如白开水般的过场戏,从哈里波特5到哈里波特6都是如此,哈7更是毫不意外的延续了这种低水准。
以此人的水平若是做新闻联播的编导想必能勉强及格,毕竟这部每天七点让全国电视频道集体感染病毒的拙劣连续剧完全不需要有人类智商水平的人来导控,但这厮除此之外,恐怕连《案件聚焦》都handle不了。
我心态平和的想,也许Yates不是不用心,他真的只是无能,让一个锄地的庄稼汉来处理如此宏大精细的叙事建筑的结果,能呈现出的这般烂样,可能已经算是他超水平发挥,类似“You’d be able to tell us apart anyway Mom”这样让人让人含着泪水却又忍俊不住的感人台词不见了,三人一路躲藏不知前途在何方的迷茫绝望不见了,Luna房间里那画在天花板写着“Friends”的闪亮集体象不见了,就连那本该无论如何都让人控制不住泪腺的“Here Lies Dobby a Free Elf”的墓碑都没有半个镜头,我已经知道这是一场亵渎,甚至是一场强奸,我做了最坏的准备,包括心灵上的润滑剂,再三告诫自己当真就输了的必死决心,可真的开始了,一直到结束,我连伪装出来的高潮都做不到。
多说Yates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毕竟他的能力如何,仅需一部哈5已经足够让人不齿了,真正该被绑上耻辱柱钉死的,是寡廉鲜耻的华纳兄弟,我不知道精彩到爆的哈3导演Alfonso Cuarón为什么被弃用了,在哈3中他充分证明了自己的才华,却只拿到了一部哈里波特的导演权,华纳如果说你定的规矩是一部必须换一个导演,我无话可说,但让人愤怒不已的是你之后急吼吼一口气签下Yates导演之后3部的嘴脸。
我知道你们这帮家伙只想把电影拍完,圈完钱走人,因为哪怕找张纪中这种傻逼中的战斗机来导,哈里波特系列都已经无可争议的是史上最成功的系列电影,小说写的好,群众基础好是任谁都无法撼动的事实,就连我这样的偏执狂,精神洁癖控在忍着恶心看了5、6后依然乖乖的坐进影院,压抑心里刀割般的疼痛看哈7。
但请不要以为我我心中没数,你们是在轮奸这部无法言喻的经典,我不代表谁,但是我相信,热爱如我这样的哈迷,有自己的期待,你们没有人,我愿意等;你们缺钱,我可以捐!
我只是希望你们既然什么都不说强拍了,至少能show some respect! 以为弄一段裸戏就算是对观众有交代了?
还真是恶趣味到极点啊,难不成是试图按照小月月的模式来制造话题吗?
片中唯一还算是个亮点的并非是赤身肉搏的恶俗,到是那段“Tale of Three Brothers”的过场。
不怕你俗,不怕你雅,怕就怕你是两头都要讨好,还两头都搞不好。
你想让没看过之前系列的观众看懂,还是想圆全世界哈迷心中的一个梦?
我给你们引流一下脑袋里的浆糊:本来就没看过的,不在乎,真正在乎的,成就了哈里波特系列全世界风靡的人们,你们的东西交不了差,你们的真实目的就是想两边的钱都不放过,真TM黑啊,你们怎么跟天朝的大爷们似的,先顾着眼前,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或许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理想主义者都要败给现实,所有本来可以完美的都会被无耻的资本运作伤害,是的,我还是会走进影院,但为的已不是电影本身,只是想知道无耻的底线究竟是如何在你们这里得到不断开拓和延伸的。
首先说说演员,本集三人组是绝对的主角,其他角色基本都是不同等级的打酱油,马尔福、斯内普、纳威 等是超级打酱油……飘过一两分钟,终极打酱油当属 丽塔斯基特 ,只在一本书的封皮上出现……当然,这是因为,原著大致就是这样的,本集着重于:三人组的逃亡,无怪乎导演大卫叶茨也说本集像一部公路片。
《死亡圣器(上)》最大的优点在于 忠实原著的同时,又把原著中冗长的部分尽力精简,然后惊悚点,动作点,搞笑点分步比较均匀,大致不会出现长时间冷场乏味的情况。
惊悚气氛营造得比较适合,搞笑点都能刺中观众的笑点,唯独动作戏貌似都欠了点火候,显得有些仓促。
《死亡圣器(上)》的缺点在于:部分场景过于忠实原著,我举个痛心疾首的例子:开头空中大战,就聚焦在 海格与哈利,完全忽视了其他人在空中与食死徒激战的场面(因为原著也没有提过这些),然后疯眼汉穆迪的阵亡,居然也是通过一句话表示带过,我的天,这也太浪费了吧?
穆迪 这硬汉,在《凤凰社》中已经很打酱油了,居然在牺牲之前还不来点给力的,“因为 蒙顿格斯的幻影随行而不幸被死咒击中阵亡”,这是多好的电影情节啊!
绝对有大片的范儿,但,很可惜,电影里也没有。
每回想起这一幕,我都很不舒服,编剧和导演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了可以大书特书的片段…… 另一个让我不爽的例子在于 哈利埋葬小精灵多比,居然用了个 远景表现,然后也没有墓碑上面字的特写,这些都是催泪点啊,怎么又放弃了呢?
但不得不说我十分喜欢“魔法部”的段落,这应该算是全片搞笑,惊险,动作结合得最好的一段了,看这段时,全场笑声此起彼伏,这要狠狠地赞一个!
上部的结局在 伏地魔盗了邓布利多的墓,取出接骨木魔杖,然后咆哮着指向天空,这是一个比较有戏剧气氛的段落,因为前面接着 多比的葬礼,悲伤滴,接着就是如此给力的片段,我相信不少观众看到这里,都会觉得意犹未尽,但想到8个月后才能看到下部又会捶胸顿足百感交集啊 总之,这个结束点,选得非常好。
最后说下 亚历山德拉迪斯普拉特 的配乐,我原来在光听音乐的时候,觉得本集的配乐很不咋地,但是今天配上画面再一感受,渐渐地变得有点味道了,也算是好行吧,但始终没有前几部的音乐那么惊艳。
以上是作为一个哈迷的我的一点评价,总体来说,我觉得本片不错,但有瑕疵,基本满意。
(一) 论小矮星彼得背叛詹姆波特的必然 詹姆波特这个人很渣——其实我本来想说他是个人渣的,不过考虑到他还是颇有一些优点,那么姑且还是别把话说得这么满。
从哈七完结后罗琳补充的几个细节来看,此君绝非是年轻幼稚不懂事那么简单:首先,他在球队里的位置其实是追球手(找球手是《魔法石》的导演自己脑补的),由于在女生们面前显摆鬼飞球太傻,他便专门偷了个飞贼来耍;其次,他的父母早就悲痛地认定波特家族将要绝后了,不料上了年纪后得到了这么个意外惊喜,老年得子的大款夫妇一般怎么养孩子,相信大家都懂;最后,他之所以长期纠集狐朋狗友群殴斯内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怀疑斯内普对莉莉怀有深厚感情——不是因为斯内普是黑魔法小怪物,不是因为斯内普很可能会加入食死徒,而是因为斯内普有感情!
显然,罗琳补上这几条,为的就是给詹姆凑齐走上傻逼富二代神坛的七颗龙珠。
罗恩曾评论斯内普说“毒蘑菇是不会改变它的斑点的”,这话放在詹姆身上也一样合适,因为他的傲慢自大已经深入骨髓,无药可医。
一个正处青春期的校园球星,难免会因备受追捧而头脑发胀,不过像詹姆这样胀成精神失常的倒还真不多见——且让我们拿他与世界头号找球手威克多尔-克鲁姆做个对比。
在魁地奇领域,如果说克鲁姆的大牌程度堪比宙斯盾,詹姆便只值一枚塑料徽章;但书中多处描写都体现出克鲁姆是个勇敢无畏且忠厚纯情(“既然漂亮的姑娘都被别人追走了,那做国际球星究竟有什么意义?
”)的好小伙,这样看来詹姆的脑袋简直大得像个星球。
詹姆的傲慢程度还要甚于脑残富二代马尔福。
他首次见到斯内普就因一言不合伸腿想绊他,德拉科起码还向哈利伸出了代表友情的手。
学术宅男斯内普,不洗内裤不洗头,性格孤僻人缘差,单相思了一辈子,自始至终都没和詹姆构成实质上的“抢女人”,却会因莉莉的缘故被先偷袭再群殴——让我们继续采用对比方法来感受詹姆的性格:哈利与塞德里克、迪安也都共同迷过一个妹,他们之间可从没出现过恶性事件,心里不舒服是肯定的,但是为这种事搞校园凌霸难道不是纯属混蛋么。
更何况七年级以后詹姆上垒成功,把莉莉泡得连守护神都变成了和自己一对的,但他还是要继续挑衅“黑魔法小怪物”,充分说明他到了17岁还没能脱离巨婴状态。
不过校霸詹姆波特最大的受害者绝非斯内普(毕竟教授也不是省油的灯啊),而是小矮星彼得。
分院帽看人可是比人看人客观太多了,十一岁彼得尚是一名勇敢忠诚的格兰芬多,十年后却长成了卑鄙猥琐、功力奇弱的小人与叛徒,其人品即便以史上最弱反派团体、著名中年杀马特组织“食死徒”的标准来衡量,也绝对属于最掉价的。
这仅仅是小天狼星所言“你一直都喜欢比你强大的朋友,以前是詹姆和我,后来是伏地魔!
”吗?
肯定不会这么简单,毕竟彼得的巨变是人格逆转级别的,显而易见他的霍格沃茨时代肯定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当彼得焦虑地表示他在考试中答不出狼人的特征时,詹姆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这么笨啊,彼得?
你每个月都要跟一个狼人到处跑上一回——”接下来在草地上,彼得敬畏地看着詹姆拿出偷来的飞贼,“嘴巴都合不拢了”,随后詹姆每做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彼得都会“喘着大气拍手喝彩”。
就这样过了五分钟,詹姆的优越感已然吹成了安全气囊,连哈利都看不下去了。
罗琳写道: 【哈利不明白,詹姆为什么不让彼得自己也来抓一抓飞贼,但是詹姆好像很喜欢享受被人关注的乐趣。
】 再联想HP3中的描述:“霍格沃茨有三个未登记的阿尼玛格斯……当然,彼得需要詹姆和小天狼星的大力帮助。
”每个月都要和一个狼人在场地上跑一回却仍记不住狼人特征的彼得,变形课上的垫底生(麦格教授说“那时我经常对他很凶”),竟然成功练成了阿尼马吉变形,可想而知他在这个过程中究竟从詹姆那里收获了多少句“你怎么这么笨啊”。
也就是说,掠夺者是一个典型的大哥带小弟式四人组,其内部等级是很分明的,比起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倒是更接近马尔福与克拉布、高尔。
在HP7中,哈利这样描述他在小天狼星房间内看到的画像: 【小天狼星的右边是小矮星,比他矮一个头还多,胖乎乎的,眼睛湿润,为自己能加入这最酷的一群,与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样的受人钦佩的叛逆者结交而兴奋不已。
】 【詹姆的左边是卢平,甚至那时候也显得有一点邋遢,但他也带着那种惊讶而快乐的神情,发现自己被喜欢,被接纳……】 外人一眼就能看出詹姆和小天狼星位于这个小团伙的核心,卢平次一级,彼得再次一级——相当于端小甜饼的。
虽然但凡组织就会有等级,詹姆和小天狼星愿意和卢平及彼得这类局外人做朋友也是值得称赞,不过中学生(而且他们还是室友)之间主次关系太明显,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比起被水平不如自己的敌人采用卑鄙手段群殴,被朋友光明正大地看不起要来得远远痛苦。
当然,詹姆很愿意为了朋友去死,这是他和马尔福的本质区别;不过对已经嫉妒得发狂的彼得来说,这一层已经不重要了。
许多人大概都曾眼巴巴地看着朋友闪耀而自己黯淡无光的经历;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接受了这样的格局,很多时候却又难免被不能说出口的妒火烧得黯然神伤。
不巧彼得所获得的友情又是最为折磨人的一种,他加隆不多、长得不帅、个子不高、脑子也不聪明,一方面因能与这样优秀的人为友而备感光荣,另一方面又被他们衬托得一无是处。
假如詹姆为人谦逊些,哪怕只是时不时把飞贼拿给彼得玩玩,二者间或许会演化为埃菲亚斯-多吉与邓布利多式纯粹的崇拜与被崇拜的关系;偏偏就在詹姆有意无意的高傲乃至轻蔑之中,彼得的阴暗面渐渐苏醒并占了上风。
可以料想,当他倒向伏地魔的刹那,释放的是整整十年的压抑,解开的是整整十年的郁结,他早已不在乎与龌龊和污名融为一体,因为哪怕牺牲灵魂,他也要换一点微不足道的扬眉吐气。
詹姆意识不到彼得的变化,因为他太傲慢自大,而傲慢自大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认定别人根本没有感情、永远不会受伤。
当然,这并不是说彼得的背叛纯属詹姆咎由自取,主要责任还是在彼得自身,不过詹姆在其中至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亲手埋下了祸根。
罗琳从第一部起就反复渲染两个主题,其一是活在他人阴影中的痛苦,其二是对弱小者的恶劣态度终究会化成报应反弹回自己身上——可用HP4中小天狼星的一句话来概括:“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的为人,就要留意他是如何对待他的下级的,而不能光看他如何对待与他地位相等的人。
”第二点经通过几位家养小精灵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彼得也可算作一例),第一点的代表人物则有两位,暗是彼得,明是罗恩。
罗恩始终都活在几位或者成绩优秀或者个性强势的哥哥、救世之星哈利和年级第一赫敏的耀眼光芒中,虽说是棋王但整整七部书也只不过秀了一局,于是《魔法石》中他在魔镜里看到自己当上了学生会长和魁地奇队队长,《火焰杯》中他因哈利获选勇士而和哈利绝交,《混血王子》中他高调恋爱秀存在感,到了《死圣》他干脆因无法克服魂器诱发的嫉妒心而半路脱逃……在猪头酒吧与纳威等人顺利会师后,他的反应更是很可爱: 【“闯进去了!
”纳威说,“那条火龙也是真的!
”一阵掌声,几声欢呼,罗恩鞠了一躬。
】 罗恩一直都有着出名出风头的愿望,然而作为一个出生于温暖家庭的平凡小孩,他既不太聪明也不太成熟(以致罗琳承认她本来想让韦斯莱先生在第五部死于蛇咬,这样罗恩也许能成长得快一些),这就使得他很难从阴影中突围,无法变得太优秀。
但好在哈利比詹姆要谦逊很多、罗恩亦比彼得要强大很多,所以这种负面情绪最终只是罗恩的青春期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会让任何事情影响他与哈利的友情。
最后一章《十九年后》中写道: 【阿不思跳上列车,金妮帮他把门关上。
学生们从最近的窗口探出身子,车上车下许多面孔似乎都转向了哈利。
“他们干吗都盯着看啊?
”阿不思问,他和罗丝扭头看着其他学生。
“别为这个烦神,”罗恩说,“是我,我特别有名。
”】 巧的是子世代的格兰芬多中也有一位彼得式的人物。
纳威身为出生于纯血统世家的半个哑炮,从入学伊始便牢牢占据着垫底位置,无论学习能力还是生活能力都很拖后腿,天天被恶魔老师斯内普欺负,书中有关他反应慢一百拍的描写简直数不胜数,就连《密室》的编导都没有注意到他在草药方面天赋异禀——他们想当然地安排纳威在斯普劳特教授的课上出洋相。
在纳威甚为珍重的D.A.活动中,他表现得也不太优秀: 【纳威也不顺手。
他全神贯注地紧皱着眉头,但是他的魔杖尖上只冒出几缕稀薄的银色烟雾。
“你必须想想高兴的事情。
”哈利提醒他。
“我正想着呢。
”纳威烦恼地说。
他拼命地想,汗津津的圆脸上都闪闪发亮了。
】 即便如此,D.A.仍然已经是个最令他有归属感的地方了。
得说子世代格院的风气还是相当友爱的,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小说全部以哈利视角叙述,哈利有曾想过哪怕一次“你怎么这么笨啊,纳威?
”吗?
