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电影,对他最熟悉的是《沉默的羔羊》,他似乎很擅长这种变态的聪明人这个角色,他的表情,语气在演这种电影的时候都非常的传神。
因爱生恨,因为爱的深所以要求更加严格,不能原谅对方犯得错误,也许这也是一种对陌生的人太过容忍,而对自己亲近的人太过苛刻吧。
虽是这么想,但是整部电影过程中,总有一个声音,希望最后他真能成为局面的完胜者。
可惜最后他不是,他太过于自信也太过于得意了,在他以为自己完全成功的时候,一切却急转而下,也许这便是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意思吧。
仅仅是一个小的手脚,调换两个人的手枪,就使得其他人忙的团团转,最终无功而返,看似简单却是对整个事件细节的完美把握,从一开始他便想到了最后的结局,可惜就像很多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切了,就算结束了,于是他在最后的之一阶段变得得意忘形起来,然而,生活中真正的较量才算是刚刚开始,而在一开始他便输了。
男主角最高明的地方不是换枪,而是利用了“毒树之果”原理。
因为那个警察与被害人及嫌疑人有特殊关系,所以他不应该参加该案的调查和取证。
他取的证,在法律上均不能被用于对被告不利的认定。
所以只要是那个男警察进来处理,带不带枪,换不换枪都无所谓了——他取到的枪、子弹和口供都会被法官忽略男主角的目的并不是杀人然后脱责这么简单。
他的目的更主要的还是要让那个警察身败名裂。
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最后这段和盘托出。
这是他的大意和过于自信。
如果没有这段对话(毫无疑问被监听,而且男主角也知道极有可能被监听),即使女主角死后取出了子弹又怎么样?
照样是根据“毒树之果”原理,不能认定他开了枪,也就不能认定他停掉呼吸机是犯罪。
但有这段对话在,一切都变了。
他停掉呼吸机的行为是为了杀人灭口——这是有合法的取证的(监听录音)
首先,感谢豆瓣,有豆瓣真好,昨天看了《破绽》DVD,然后可以到豆瓣看到许多精彩的影评,今晚又重温了一下结尾部分。
认为《破绽》的结尾很精彩。
老狐狸太过得意了,一案不二审,是的,但再次开庭的新案件是谋杀,而不是谋杀未遂,证据有枪、拔下插头等,有枪的证据在前,拔下插头就是不合法的了,是谋杀。
许多影评认为枪的证据性还是不足,我认为可能不足,但最重要的是帅律师和老狐狸平等的坐在了法庭上,再不是毫无准备,而且这次他掌握了主动,他在开庭前对老狐狸示意扶正领带,老狐狸扶了扶自己的领带,而不是像第一次和老狐狸见面,在老狐狸的示意下慌忙扶了扶自己的领结。
老狐狸百密一疏,并非疏在策划上,输在对道德毫无余地的践踏上,正是这激怒了帅律师。
最后,感慨一下国产大片和好莱坞大片在编剧能力、讲故事能力和诚意方面的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电影情节很简单,安老爷子的演技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可以说整部电影全靠老爷子的演技撑着了,电影情节实在太简单,远远达不到悬疑片的水准,像个破案小品一样,看了大半,直到结尾才茅塞顿开找到凶器。
电影里多次出现的精密仪器实则不过是导演想转移关注注意力罢了,最后带给我们的结果却是毫不相干的无语结果·····。
总之电影水准可以用非常差形容了,老爷子演技没毛病,但还是难以撑起这部电影。
先说删掉了的激情床戏,男主角和邦女郎在歌剧院对视之后,在优美的歌剧女高音伴唱下,两个人悱恻缠绵……不过邦女郎没有漏点,可惜可惜。
这一段激情戏导演准备了2个版本,一个含蓄一些,床戏镜头不多;一个直接点,不过最后都被删掉了,哪个版本都没使用。
再说两个另外的结局:备用结局一:Ryan Gosling进入老霍的豪宅,在拿到那把枪以后,两个人一场唇枪舌战,在Ryan Gosling指出老霍和破绽和拔掉妻子的呼吸机造成官司可以从新立案以后,以胜利者的姿态,从沙发上站起,将那把枪放进了那个最大的金属转球的模型,开门离去,留下愤怒绝望的老霍,拿起高球棍,将金属球模型打的稀巴烂,拿起“废墟”中的手枪……备用结局二:和上一个基本类似,不同的是老霍显得更加痛苦和绝望,另外在Ryan Gosling离开以后,门口的警察就进去了。
似乎这2个结局都没有原结局好,这样刻画老霍最后面对失败的失态和痛苦似乎和前面对老霍的铺垫不符,虎头蛇尾,也显得Ryan Gosling过于老练,确实都不该用。
喜欢Ryan Gosling的正义和能干,小伙子很帅嘛……喜欢老霍的一如既往的牛X,好编剧,好片子。
最后律师那句but you just had to pull that plug,didnt you?
