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大爷和青年打架前者肯定败啊,上帝蹲在英格兰旁边拉出的东西就是爱尔兰,这是爱尔兰被黑的最惨的一次;美国的征兵还跟你暖暖的商量,还签合同手印,封建征兵都是直接抓,管你同不同意;小李子其实也没干什么,卖个尸体赚15元、打个本帮老头、学杀猪快点、咬文嚼字把拳击比赛搬到船上,就这些就当了老大心腹,不太服众,只能说主角光环;戴的圆桶帽不知道有什么美感,屠夫帮帮主摘下帽子后头型都飞了,很滑稽;屠夫比尔没有心腹手下吗,好像屠夫帮只有一个管事的,剩下都是杂兵。
屠夫挺好了,杀死男主老爸不许别人侮辱;供奉灵薇,捡起落地的照片;向男主致意,知道男主背叛要收拾自己,但黑老大仅仅划上脸庞,简直是菩萨心肠。
穷人不想征兵,军队镇压。
两帮人的恩怨在军队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在历史车轮前显得微不足道。
原本以为是纽约黑帮的发展壮大的故事,没想到两拨人是小鱼小虾,花拳绣腿,电影名应该叫纽约混混或纽约小鱼。
一直一来电影都附带有较高的文献资料和美学演进的作用。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电影《纽约黑帮》中就为我们展现了纽约城市这座象征着美国的城市建立。
导演在片中刻画了一段复仇故事,也是好莱坞最擅长的小人物成长的故事,在一部具有历史演进意义的电影中,这种具有代表性小人物的成长,是历史的缩影,导演从这一角度去叙事增加了故事的可看性,更符合商业片时代观众对于电影作为娱乐性的需求。
同时影片中也谈讨论诸多的在那一时期特殊历史背景下,南北战争、种族歧视、贫富差距、信仰的探讨。
究竟谁是美国人?这一问题也深埋在复仇线索之下。
影片的最后,纽约城市的变迁,瓦伦复仇了比尔,军队镇压了暴民,统治阶级只丧失了几张选票的轻描淡写,也使这段历史划伤了圆满的结局。
2002年,对于大师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来说算是比较失意的流年。
酝酿了30年的“野心之作”,黑帮史诗片《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在奥斯卡上折戟沉沙,9项提名颗粒无收,而且票房惨淡。
《纽约黑帮》其实成片质量不差,几乎可以称得上经典。
有社会学家导演美誉的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将大历史背景拉入他的社会学电影体系中。
但无论对于美国本土影迷,还是国外影迷来讲,影片的娱乐性实在乏善可陈,过于重视历史叙事也让影片在人物和背景两端形成裂痕,不得不靠人物旁白台词一次次提及,勉强黏合,避免陷入“走神”和“分裂”的尴尬境地。
《纽约黑帮》可以看作是马丁·斯科塞斯导演作品的转型之作,为以后他更加深入社会历史性题材,且在表现形式上加入舞台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纽约黑帮》也开启了当年的奶油小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与马丁·斯科塞斯的合作大门,两人在该片之后多次联合冲击奥斯卡,越挫越勇的传奇经历亦成为一段影史佳话。
《纽约黑帮》成也“野心”,败也“野心”,历史背景丰富了故事,却冲淡了人物,甚至造成了影片上下两段的割裂。
影片一开始就是纽约当地的两大帮派械斗,爱尔兰移民美国的死兔帮与美国早期移民的本土帮。
这一场战斗决定了纽约未来近20年的发展走向。
最终以屠夫比尔杀死“死兔党”首领告终。
而“死兔党”首领正是男主角,小李子饰演的阿姆斯特朗的父亲。
在亲眼目睹父亲被比尔杀害后,仇恨的种子就此埋下。
16年后,虽然就读教会学校,但长大成人的阿姆斯特朗走出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老师给的圣经。
一心复仇的他很快回到纽约穷人区“五点街”,并且成功加入了已经成为众帮派中势力最雄厚的屠夫比尔麾下。
靠着聪慧的天资,不服输的狠劲,阿姆斯特朗很快晋升为比尔的左膀右臂,还在一次“刺杀”行动中救了比尔的命。
膝下无子的比尔差点要认阿姆斯特朗作“义子”。
两人的关系达到顶点后,阿姆斯特朗的仇恨之火也意外点燃。
在理智与情感的挣扎后,他最终选择完成弑夫之仇。
整部影片的上半部分落脚到一个较为俗套的“复仇”故事中,聚焦人与人之间的局部关系的变化,是传统的好莱坞影片惯用的叙事模式。
但有着庞大野心的马丁·斯科塞斯无时无刻不在添加“私货”,在人与人的争斗中加入历史的佐料,让国家的进程渐渐成为主流,而作为个体的人看似掌管全局,其实只能被迫随波逐流。