格院的几个男孩子之间自始至终都非常团结、真诚、有耐心,最大规模的冲突不过是HP5中西莫等人针对哈利是否在伏地魔归来的问题上说了谎所起的争执(没过多久便和解了),这就没有给负面情感任何滋长的空间。
除此以外,纳威自己也有着非常强大的人格力量。
衡量一个人是否成熟的标准并不是他能否做到为达目的拼命努力且不择手段(反例如珀西),而是能否克服人性的阴暗面,在高度压力之下仍然维持善良与勇敢。
就这个层次而言,胆识过人且重视荣誉的纳威显然是个特别优秀的小孩,因此上天为了奖励他,不仅安排他成了传说中那个持剑斩大蛇的格兰芬多,还助他长成了全系列中最帅的小伙(误)。
(二)食死徒S的献身 与屡屡被老师骂得瑟瑟发抖的纳威相比,凶神恶煞的斯内普是一位弱者。
当然不是说他实力弱——HP5中,莉莉在阻止詹姆欺负斯内普时曾说詹姆是个“欺负弱小的下三滥”,当时我还很诧异,觉得她怎么这么大口气一下子把教授归入“弱小”了,后来发现她的原话其实是bullying toerag(即詹姆是个bully,这个词语气挺重,特别适合用来形容那些嚣张到让人想阉了他们的傻逼校霸),更不是指懦夫——教授可是“the bravest man I ever knew”,而是指斯内普既不懂宽恕也不懂同情,而且走不出过往阴影,即人格力量羸弱;这与他的家庭环境脱不开干系。
通过书中直接给出的信息,可以知道斯内普的父亲是脾气暴躁且有家暴倾向的麻瓜,母亲则是相貌很一般、性格很孤僻的女巫,全家人挤在垃圾堆般的贫民区蜘蛛尾巷,日子过得很穷。
他的父母时常争吵,动辄大打出手,基本没给他任何关爱与照料,结果就是斯内普长成了一个肮脏乖戾的小怪物——典型的破碎家庭产儿。
斯内普还是个开了一吨外挂的天才。
原书中基本未对伏地魔、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等人的学术水平做过什么正面描写,倒是HP6中以大半本无比充实的细节讲述斯内普在魔药、黑魔法防御术和魔咒三大领域的高斯级才华(仅十六岁便已发明出许多教科书级咒语,并把魔药界专家团爆得没了菊花),百倍显其高强——他若生在我们麻瓜界,定能成为数理化奥赛三冠王,英特尔少年科技英才,麻省理工全奖退学生,二十岁硅谷创大业的神级GEEK。
这样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来自良好的基础——HP4中小天狼星说:“斯内普刚进校时,知道的咒语已经比七年级一半学生都多。
”至于他是从哪里学到这些咒语的,书中也有暗示。
HP6的第二章《蜘蛛尾巷》,详细描写过那个斯内普长大的地方: 【这里给人的感觉像是一间昏暗的软壁牢房,几面墙都是书,其中大部分是古旧的黑色或褐色的皮封面;一盏点着蜡烛的灯从天花板上垂落下来,投下一道昏暗的光圈,光圈里挤挤挨挨地放着一张磨损起毛的沙发、一把旧扶手椅和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
这地方有一种荒凉冷清的气息,似乎平常没有人居住。
】 软壁牢房就是精神病院中墙上装有衬垫以防被监禁者自伤的房间,可见气氛之压抑。
霍格沃茨的教师有住校传统,这间房子令人窒息且平常无人居住,所以那【几面墙的旧书】肯定是他父母的。
虽然不排除他父亲是不得志文学青年的可能性(瞬间脑补成杰克尼克尔森),不过作者既然特地强调了,还是认为它们是属于他母亲艾琳-普林斯的魔法书籍比较合理。
有关艾琳的描述较少,仅限于她是“霍格沃茨高布石队队长”——棋类运动队的队长,想必很聪明,或许普林斯是个败落的学者世家也说不定。
小说并未介绍艾琳的学院,但考虑到斯内普自幼就有根深蒂固的斯莱特林情结和麻瓜歧视思想,说明艾琳即是个有纯血统理念的斯莱特林。
问题就来了:一个信奉纯血、智力惊人的斯莱特林,为什么会嫁给一个一贫如洗并且动辄家暴的麻瓜?
答案隐藏在斯内普的人生经历里。
作者从HP6起便不断提及艾琳的长相,话虽说得比较委婉,言外之意却很明确,即艾琳长得特别不好看,总是“闷闷不乐”,负能量特别重。
到了HP7,罗琳开始强调艾琳与斯内普的相似之处:【斯内普站在他旁边,微微弓着身子,紧挨着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脸色灰黄、神情阴沉的瘦女人。
】窃以为这是在暗示这对母子遵循着同样的人生轨迹。
斯内普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这在人类生理上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这份感情早就超脱了肉欲式的爱情,莉莉于他而言,是最黑的夜中最亮的光,他爱上的是一个符号、一种象征。
也许有人会说斯内普本身人品不好,只不过是爱对了人,他若爱上贝拉特里克斯,便会成为彻头彻尾的恶魔——我却觉得根据书中的种种迹象来看,他只可能爱莉莉。
许多人大概都觉得莉莉和赫敏是一类人,不过若严格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是个一丝不苟乃至有点咄咄逼人的书呆子,不仅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起初连哈利和罗恩都认为她烦得惊人),而且酷爱上蹿下跳地举手发言,这肯定令斯内普觉得她爱出风头,而“爱出风头”在他的字典里意味着詹姆。
然而提起莉莉,不仅斯拉格霍恩的溢美之词连篇累牍,海格对她评价更是“我无法想象哪个见过她的人会不喜欢她!
那么勇敢,那么活泼!
”,小说完结后罗琳甚至补充说卢平也曾喜欢过她。
这是要塑造一个玛丽苏女王吗?
显然不是,因为书中尽管对金妮、芙蓉的长相不吝赞美,却从未用“美丽”形容莉莉(甚至连斯内普都没有这么讲过),可见她的魅力来自开朗的性格。
一个能让周围人感到温暖和快乐的女孩子,怪不得能吸引同为贫穷边缘人的卢平和斯内普。
书中对斯内普和莉莉的往来着墨不多,暗示却不少。
初见斯内普时,佩妮大叫:【你是斯内普家的那个男孩!
他们住在河边的蜘蛛尾巷,”她告诉莉莉,语气明显表示她认为那是个下三滥的地方,“你为什么要偷看我们?
”】原文是“You are That Snape boy”,Snape boy,听起来很像是其他孩子对他的蔑称,考虑到成年佩妮对邻里八卦的热衷,可以推断她是和同学嚼舌根时获知的。
罗琳说巫师的小孩都在家里学认字,不过斯内普是混血,加之父母都没什么责任感,所以送去麻瓜的小学是最有可能的——麻瓜小学可是全宇宙最锻炼怪小孩心智的地方了。
我们知道斯内普家很穷,穷到什么地步?
他那本《高级魔药教程》已经五十年了——原本属于他妈妈!
连本书都舍不得买,可想而知他究竟是怎么在盛行攀比新玩具和游戏机的麻瓜小学熬过来的。
他在自己的街区混得也不会好——蜘蛛尾巷是贫民区,贫民区的麻瓜孩子有什么特点?
反智、斗殴、霸道、帮派,胸无大志眼界窄,思考全用下半身。
HP6电影的开头,纳西莎和贝拉特里克斯来到蜘蛛尾巷时,镜头中有个原书中没有的细节:几个麻瓜小孩一起骑车从巷子间穿过。
我总觉得编导是有意为之:斯内普是否曾有过机会和其他小孩一起骑车?
更恐怖的是他的家庭。
和一个脾气暴躁的破产直男一起生活,就像守着一座威力巨大的活火山,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把世界掀翻;至于那位总是遭受家庭暴力的瘦女人,“脸色灰黄、神情阴沉”,这就意味着她负能量满载,时常要絮叨、抱怨、哭诉,类似“我怎么这么苦命”,对象当然是自己的儿子——想象一下克利切化身成自己母亲的感觉。
在这种情况下,自卑至极的斯内普很自然地会牢牢抓住自己唯一可用以自豪的东西:巫师。
如果说傲慢是长在詹姆脑袋里的恶性肿瘤,它对斯内普来说就是有麻醉作用的救命稻草,可以想见他会咬牙切齿地对着麻瓜小混账们想:我有脑子,我是个巫师,我他妈不屑于和你们为伍。
这个时候他遇到了莉莉——莉莉不光是个巫师,而且是个和他母亲截然不同的、活泼开朗的巫师,莉莉从来没有歧视他,莉莉甚至会在他被欺负时挺身而出,莉莉和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
更莫提在接触到其他巫师之前,莉莉对他这个魔法世界的代言人非常敬重,甚至还有一些朦胧的情愫。
到了霍格沃茨以后,二者的往来比书中直接展现的要频繁很多。
斯拉格霍恩不断强调莉莉“心灵手巧”、“充满灵感”、“是我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个人认为这与斯内普的出类拔萃之间不会是单纯的巧合——论学术才能,斯内普显然和哈利这届学生不是一个物种,很难想象如果莉莉不达到一个和他差不多的水平,还会显得自己“优秀”——HP6中赫敏可是被作了弊的哈利轰至渣了啊!
我想,既然魔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而且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是一起上的,那么即便莉莉没有像哈利那样全盘照抄斯内普(如果是这样的话,莉莉真是太缺德了…),她和斯内普至少也一度是课堂搭档,斯内普或许为她提供了不少辅导,乃至故意让着她;再退一步,就算一个班里真的同时出现了两个能把魔药学科推进两百年的天才,他们之间也总得有无比强烈的学术交流愿望吧,要知道斯内普已经把书涂得一片黑了,那些灵感并不是瞬间冒出来的,而是长期改出来的,他在课后肯定常常去桃金娘的女厕所里架个坩埚做实验。
也就是说,在五年级莉莉与斯内普绝交之前,他们完全够得上实质上的“最好的朋友”。
所以邓布利多安排斯内普教魔药,为的是令他永远记得曾和莉莉度过的美好时光。
毋庸置疑这段友情对斯内普来说比什么都重要——莉莉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与他有过真正交流的女生。
斯内普的父亲大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才以麻瓜之身娶到了他的母亲——很多时候只要你以善意对待一个边缘人,你就是他的一切,无论他后来变成什么样的人,他都会记住你的恩情。
所以斯内普是一个既复杂又单纯的人,操控他既难又容易:难在让他看得起你,易在只要他看得起你、你又看得起他,他便完完全全成为你的人了——因为他终生都在寻找归属、期待认同,这也反映在了他对荣誉的渴望上。
霍格沃茨的学业负担虽然不轻,但学科竞赛远远没有体育竞赛热闹,加上斯内普性格极差,难免不受欺负。
学生时代少掉的,毕业了自然就想加倍补回来,因此他加入食死徒,毕竟他们包容他、景仰他,与格兰芬多的傻逼富二代们截然不同;因此他不在乎全世界都恨他入骨,但不能容忍被任何人称作“懦夫”;因此HP3中他疯了一样地想要得到梅林爵士团勋章——邓布利多深谙这一点:“西弗勒斯的勋章没了,这对他来说是个重大打击…”且看HP5中他和哈利的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最萌的瞬间”): 【“那就好,波特,”斯内普冷冷地说,“因为你既不特殊也不重要,也不用你去弄清楚黑魔王对他的食死徒说什么。
” “对——那是你的工作,是不是?”哈利向他吼道。
他本没想这么说,是气头上冲口而出的。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瞪着对方,哈利觉得他说得太过火了。
但斯内普的脸上却现出一种奇怪的、几乎是满意的表情。
“对,波特,”他的眼里闪出亮光,“那是我的工作。
现在,准备好了吗,我们再来?
”】 在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叛徒加混蛋时,邓布利多却安排他在霍格沃茨教书,“从未停止过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出生入死欺骗伏地魔十四年,不仅是为了莉莉,更是为了邓布利多、霍格沃茨。
他的世界里起初没有道德、只有痛苦,最终却被作为教师在霍格沃茨度过的十余年改变——他与教职工们还是相处得还是很不错的,《密室》结尾处与其他教师一起嘲讽洛哈特便是一例明证;电影版哈七上开头,从Alan Rickman的眼神中更可以看出,那位麻瓜研究教师在垂死挣扎时所说“Severus…we are friends…”,真的未必是空穴来风。
西弗勒斯-斯内普不仅有仇必报,更有恩必报,这个有着缜密思维的理工男,经由与自己长达十余年的作战,终于突破了至善——莉莉-伊万斯之所以能换来食死徒S义无反顾乃至惊天动地的献身,靠的全是自己的善良与宽容。
(三)科学坏人 由此,也可推断出斯内普缘何会对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如此偏爱——以至于他愿意为德拉科立下牢不可破的誓言(对纳西莎亦很敬重),这是因为他与卢修斯确实是有真交情。
HP5中小天狼星曾在吵架时对他说:“告诉我,卢修斯马尔福近来怎样?
我想他一定很高兴他的哈巴狗在霍格沃茨任教吧?
”个人认为考虑到当时剑拔弩张的气氛以及二人的宿敌关系,这句话顶多能证明卢修斯和斯内普走得很近,因为很难想象斯内普会像狗一样跟在别人后面。
有关斯内普与卢修斯往来的直接描写,似乎仅限于他来到霍格沃茨的第一天,正是戴着级长徽章、人格魅力十足的卢修斯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至于他们究竟遵循着哪种交往模式,要根据卢修斯的为人和斯莱特林学院的文化来分析。
乍看之下,卢修斯是个法力薄弱且墙头草到处飘的嚣张大款,一家三口都很混账;罗琳后来更补充道,马尔福家族其实不算高贵,他们在历史上属于暴发户性质,曾通过和麻瓜贵族通婚获得了庞大庄园(因此我猜测卢修斯是搞房地产的,考虑到魔法世界位于【伦敦】,啧,换我我也嚣张)。
不过卢修斯本身就不是学者或战斗人员,而是个很善于拉拢人心的商人,其家族不仅世代都对克拉布和高尔有着极强的掌控力,亦在魔法部和霍格沃茨董事会均吃得很开,甚至是支持食死徒活动的主要财阀,可谓是很有能力的。
对将要继承庞大家业的宝贝儿子,卢修斯虽然在物质上非常满足,但也不是一味娇惯,如HP2中便有过这么一段对话: 【“我希望我的儿子比小偷和强盗有出息一点儿,博金。
”马尔福先生冷冷地说。
博金先生马上说:“对不起,先生,我没有那个意思——”“不过要是他的成绩没有起色,”马尔福先生语气更冷地说,“他也许只能干那些勾当。
” “这不是我的错,”德拉科顶嘴说,“老师们都偏心,那个赫敏·格兰杰——” “一个非巫师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回回考试都比你强,我还以为你会感到羞耻呢。
”马尔福先生怒气冲冲地说。
】 不难发现卢修斯特别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很巧,斯内普智力逆天;此外卢修斯还喜欢收集各种黑魔法物品,又很巧,斯内普是个黑魔法小专家——因此卢修斯对斯内普,大概除了尊敬还是尊敬,更何况毕业后他们还成为了同僚。
除了卢修斯,斯内普在斯莱特林还有其他狐朋狗友,已知的有穆尔塞伯和埃弗里,其中穆尔塞伯的父亲是第一代食死徒,曾陪伴伏地魔跋风涉雪前往霍格沃茨求职。
前文已论述,以斯内普的性格,他不会与看低自己的人往来,可见他在斯莱特林学院内并未因家境贫穷、性格差等原因受到排挤,据小天狼星介绍,还成为了院内一个食死徒预备团的成员(同党包括贝拉特里克斯等等);这与蛇院的文化传统是分不开的。
蛇院其实是个什么样的学院呢?
首先,由于后几本小说连篇累牍地强调纯血,很多人大概都忘了他们除了近亲结婚还忙了不少别的事。
几本书中分院帽的歌分别是这样唱的:【血统纯正、诡计多端】、【也许你会进斯菜特林,也许你在这里交上真诚的朋友,但那些狡诈阴险之辈却会不惜一切手段,去达到他们的目的】、【渴望权力的斯莱特林,最喜欢那些有野心的少年】,第一句是个总括,第二句其实是表明在这里很难交到真诚的朋友,第三句则是说该院的学生都是要做大事的。
其次,他们一直非常优秀。
早在HP1中差点没头的尼克便说:“格兰芬多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没赢过奖了,斯莱特林来了个六连冠!