是说老头在医院做了手脚杀了当时病危的老婆是吗?
这才是新的谋杀,新的证据,新的审判。
这才是真的破绽吧?
还是我理解错了?
我一直理解的是后来的开庭是围绕医院那次的,因为那次他老婆死了,才是真的谋杀案,前面是谋杀未遂
大体情节应该没有人没看懂,但导演为了结局不落入俗套,故意没有讲得很明白,让悬疑片影迷很不爽,悬疑片影迷一般都需要一个比较确定的结果,就算是禁闭岛那种,结尾两派也都能自圆其说,各信各的,撕不起来。
这部电影明显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有罪,还是无罪?
不管选哪边,都没个确切答案。
首先很多评论里提到的认罪录音可以排除。
前面说了,导演最不想落入的就是同类型片的窠臼,而侦探去套话让嫌疑人自己认罪,这种“审死官”式的桥段别说二十一世纪的好莱坞三流类型片了,可能在上个世纪的片里就已经被淘汰了吧。
都不需要去专门提什么“毒果原则”,从根上起这个念头就是低级的。
不管是从法律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电影艺术性上来说,这是导演最想避开的一种解决方案。
接下来说认枪的重要性。
评论区里的主要声音说:即使证明了枪是凶器,却无法证明老头是凶手,老头还是铁赢。
次要声音说:枪其实也不重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受到明显外部枪击,那这个枪哪来的重要吗?
抓他丫的就是了。
我觉得这两种唯逻辑论都忽略了证据链条的概念。
何谓证据链条?
我们经常在推理小说中看到密室杀人,其中一个非要布置密室不可的理由是:如果警察和控方解不开杀人手法,即使在嫌疑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是无法被判有罪的。
其它诡计也是一样,如果这部电影中的高司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手法,那即使自白书不失效,霍普金斯也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我们观众其实不知道自白书上写了什么,所以让自白书无效,找凶器的重要性就更显现出来了。
那么一旦找到凶器了,在并不证据确凿(比如子弹也一样,也没有我的指纹,不能证明你说的就一定对)的情况下,是否霍普金斯还是稳赢呢?