影片下半部分,历史的主体位置开始凸显,人物反而退到幕后。
刺杀虽然失败,但比尔看在阿姆斯特朗父亲曾饶恕过他自己的情份上也选择了宽恕。
阿姆斯特朗喘过气后,汇聚了父亲以前的手下,重新成立了死兔帮,而且在政客和本地宗教势力的帮助下有了对抗比尔的实力。
作为黑帮题材的影片,暴力无疑是渲染的重点,但由于历史背景因素,政治方面的描述显然也不可绕过。
影片下半部,选举成为重头戏,各大帮派放下武器,开始为自己的支持者拉取选票,而政客们也开始下注,为利于自己的一方开始操控选举。
《纽约黑帮》故事发生的时代里有三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发生,决定着影片人物和故事的发展。
首先是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林肯发表了宣言,让百万黑人从农奴转为合法公民。
其二是爱尔兰大饥荒。
《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到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影片中的五点街就是纽约、乃至美国移民国家雏形的横切面之一。
帮派的林立无疑就是移民潮带来后遗症之一。
在比尔等保守派看来,移民扰乱了美国社会本有的秩序,他们无权享受早期移民带来的文明。
比尔愤怒的告诉政客,“一个黑人一角钱肯做的工作,现在爱尔兰人5分钱就肯做了,而我们白人做的话,以前是应该拿2角5分的。
”
但对于急需城市化的政客看来,这些移民确实一张张实在的选票,廉价的劳动力,还有南北战争的炮灰。
这也成为当时第三个历史大事件的导火索,纽约征兵大暴动。
有钱人通过各种方法让自己的孩子避免了兵役,而移民和当地的爱尔兰人却需要花费300美元才能免于兵役。
300美元在当时可谓天价。
征兵宣布的当天,暴动开始。
而比尔与阿姆斯特朗两大帮派之间的决斗也正好发生在当天。
可双方之间声势浩大的决斗已经失去了影片一开始发生的那场决斗对于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
官方为了镇压暴动,维持法律和富人的财产安全,动用了炮火和部队进行血腥镇压。
比尔与阿姆斯特朗的争斗还未开始就宣告结束。
就此,两人才明白,历史的洪流已经不由他们而左右。
一切都在鲜血和苦难中诞生。
伟大的城市也是如此。
《纽约黑帮》的海报中曾出现过这样一句话:America was born in the streets。
马丁·斯科塞斯曾说,影片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而马丁·斯科塞斯希望用这部影片描述当时这群地下鲜活人物们的生活状态,这群被权力诱骗和利用过的平凡人。
影片最后几组画面非常精准且浪漫化的表现了以上主题。
活下来的阿姆斯特朗埋葬了死去的朋友和仇人。
那片墓地的对面是从乡村到港口,再发展为城市,金融中心的纽约。
虽然作为城市的背景不断变得繁华,但眼前的墓地却丝毫不变,除了更加苍凉和落魄。
所以,城市和国家的建立依旧绕不开这群被定义为黑帮的暴徒们的影子。
说美国是建立在暴力和帮派之上,其实也一点不夸张。
影片对于当时社会环境的表象刻画到极至,提供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历史细节,它基本上是一部作者性导演作品,成败都应由马丁·斯科塞斯自行承担。
在观众心目中,这是一部砸锅的作品,但它绝不是一部烂片,它无处不散发着大师的气息。
它比以往斯科西斯的名作等多了一种歌剧式的升华。
但不幸的是,这是一部很长又稍闷的歌剧,是一个以暴力为主要场面、复仇为主要情节、大明星为主要卖点,可仍无法让人完全进入戏剧情景的乏味故事。
如何实现野心,同时把故事讲得更为“好看”,在这部影片之后,马丁·斯科塞斯在《飞行家》、《雨果》、《无间道风云》、《华尔街之狼》中完成了涅槃。
所以,《纽约黑帮》对于影迷和马丁·斯科塞斯来说,依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它依然是可以轻松碾压大多数作品的经典之一。
马丁·西科塞斯谈他的<纽约黑帮> “但愿我也能像别人一样,轻松地说:‘我才不在乎什么奥斯卡呢!
’但我从小就在电视上看每一届奥斯卡的颁奖典礼,它伴随我长大,这玩意儿对我确实有难以言喻的魔力。
” “我真是怕得不到它(指奥斯卡奖)。
” “如果谁说西科塞斯的《纽约黑帮》进行得一帆风顺,那显然不是真的。
” “可能是我已经老了,对太多事情已经开始无动于衷,这太可怕了。
” “这部电影(指《纽约黑帮》)不探讨暴力,探讨的是一些别的问题,包括什么是美国?