”哈利这届,由于克拉布和高尔两家很不巧选在了同一年生孩子,稀释了全人类的智力水平,加之作者也没怎么介绍蛇院的其他同学,这才显得斯莱特林既弱智又精神病(当然,也有可能是世代的近亲结婚终于显露出了不良后果);此外前几部电影为了防止误导儿童观众,将斯莱特林定义为邪恶,净选一些磕碜的小孩来演,无形中也助长了观众的错觉。
事实上,血统诚然是进入斯莱特林的首要因素,但进来以后他们是根据实力论资排辈的,在这里学习就像一场严酷的生存竞赛,每个人都能根据其家世与能力的综合被分出地位的高低,来往时考虑的是彼此的利用价值,故人情较为冷漠。
斯莱特林们在欺负别人时会非常抱团——强上加强,但是自己人被欺负时却很少会拔刀相助——谁叫你弱,这里并不存在詹姆和小天狼星、哈利和罗恩式的莫逆之交。
他们明目张胆地歧视弱小,只追随真正强大的力量,所以麻瓜孤儿院出身的伏地魔在靠奖学金进入霍格沃茨后,没用几年便成为令全院俯首称臣的超级领袖。
一个真正的斯莱特林会习惯成自然地将任何进入他视野的物体分出三六九等,出身不好扣分,学习不好也扣分(像克拉布和高尔这种能力分被扣到极致的,就只能心甘情愿地给别人当哈巴狗),这一特点很直观地反应在了斯内普出离糟糕的师品上。
尽管斯内普讨厌所有格兰芬多,但最讨厌的是成绩垫底的纳威,他对纳威甚至比对哈利还要缺德很多很多。
HP2中,当洛哈特准备把纳威和芬列里分成一组时,斯内普立刻在全年级同学面前说纳威“即使用最简单的咒语也能造成破坏,我们将把芬列里的残骸装在一只火柴盒里,送进医院病房。
”HP3中他更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卢平“小心”,因为“纳威隆巴顿在这个班级,我劝你别叫他做任何难做的事情。
”书里没有写,但我想事后纳威一定伤心地哭了。
斯内普欺负纳威的方式,正是詹姆欺负他的方式,也是所有欺负手段中最有杀伤力的一种:公开羞辱。
一个人若想肆无忌惮地欺负另一个人,首先要把对方视为一个你所讨厌的特质的集合而非完整的人,这样才能彻底漠视受欺凌者的痛苦、假装他们没有感情,继而放下人类皆有的恻隐之心发动攻击。
斯内普小时候没什么可拿来自豪的,只能拼命骄傲于智能与血统,这两样也就成了他评判他人的唯一标准,莉莉的存在仅仅令他放弃了血统至上,他可是到死都没放弃智能至上,只不过比当初温和了不少。
再看纳威,天资毫无疑问已经是相当不高了,偏偏学习也相当不认真;说实话,智力正常的小孩无法完成很常规的学习内容,确实不仅仅是笨的缘故,更多的是懒惰、找借口、没有上进心,而这些缺点在斯内普眼中只能被千百倍的放大(他批评詹姆和哈利的固定用词之一就是lazy),因此他对纳威的评价是最低的。
这倒是和我们中国的老师挺像。
不过许多资质平庸的中国教师们只不过是可悲地被应试教育洗了脑,鉴于斯内普是个人格障碍严重的大天才,所以他傲慢到了一个连他人的努力都不认同的地步。
一年级的第一节课,斯内普上来就说:“我可以教会你们怎样提高声望,酿造荣耀,甚至阻止死亡——但必须有一条,那就是你们不是我经常遇到的那种笨蛋傻瓜才行。
”在这里,他强调的是天赋。
赫敏的天赋毫无疑问比斯内普要差上一截,斯内普也毫无疑问不怎么喜欢赫敏,HP6中他更轻蔑地道出了一句大实话:“这个回答是原封不动地从《标准咒语,六级》上抄来的。
”十六岁的斯内普已经推翻了教材,十六岁的赫敏却还在背教材,这就是赫敏不管表现得多好都无法让斯内普满意的原因——他根本就看不起她;如果说赫敏能在一百分的卷子上写下所有课堂知识拿到一百分,斯内普则能用自己的体系把大题答得让阅卷老师长跪不起。
斯内普崇尚的是纯粹的智力较量,与之相比,信念、原则之类的反而不那么重要,与其说他是个本性不坏的人,不如说是个没有本性的人,年轻时的他自私自利而且没有道德感,被仇恨彻底蒙蔽了双眼,只纠结于个人的得失,从不管他人的死活,哪怕哈利只是个无辜的婴儿,这是非常卑劣的。
倘若那时的他成为了独裁者,很可能会设计出一套依照智力将人划分等级的制度,到时像我这种数理化生都不好的理科生,大概就直接刻上“傻逼”二字拉出去枪毙了。
HP6中邓布利多这样定义伏地魔的追随者:“弱者为寻求庇护,野心家想沾些威风,还有生性残忍者,被一个能教他们更高形式残忍的领袖所吸引。
”斯内普首先和第二条沾边,罗琳也解释过他觉得加入食死徒是是一件很威风的事,私底下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可以令莉莉震撼。
至于第三条,斯内普的残忍纵然不能与卡罗兄妹、贝拉特里克斯、格雷伯克等人相提并论,但显然高级得多。
哈利在系统学习了斯内普十六岁时的学术成果后概括说王子有一种很残忍的幽默感,其实许多小男孩都有这个特点,詹姆和小天狼星尤其,但他们用以攻击斯内普的手段是斯内普发明的,就像食死徒吊起麻瓜的手段也是斯内普发明的一样,所以斯内普的威力远在他们之上,仿佛一个别有用心的神。
斯内普的可怕之处在于他尽管未必身体力行地实践,可他不仅有能力将最疯狂变态的幻想转化为现实,自身也毫无原则可言,他追求纯粹的技术,却并不在乎技术究竟被应用于什么目的,哪怕世界天翻地覆,他也会觉得这是在做实验,碾死的那些弱智都是蟑螂,原本就没有存活的价值——所以他会说穆尔塞伯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我想这也是驱使他追随伏地魔的重要因素;受哈利视角所限,小说里并没有介绍食死徒内部的具体分工,不过可以尝试推断一下斯内普的工作内容。
早在斯内普不到二十一岁时,便已是伏地魔麾下的一员大将——伏地魔答应了他不杀莉莉,而且确实也信守诺言没“杀”莉莉,他上来二话不说先手刃了詹姆,然后一直叫莉莉滚开,最后那道阿瓦达索命是发给哈利的,不想莉莉为救哈利而挡在了中间——以伏地魔的人品,这简直相当于对斯内普说“我爱你”了,毕竟要是斯内普没求他,他便会秒杀莉莉,也就没有后来这么多麻烦了。
伏地魔复活后,望着身边围着的一圈食死徒,也是很伤感地来了一句:“有一个,我想是永远离开我了……” 由于当时斯内普还没有回来“承认世上还有其他女人,血统更纯,更配得上他”,所以我想伏地魔也明白杀死莉莉会失去斯内普,并为此感到懊悔,足见斯内普在组织中的重要作用。
可比起贝拉特里克斯等杀人不眨眼的忠诚食死徒,斯内普的行径又有颇多诡异的地方,首当其冲的就是当邓布利多要求斯内普杀掉自己以保全德拉科的灵魂时,斯内普怒气冲冲地说:“那么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
我的呢?
”我想,既然他这么闷骚的人连暗恋莉莉一辈子这种宇宙级机密都告诉邓布利多了,连anything和always这种八点档台词都说出来了(而且是在不惑之年说出来的),说明二者绝对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忘年好友(仔细想想,他们的人生经历也有颇多重合之处啊),如果斯内普真的杀过人,应该没必要在这么严肃的场合装逼吧。
再者,贝拉特克里斯曾指责他“我们其他人都在冒着危险出生入死,你却【又】一次不在场”,很难想象一个总是故意缩在后方的人能在食死徒中平步青云,因此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本来就是做科研的,相当于首席技术官,与伏地魔一起开发黑魔法,搞不好黑魔标记也有部分是他的专利(相当于一个人值五个师啊)。
都是来学习残忍,格雷伯克只学到了残忍地咬,其他食死徒学到了残忍地杀,斯内普却在学习残忍地思考,乃至成为了残忍的开发者。
科学怪人并没有错,错在不讲原则地将排山倒海的巨大能量用以罪恶之途,这就成为了科学坏人。
之所以绝大多数缺德事都让斯莱特林做了,是因为他们只认权力,其原则就是不讲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斯莱特林,还有一个学院亦被黑得很惨,那就是拉文克劳。
格兰芬多的选拔标准为 “勇敢无畏、重视荣誉”,赫奇帕奇则为“忠厚诚实、勤奋努力”,二者皆是对个人品质和行事准则的要求,只有拉文克劳致力于录取脑子最聪明学习最好的学生——连个信条都没有,还不如斯莱特林,所以只能打酱油。
尽管说一套做一套几乎是人类的共性,但人类还有一个共性就是讨厌背叛者,因为利益与懦弱而告密,在多数文化中都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比本身就站错了队还要糟糕。
纵观七册书,会发现小人的角色大多是由拉文克劳来担任的,如D.A.的玛丽埃塔(与此同时张秋也并不觉得玛丽埃塔的告密之为不地道),如拉文克劳的亲生女儿Grey Lady(“我想让自己比母亲更聪明,更有名望。
我偷了冠冕,带着它逃走了”),还有一个更典型的例子是奇洛。
据罗琳的补充,奇洛便就读于拉文克劳学院,成绩非常好(尽管斯内普说他贪婪无能,不过斯内普是不世出的),虽然生性羞涩,但野心很大。
起初教授麻瓜研究的他,在被指派为黑魔法防御术的教师后,自不量力地出发前去阿尔巴尼亚寻找伏地魔,幻想着收获第一手经验然后功成名就——然而只懂得做学问的人心智力量往往都是很薄弱的,所以他很快就被伏地魔彻底洗脑了。
拉文克劳的教育体系无疑是很失败的,这与我朝的情况倒有着颇多相近之处。
(四)拉文克劳的尴尬 不过比起出产叛徒,对拉文克劳本人来说,更郁闷的或许是但凡作者钦点的优秀学生,没有一个就读于她的学院——赫敏和邓布利多来自格兰芬多,斯内普和伏地魔来自斯莱特林,格林德沃如果在霍格沃茨念书百分之一万会被分进斯莱特林,而哈利在校时公认的学生领袖、三强争霸赛的正牌选手迪戈里,是个赫奇帕奇。
HP5中在D.A,当泰瑞布特握着联络用硬币瞠目结舌地问她“你有这样的脑子,怎么没在拉文克劳”时,赫敏轻描淡写地答道:“分院帽是正经考虑过要把我放到拉文克劳,可最后决定了格兰芬多。
”这其实是说明在作者的评价体系里,“勇气”是要高于“智力”的,这层主旨早在HP1就点出来了。
在哈利即将奔赴与奇洛的正面交锋时,赫敏与他告别道: 【“哈利——你知道吗,你是个了不起的巫师。
” “我不如你出色。
”哈利非常难为情地说,赫敏松开了他。
“我!”赫敏说,“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儿小聪明!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东西呢——友谊和勇气——哦,哈利——可要小心啊!”】 尽管乍看之下似乎其他三院不要的学生都会进赫奇帕奇,我倒觉得在资质不错的前提下,拉文克劳才都是别人挑剩下的。
赫敏等人与纯粹的拉文克劳有什么区别呢?
让我们先从相貌英俊、成绩优异、球技卓越、人品高尚的赫奇帕奇塞德里克说起。
HP4中分院帽唱道:【拉文克劳觉得,头脑最聪明者,总是最有出息;赫奇帕奇感到,最勤奋努力的,才最有资格进入学院】,充分说明赫奇帕奇对学生并非没有要求。
塞德里克或许智能相较最聪明的要差一点点,胆子相较最勇敢的要小一点点,野心相较最狡猾的要弱一点点,但在考场和球场上,他可以通过勤奋努力来弥补上这一点点——与此同时,赫奇帕奇的另一条准则“忠厚诚实”所赋予他的高贵人格,拉文克劳的学生却不能通过聪明才智获得。
由此,塞德里克不仅在同期生中最有出息,甚至成为了全书中唯一挑不出缺点的角色;所以,他死了。
至于邓布利多、格林德沃与伏地魔,显而易见,他们的学术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领袖魅力的一部分——阿不福思那句“她的状态不行,你不能带她一起走,去你打算去的地方,发表你那些聪明的讲话,给自己煽动起一批追随者”,传神地勾勒出了邓布利多在学生时代的形象。
赫敏作为学习型人才,领导力虽然有所欠缺,但也一直有着自己立志于投身的事业,早在四年级时就成立了观念大大超前于时代的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并顶住重重压力坚持了下来。
此外,她最先识破了特里劳妮的骗子面目并当堂走了出去,最先看出乌姆里奇的任教是由于魔法部试图干涉霍格沃茨并以实际行动做出抵抗,不也说明了即便在学习中,智力以外的因素——如判断力和勇气——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吗?
赫敏是三人组中最为足智多谋、理智清醒的,总能在关键时刻想出办法、抵挡诱惑,真正令她脱颖而出的与其说是智力,倒不如说是智慧;是人用技术,而非技术用人,被技术操控的人没有灵魂。
或许有人会说,这种局面是作者对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着墨较少造成的。
不过,为何被置于配角之位的是这两个学院呢?
窃以为这是由他们自身的特质决定的。
七部《哈利波特》都在讲述少年战胜成人、推翻霸权的故事,所以这其实是一部英雄史诗,“英雄”与“主角”皆为Hero,而在西方文学的传统中,靠武力征服敌人的强者才是Hero,故“勇气”是最受推崇的品质——古典文学专业出身的罗琳,很可能会按照这个思路想问题。
且看昂山素季的读后感(她在被软禁期间一直沉迷于哈利波特):“我真不知如何才能有足够勇气去做那些孩子们所做的一切,因此当人们讨论我的勇气时,我想他们应该对哈利波特一无所知。
”勇敢并不是打架斗殴、欺凌弱小,而是承担责任、直面挑战。
书中所展现的勇敢绝不仅仅是正面迎敌:纳威勇敢地坚持原则,阻止三人组危及集体荣誉;小天狼星和詹姆抛下世俗偏见,勇敢地与狼人为友;珀西身为一个心比空间站高命比卫生纸薄的低端野心家,勇敢地承认了错误,克服了自己最大的缺点,“原谅了别人的正确”,达成了勇敢的至高境界…… 此外作为一部情节非常传统、结构非常工整的小说,《哈利波特》完全遵循“主角历经对手的重重阻挠,终于达成了目的”这一模式,在构思这类故事时,首先要设计出“主角”(Protagonist)和“对手”(Antagonist)。
Protagonist同时指事件的积极参与者,以及,领袖。
而“勇气”和“野心”,实际上是一对非常微妙的双生子,换言之即行动力、领导力,正是这二者造成了戏剧冲突——所以格兰芬多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斯莱特林是当仁不让的对手,戈德里克-格兰芬多与萨拉查-斯莱特林,在彻底决裂前,是全世界最要好的一对朋友。
回过头来再看獾院和鹰院,不难发现它们讲求的其实是服从与辅佐,因此就本质而言,赫奇帕奇是格兰芬多的“助手”。
至于拉文克劳,《哈利波特》毕竟是儿童/青少文学,中学校园里恶势力的比重太大,很有可能误导年轻读者,故作者写得比较隐晦;但正如“勇气”与“忠诚”,“野心”与“智力”亦是一对绝配——拉文克劳其实是斯莱特林的谋臣。
所以霍格沃茨大决战前疏散学生时,四个学院的参战比例是这样的: 【斯莱特林桌旁空无一人;拉文克劳鱼贯而出时,一些年纪较大的同学坐着没动;赫奇帕奇留下来的就更多了;格兰芬多更是有一半的同学都待在座位上。
】 留下的人数,暗含着作者对四个学院的评价。
虽然霍格沃茨很像一所财经政法类大学——因为一半校友追杀另一半校友(对不起我讲个冷笑话)——但它仍然是一所中学。
中学的目的是什么?
传道授业解惑?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连小学的知识都不记得了,伴随终生的只有个别感兴趣的科目。
小学时我们每天花大把时间用尺子画等号,到了中学就不会画了;中学时又每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花大把时间做习题(讽刺的是除了数学英语,其余科目中的许多内容都是假的),上大学后却立刻不会做了;我有时候简直觉得中国学生的生命轨迹就是用十几年养成一堆没什么用的好习惯,再用一个月把它们全忘了。
留下来的,是交过的朋友、谈过的恋爱,以及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换言之即那些帮助我们成长的事情。
曾有人问过罗琳,邓布利多为什么允许斯内普欺负学生?
罗琳的回答是,邓布利多认为斯内普这样可怕的老师是成长历程中的必经之路。
的确,这只不过是个把故事圆起来的借口,不然每个毛孔都放出光亮的邓校长竟然放任这么个变态老师在号称最优秀的魔法学校里飞扬跋扈十五年,岂不是太失体统了(天知道到底有多少学生毕业十年后做噩梦还会梦见斯内普);真正值得玩味的是她所选择的理由。
罗琳完全可以给出一个与剧情结合得更紧密的解释,比如为了让四十岁老处男斯内普有个发泄渠道以保持心理健康、为了不让斯内普失去食死徒同党的信任等等,可是她偏偏选了这一条,说明她其实是在借此补充故事主旨,即“成长”。
人要怎样才能成长呢?
当然是要经历痛苦与磨难。
也就是说,如果你离开学校的时候只收获了一兜子奖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的——所以17岁时的邓布利多幼稚得惊人,眼睁睁地看着暗恋对象对亲弟弟施用钻心咒、害死了亲妹妹后他才勉强达到了哈利初入学时的成熟度;所以什么都没经历过的詹姆波特,是个喜欢欺负人的自大狂。
而鹰院这种教学体系,概括起来就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将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的,恰恰是拉文克劳中人气最高的卢娜,因为她在拉文克劳过得一点都不快乐。
卢娜的名字Luna,最早出现于HP3——当小天狼星解释了事实真相后,彼得狡辩道:“Lunacy! far-fetched!”Lunacy的意思是精神失常、行为愚蠢,我想作者正是在写到这里时获得了“卢娜”的灵感。
HP5中,卢娜初次登场,当时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其他的包厢全都满了,只有她孤零零地一人坐一间包厢,因为根本没有人愿意靠近她。
罗琳在描写她的外貌时一点都不客气,毫无电影版中不食人间烟火的惊艳:【她长着一头乱蓬蓬、脏兮兮、长达腰际的金黄色头发,眉毛的颜色非常浅,两只眼睛向外凸出,这使她老有一种吃惊的表情】——其实就是唐克斯和特里劳妮的缺点的综合体,周身散发出精神病的气场,以致连全系列中最友好兼最英俊的小伙纳威都不愿意坐进去,哪怕他到处都找不到座位。
过了一会儿哈利来了,他看到卢娜的瞬间,【立刻明白为什么纳威情愿放过这问包厢了】,原因是【这姑娘身上明显地透着一种疯疯癫癫的劲儿——这也许是因为她为了保险起见,居然把魔杖插在了左耳朵后面,或者是因为她居然戴着一串用黄油啤酒的软木塞串成的项链,或者是因为她读杂志时居然把杂志拿颠倒了】,那本杂志偏偏还是疯话连篇的《唱唱反调》。
从金妮口中,可以知道卢娜的外号是“疯姑娘”,这亦是个很客气的翻译,因为它的写法是Loony,这个词有一定冒犯性,个人认为译成“二逼”都不为过,而且,包括HP5时的金妮在内,所有学生都这么称呼她。
自从入校以来,各式各样的侮辱始终伴随着卢娜,甚至到了HP6中她仍面临着这样的苦恼: 【“D.A.没有了,有点孤单,但金妮很好。
那天她在变形课上制止了两个男生叫我‘疯姑娘’——”】 很显然,喜好奇装异服并且满口胡言乱语的卢娜,已经边缘得不能再边缘了,她作为全校的笑柄,人缘比斯内普和纳威更差——就连哈利等人,也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接受了她;纵使如此,当哈利打算邀请卢娜去参加斯拉格霍恩的晚会时,还是刚一开口就后悔了,“已经有点儿希望她不想去了”。
而后当他宣布此事时,更是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 【“你可以带任何人!