也并不是,同样的证据链条,高司令通过已有证据的合理解释,补齐了凶器的这一环,这时候再加上之前的与死者共处一室的条件,环环相扣组成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利用园丁证言和监控视频证明后者,逻辑链就有了证据链的支撑,高司令检察方就有了自己的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说法,不再完全被动,和霍普金斯站在了平等的控辩地位上,胜负五五开。
而霍普金斯有可能因为之前太想秀,真的坐实了自己与死者共处一室这个不利条件,稍微陷入了一点被动,结果变成了四六开。
但因为电影中仅有的一些信息,如持枪警察自杀,子弹没有特定指向来源,旅馆监控无法证明调包事实等等,霍普金斯虽然底牌被掀稍显被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打。
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高司令还是单刀赴会,霍普金斯这边反倒律师攒动,和之前霍普金斯的心不在焉对比鲜明,强弱之势已易。
如果说整部电影讲了一个年轻恃才的检察官成长的主线,那这整个弧光最后落到的就是这一个场景,电影真正的表意是在这里:我终于不靠造伪证,也不靠非法录音,只凭我的实力,抓住你的破绽,获得和你平起平坐,再公平地打一场官司的机会,不再是哪一方单方碾压,我们的对决现在才刚刚开始。
这并不是什么留白。
同样,去看霍普金斯,他的眼神带有敬意,代表他也完成了一个人物的转变:“从现在开始,我才把你看成真正的对手。
”对于以智商作为最高行事准则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
甚至他开头对妻子口说的爱,也远不如这种情感来得深沉。
创作者想避开的第一条被走烂的路是直接伏法,第二条路逍遥法外,也觉得太俗,于是选了中间的第三条路,这条路虽然电影没有拍完,但也是一条确定的路。
导演的确没有落入俗套,但要谈多有新意呢,也谈不上。
最后一点补充,霍普金斯的破绽很明显,不是枪的诡计被人识破,而是他意气用事将妻子拔管带来的连锁反应,他没有想到这给了他第二次上法庭的机会。
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我在此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这里的罪指的是罪名而不是罪行,他拔管是在医院的合法程序下进行的,不存在什么违反高司令从哪里搞来的山寨禁令的情况,他的罪行始终只有那一桩。
但是罪名从谋杀未遂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谋杀,毕竟死亡的确是被指控行为造成的。
高司令玩了这么一出偷换概念,算是擦着边的把他送上了新法庭。
倪匡的“高斯系列”有个故事是讲一个桌球房老板杀人,高斯从斯诺克的角度考虑到对方一定是要由此及彼的方法获得杀人的效果或者快感。
这个电影最重要的道具估计就是桌面上那个如永动机牌多诺米骨牌的东西,也就是我要用一颗子弹杀死两个蠢货。
一切活动重要的就是基于这点,重要的是了解对方会如何反应,所谓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不过这个不是这个电影的重点。
这个电影并不是古畑任三郎的破案电影,这个其实是个职场电影,核心就是年轻律师如何跳槽(士兵突击里的成才是个完全失败的例子,可以参看)。
他在期初,期中,期末完全都错了,我并不认为最后官司的获胜对他有何裨益,他的新女上司的很多话是本片最有价值的,如果刚刚上岗的人我建议反复观看,但我同时又可以预见,他们会认为“这有什么,我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之类。
任何时候必须以严格的职业规范去做你的本职,那样你的奖赏就是你会被视为 专业人士。
这是本片的最大提示。
主人公做得太糟糕了,而那些警察根本就不配说做不做了。
飞机工程师的问题同样出现了工作上常犯的一个错误:无论你在你的领域是如何的专家,你得接受你很多时候是个菜鸟。
孔子入太庙每事问,所以孔子是圣人。
看这个电影,我最后想到的就是这个。
不,最后想到的是拥有漂亮大房子,大车子的一般都没有好的dick了,这也许是为了安慰只有dick的苍凉的心。
看到评分才7.2就忍不住来写影评了!
很多人都觉得此片拖沓,破绽太多,情节可有可无,结尾莫名其妙!
细想之下其实一切不仅仅如此!
结局是一罪不二审的法律原则下高司令通过蓄意谋杀的罪名再次将霍老爷子拉回了法庭,导演选择在此刻戛然而止,开放的结局,无非两个模式:罪名成立牢底坐穿与当庭释放周游世界。
但导演明白首先要是破绽在法律上成立霍爷伏法此片只能沦为狗血犯罪片,如果霍爷逍遥法外那这片就是再鼓励谋杀并且狠狠的嘲笑了法律。
横竖不是人。
谈破绽。
很多人说,高司令最后和老爷子的对决其实是在激霍爷说出真相然后录音来做证据,按照第一次开庭我们得知的美国法律中的毒树之果原则,这个录音是不可能当有效证物的,霍爷完全可以说是在高司令拿枪的情况下被迫说明自己的杀妻!