移民算不算美国人?
以及作为美国人如何去接受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
我不想用电影来证明、建议,但本片恰巧属于这个范畴,因为在这个阶段美国人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 “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
这个海港是移民来到美国的第一站。
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
他们必须找个工作,但是他们并不受老移民的欢迎,有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
” “我喜欢弗洛伊德,这场戏直接来自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奴仆日记》,他说我想吻你的足,于是她立刻将腿收回。
(谈《纽约黑帮》的某场戏)” “有时我真害怕将电影院变成了教堂,将我的影片变成一场布道。
” “也许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个社会似乎永不停歇地重复着工业革命的时代。
我们都感到一些迷失,甚至会忘记自己是谁。
现在我已经快和这个世界失去联系,好像自己注定将与之割裂似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将一直在拍摄的电影都是关于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
” “电影虽然是关于纽约,但只是用了城市的名义,其实这是部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 “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要是比尔(丹尼尔·戴·刘易斯 饰)和阿姆斯特丹(来奥纳多·迪卡普里奥 饰)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是他父亲的角色。
从情感的角度来讲,坏人应该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
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
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暗示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
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重点尾声。
” “剪接,然后是拍摄。
因为总会遇到很多问题,都是导演过程中自然出现的。
这如同做一个巨型雕像,你总是磨掉一些,再磨掉一些。
”(西科塞斯谈自己最喜欢的电影身份) “基本上我是在拍一部美国史诗片(谈《纽约黑帮》的主题)” “我想《纽约黑帮》就是部西部片,不知是否贴切,我认为是部西部片,可以叫“东部西部片”(Eastern Western),某种程度讲是西部片加上黑帮电影。
” “我一直只喜欢拍我感兴趣的电影,从来不去追求生命的争议,因为我根本不想找任何麻烦。
我的目的只是观众们喜欢我的电影,希望人们能够去看它、思考它。
再有的就是要挣一点儿钱,好让我拍下一部片子,没别的了。
” “几年前,我突然发觉所拍的电影中,历史题材更容易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 “需要正邪对比,爱情故事这些票房热点,我希望结果对我个人是有意义的。
钱越多负的责任越多。
这点是上世纪70年代拍片不同的地方。
” “在以往我会说我不留意当代电影,现在我不会这么说。
近年来我看了很多当代电影,很多意大利电影,还有年轻的美国导演维斯·安德森(Wes Anderson)的电影,这些我都比较喜欢,还有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失忆》(Memento),保罗·托玛斯·岸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
我并不想把所有我喜欢的人的名字都列出来,我只是看他们的电影,并从中学习如何用视觉叙事,另一方面,我不可能拍出他们那样的作品,我是过去的人了。
”
纽约黑帮借助黑帮人员视角来展现美国历史,以小偷恶棍这样的底层为中心向社会的各方面来辐射展开,其中主线冲突便是美国这个国家最特色的历史—移民,而移民与原住民最根本的冲突,并非文化和人种而是利益。
第一代移民初来美国,相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可以更好方便团结和维权,而不同的文化背景也让不同民族之间有了更好的借口来争夺利益。
不同民族通过美国这个大熔炉血与火的熔炼,之间的差异不断缩小,固执己见和不求变通者被当作杂质被不断排出。
主角父亲,屠夫和主角这三人代表移民的三种形态转变,主角父亲拒绝转变,依旧视自己为爱尔兰人,所以最早出局。
屠夫视自己为美国人,可却依然保留了英国人的一些特质。
所以最后被主角这个新美国人所战胜。
故事的另一冲突也是上层和民众之间的冲突,女主角可以通过变换服装就能混入宅子完成盗窃,看出上层社会不将底层民众视为人。
穿上仆人的衣服就是仆人,是来服务主人的工具,而不是一个个生活的人。
电影最开头对地盘争夺的重视到结尾转向对平等的重视,整部电影所展现的是人类的不断进步,历史的不断发展,而这些变化的代价则是流血与牺牲。
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
个人的复仇仇恨的故事,与整个时代的焦点问题 交织在一起,最终强烈的个人仇恨复仇的故事消隐在无数个个人仇恨的故事的时代大背景中。
纽约 城市不断的变化,在历史的长河中 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无数个真实强烈的个体故事,尘归尘土归土 最终融汇在历史的长河中,若干年过去后,那些曾经的故事变成了一个一个的传说……好了不唠叨了 字数够了 说说屠夫吧其实最后屠夫并没有死,由于时代的变迁 他后来转行跨界了 进入到时尚行业做了裁缝,他放下了屠刀 拿起了剪刀,成为了知名的服装设计师。
之前热衷于描绘社会边缘人物的学究老马丁,这次把片子的重点都放在了美国南北战争后的社会历史上.他将黑帮的复仇桥段融入到美国内战的历史背景上.单就小李这个陪衬的复仇故事来说,除了刘易斯的演技基本上没什么看头.至于片子背后所展现的历史图景才是我所关注,可惜自己对这段历史毫不了解,也不敢以次充好.下面引用某影评人的解读: 上帝不会眷顾斗争的人们,不论正义与邪恶,争斗就是原罪.历史是无意识的,任何时代的人都在为着生存和尊严在抗争着,死亡着,活着.他们会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很值得,并为人们所永久铭记,可实际上时间是健忘的.这与#权力的游戏#有异曲同工之妙.