任何人!
”吃饭时罗恩不敢相信地说,“可你选了疯姑娘洛夫古德(Loony Lovegood)?
” “别那么说她,罗恩。
”金妮责备道,她刚好从哈利身后路过,到她朋友那边去,“我真高兴你要带她去,哈利,她可兴奋了。
”她走过去跟迪安坐在了一起。
哈利试图为金妮赞同他带卢娜去参加晚会而感到快乐,可是他做不到。
】 站在卢娜的立场上看,这几行字其实很残酷——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接纳她,他们的包容更多是出于礼貌以及同情。
哈利也并未意识到D.A.的友情对卢娜来说有多么重要,直到HP7中他进入卢娜的房间才恍然大悟,屋内的景象令他哽咽: 【卢娜在她卧室天花板上装饰了五张画得很漂亮的脸庞:哈利、罗恩、赫敏、金妮、纳威。
它们不像霍格沃茨里的画像那样会动,但也有一定的魔力:哈利觉得它们有呼吸。
画像周围有精细的金链子把它们连在一起。
但细看了一两分钟后,哈利意识到链子实际上都是一个词,用金色墨水写了上千遍:朋友……朋友……朋友……】 这几个人全是D.A.的格兰芬多,换言之,在四年级之前,卢娜没有一个朋友,所以她根本不是典型的拉文克劳。
典型的拉文克劳,是身边永远围着一大帮女生的张秋,以及她的好友玛丽埃塔,一个告密生(Sneaker,即“卑鄙无耻的人”)——那一章干脆就叫《马人和告密生》,可见作者对她的评价之低。
实际上,卢娜是女版的斯内普。
脏且乱的金发、凸出的双眼、精神病的气场,这些描写都是为了体现卢娜没有得到什么照顾(其功用类似幼年斯内普的孕妇服)——于是HP5刚走下霍格沃茨特快,哈利便发现卢娜自打入校第一天起就可以看见夜骐,因为她的母亲在她九岁时就去世了。
HP7中在卢娜的房间,【哈利环顾四周,床边有一张很大的照片,是幼年的卢娜和一位与她很像的女士拥抱在一起,照片中的卢娜打扮得比哈利见过的任何一次都漂亮。
】 很大的照片一直摆放在床边,可见她对母亲有多么思念;“打扮得漂亮”,则是暗示着她曾有过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为期十分短暂。
由于成长环境中缺少可以效仿的成年女性,卢娜没能顺利完成由孩子到少女的过渡,加之父亲亦举止诡异,所以她始终没学会怎么把自己变得“正常”一些,毕竟她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正常人”是如何生活的,不过这却令她得以从极为别致的角度观察事物。
HP5结尾处,哈利在因为小天狼星的去世而陷入极度沮丧之时遇到了卢娜,发现她简直是个思想家: 【“不是。
”卢娜说着用她那双朦胧得有些古怪的、凸出的眼睛审视着哈利,“我想你不会不喜欢的。
那个食死徒杀死的人是你的教父,对吗?金妮告诉我的。
” 哈利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但是他发现不知为什么,他并不介意卢娜提起小天狼星。
他想起卢娜也能够看到夜骐。
“你也曾经——”他说,“我是说,什么人——你认识的人当中,有没有已经去世的?
” “有,”卢娜简单地说,“我妈妈。
她是个杰出的巫师,你知道,她相当喜欢做实验,一天,她的一条咒语出了大错。
那年我九岁。
” “我很难过。
”哈利喃喃地说。
“是的,那真的很可怕。
”卢娜一口气说了下去,“现在,我有时仍会为这件事伤心难过。
但是我还有爸爸,而且,不管怎样,这并不意味着我永远都不能再见到妈妈了,不是吗?” “哦——是吗?
”哈利不确定地说。
她怀疑地摇了摇头。
“哦,别这样,就在帷幔的后面,你不是听到他们在说话吗?” “你是说——” “在那间有拱门的屋子里。
他们只是暗暗藏在我们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就是这样。
但是你确实听到他们说话了。
” 他们相互看着对方,卢娜微笑着。
哈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是该想些什么;卢娜相信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他也确信他曾听到了帷幔后面的说话声。
】 HP6中哈利意识到【卢娜又显示出她的特殊才能——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他还真没见过像她这样的人】,这其实是在说她的洞察力极其卓越,并且根本不受无聊的社交守则约束。
卢娜无疑非常有智慧,不过她并不是赫敏那类擅长应用课本知识的三好学生(因此学术才能不够突出的赫敏投身民权运动去了),而是一个很可能会获得斯内普欣赏的天才——她有着热爱发明新咒语的母亲和热爱神奇生物的父亲,也出身于GEEK家庭。
卢娜具备一种唯有备受上天青睐的极少数人才能拥有的天赋,那就是从不局限于既定经验,对未知事物永远充满好奇、满怀包容,这对从事探索研究、艺术创作这类蕴含着最高级人类智慧的活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在被俗世尘埃遮蔽双眼的凡人听来,卢娜与其父所言皆是疯话,但事实上呢?
不说别的,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也曾寻找过死亡圣器;斯内普那些如有神助的天才想法,在获得实验证明之前,不也被赫敏视作胡说八道吗?
他一定还有许许多多仿佛异想天开的非凡洞见写在别的课本上。
因此,在罗琳后来的补充中,卢娜走上了学术道路,成为了一名很有成就的动物学家,发现了多种神奇生物,与《神奇动物在哪里》的作者斯卡曼的孙子组建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她既不疯也不傻,只不过站得太高、看得太远,彻底将庸碌无能之辈甩在了另一个次元。
HP5的结尾写道: 【“噢,我的很多东西都不见了。
”卢娜不慌不忙地说,“你知道,有人把它们拿走藏了起来。
但是因为今天是最后一个晚上。
我一定要找回来,所以,我在贴通知。
” 她指了一下布告栏,她的确已经钉上了她丢的书和衣服的单子,请求人们归还。
哈利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自从小天狼星死了之后,一直占据他内心的只有愤慨与伤心,而现在涌起的这种情感远不同于此。
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那是对卢娜的同情。
“他们怎么能把你的东西藏起来呢?
”他皱着眉头问卢娜。
“哦——这个——”她耸了耸肩膀,“你知道,我想他们认为我有些古怪。
实际上,有些人管我叫疯姑娘洛夫古德。
”哈利看着她,刚刚涌起的同情变得更加强烈了。
“他们没有理由拿你的东西。
”他有气无力地说,“需要我帮忙找吗?
”“哦,不,”她对他笑着说,“它们会回来的,它们总是到最后时刻才回来。
只不过是我想今天晚上收拾东西。
”】 这段对话背后隐含的恶意令人不寒而栗,它暗示着卢娜与斯内普一样,也长期生活在校园凌霸的阴影中。
斯内普是男孩子,所以会遭受直接攻击,在公共场合被群殴,嘴里吐着粉红色的泡泡,满地爬着找魔杖,伴随他的是围观者夹杂着欢呼与喝彩的纵声大笑;卢娜面临的则是孤立、漠视和恫吓——我想,既然作者特意强调了“对卢娜的同情”,那么书本和衣物莫名丢失,在她所经历过的事情里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卢娜的个性非常突出,甚至可说与任何人都不相似,因此没有人会把她当作自己人,这就使得一些品质恶劣的人借她来发泄,或者说他们从来就认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哪怕对方再痛苦,他们也是不在乎的。
而卢娜,尽管表面上也是毫不在乎,可她之所以沉浸于自己的臆想,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我麻醉,借此抵挡周遭的歧视与嘲讽;外面的世界太残酷,以致她根本不想融入,不过在疯疯癫癫的表象之下,她非常非地孤独、痛苦,非常非常地渴望能拥有真正的朋友——但最终给她归属的,是注重友情的格兰芬多。
罗琳想必是很钟情斯内普和卢娜的,因为当被问及斯内普为什么叫西弗勒斯时,她说“很多圣人都叫这个名字”;至于卢娜,她的姓氏已经说明一切了:Love,Good。
(五)王者与炮灰 除了卢娜,拉文克劳还有一位高人气角色——可爱而可靠的弗立维教授,不过弗立维之所以成为弗立维,绝不仅仅是因为单纯的聪明。
他首先是个高明的巫师,而且据HP2中赫敏爆料,年轻时还是决斗冠军;其次是个优秀的老师,对待学生永远和蔼可亲、循循善诱——弗立维从不像麦格那样打击后进生的自信,难怪纳威的魔咒O.W.Ls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最重要的是,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强者。
其实在最初的设定里,弗立维仅仅是矮而已,但是在看过HP1的电影后,许是由于电影的人设确实很像妖精,罗琳立刻改口说弗立维的矮小身材是妖精血统导致的,这是很有深意的,因为当时小说中已经引入了“混血物种”这一重要概念。
在巫师的世界里,无论狼人还是混血巨人,一切half-breeds(乌姆里奇语)均被认为低人一等,所以弗立维一家的境遇自然不会太好,甚至有可能是历经数代才争取到了持魔杖的权利。
据此,他的校园生活也不会很愉快,对于这一点,作者甚至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记忆》中有所暗示: 【“请停笔!”弗立维教授尖声说,“也包括你,斯特宾斯!在我收起羊皮纸的时候,请留在座位上!试卷飞来!”一百多卷羊皮纸猛地腾空而起,飞进弗立维教授伸出的双臂中,把他撞倒在地上。
有些人笑了起来。
】 由于这一章(乃至这本书)的主题恰恰就是校园凌霸,所以这句 “有些人笑了起来”肯定不会是废话,因为没过几段它就又出现了: 【可他的魔杖才举到一半,詹姆就吼道:“除你武器!”斯内普的魔杖朝空中飞上去十二英尺高,噗的一声轻轻落在他身后的草丛里。
小天狼星短促清脆地笑了一声。
“障碍重重!”他说着用魔杖对准了斯内普,斯内普正扑向自己失落的魔杖,可在半路上就被撞倒了。
四周的学生都转身望着他们。
一些人站起身,慢慢地凑拢过来。
有些人露出疑惧的表情,另一些却觉得挺好玩儿。
】 然后又一次: 【“我盯着他呢,他的鼻子都碰到羊皮纸了。
”小天狼星刻薄地说,“羊皮纸上肯定全都是大块的油渍,他们一个字都别想看清楚。
”几个看热闹的人大声笑了起来;斯内普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
虫尾巴尖声地哧哧笑着。
】 再一次: 【詹姆猛地转身:第二道闪光过后,斯内普被头朝下倒挂在空中,他的长袍垂落在脑袋上,露出了瘦得皮包骨头的苍白的双腿,还有一条快变成黑色的内裤。
在周围的一小群人里,有许多人在喝彩;小天狼星、詹姆和虫尾巴纵声大笑。
】 这一章简直是从头笑到尾,从某种意义上说倒是挺欢乐的——霍格沃茨从来就不是一个包容的集体,它不仅歧视麻瓜与半人半兽,亦长期排挤个性独特的学生,对凌霸与孤立非常容忍,可谓是比较压抑的。
单单几个趾高气扬的X二代绝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局面,真正在这个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其实是许许多多的“普通人”那冷漠至极的袖手旁观与嘲笑讥讽。
做了老师后的弗立维尚且会不断收到哄堂大笑,可想而知他在求学时代究竟要克服多少困难,然而他从未自暴自弃,始终自强不息,最后甚至成为了全霍格沃茨最关爱学生的老师。
若想理解弗立维这个角色,决不能只盯住“头脑聪明”,唯有把 “妖精血统”、“侏儒身材”、“决斗冠军”与“教学骨干”四个词放到一起,方才能明白他究竟遭遇了什么、战胜了什么、又放下了什么,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势必令他在追寻智慧的路途上受益良多。
毕竟,即便是以学术为人生志向,离开了勇气、毅力与野心,也是做不出任何成果的。
有了弗立维这个十全十美的师德标兵,斯内普更显得糟糕透顶。
不过,很大程度上他并不是有意为之,在内心深处,斯内普其实很努力地想要当个好老师,而且的确是个负责任的老师。
他不仅教案全都自己写(老糊涂的斯拉格霍恩则直接让大家用那本五十年都没修订的老爷爷教材,此事从侧面反映出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应该被吊起来打屁股,霍格沃茨这个教学水平是该好好管管),也提供了高难度大强度的课程(乌姆里奇来听魔药课时说“哎呀,这个班学得相当深嘛”,“我怀疑教他们增强剂这种药剂是否可取,部里会希望把它从课程中删掉的”),而且动不动就留一大堆难得让人想自杀的家庭作业以巩固成果。
即便是对哈利这种上课不好好听讲一动手什么都做不出的后进生,他也从不任其自生自灭,如HP5中他看到哈利的魔药做得一塌糊涂,当即就说:“你给我写一篇这种药剂正确配制的文章,注明你错在哪儿,为什么错,下节课交上来,听懂了吗?
”倘若他不是真的关心哈利,是不会这样要求他的。
最后,很难想象如果他不是完全认同了自己的教师身份,还能在HP6中和马尔福进行如下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第二萌的瞬间”): 【“所以你这学期躲着我?
你怕我干涉?
你要知道,德拉科,如果换了别人,我多次叫他来我办公室而他不来——” “关禁闭!
报告邓布利多!
”马尔福讥笑道。
又停了一阵子,斯内普说:“你很清楚我不想做这些事。
”】 【“本来有克拉布和高尔跟着我,可是你关了他们的禁闭!
” “小点儿声!
”斯内普警告道,因为马尔福这时激动得提高了嗓门,“你的朋友克拉布和高尔这次要想通过黑魔法防御术的O.W.Ls考试,还得多下点儿功夫——”】 上述内容充分说明,斯内普尽管在为人师表方面做得很不够,但他至少思维方式变得很像老师,对教学还是很上心的。
普通人可能觉得这不算什么,可是于他而言,这已经是人格的飞跃了——不仅是因为他此前的人生规划里肯定不包括成为中学教师,更是因为这份工作对他来说其实是种折磨。
斯内普的大脑构造比较独特,加之并未进化出“循循善诱”、“同情理解”、“将心比心”这类对搞科研来说很多余的功能,所以上课的时候他只会觉得怎么自己都说这么明白了这帮人还是不懂,一天到晚就知道谈恋爱,简直是一群发情的猪,换到我们麻瓜界,大概就活活气成绝命毒师了。
与一般人不一样,凭借非凡的天赋与自律的个性,斯内普很容易就能成为“优秀”的人,却很难成为“好”人,因为他根本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
我们总是强调学知识,却忘了表达情感和学知识一样,也是要经过长期练习才能掌握的——达利一直都很感激哈利救了他的命,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在十七年人生中从来没有练习过关心别人;而出身于那样一个家庭的斯内普,既没有感受到父母对他的爱,也没有感受到父母之间的爱,自然就不会表达自己的爱,要知道全家人一同吃饭、一同出游这类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无比平常的小事,在他都是从未体验过的,即便发生了,过程想必也不会很愉快,“家”所留给他的,只有爬满苍蝇的小屋,频繁爆发的争吵,麻木枯槁的神情,以及支离破碎的心灵。
习惯决定性格,因此习惯了“恨”的斯内普,宁可当个令所有人记恨的asshole,毕竟他那颗过度脆弱又过度澎湃的心着实荒置了太久,早已无法承受“爱”的重负。
他甚至认为“恨”才是酷(虽然一点都不酷),很害怕被别人知道自己拥有爱、渴望爱、想去爱,爱对他来说无比尴尬,亦无比艰难。
HP7中哈利在与伏地魔大决战时在全世界面前高喊“他爱了我妈妈一辈子”,好在斯内普这时已经牺牲了,否则他肯定会不顾伤情严重,顽强地爬起来念一个自宇宙大爆炸以来最大功率的闭耳塞听咒;同理,他朝莉莉喊出“mudblood”,亦是出于这种心态:想与待他无比残酷的周遭世界进一步划清界限,想在这先被群殴再被群嘲的时刻撑起一份自欺欺人的优越,想维持住一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的伟男子尊严,并且,不想在他深爱的姑娘面前失掉一切,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对这份总能从天而降的援助其实是非常非常感激的。
表面上看,斯内普因为这一句话失去了莉莉的友谊;但无奈的是,莉莉大概早就有与斯内普绝交的打算了,“mudblood”不过是一个很充分的借口,如果斯内普不说,她或许会更困扰。
在《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莉莉有一连串很不对劲的动作,一是【在周围的一小群人里,有许多人在喝彩;小天狼星、詹姆和虫尾巴纵声大笑。
刹那间,莉莉愤怒的表情起伏了一下,就像她也要微笑似的】,二是当斯内普说出“我用不着她这种臭烘烘的小泥巴种来帮忙!”后,【莉莉眨了眨眼睛】,三是【她猛地一转身,飞快地跑开了】。
窃以为,这不仅揭示了她对斯内普的看法,还交代了她“讨厌”詹姆却仍嫁给他的原因。
且让我们逐个拆解一番:“眨了眨眼睛”,意味着她直到昨天还认识一个截然不同的斯内普,那个斯内普尽管将其他麻瓜出身的人都称为mudblood,却永远对她非常友善,所以她想的是“果然轮到我了”。
“扭过头,飞快地跑开了”,在詹姆约她出去玩以后这样做,是羞涩的体现,说明她对詹姆并非没有好感,之前的一段对话多少有些调情的成分在内——詹姆显然具备许多吸引人的特质:开朗,阳光,体育好,会说话,而且有钱。
傲慢亦是一种情感,放下傲慢也需要经过长期的练习,小天狼星解释说莉莉嫁给詹姆是因为七年级后詹姆不再自大了,那么,好,一个傲慢的富二代bully突然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有没有先例呢?
有,请参见三井寿。
詹姆显然没有像三井寿那样遭遇重大挫折并被人生导师拯救,否则小天狼星不会不提;小天狼星和卢平只提到,詹姆虽不再【为了取乐】对别人施咒语,却并未对斯内普停手,换言之,他只不过是稍微收敛了一下罢了。
莉莉接受了七年级而非六年级的詹姆,根源并不在詹姆的变化,而是詹姆的收敛令她不必太过在意他的缺点。
证据何在呢?
正是那句【刹那间,莉莉愤怒的表情起伏了一下,就像她也要微笑似的】。
当我于03年的某个深夜初读HP5时,就深感这个细节十分刺眼,待到HP7出来以后,每当我想到这句话,那感觉更是如同活吞苍蝇——不得不说罗琳真是够狠的,只多出一个句子,斯内普用尽一生去追寻的光芒,瞬间便化为了荒诞与虚妄。
莉莉和斯内普曾是魔药课上的搭档,她也说过他是她最好的朋友,然而到了此时,由于他糟糕的卫生习惯以及乌烟瘴气的交际圈,使得她与其他人一样,也将他视为怪胎了。
她当然不会欺负他,不过确实想甩开他,“这些年来我一直为你找借口,别人都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还和你说话”,如今她终于筋疲力尽了——这样美好的友情怎会一笔勾销?
主要责任当然在他,不过另一方面,她也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他。
与“表达自己的情感”相对,“理解他人的情感”也是一种能力,而莉莉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幸福家庭(佩妮至少提供了两处证据,其一是她对蜘蛛尾巷的鄙夷,其二是HP1中“可是我的父母却看不清,整天莉莉长、莉莉短,家里有个巫婆他们还美滋滋的!”),到了霍格沃茨后仍是成绩优异的人气王,集各方宠爱与天下优点于一身,这就意味着她对负面情感没有丝毫切身体验。
她确实是个善良宽容的好孩子,也确实同情斯内普,但她的同情流于表面、归于肤浅,仿佛一个新闻评论员——地狱就在她身边,但她既看不到滚烫的熔岩,也听不到绝望的叹息,更触不到卑微的灵魂,因为她的生活太有限,眼中只有蔚蓝的天。
莉莉只能察觉表象,却没有能力追问根源,故在她看来,詹姆的校园凌霸只是个年轻造成的缺点,而非人格本身的缺陷。
她甚至有可能会在约会时对詹姆说:“我看不出你为何要对XX那么坏,你就不能收敛一下吗?
” 这里没有指责莉莉的意思,毕竟欧美校园中运动员凌霸科技宅的传统由来已久(我们国家则是倒过来,小学老师带领全班欺负学习最差的同学),相信不少人都认为,较之凌霸,不洗内裤才是更大的罪过——这种文化本身就有错,何况比起一大批将凌霸视作男子气概的姑娘,她已经先进太多了。
有些读者或许会认为我对莉莉及詹姆太苛刻,有“詹黑”之嫌;然而我想说的是,在本文的架构内,并不存在好与不好的角色,只存在塑造得好与不好的角色,既然能从詹姆身上挖掘出这么多东西,说明他的塑造是成功的,故比起单纯地“黑”抑或“捧”,研究一下作者究竟想借助他表达什么、能从中学到些什么,才是更有意义的。
HP作为一部结构极其规整、内容极其充实的通俗小说,每一章都经过了精细的打磨,各个角色都有着独特的价值,没有哪两个人物是重复的;我想,既然罗琳已经借助德拉科体现了校霸的成长,那么她之所以要设计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条线,一方面是为了表现绵延一生的伟大友情(确实非常感人),另一方面恐怕就是为了探讨校园凌霸,至于詹姆成长与否,并不是小说的重点。
莉莉的【仿佛也要微笑】,以及《最痛苦的回忆》这一整章中诸多围观学生的欢呼,其实都指向了一个十分引人深思的现象:为什么许多人不觉得欺负人是原则问题?
仅仅因为无聊就把别人头朝下吊起来并扒掉内裤,这很好笑吗?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地球上生活着这么多“詹黑”,倒是挺值得庆贺的,毕竟现实生活中的詹姆们依旧坐拥着好人缘。
詹姆波特经常欺负人,对此莉莉与卢平都是承认的(当小天狼星说“月亮脸不那么傻”时,卢平摇了摇头:“我曾经让你们放过斯内普吗?
”),作者更是借助哈利强调过这一点: 【是的,他以前无意中听麦格教授说起过,他爸爸和小天狼星是学校里最能惹麻烦的人,她把他们描述成韦斯莱双胞胎的先驱者,可哈利无法想象弗雷德和乔治会为了寻开心,把什么人头朝下倒挂起来……除非他们俩非常讨厌这个人……也许是马尔福,要么就是那些罪有应得的人……哈利想努力找出一些理由,好证明斯内普活该在詹姆手里受那些罪。
但是莉莉问过:“他怎么惹着你了?
”而詹姆回答:“其实主要是因为他的存在,要是你理解我的意思”……詹姆不是仅仅为了小天狼星说自己觉得很无聊就挑起了事端吗?
哈利记得卢平以前在格里莫广场说过,邓布利多让他当级长,是希望他能约束一下詹姆和小天狼星……但是在冥想盆里,他却坐在那里,任由这件事发生……】 有些人或许坚信自己从没听说过身边有哪个人爱欺负人或者认同欺负人,这可能是由于走运,也可能是由于交际圈狭窄,但更可能是由于观察力有限。
凌霸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无论搞奥赛还是不识字、太阔绰还是太贫穷、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任何原因成为受害者,凌霸者本人亦有在可能换了新环境后沦为被欺负的对象。
争强好胜是动物的本能,鉴于少年不像成年人那样拥有多种能够证明自己的手段(话虽如此,成年人间的凌霸现象也并不鲜见),有些小孩便选择了欺负别人——既是为了体验居高临下的快感,也是为了借助在许多人面前展现“力量”来赢得他人的敬畏,从而获取地位。
凌霸者的愤怒总是来得莫名其妙,并且永远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那个我们都很熟悉的特殊历史时期,在某些层面上,也可谓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凌霸。
校霸们普遍不尊重父母、不愿意担当、不能控制情感——如果说这些都可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好转,有两个特点则是除非他们遭遇重大变故否则甩也甩不掉的:虚荣与傲慢。
HP中详细描写了四个校霸,分别是伏地魔、达利、詹姆和德拉科,考虑到伏地魔在学生时代就犯下了多起恶性刑事案件,其所作所为早已远远超出了凌霸的范畴,这里主要讨论后三者,他们都属霸道类型,却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德拉科的人品诚然比较渣,不过胆子也非常小,所以多数时候都在打嘴仗,其恶劣品性主要体现在手段阴险,HP3中他诬陷巴克比克并试图置之于死地,HP5中他的挑衅导致双胞胎和哈利被终身禁赛,到了HP6,他终于发展成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凶手,不惜害死多位同学也要给邓布利多下毒,可是又没胆量当面朝校长念咒;达利则与克拉布和高尔并称为拉低人类平均智力三大罪魁祸首,他具备德拉科的所有缺点,只是不具备哪怕一丁点头脑,可谓是在这条路上付出了99%的努力而没能拥有那1%的灵感,因此平生最闪亮的时刻定格在HP7中对哈利说的那句“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扣题扣得漂亮——长不大的人才会耀武扬威,好比唯有原始人才会通过佩戴夸张的装饰品来炫耀性功能。
至于詹姆,很遗憾,他当然有很多优秀品质,就做人的角度比起德拉科要成功很多,可是他的凌霸行为也是最严重的。
马尔福家族是墙头草性质的暴发户,与其说他们嚣张得不可一世,不如说是狗仗人势,所以德拉科与卢修斯一样,也热衷于拉拢才华横溢出身高贵的人,极其擅长溜须拍马,很乐意臣服于强大的力量,对于自己称霸没有强烈的执着。
HP4中德姆斯特朗刚刚在斯莱特林的桌子边落座,哈利就看到【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因此而得意洋洋】、【马尔福倾着身子跟克鲁姆说话】,若换成詹姆,恐怕只会对克鲁姆嗤之以鼻——此君唯我独尊,绝不会去吹嘘自己巴结上了什么显贵。
詹姆尽管没有德拉科那么强的主观恶意,却非常崇尚直接攻击,到了一个不管有事没事都要干两架的地步,这是因为较之阴阳怪气地耍手段,殴打更能让他感到自己盖世无双。
然而殴打本身并非他的目的,借由殴打展示力量、赢取围观者的欢呼才是令他坚持打下去的动因——正是由于大家都很喜欢他、也都很喜欢看戏,所以只消片刻他就能将一场小规模斗殴升级为大规模耍猴。
比起依靠拳头来威吓的达利,詹姆的高明以及可怕之处就在于“好人缘”,他不仅本身就聪明、英俊、富有,更有一大帮朋友,专挑没人喜欢的少数派出手,从而吸引了大批拥趸。
人们看到克拉布和高尔欺负人时,都知道这个行为傻逼而混蛋,但是看到小天狼星和詹姆欺负人,就会转而觉得这个行为拉风而酷炫。
事实上,凌霸者总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从来都是受欢迎的孩子才会去欺负别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越发团结,亦在同学中越发“有地位”,这是因为青少年的自我约束力较弱,总想体验为所欲为、大权在握的感觉,以致错误地认为欺凌弱小象征着力量强大,导致凌霸者为了获取更高的“地位”,行为越发恶劣。
在盛行凌霸怪小孩的欧美国家(由于我国推行唯分数论,情况还要稍微复杂一些),学生们往往被分成“人缘好”和“人缘差”,这一点书中也是承认的,比如那句“斯内普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用的就是专门形容怪小孩的“unpopular”(与之相对,作者形容莉莉和詹姆的词都是“popular”)。
没有朋友已经够糟的了,更别提还有詹姆这类组织大部队去碾压少数派的校霸存在(站在一旁拍掌大笑,何尝不是性质恶劣的凌霸?
),洋洋得意地看着斯内普和卢娜这类边缘人手足无措乃至跪地讨饶,恰恰可以满足许多平庸之辈当上帝的愿望——个人的反抗毕竟微弱,群体的力量才是无穷,起初是鲜有人敢去帮他们,最后是没有人愿去帮他们,毕竟谁都害怕被孤立,谁都想有归属感,站在主流的对立面,往往要付出巨大的勇气及代价。
因此有着凌霸氛围的学校往往都深陷于恶性循环:越是欺负人的孩子越受欢迎,于是为了更受欢迎,越来越多的孩子加入到欺负人的行列里来,最后“不欺负人”成为了“懦弱”,“欺负人”成为了“社交”,与“怪小孩”为伍的“正常人”为了避免被归入“不受欢迎”之列,渐渐疏远了自己的“朋友”——是非就是这样被抹杀的。
在一些极端的案例中,有的小孩受到了极端严重的欺负,衣柜每天都被涂得乱七八糟,在走廊里每刻都被推搡,上课时每秒都被嘲笑,渐渐患上重度抑郁,不断怀疑身边的同学试图杀掉自己,只得休学回家;在一些更极端的案例中,休学回家且重度抑郁的孩子们,成功地买到乃至组装了几挺机关枪,冲回学校大开杀戒——太多人在他们身上体验过当上帝,现在他要自己当一回真正的神了:大权在握算什么,你的生死也要交由我定夺!
倒吊斯内普的一幕,或许是不少人童年梦魇的重现:你曾站在那里吗?
你是那个被吊起来的,还是把别人吊起来的,抑或是在旁边欢呼雀跃的?
残酷的从来就不是青春,而是青春年少时的我们自身。
莉莉的观念并没有任何先进于周围环境的地方,故作者之所以要补充“喜欢莉莉的不止有詹姆和斯内普”,为的就是说明她与张秋、金妮一样,隶属于“popular”的阵营。
人缘好和人缘差的区别在哪里呢?
尽管我们很可能会喜欢上文艺作品中一些废闲宅丧的偶像,但是在现实中,关键其实在于正能量与负能量。
卢娜的问题远远不止是“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她本身就是一个不愉快的真相——疯癫;其他人亦然——纳威“愚蠢”,斯内普“肮脏”。
赫敏的处境也差不多。
这不仅是因为她天性孤傲,更是由于得理不饶人——可是且慢,不饶人的前提仍然是“得理”。
在她与罗恩和哈利的数次冲突中,真理始终掌握在她手上:那把火弩箭难道不该送去让老师检查吗?
哈利难道不应该去研究金蛋而非晃时间吗?
哈利将斯内普的学术成果据为己有难道不是作弊吗?
圣器难道比魂器重要吗?
另一方面,一旦规则与原则不可兼得,赫敏立刻就会舍规则而取原则,所以她也常常带头违反校规:HP2中是她主动提出要熬制复方汤剂并亲自闯进斯内普的办公室偷原料,HP5中她建议哈利组织D.A.并设计出探查告密者的方法……邓布利多也说过他之所以安排赫敏与哈利一起上路,为的就是让她监督哈利。
你能想象赫敏面对残忍病态若倒吊斯内普这样的景象露出微笑吗?
故赫敏的问题,其实是在于“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致力于一件事——逃避真相(当然这无可厚非),喜欢沉浸于莺歌燕舞、谈情说爱、发财致富以及太平盛世的幼稚幻想。
可“生”作为 “死”的前奏,不仅其中的一切欢愉都是短暂的,而且与永恒的死亡相比,只有一瞬的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不愉快的真相;“popular”的人们在带来所谓“正能量”的同时,也使人避开了真实。
你当然有权利讨厌疯癫、蠢笨和肮脏,有权利对他们避而远之,可是当你向他们举起魔杖、在一旁欢呼雀跃的时候,你也成为了一个不愉快的真相——你狭隘、自私、冷漠、怯懦。
只见过光明的人在无忧无虑的同时肤浅空洞,只见过黑暗的人在自卑自负的同时自私自利,唯有对二者都有体验,才能具备拥有智慧的可能性。
罗琳自HP5起引入了“摄神取念”的概念,这个设定有着许多漏洞,然而它的本质其实是捕捉他人的情绪变化,所提取的是更为抽象的东西: 【“只有麻瓜才讲‘读人心’。
人心不是一本书,不可以随意翻阅。
思想也不是刻在脑壳里的,不可以让人钻进去读。
人心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东西,波特——至少多数头脑是。
”他笑道,“然而,会摄神取念的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研究别人的头脑,并作出正确的解释。
】 斯内普、邓布利多与伏地魔都是摄神取念和大脑封闭术的大师,这三人的共同点就是阅历丰富、深不可测,换言之,这是一种洞察力的体现,所以赫敏和卢娜应该也能成为个中高手。
“popular”的孩子们总是喜欢嘲笑“unpopular”的那些人举止笨拙,这种偏见何其局限:怪小孩们进过地狱,受过煎熬,炽烈地生活过,用力地挣扎过,背负着数倍于普通人的生命体验,所以他们很容易就能看透世事——大智总是若愚的,挂在脸上的不过是小聪明罢了。
对于斯内普的痛苦,莉莉不理解,但是卢娜、卢平和纳威肯定都能明白;还有一个人更有着切身体会,那就是哈利。
斯内普好歹还有个小破屋可以射射苍蝇,哈利干脆就是在碗柜里长大的,从生下来就是达利的拳击沙袋。
HP1中对哈利童年的描写,可谓是相当辛酸: 【他从床底下找到一双袜子,从其中一只袜子上抓下一只蜘蛛,然后把袜子穿上。
哈利对蜘蛛早就习惯了,因为楼梯下边的碗柜里到处是蜘蛛,而他就睡在那里……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他戴着一副用许多透明胶带粘在一起的圆框眼镜,因为达力总用拳头揍他的鼻子。
】【在学校里,哈利没有一个朋友。
大家都知道,达力一伙最恨的就是穿松松垮垮的旧衣服、戴一副破碎眼镜的怪人哈利-波特。
谁也不愿意去跟达力一伙作对。
】 《哈利波特》最初就是一部写给怪小孩的童话,本身就包含着反凌霸的主题。
我以前也认为哈利的性格没有棱角,后来却越发觉得并非如此——HP的核心字眼“爱”,乍看之下犹如竞选口号一般空洞无物,然而邓布利多在HP6中的这段话,一下子就将这个字的意味点明了: 【“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
”邓布利多大声说,“惟有这一种保护,才有可能抵御伏地魔那样的权力的诱惑!