想看第二次。
首先,我要大大吐槽,就因为他是个屠夫,你就给他整个油腻腻的发型。
实在看着不太舒服,虽然大boss很传神。
然后,觉得leo稚气明显,查了时间,果然是很早前。
片子里,还有小麻花辫和小揪揪。
纵然有胡子当当,依旧觉得很年轻,稚气。
还有点“娇俏”。
那双眼睛呀。
无法抗拒的魅力。
所以后来的,“大叔级别”也实在发展之一。
有点散,不过,片子依然很具备吸引力。
要重生需先死。
而毁灭掉一切,是重新开始。
别样的黑帮别样的追求别样的重生。
何止是一个城市。
还有你的心。
这个国家的重来。
大家手起刀落,干净利落,杀,杀,杀,冲,冲,冲。
都是直接型,没有太多的尔虞我诈。
最先是动手。
酷´_>`。
大约是那个背景下,黑帮发展,没落,重新起航,与时代联系一起的命运,和未来。
看完感觉很复杂。
一方面警察血腥镇压人民让我想起那件事,一方面确实感慨于一座伟大城市的兴起于繁荣需要走过多少弯路,最终达成一致。
而这些代价,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可以免付。
《纽约黑帮》中的故事发生时间是1846年至1863年,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段具有刻骨铭心意义的历史。
在这个时间段内,美国和欧洲都发生了很多改变美国历史走向的大事。
1845年-1850年,爱尔兰大饥荒,数以百万计的爱尔兰难民突如其来的涌入美国。
1846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墨西哥战争爆发,1847年,美墨签订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和约,规定墨西哥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以及科罗拉多的一部分割让给美国,加上1852年购买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一块带状土地,美国西南部边界初步完成,领土大为扩张。
1848年,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金矿,牵起持续半世纪有多的欧洲人赴美国淘金的移民热潮。
当然,最重要的无疑是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
1863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伟大的《解放宣言》发表,美国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解放。
在这个大背景下,《纽约黑帮》讲的则是Informal History,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访谈录中所说) 美国的移民历史,其实就是美国的发展史,从英国伦敦公司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开始,从欧洲到美国的移民就不曾间断。
在《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在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土地贫瘠,生产技术落后。
爱尔兰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不满被英国统治,加上18-19世纪反复的小规模战争和企图独立的反叛,爱尔兰民族精神高涨,加上英国国教与传统天主教的冲突,英爱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英国国教的代表新教徒垄断了政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并制定了歧视旧教(天主教)的刑法。
虽然18世纪爱尔兰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集中在畜牧业的规模方面。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充分享受工业革命成果,城市化,工业化疯狂增长扩大的同时,爱尔兰则与其差距越拉越大,落后了很多。
他们靠马铃薯为主要粮食作物,因为粗生粗养的马铃薯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得最好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在1845年多雨的夏季,爱尔兰的马铃薯染上了枯萎病。
这种病会使马铃薯腐烂,不能食用。
感染枯萎病的种子在第二年再使用时,枯萎病的病况会变得更为严重。
1848年和1849年,枯萎病再度发生。
陷于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一个个地饿死,尸横遍野,疾病流行,他们走投无路而毫无办法。
而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爱尔兰地主阶层和英国政府对此冷眼旁观,毫无帮助的意思,无力交地租的农民被冷酷无情地赶出家门,还常常放火烧掉他们用泥和木头搭成的破烂棚屋,使他们无法再回来,这种行为使情况更加恶化。。