虽然经历那么多诱惑,那么多痛苦,你依然心地纯洁,还像你十一岁时那样。
当时你向那面能照出你内心愿望的镜子中望去,看到的只有怎样挫败伏地魔,而没有永生和财富。
哈利,你知不知道,世上没有几个巫师能看到你在镜中看到的东西?
伏地魔那时就该知道他要对付的是什么,可惜他没有!
”】 罗琳曾表示哈利是她最喜欢的人物——他的命最苦,心态却最好,没有人给过他爱,但他天生懂得爱,是一个理想化的角色。
在冥想盆中看到斯内普的过往后,哈利大受震动,日后更将亲生子命名为“西弗勒斯”,以此祭奠“最勇敢的人”,甚至动用自己的影响力,确保斯内普的画像挂入校长室(也不知这幅画像会如何面对哈利);假如二者对调,斯内普怕是只会对此微微一笑,认为责任已履行,欠债已偿清,恨才是永恒。
我们都学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是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可是在经受苦难的过程中,有的人迷失自我,有的人丧心病狂,只有少数人才能越发强大。
斯内普在HP5的电影里说哈利是“多愁善感的孩子、整天抱怨你的生活是多么苦涩而不公平,虽然你或许没有注意到,但生活就是不公平的”,不过真正走不出童年阴影的人倒是他自己;一样是在霍格沃茨找到新家的abandoned boys,伏地魔干翻了这个娘操的世界,斯内普也险些把这娘操的世界干翻,只有哈利始终在想“我爱家人和朋友”,孰强孰弱,不言而喻。
七部《哈利波特》,也可被解读为上天下的一盘大棋:神想要寻找一个救世之星,最先挑中了天赋异禀的汤姆-里德尔,但他的灵魂既卑微又卑劣,完全无法抵挡苦难的折磨,最后彻底被人性的阴暗面攫获;然后又挑中了天赋异禀的西弗勒斯-斯内普,但他也差点走上了与伏地魔相同的道路。
失望且绝望的神将期望寄予哈利-波特,尽管他法力不算高强,头脑不算聪明,但是有爱、有原则,永远忠于自己的内心与信念,决不会屈服于权力与诱惑——因此伏地魔化作魔王,斯内普沦为炮灰,而哈利加冕王者。
苦难与庸者是无缘的,不失为一种宝物,但于弱者它只是劫难与摧残,于强者才是卧薪尝胆。
你受过罪,不代表你应该将生命浪费于抱怨;你的命运,仍要靠自己去开拓;你要承认错误、克服缺点,而非把一切不公都归咎于世界;你要敢于打拼、不断向前,而非沉浸在过往的伤痛中顾影自怜。
以下这段《阳光小美女》中的台词,我非常喜欢,当年在看这个片子时,简直是从头哭到尾,虽然总是被别人嫌弃哭点低: 【“你知道马塞尔-普鲁斯特吗?
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从没干过一份正式的工作,单相思得不到回报,还是个同性恋。
花20年写了一本小说,可是根本没人读——但他也许是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作家。
不管怎样,呃——他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回首往事,审视从前所有痛苦的时光,觉得痛苦的日子才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塑造了他。
而那些快活的年头呢?
彻底浪费了,什么都没学到。
”】(六)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 之前的章节都围绕校园题材展开,然而大体上可隶属于校园小说的HP,更多的笔墨其实放在了“家庭”之上。
世间所有介绍罗琳的资料,都会提及她在创作哈利波特时是“单身妈妈”,“每天都在发愁能否给襁褓中的女儿买双新鞋”,她也表示“邓布利多的博格特是他妹妹的尸体,我的博格特是我的孩子的尸体”,意即她在创作这部小说时,所怀有的心态正是“母亲”。
莉莉、佩妮、纳西莎、莫丽与爱丽丝-隆巴顿,各式各样的女性,各式各样的人生,但都是一样伟大的母亲,这个主题甚至渗透到了OST中——哈七下电影原声大碟的第一轨就是《Lily's theme》,待到片尾处《Voldemort's end》中,这段旋律又再度响起。
在拯救孩子的道路上,看似纤弱的母亲往往能达到天地间最极致的果敢坚决——卢修斯愿意为了儿子委曲求全,纳西莎却连黑魔王都敢欺骗;骄傲一世的克劳奇勇敢地决定救出儿子,然后他的妻子直接替儿子进了阿兹卡班。
实不相瞒,读前三部时我并没有对HP系列产生什么特别的兴趣,直至第四部才有眼前一亮之感,这一部尽管核心设定是个巨大的bug(那个门钥匙为何不能被设定为哈利的牙膏?
而且竟然是双向的),却从第一章起就漫溢着阴森荒凉,尽管气氛全被封面上喜气洋洋的哈利给破坏了。
而这部书真正的主干,其实是克劳奇一家令人扼腕的命运,正是这个弑父的故事,使得HP正式脱离了儿童故事的范畴,完成了质的飞跃。
罗琳借助他们的经历,讨论了一个甚为棘手的问题,即小天狼星在山洞中所言的“为什么来自良好家庭的孩子会走上这样的邪路?
” 对此,小天狼星已经揭示出了一部分原因:他的父亲不怎么关心他。
在小克劳奇接受食死徒审判一章中,作者几次写到【克劳奇旁边那个纤弱的女巫开始前后摇晃,用手帕捂着嘴呜咽啜泣】、【克劳奇旁边那个瘦小的女巫抽泣起来,身体前后摇晃】,而当克劳奇向儿子喊出“我没有儿子!
”时,【瘦小的女巫倒吸一口气,瘫倒在凳子上。
她晕过去了。
克劳奇好像没看到似的】,从中不难发现克劳奇太太的性格相较丈夫是要敏感上许多许多的,是一个正常的人;换言之,这是一个典型的严父慈母式家庭。
以老克劳奇的性格,他毫无疑问是家庭中的绝对权威,对待孩子的教育肯定也十分严格,可是由于过度热衷工作,他在实质上成为了缺席的父亲,与儿子的接触极少,这就使得小克劳奇不仅没能感受到父亲的关怀,反而对他制造的压抑深有感触,久而久之内心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洞,加之母亲想必对他极度溺爱,于是造就了他自私而叛逆的性格。
没有谁不渴望父爱,特别是外表强硬而内心脆弱的失落青年,尤其会想要一个可以效仿的榜样、可以信任的依靠。
所以小克劳奇也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父亲,那就是伏地魔——“我会得到超过其他任何食死徒的荣誉,我将成为他最宠爱的亲信……比儿子还要亲……”。
小说虽然只展现了再度归来后陷入精神分裂的晚年伏地魔(他与朱元璋落入了差不多的精神危机),不过也对他的早年经历有所涉及,多次强调他富于魅力与欺骗性,因此在小克劳奇看来,伏地魔显然是个更合格的父亲。
这倒是很符合食死徒队伍的壮大规律:最早的那批只不过是像敬佩大哥一样崇拜他,到了新一代,贝拉特里克斯已经视他为理想的情人,小克劳奇已经视他为理想的父亲,老一辈继续将儿子送给他,外围的信众更是视他为不倒的邪神。
悲哀的是,小克劳奇以及小天狼星都认为老克劳奇不具备父爱、只懂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一种误解。
老克劳奇也是一个可悲的可怜人,他被权力、名誉这类身外之物紧紧束缚,反而无法自由掌控俗世的生活,即便在把孩子从阿兹卡班接回来后也继续延续铁腕的教子方式,至死没能学会怎样与自己的儿子交流。
这对父子间的矛盾太尖锐,以致小克劳奇并没有因为被父亲救回来而感谢他,反而因此加深了对父亲的仇恨——在向哈利的班级教授不可饶恕咒时,假穆迪有这样一句台词: 【大家都笑了起来——只有穆迪没笑。
“你们觉得很好玩,是吗?
”他粗着嗓子问,“如果我对你们来这一下,你们会喜欢吗?
”】 可是较之韦斯莱先生等模范父亲,老克劳奇或许多了些自私、少了些表达,却并没有少掉哪怕一丁点父爱。
小克劳奇把父亲将母亲送入阿兹卡班的行为解读为“他爱她,虽然他不爱我”,可是一个不爱儿子的父亲,又怎么会把自己挚爱的妻子送去摄魂怪的治下坐牢、任由病弱发疯的她被草草埋葬掉?
老克劳奇在疯掉之后认定某棵树是珀西,他是这样说的: 【“是的,我儿子最近通过了十二项普通巫师等级考试,成绩很令人满意,谢谢你,是的,确实很为他骄傲。
”】 【“谢谢你,韦瑟比,你办完那件事后,我想喝一杯茶。
我妻子和儿子很快就要来了,我们今晚要和福吉夫妇一起去听音乐会。
”】 人在极度脆弱的时候,所挂念的都是他向来最重视的东西。
对克劳奇先生而言,工作的惯性太强大,使得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妻儿才是他最在乎的,可直到十余年后珀西成为他的助理时,他仍惦念着那个一度“幸福”的家庭,哪怕它从来就是幻影。
这对父子其实非常非常相似,一样强大的能力,一样强势的个性,彼此代表着对方所不愿面对的自己,于是在经年累月的不沟通、不理解与不信任后,积蓄在小克劳奇心中的那份偏执与仇恨,渐渐强烈到只能以谋杀来了结:“我击昏了克鲁姆,杀死了我父亲,把尸体搬到树林里,给它念了变形咒,变作了一堆白骨”——在HP4结尾,这段充满切肤之痛的独白由喝了吐真剂的小克劳奇以最为平板空洞的语调念出,那麻木得简直苍凉的一幕如果搬演到舞台上,势必是一段最耀眼灯光下最热烈的咏叹调——还有什么能比得上大仇已报的快感?
然而极致的悲哀莫过于这份支撑着小克劳奇全部情感体系的“仇恨”,其实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老克劳奇有曾虐待过他吗?
他杀死的是世上最后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为什么来自良好家庭的孩子会走上这样的邪路?
因为他们并没有来自真正良好的家庭。
“良好”不是表层上的体面,而是实质上的相依为命,韦斯莱家、德思礼家、马尔福家无不如此:达利与德拉科都算不得好孩子,但他们都不允许别人侮辱自己的父母亲,所以尚有完整的灵魂;而走上了弑父之途的小巴蒂-克劳奇,则注定要接受摄魂怪之吻。
克劳奇父子的问题,归根究底是他们太自私,一个不顾妻子和儿子的幸福,另一个不顾母亲和女仆的付出——在不成熟的时候,我们总以为活着是为了成绩和地位。
罗琳身为家中连暖气都没有的单身母亲,肯定比任何人都明白“良好家庭”究竟在孩子的成长中意味着什么,一心闯荡事业的老克劳奇被世上最后一个他真正在乎的人杀死,这是对为人父者的一则警示:如果你要做父亲,就不要在孩子尚年幼时离开他们;孩子只会认可童年时照料他的人为亲人,一旦错过了系紧情感纽带的重要时期,你会成为他生命中永恒的陌生人。
与此同时,系列中几位真正称得上是罪大恶极的角色,皆站在母性的对立面。
没有得到任何母爱的伏地魔,先是被莉莉打败,而后又被纳西莎毁灭。
最强食死徒贝拉特里克斯身为最变态虐待狂,最终却被实力远远低于她的韦斯莱夫人喊着“别碰我女儿”轻轻结果;罗琳说她原本想让纳威来做这件事,改来改去却还是觉得韦斯莱夫人更合适,原因想必是韦斯莱夫人是最富母性的母亲,贝拉特里克斯却能放出“如果我有儿子,我巴不得送他去黑魔王那里效忠呢!
”的豪言壮语。
至于乌姆里奇这个被斯蒂芬金盛赞为“足以载入史册”的最渣反角,甚至从名字开始就远离了“母性”:多洛雷斯,首先是西班牙语中“伤痕”、“疼痛”的意思,但更重要的,它是纳博科夫那位“洛丽塔”的大名——“签名时,她叫多洛雷斯”!
乌姆里奇甚至没有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黑暗的时代往往是由宦官专权的,当他们失去了男性的其他享受,便只剩下疯狂玩弄权力这一条出路;而在乌姆里奇身上,罗琳做了一件非常厉害的事——她塑造了一个“女太监”!
“父性”或“母性”,倒未必是要做了父母才能拥有——全系列中最具父性光环的全民导师邓布利多,是一名同性恋者;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愿为下一代牺牲的品格,如果不能拥有它,不管年纪多大都算不得是真正的成年人。
老克劳奇只愿意为了自己的事业活下去,斯内普的母亲不愿意为了儿子好好地活下去,伏地魔的母亲不愿意为了儿子活下去,看看他们都造成了什么恶果吧!
进一步说,多数人的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走出家庭再走入家庭的过程,走出家庭是为了学会自立,走入家庭则是为了学会付出,因此不懂得牺牲与奉献的人根本不具备组建家庭的资格。
据此,个性互补的夫妇往往更长久,这在赫敏配罗恩、哈利配金妮的婚姻安排上有着非常直观的体现。
哈利配金妮,估计是由于金妮是全系列中唯一一个历经长时间的暗恋而终成正果的角色。
HP中的感情描写大都现实且惨淡,但凡秀恩爱的基本上都死得快了,斯内普世纪处男的位置已然牢牢坐定,邓布利多则陷入了基友对直男了无希望的单相思,即便格林德沃害他妹妹早逝、兄弟反目、百年孤独,他仍小心翼翼地躲了三年才鼓起勇气进行1945年的决斗,仍在身故之后因听闻“他是不想让伏地魔打开你的陵墓吧”而老泪纵横,其悲壮程度甚至远超斯内普。
再看金妮,从没入校时就喜欢哈利,HP2送贺卡导致自己沦为笑柄,HP4时因罗恩说“你可以和哈利一起去舞会”时已经答应了纳威而沮丧不已,一直坚持到照理早就该超出人类生理极限的HP6,罗琳要是再不给她个名分,这套书未免也太悲壮了。
群众普遍反应金妮从小女生到御姐的转变太突兀,我倒觉得这大可理解为金妮为了让哈利注意到她而努力地改变着自己,她就算成了御姐仍改不了小女生体质,真正的女王是不会为了任何人做出改变的。
赫敏才是女王性格,所以她甩了克鲁姆。
二者的分手应是多重因素造就的必然,首先,若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头发乱蓬蓬、行色急匆匆、门牙赛大棒(对不起我是为了押韵……但这对门牙即使被缩小了,她的守护神仍然是水獭……)、总是随身携带十几本厚书,隔着五十米就散发出学习很好的气场,所以帕瓦蒂才会因听闻竟然有人邀请她去参加圣诞舞会而大吃一惊。
那么,这样的场景也便十分诡异了:国际著名球星克鲁姆,不远万里来到大不列颠后仍流连忘返于图书馆,然后,他那深邃而锐利的目光越过层峦叠嶂的骨肉皮,一见钟情上了一个——学霸。
当然赫敏也有可能凭借人格魅力将克鲁姆拿下——姑且先认为克鲁姆这么优秀的小伙能够慧眼识珠吧——但,在克鲁姆邀请她去舞会之前他们不仅没讲过一句话,二人之间甚至连语言都不太通,于是他把她的名字发成了her-my-own…… 这段恋情魔幻得简直有玛丽苏之嫌,大概也只能腰斩。
另一方面,则是克鲁姆注定会成为一个干事业的男人(他甚至还是个烈士遗属),可赫敏也注定会成为一个干事业的女人(她要组织家养小精灵解放阵线),二者的目标不统一,所以赫敏注定不会成为伟大的男人背后的那个伟大的女人,她需要的是一个更伟大的男人——而自始至终都在拼命成全周围人的罗恩,正是全系列最伟大的男人。
罗恩的牺牲者本质,早在HP1下赢那盘霍格沃茨建校几百年来最精彩的一盘大棋时就已经注定了: 【“是的……”罗恩低声说,“只有这个办法了……我必须被吃掉。
” “不行!”哈利和赫敏同时喊道。
“这是下棋!”罗恩厉声地说,“总是需要做出一些牺牲的!我向前走一步,她就会把我吃掉——你就可以把国王将死了,哈利!”】 确实,罗恩是他的圈子里资质最普通的,优点缺点都不突出,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而且平凡得很平均, Owls考试里也一个优都没拿到……偏偏他还生在韦斯莱家,自幼就对哥哥们的阴影耿耿于怀: 【“五个。
”罗恩说,不知为什么他显得有些不高兴。
“我是我们家去霍格沃茨上学的第六个了。
你可以说,我应当以他们为榜样。
比尔和查理已经毕业了。
比尔是男生学生会主席,查理是魁地奇球队队长。
现在珀西当上了级长,弗雷德和乔治尽管调皮捣蛋,但他们的成绩是顶呱呱的。
大家都觉得他们很有意思,都盼望我能跟他们一样。
话说回来,如果我能做到,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因为他们在我之前就做到了。
你要是有五个哥哥,你就永远用不上新东西。
我穿比尔的旧长袍,用查理的旧魔杖,还有珀西扔了不要的老鼠。
”】 纵使如此,罗恩仍然浑浑噩噩每一天、得过且过每一事,没有野心而只有幻想,因为他只是一个不巧落入精英圈内的普通人。
罗恩既拿不了主意也发现不了问题,当级长时因怕得罪人而没怎么履行过职责,玩魁地奇时则由于弗雷德和乔治的嘲笑而死活发挥不出水平, 可一旦有人给他指明了方向,他马上就能展现出还算不错的实力,也就是说他一点都不喜欢独当一面而宁可被别人引领,所以在恋爱上,他没过多久就厌倦了小女生拉文德布朗。
与此同时,赫敏则注定要“走出去”。
小说反复强调了两个元素,其一是永远老一套的占卜课——拉文德和帕瓦蒂对特里劳妮的崇拜之情永远溢于言表,而赫敏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巧的是,邓布利多与麦格教授都对这门课程颇有微词。
其二则是丽塔-斯基特, 此女与乌姆里奇一样可谓是战斗级的bitch,不过她可有着大批忠实读者: 【哈利和罗恩得到的彩蛋都有龙蛋那么大,里面装满了自制的太妃糖。
赫敏的彩蛋却比鸡蛋还小。
她一见就拉长了脸。
“你妈妈不会碰巧也看《巫师周刊》吧,罗恩?
”她轻声地问。
】(HP4中的韦斯莱夫人) 【一声刺耳的嘎嘎尖笑打断了他的话。
“丽塔·斯基特?
哦,我喜欢她,总是读她写的东西!
”】(HP7中的穆丽尔姨妈) 与之相对,赫敏不仅推理判断力无与伦比、从不迷信报纸与权威,亦通过个人努力在其创造力有所欠缺的理化类科目如魔药、魔咒上取得了极其优异的成绩,堪称是文理兼修的法学院高材生。
故罗恩与赫敏的婚姻,堪称是极有品格——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牺牲者的角色始终是由女性来充当的,古时女性是缺席的性别,如今女性则在职场与学业上多处受限,遭受“Bossy”与“女博士是第三性”等各种打压,随便哪本社会学书籍上的数据都表明女性的工作时间一直在增长,男性却仍对家务之繁重仍一无所知,哪怕他们在事业上毫无建树。
确实,有些女性更适合全职投身家庭(有些男性亦然),但,当独自拖着孩子从咖啡馆的小纸片一路写成全世界最畅销作家的J.K.罗琳,反复强调她以自己为模本打造出了以赫尔墨斯命名的民权运动组织者赫敏-格兰杰时,人们却反复盯着她到底配不配得上哈利,是不是太煞费作者的一片苦心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如果人人都立志要开疆拓土的话那世界早就乱套了,三人组其实是在朝不同方向成长:哈利要征服对死亡的恐惧(王者),赫敏要摆脱对失败的忧虑(军师),罗恩则要修炼出不凡的器量(辅臣),他们都是优秀的年轻人。
罗恩先是接受了一群远比他优秀的哥哥,然后结交了一个远比他有名的兄弟,接下来迎娶了一个远比他有能力的妻子,在帮助他们所有人实现了事业目标后,他站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告诉自己的女儿:“幸好你继承了你妈妈的脑子。
”罗恩因忠于内心而选择了一个他真正眷恋并且真正适合他的妻子,且,以七部书的挣扎成长为了一个肚里能撑船的宰相之才——这可绝非易事: 【“因为这东西对我有害!
”罗恩望着石头上的挂坠盒,直往后退,“我对付不了它!
我不是在为自己借口,哈利,但这玩意儿对我的影响比对你和赫敏要大,它让我产生了一些念头,那些念头我原来也有,但它使一切变得更糟。
我无法解释,每当把它拿下来,我就会清醒过来,可是然后我又得戴上这该死的东西——我不行,哈利!
” 他已经拖着宝剑退到远处,连连摇头。
】 任谁都能感受到这一幕中罗恩那撕心裂肺的痛苦。
常说罗恩是子世代中最丰满的角色,原因就在于他是大多数人的缩影,没有接受过光环与荣耀,没有经历过创伤与挫折,而罗琳的创见就在于到了也没让罗恩蜕变为雄心勃勃的“好丈夫”化作一锅心灵鸡汤,要知道在我们这个loser忙着打老婆的世界上,从来就不缺少空想家。
因此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赫敏为什么不嫁哈利”,想必还是包含着社会偏见的因素:一个女孩子,不管她学习多么勤奋、工作多么努力、性格多么独立、想法多么丰富,可只要她没能嫁个“好男人”,瞬间就会成为人们同情乃至嘲笑的对象。
可“好”与“不好”又如何界定呢?
亚瑟-韦斯莱和老克劳奇到底谁更“好”呢?
韦斯莱先生可绝不是什么世俗意义上的好男人,一辈子在魔法部打卡混不出头,生了一堆孩子却又养不起,就连他儿子都批评他“胸无大志害一家人受穷”,沿着小说一路看下来自然会觉得珀西太伤人,可说实在的,换了今日大城市中夜夜笙歌天天吃喝一点责任都不愿担负却整天喊着要实现个人价值的独生子女,这句话大约是憋不到成年以后的吧。
我身边的姑娘们更是普遍觉得卢平才是真正的理想型,或许在有的人看来那场婚姻是麻瓜出身的唐克斯嫁给了一个又老又穷的狼人,但它同时也意味着身为穆迪真传弟子的顶级傲罗唐克斯嫁给了一个人格成熟、有责任感、勇猛果敢的伟大男子,他们的感情如此真挚以至于老、穷、狼人都称不上是问题,这难道不是幸福的极致吗?
幸福之于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有的人觉得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就是幸福,但亦有的是人恨不得把两只耳朵全割了以交换梵高一半的才能,不妙的是社会偏见只规定了一种“幸福”,于是许多人以为他们在追求幸福,实际上却是对生活抱有太多荒谬的幻想,接下来再以压抑自己来换取别人艳羡的目光——极端事例如,嫁个老克劳奇,生个小克劳奇,我怎么觉着这日子甚至远远不如把“孤寡、后妈、拉拉、出家”一块占了呢?
甜言蜜语总得落入柴米和油盐,青春容颜总得化为皱纹或硅胶,韦斯莱夫人大约也有过长腿细腰的少女时代,令人窒息的中产阶级伪善规则将德思礼一家一齐逼向人格变态,罗琳想必是对这个话题深有感触,于是有了《偶发空缺》。
正可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流社会中可是有不少夫妇只以财产和孩子维系婚姻,马尔福夫妇在失势前从来就没有一起在同一场景中出现,就连他们从霍格沃茨正路上离开时,纳西莎也根本没有停下来等卢修斯的意思: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幸与不幸的综合当中,只是社会偏见规定了男性要去羡慕别人事业有成,女性要去羡慕别人一身名牌,父母要去羡慕别人早抱孙子,但你的生活,很可能比“别人”更适合你。
HP中形形色色的家庭,大多数都还是幸福的,归根究底在于他们没有跨越那道引发质变的界限,愿意为了彼此牺牲——人若一心只想自己,离伏地魔也就不远了。
在阅读HP这类强调健康人格与高贵情感的作品时,或许最先应放下的便是诸如“配”与“不配”这类功利性的偏见,然后转向发掘角色的内在品性,大概这才是领悟个中真谛的最好方式。
你如果想看真正幸福的家庭,就去看韦斯莱一家,一对看似平凡却永远可靠的普通夫妇,带着一大堆吵吵闹闹的红头发孩子,公务、公务、公务与家务、家务、家务,那才是理想的生活现实的样子。
(七)For The Greater Good 技术上讲,《哈利波特》毫无新意。
它以通关打怪形式串通成长、对抗、寻找、复仇几大母题,角色设置完全符合剧作法上所言的七大类型即英雄(哈利)、导师(邓布利多)、把关者、使者(海格)、变化者、影子(德拉科)、小丑,匠气十足的单线剧情紧紧围绕一个极其弱智的预言开展,具体设定上更是漏洞百出,因此33岁才写出《魔法石》的J.K.罗琳,很难称得上是有天赋的小说家——菲茨杰拉德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28岁,品钦写《V.》时26岁,麦卡勒斯写《心是孤独的猎手》时只有23岁,他们的文学才华,显然甩开罗琳数个等级。
然而笔墨纸砚必得浸透了人生的波涛后才能有意义,创作本身是个万万急不得的慢功夫(尽管我所生活的这个文明古国如今正沉浸在“80/90后作家”这类穷极无聊的字眼里),《哈利波特》的真正迷人之处,在于极其良好的质感——即顺畅的节奏与丰富的意蕴——以及极其高尚的灵魂。
罗琳纵然不擅长编排巧夺天工的情节,却决不在她擅长的事情上含糊——论设定,HP中的所有人名、地名、著名巫师、神奇生物乃至魔法史等均有文化渊源而非凭空构建,赋予了小说非同一般的厚重;论人物,罗琳则充分继承了前辈作家的光荣传统,在塑造立体角色上的成就有目共睹。
分别以红褐蓝绿为纹章的四个学院(窃以为这是对我前面某个论点的佐证),背后是四种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从一开始就为戏剧冲突的展开预留了足够的空间;费格太太的潮湿客厅充盈孤苦伶仃老处女气息,费尔奇的阴暗办公室堆满刑具与咒语函授速成,这是环境即性格的外化——侧面体现了哑炮这一群体的境遇真是令人唏嘘;一晃而过的小龙套也要补上两笔特征,如出现在邓布利多葬礼上的小个子,估摸着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就连插科打诨的句子都经过了一番设计,如HP3的结尾曾提到,“唯一愿意听珀西说话的人是他的女朋友佩内洛”,可想而知此君嚣张到什么地步了。
诸如此类的细节遍布整整七册书,粗略浏览时或许注意不到,汇合到一起却足以促成与同类作品截然不同的阅读体验。
这样的功力,首先来自长期的练习以及对每字每句的精细打磨。
人文社的封三上便写着罗琳“自幼喜欢看书和讲故事”,她自己也说过“大学时代常常逃掉课程去写小说”——对写作,人们总是抱以两种偏见,要么认定这不过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扯淡,要么妄图以“有才”二字概括作者的全部努力。
然而正如想弹琴需先练音阶、想绘画需先练素描,若想达成对语言纯熟的运用以及掌握凭寥寥几笔勾勒一个“人”的技能,也要经过长期且大量的观察、概括和练笔,其所需积累之庞大、所需修改之繁复,远远超过吐槽家们的想象。
李白斗酒诗百篇式的天才大概是存在的,不过其数量势必比“据传”的要少上许多——如以狂放不羁爱装逼著称的拜伦老师,就常常吹嘘他的某某作品只用两天便一挥而就,可待他归西后脑残粉们从阁楼上翻出手稿,才发现上面勾勾画画,根本不可能是在两天内写成的。
其次,罗琳本身也有着丰富的阅历。
HP走红后她在商业漩涡中与各方人马的斡旋,我无从打探,也不感兴趣;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魔法石》问世之前,她忍受了漫长的寂寞与煎熬。
出身单亲家庭的罗琳,与父亲常年维持互不交谈的敌对状态,二者的矛盾直到前几年还盘踞小报头条。
二十五岁,同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卧病多年后过世,而人间至悲莫过于那位妇人根本不知道《哈利波特》的存在——HP1中哈利孤苦凄凉的处境,即是罗琳被丧亲之痛击垮时最真实的心情写照。
而后她于在葡萄牙工作期间嫁给了一位当地记者,可没过多久便同那位曾于凌晨五点将她拖出家门掌掴的前夫一刀两断,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和三章《哈利波特》的草稿灰头土脸地滚回故乡。
由于到处找不到工作,她只得依靠微薄的救济金维持“永远也不可能靠此谋生”的儿童文学创作,自认是“The Biggest Failure I Knew”,一度滋生出自杀倾向,而散发着腐朽气息、令人感到“再也不会快乐起来”的摄魂怪,堪称对抑郁症最绝妙的表述——唯有一件事支撑着她:“an old typewriter and a big idea”。
难能可贵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HP,仍然坚持住了站着挣钱。
它的灵魂中充满坚毅而饱满的母性,不仅彻底摒弃了同定位作品中屡见不鲜的妄想、拜金、玛丽苏,而且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每周都要打着看HBO的旗号来满足低俗情趣,一定能通过对比明白HP具有多么高雅的格调,它甚至避免了过于煽情的戏剧冲突(俗话说就是狗血)。
罗琳永远将最华彩的篇章献给人性中最正面的部分,贯穿始终的是波澜壮阔的英雄气概——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忠于信念与所爱,狼人、巨人、怪小孩还是后进生都能成为了不起的大英雄。
现实中我们都会被财产、相貌、学历、地位变成一堆标签,不停地重复着马尔福们的行为方式(虽然程度大概没有那么严重)、拒绝去深入而耐心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可“人”本应是复杂多变、妙不可言的,故我们需要文学的原因,或许与文青们喜闻乐见的“孤独”二字脱不开干系——历经重重波折的罗琳传神地描摹了多种人的多种层面,使得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理解与救赎遍布字里行间,无论你是何种人,大约都能在HP中找到自己的身影;莫笑那些角色弱点多啊,你就真得比他们更高尚吗?
尽管在相当一部分高端读者看来,HP这类通俗文学无非是讨好大众的低级把戏,然而无论什么主义的文艺,终究还是来源于生活的,在脱离生活后沉醉文艺,文艺只能用来装逼;有的人即便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也拒绝看到别人的优点,这可能就是他们无论工作和学习都完成得无比糟糕的原因。
我自九岁开始读HP,从中感受到了许多至为高尚的东西,只是它们因太直白而被忽视,因被忽视而被遗忘,因被遗忘而成为了人们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
究竟有多少知己能铭记“你们应该把朋友看得比耗子和飞天扫帚重要”?
究竟有多少教育者能明白“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究竟有多少野心家能抵御“死亡圣器”的诱惑?
或许这才是成年人们也沉醉于HP世界的原因:那荡气回肠的简单纯粹、深情厚谊,皆伴着童年的消逝而成为遥远的过去了。
但,罗琳并没有只停留于描摹童真的伟大。
全七册书从未规避过“恶”的存在,最终更以邓布利多那覆灭圣人神话的“For The Greater Good”推倒了守望少年世界的最后一座灯塔。
邓校长其实从未放弃过这一理念,就像真正的成长必须经过苦痛,现实的世界也从不无忧无虑,“For The Greater Good”才是成人世界的规程;因此他始终都在顺应命运的安排,也始终都在玩弄权术(尽管是以非常儿童文学的方式)。
作者早在HP4就开始铺设这条线了,如当校长获知伏地魔取了哈利的血时,【在短短的一瞬间,哈利似乎看见邓布利多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的光芒】。
电影中更默认斯内普也被拽进了这个大局——哈利的名字从火焰杯喷出来后,教授的台词从小说里的“不要责怪邓布利多,都怪波特执意要违反章程——”,变为了“校长,我也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巧合而已,不过,如果想知道它背后代表的意义,或许我们应该⋯⋯暂时决定让比赛继续进行。
”邓布利多的所谓“黑化”,预示着童年必会终结,所有人都终将离开魔法世界的奇思与妙想,迎接现实社会的刺痛和冷冽。
这正是当年走出国王十字车站的罗琳所经受的。
待到《魔法石》好容易敲下了最后一个句号,等待她的却是连续被18家出版社退稿——可以料想,与她命运近似却于沸腾苦海中挣扎至今的作者,大约也不在少数吧。
出版业很难说是一个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行当,它不仅需要远远漫长过其他学科的积累时间,所能得到的回报也都极其有限,且在此期间写作者所能收到的多数评价,也无外乎是“你傻逼”、“快放弃”罢了。
即便咬着牙坚持了下来,也不得不承认上天留在这个世上的才华是极其有限的,若拒不相信自己的平庸,唯有在偏执中趋向癫狂。
另一方面,钟芳玲女士的《书店风景》中曾有介绍,当年某家退稿罗琳的书局(理由为“对儿童来说太长/太阴暗”,其实很充分),现已关门大吉,店主每每望到尚念小学的女儿手捧《哈利波特》读得津津有味,只能摇头兴叹——俗世间的沉浮进退,要远远比小说里来得错综艰难啊。
《哈利波特》由咖啡馆的小纸片发展至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系列、史上票房最高的电影系列、在电子时代将青少年拉回书桌前的奇迹读物、市值150亿美元的文化产业,个中蕴含着太多的偶然,倒不具备什么励志的因素——有太多人都挺过了前文所叙的那段《艺术人生》般的苦痛,却到了没能拥有艺术的人生。
真正励志的是,在一个人人都以豪车名宅和光鲜亮丽、退一步也要安顿稳定为终极追求的社会里,有一位徘徊在贫困线边缘的单身母亲从未放弃,待到功成名就后也转型尝试其他类型的写作——你当然可以说《偶发空缺》是部烂书,新近那本假托退役军人为名出版的侦探小说是个笑话,但她本可年复一年地炮制魔法世界的外传坐等万两黄金自动进账的。
此刻再回顾罗琳那破碎的家庭、幻灭的婚姻、十年的寂寞与一腔从未更迭过的写作热情,也便能体会到这番奋斗有多么的不易了:年轻时谁他妈没有过个把超功利的理想,可又有几个人能独自拖着孩子在完全看不到希望的情况下坚持到三十三岁呢?