在1846-1856的十年中,大约有100万爱尔兰人死于饥荒和因此引起的疫病,同时还有100万人逃到英格兰、北美或澳大拉亚、新西兰及附近南太平洋诸岛。
而这200万人与1845年爱尔兰人口最高峰期的将近800万相比,约占四分之一。
而据美国后来的统计,1845-1925年间,约有50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
(按,我曾经在澳洲的图书馆无意中看过一份联合国的英文报告档案,关于近200年的大移民潮,其中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大移民是影响最深远的其中一次,时至今日,许多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的家庭,都是19世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
其他有名的还有20世纪前后的欧洲人口向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殖民地的大移民潮;1982年黎巴嫩战争产生的黎巴嫩难民;1921年苏联建立前后,各加盟共和国人民大跑路;20世纪50年代冷战阴影下,出于对核战的深深恐惧,欧洲各国人民向北美、澳洲的大移民(澳洲一个孤零零的大岛比较安全,此外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发现了不少金矿和宝石矿)。
还有几次就不提了,都是小case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老馬的每一部影片都承載著一段歷史。
所有人類領地都生於血痛之中,但是以前的事情總不太容易被人記住,紐約黑幫也已經成為過去。
片尾一層層出現的嶄新的紐約遺忘了曾經的模樣,一種莫大的虛無感充斥著我,的確若干年後我仿佛不曾來過。
覺得老馬沒發揮出真正的水平,全片缺乏高潮,但老馬也許就是要傳達這樣的感覺,就是當他重新上演一遍這段曆史的時候,在現在的我們看起來也已經是波瀾不驚了。
致敬纽约!城市的悲歌,时代的烙印,激荡岁月的见证与祭奠!!!
看过林达描写美国内战和黑人解放运动的书后,对这部电影描写的有些感触,发现林达描写的还是太正面了,当时的社会一定是无比的大动荡,就像这部电影刻画的一样。但这部片子前半部真的非常出彩,但越到后来越是不知所云,很遗憾
so bored!!!!! 英國佬和愛爾蘭人打架打到美國黑鬼的土地上 打砸搶燒壞事做盡還認為自己才是真主人 真是不要臉阿~ 就想知道他們的口音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幅德行的.....
想要表达的太多,但没有一根主线,支离破碎,导致逻辑很混乱,为什么朋友要告密,又为什么会被杀。一下子就重振帮派了,小李从头到尾面瘫毫无演技可言。看完后没有历史凝重感,和美国往事真的是差太多黑帮 种族 革命 复仇 爱情 内战 国家
我历史这么差,只能看出来BILL为了他的乌托邦战斗到死。
黑帮片的题材,偶像剧的选角,其实拍了一部政论片,马丁“电影社会学家”的外号还真不是白叫的……这片的政论部分还挺值得一看的,无奈主角设定得过于烂俗,美术风格近乎玄幻,就这样吧~
好好好无聊啊。。。
别跟政府对着干 要不然死的很惨。。。。。。
披着史诗电影外衣的原始人群殴片 感觉看了2个小时山顶洞人打群架
有点乱。。。似乎么看完。。。
top10里腾个位置给这电影。给马丁跪了。
节奏有些松散,真不如看大西洋帝国。小李子和迪亚兹的激情戏让我几度笑场。
America was born on the street.书写的历史总是忘记了真正创造历史的人。丹刘易斯的表演是五星级的。
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里的生死恩怨,正如我们所熟悉的一切终成过眼云烟。随着时光流逝,终如春梦一般,了却无痕。
喔喔喔,激情的新乡,淫乱暴戾腐败自由的机会之地。Chink的梗用得惊喜,Irish组织的械斗一如这座城市的鲜活悲壮。极右刘易斯的男人史诗,匕首刺向新移民和黑鬼的胸膛,也刺向他日后饰演的林肯眉心。Martin的美国故事简直是爱国主义教材,父父辈们的残忍开拓与血肉横飞一起建筑了都市的磐石与精神。
本片获第75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导演、男主角、原创剧本、摄影、艺术指导、服装、音响、剪辑和原创歌曲提名。不明白影片的主题,纽约版的王子复仇记?结局又不像。美国版的战舰波将金号?也就结局像。用小人物的故事来反映大事件是没错,可是当小人物和大事件关系完全脱节的时候,就很生硬了。
。。丹尼尔演技好。电影确实,很装逼,无趣
尽管片子不堪入目但不得不说老马收尾非常精湛,在逐渐成型的强大国家机器面前暴乱与黑帮拼斗只能草草收场,阿姆斯特朗把父亲的剃刀埋在河边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这时音乐响起,同时也见证对岸拔地而起不断变化的纽约高楼。
将近3小时的烂片。演员阵容强大,但剧情繁冗拖沓,看的人烦死了!
history神马的,最confusin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