原文连载中。
去看《哈7》之前,发生了一件很让我心神不宁的事情——钱包不见了。
在脑海里设想了无数遍钱包是在哪儿丢的,甚至都想到了有可能是被某个食死徒下了“一忘皆空”的咒语。
刚才在地下通道里还给了两位乞丐一点钱,不会善有恶报吧?
唉,早知道就多给他们一些了。
我在心里许诺到,如果钱包没丢,等看完电影就给某人买块大金子去,要是丢了的话,那就赶紧报警,然后火速去办一些该办的事情。
不过还好,某人打来电话,说我把钱包搁她家桌子上了,同时她已经到电影院门口了。
我非常高兴,赶紧去便利店买了一听500ml的啤酒偷偷带进了电影院,同时也非常鄙视她,居然不在找到钱包的第一时间告诉我。
不过,我遵守刚才许下的诺言,告诉她,这笔钱现在是你的了!
随便买!
——她说,你别有病了!
于是我们就进了影厅,嚯,人来的真不少啊,满坑满谷的。
工作人员说,请大家关闭手机,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那位抱孩子的妇女你不要乱跑,哎,年轻的观众们麻烦谁给那俩老头让个座,角落里的那对姑娘请不要偷偷亲嘴,哎哟喂谁踩着我的脚了!
由于在看电影之前又把原著浏览了一遍,所以对于片头那段赫敏修改父母记忆的情节异常感动。
“一忘皆空”简直是世上最残酷的咒语之一,假如记忆无法修复的话,这个咒语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堪比阿瓦达索命咒了。
赫敏在书中是这样说的——“假如我们找到魂器之后我还活着,我就找到爸爸妈妈,给他们解除魔法。
如果我不在了——唉,我想我已经给他们施了很好的魔法,保证他们一辈子平安、快乐。
温德尔和莫尼卡·威尔金斯不知道他们曾经有个女儿,明白了吧。
”看到这个开头,突然就觉得这部电影一定会比上一部好,甚至更加悲伤。
“七个哈利”无疑是本片的亮点之一,看预告片时就已经欣赏到了这奇妙的一幕,可惜也就仅仅如此一幕而已。
不过,我没觉得丹尼尔长残了,因为大多数人都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长大,或是衰老,包括你我。
14岁的人看18岁的人,或许会觉得他们不再青春了;18岁的人看22岁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不够新鲜了;22岁的人看26岁的人,绝对会觉得与自己相比,他们已经彻底老了;26岁的人再看哈利波特,往往都会说,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除了片头赫敏施咒的那一幕,疯眼汉穆迪的死亡本也是让我非常痛心的事,可惜电影里没有很好的表达出来。
一个如此强悍有经验的傲罗轻而易举的就被伏地魔秒杀,必然是相当惨烈的画面,如果将哈7排成连续剧,这个情节一定会成为重磅的催泪弹。
小精灵多比的死亡在书中给我带来的震撼与感动也在这部电影电影里被大大削弱,如果不去看书,怎么会知道多比在哈利最绝望最艰难的时候起到了多么大的作用。
哈利在这一集里遇到了许许多多濒临死亡的危险,而那些闪烁在无尽黑暗中唯一的光亮,小多比算一个。
哈利与赫敏那段裸身戏,让我感觉很不好,这个情节玷污了他们的友情,原文里提到的只是“拥吻”而已。
罗恩在这一集表现的很棒,当他把哈利从结了冰的湖水中救出并重归于好的时候,我居然有种想鼓掌的冲动。
而赫敏讲述的“三兄弟和死亡圣器”的那段动画,绝对是让哈迷出乎意料的惊喜之笔。
就为这,哈 7(上)在豆瓣上的分数直接超越哈1的8.1都不再是梦想,看来上次的预料太保守了,希望哈7(下)可以超过9分——我相信在最后一部里,斯内普的死一定会让女哈迷们悲恸不已,而那场惊天动地的最终大决战也一定会让男哈迷们比看《变形金刚》还会感到过瘾。
本来这篇观后感是打算昨晚就写的,结果回家后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和《哈利波特与密室》,那会儿的哈利好可爱啊,其中的好多情节居然也已经记不得了。
前天看到一则新闻,说哈利波特主题公园已经在五个月前开门迎客了,本以为会在英国伦敦,没想到是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真是有些错位的遗憾。
期待永远比得到更令人激动。
我们对新的剧集永远都会充满了完美的期待,而新剧集也总是有太多太多的不完美。
如果《哈利波特》系列可以被拍成一部丰富的英剧,该是多么令人期待的事啊,只可惜丹尼尔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不过我们却还是可以靠着书籍找回渐渐失去的回忆与感动的,这真让人伤感。
====================================================附上电影首映前夕写的一篇:http://freewu915.blogbus.com/logs/84615906.html《如果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题记:写给和我一样一厢情愿的希望哈利和赫敏永结连理的朋友们我想,即便是大家都说哈7不好看,但是我想我还是会认真的去看。
只是想看,哈利和赫敏并肩奋战的那一个个瞬间,那些个传奇的瞬间。
将近十年的时间,赫敏陪伴在哈利身边,不是没有过恐惧,只是从未动摇过。
如果说这世上真有一个能够毫不犹豫为哈利挺身而出的人,那一定是赫敏。
邓布利多会为哈利挺身而出。
但是他的爱里面有太多全面深远的考虑。
他有他的无奈和无力。
小天狼星会为哈利挺身而出。
但是他的爱里面有太多怀念旧日时光的痕迹。
罗恩呢,罗恩也会为哈利挺身而出吧。
只是他一向是个反应迟钝的人。
还有其他的那些斗士们,他们也会为保护哈利抛头颅洒热血。
但这是为了信仰,为了正义,不是为了哈利本身。
只有赫敏,一次次,在哈利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
决绝的,坚定的,奋不顾身的,义无反顾的。
这个执着的姑娘身上,有很多莉莉的影子。
同样的麻瓜出身,同样的聪慧过人,同样有两个男人的爱慕。
我不知道当年的莉莉是如何,但是我知道,如果是赫敏,绝不会让斯内普成为食死徒。
赫敏身上有这样一种无畏的勇气和能力,能够深入人心,让人刻骨铭心。
莉莉只能看着斯内普沉沦深陷,却从未竭尽全力去挽救改变。
但是赫敏,赫敏有更强的行动力,更果断的控制力,更坦白的人生观。
许多年以后,我们仍会怀念赫敏那叱咤风云快意恩仇的飒爽英姿。
她是水,拥有无穷力量的水,总能够在最需要的时候,力挽狂澜。
罗琳以为让赫敏爱上哈利是落入俗套。
却不知,让赫敏爱上罗恩才是真正的俗套。
赫敏这样一个聪明,美丽,果断,智计过人,有很多地方比哈利还要出色的女人。
应该有一个懂得她的男人来陪伴左右。
罗恩也许会欣赏赫敏,但是他永远不会懂得赫敏。
有生之年,罗恩永远不能成为赫敏的知己。
那么多年来生活在哈利的阴影下,他的心里终于还是留下了黑暗。
这黑暗,让他在哈利最需要他的时候,转身离去。
正是这次离去,让我们明白,罗恩和哈利的本质不同。
罗恩是忠厚的,迟钝的,有点呆的大众青年。
不是说罗恩不好,只是说,他的资质实在平庸,不适合激烈的生活。
而哈利是生来的王者,具备所有王者具有的品质。
他冲动,激烈,不够成熟,但是他有坚定的信仰,他能够承受挫折和苦难。
如果说哈利是king,那么毫无疑问,赫敏就是那个传说中的queen。
她和他,拥有同样闪闪发光的纯洁灵魂。
这个黑暗大行其道的世上非常少见的,纯洁善良的灵魂。
他们才是志同道合的战友,才是生死相依的伙伴。
在三人组里,没有罗恩,哈利会觉得失落。
但是如果失去了赫敏的支持,他会没有方向,会觉得沉重。
赫敏对哈利,是友情,是义气,是理解,是支持,更是关怀和动力。
罗琳大婶为了让赫敏不配哈利,给赫敏贴上了一些显著的标签。
比如,赫敏骑飞天扫帚不大在行,赫敏近乎刻板的对待书本知识,等等。
罗琳甚至刻意借哈利的口说“和赫敏在一起会少很多乐趣”。
而金妮,似乎生来就是为了哈利准备的。
然而,事实却是,正是这个有这样那样缺点的赫敏,一次次保护了他,帮助了他。
如果哈利对赫敏只是纯粹友谊,没有一丝一毫暧昧,那么他不能算是一个男人。
罗琳笔下哈利的两次感情,一次盲目,一次莫名其妙。
秋张这个女人,我始终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好的地方。
至于金妮,对哈利,更多的是那种小时候的重大事故演变而来的仰慕。
不是说金妮不好,只是,只是,她缺少最重要的一些东西。
默契,经历,还有真正意义上的理解。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当哈利和赫敏出生入死的时候,金妮还是个无知的傻姑娘。
她可以和哈利厮守终老,但是她永远不会拥有那些血色岁月,那些激昂回忆。
许多年以后,哈利和赫敏会成为一段传奇。
终其一生,他们都会记得那一个个永不褪色的瞬间。
这些瞬间,让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彼此唯一的羁绊。
在阿兹卡班那一集,赫敏对小天狼星说,你要杀哈利就必须先杀了我。
也是在阿兹卡班那一集,当卢平变身为狼人扑面而来,哈利毫不犹豫的将赫敏护在怀中。
火焰杯的生死之战,赫敏在帐篷外忐忑不安,终于忍不住狠狠的拥抱哈利。
也是在那一集中,湿漉漉的赫敏忘情的为哈利的成功欢呼喝彩。
在哈利士气低落的时候,是赫敏组织了那些同学跟哈利学习黑魔法防御术。
在伏地魔横行天下,罗恩也负气离去的时候,只有赫敏,依然陪在哈利身边。
即便是可能让自己的家人面临生命危险,赫敏也从未动摇过支持哈利的心。
即便是在被食死徒捉住施用酷刑的时候,赫敏也还是用自己的智慧保护着哈利。
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能让哈利不去心疼,不去关怀?
非常非常感谢导演,演绎了哈利和赫敏的帐内共舞。
这一段改编,让这个故事更加丰满,更加真实。
哈利和赫敏之间,所有的所有,都在这倾城一舞中,完美展现。
我们心中所有关于他们的遗憾,也都在这倾城一舞中,有了着落。
青葱岁月,年少轻狂。
感谢有你,一直陪伴我走在这坎坷的路上。
因为有你,即便是痛苦也可以忍耐,即便是失去也还可以期待。
当最终的胜利冲破许久以来的黯淡,我却只想拥你入怀。
感受你的温暖,你的气息,你的火热。
许多年过去,当我变成垂垂老者,你也已经白发苍苍。
我还是会记得,当年,携手并肩,你指尖的温柔。
我还是会记得,当年,生死与共,你眉间的坚决。
今生今世,有一个名字从未忘记。
今生今世,有一个女人无人可比。
赫敏,你就是哈利的传奇。
是的 谁会想到一个中年妇女在咖啡馆用小纸片写成的故事会变成出版业的传奇,会成为21世纪的标志性读物,会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的集体青春回忆。
从什么时候开始会不再幻想第二天会有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火车票送来我家,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信自己就只是个麻瓜的事实,是什么时候开始哈利波特成为了青葱岁月里浓墨重彩的一笔最绚丽的亮丽。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能有这样神奇的铁三角来陪伴,幻想自己也能吧魁地奇玩的惊天动地而不需要练习,幻想自己也能有根会选择自己的魔杖,带我进入那奇幻的世界,要我放弃电脑之流我都万分愿意。
本来作为书迷在看到哈1之后,对电影当然也是抱着极大的兴趣的,毕竟那是从哪儿找来的三个孩子,就那么像我们想象中的样子,可是从4开始,越来越失望,看电影似乎也就变成这几年怀念HP的一种方式,远没有在高中的时候拿到第六本书通宵看完,焦急期待第七本,却又舍不得他就此完结的心情。
就像有人说的好,取悦书迷,HP的电影在商业上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终于,做到第七部的电影人终于了解了广大书迷内心的需求,忠于原著,电影一开始赫敏的一忘皆空就把我的情绪提上来了,心疼这个犀利尖锐的女孩子以后再也没有父母可以依靠,甚至在后来咖啡馆的时候再用这句咒语时,她的迟疑都让我心疼。
接下来海德薇和疯汉穆德的死,更是让我几欲落下泪来,纯白的海德薇啊,你从一开始就在哈利身边,从没有人会想失去你。
而另一位疯汉的死,是的,罗琳也写不出什么死法才配得上这最骄傲的傲罗。
乔治的伤,痛在每个哈迷的心里,双胞胎永远就像邻家的大哥哥,捣蛋调皮是他们的专利,他们就应该永远在对角巷开着属于他们的小店,迎接着每个想在课堂考试生活上得到乐趣的学生。
他俩离开学校的身影是我们心中最完美的。
谁又能想到下半部弗雷德会死,世上仅留乔治一人,他该怎么办?
看到芙蓉,想了半天终于记起是这一季GOSSIP GIRL里的EVA,难怪有张熟悉的脸。
记住这些脸,下半部更是死亡的篇章,卢平,唐克斯,斯内普(我真的不想你死啊)。
多比,我是自由的精灵,多比不是任何人的奴隶,多比是来救他的朋友哈利波特的。
最终这个纯净的美好的小精灵死在一个美丽的地方,死在他最好最喜欢的哈利波特的怀里,安息。
(飙泪啊)不能否认,哈利越长越挫,罗恩相比之下就爷们多了,当然最大的惊艳只有赫敏,这个在现实世界里常春藤名校的IT GIRL ,她自己也不会否认是赫敏成就了她除却美丽的面容之下,那独一无二绝世无双的强大气场。
没有赫敏,哈利和罗恩真的活不过三天。
她的天才、细腻、敏感和对罗恩的小心思,以及对哈利友情的忠实,使得我们深深爱上这个女孩儿,就算以后再有另外的人来拍哈利波特,艾玛也是我心中最完美的赫敏格兰杰。
期待明年,期待终结。
我们的魔法青春需要一个完结,我们的十年需要一个哈利波特。
让我想起初中第一次看魔法石的情景,想起每次新书出来躲在被窝里打着电筒看通宵,想起高中的点点滴滴
我觉得还好啦 没那么差啊
渣片~
怎么没有人告诉我他其实只是上半部呢!!!
整部电影的感觉就跟这张海报一样,三个人一路跑啊跑逃啊逃……然后就等着下集的到来了。
赫敏越来越漂亮了,哈利破特不长个了,罗恩时而帅时而丑,还是最喜欢小天狼星,luna也爱。
转瞬间为哈利波特捐了这么多次钱了,随着我们的成长,男女主也赤裸纠缠了,一路到底,本集铺垫尚可,几次惊悚高潮,充实期待明年的最后一部。
没看过原著的人可能会被不少人名弄混淆。色调是越来越暗,整个电影就是无尽的奔跑,除了中间部分略有拖沓,上下部分节奏控制得很好。电影中零星出现的笑点总是能逗得整个影院哄堂大笑,特别是哈里与赫敏在帐篷那段舞蹈尤为打动人。Btw,死亡圣器的那段童话故事的皮影戏个人觉得十分有意思。★★★★
最先想起的是二战式的纳粹电影,也是血统,也是逃亡,惊险或是公路,终于不再青春或儿童了。前半部好些,后面三个人恩怨情仇的看的我真是头疼
开始远离这样的童话剧,全程都是跳着看的。
还上部下部,剧情吐槽
多比没有主人,多比是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
多比一生都在寻求尊重和平等,他在哈利身上得到了这些,并且愿意为哈利舍身犯险付出生命。
yates回家吃屎吧
节奏拖沓
童年
当哈利深情望着赫敏搂着她在帐篷里翩翩起舞时,当赫敏倚在哈利肩头用温柔的声音道圣诞快乐时,当哈利和赫敏赤裸相拥在冰河上贴身激吻时,我怒从心起!!导演你少拍点奸情戏会死会死啊!!!仍然给5星,为赫敏的颜。
纯粹是粉丝电影,大部分场景仅对粉丝有意义,导演可能深谙此点,故意拍得如此贫瘠拖沓,让粉丝们以强烈的代入感去填空。
纯纯的铺垫集。
虽然早已没有了看完系列第一部时的那种拍手称快的激情,但混乱的叙事让这一部乏善可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