要说豪宅有监控录像那更不可能,要是监控真有存下来的资料,第一次审理的时候肯定要拿来做证物的,这事也早就结案了。
然后再看换枪,虽然高司令明白了鸡蛋上的缝到底在哪,但这个缝是没办法撬开的,因为没有人能证明枪是霍爷换的,那个酒店录像是否证明霍爷去过前边已经说明不成立,而且霍爷去过也不能说明枪当时被调换过了。
通过弹道监测与妻子头部的子弹只能说明杀死妻子的枪是警察的,霍爷也完全可以把罪名推到奸夫警察身上。
反正第二次审理的时候奸夫警察已经自杀,无法辩解,也不能找人做不在场证明。
还有霍爷既然能想到换枪,不可能不明白不换子弹吧。
就算换枪留下了指纹,可是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人易手,怎么可能还能提炼到完整的凶手指纹!
细节上也很完美,看似没来由的杀妻后射空的三枪是为了吓跑园艺工人好让现场无人接近然后不明真相的报警,让警方误以为是人质劫持只能僵持等待人质调解员奸夫警察到达现场,趁着这个时间霍爷销毁身上的火药残留和衣物,擦掉弹壳上的指纹。
把妻子拖到门后,是为了指定奸夫进入现场后看到被枪击的情人然后情绪失控,不会发现枪还在那搁着会被换枪。
后面的迅速认罪是更是为了避免没有找到真的凶器侦破拖延奸夫怀疑枪的问题露出破绽,只要先认罪了,就可以提交法庭审判,然后霍爷在法庭上无视其他证人,等到警察出庭的时候把奸情公布,通过认罪书是在奸夫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签的,按照法律可以理解为胁迫所以无效,且证据不足,一举翻盘!
高司令演的检方律师也很出彩,春风得意马上要出人头地的年轻律师漫不经心的接下了离开前的最后一个看似绝对胜诉的案子。
却始料不及的在霍老爷高明的手段下一步步掉入陷阱无能为力变成一团糟。
面对女友律师的不理解,上司同事嘲笑和排挤,推掉警察制造的伪证,想唤醒受害者却被医生打击,还有求未来法官岳父给的限制令等等细节展现了小律师对正义的坚持。
霍普金斯的演技更没得说了,一个优雅的老头微微一笑制造了一场完美的谋杀和一次无懈可击的辩护!
老奸巨猾到炉火纯青绝不为过!
这部片子很好的诠释了司法应有的公正性!
虽然是在指出了法律的缺陷,但反过来看却是保证了被告应有的权利和审判的绝对公平!
这样的制度虽然让一个霍老爷子逍遥法外,但却少更多的窦娥冤,尤其是对比我们,呵呵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看似充满破绽的情节细想却牢不可破,拖沓的情节是为了更好的体现故事的完美,在霍普金斯和高斯林精湛的演技与超赞的背景音乐下,五星谋杀!
似乎早已听说《破绽》一片褒贬不一:褒赞者称它惊悚入味引人思考,贬低者曰其情节拖沓故弄玄虚。
奥斯卡与独立精神两大影帝的对台飙戏似未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但安东尼·霍普金斯再一次证明了他在表演上的天才。
同许多惊悚片中的负面角色完全不同,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表演绝不依靠贩卖业已通货膨胀了的典型惊悚元素。
时代的变迁让人对惊悚片单纯的吓人手法早已失去了耐心。
曾经集体观看1931年出品的《科学怪人》,该片的经典性自不必说,可里头Monster夸张得近乎莫名的“恐怖表演”在今天却引得在场观众哄堂大笑。
后来的种种惊悚片,除去些许几部佳作,却竟或多或少地重复着这种廉价元素:阴暗灯光打在一张发狂扭曲的丑恶嘴脸上,眼睛疯狂般地拉扯到最大面积,手指幼稚般地来回简谐振动,嘴巴里露出不自然的尖牙然后“呵呵呵”奸诈地出卖奶声奶气的奸笑。
可霍普金斯却不这样。
在他最为世人熟知的作品《沉默的羔羊》中,我们第一次领略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冷血动物——汉尼拔。
他用仅仅不到17分钟的出境时间,就征服了奥斯卡的评审,征服了全球观众的心。
当霍普金斯同食人魔在虚拟空间中灵魂合体之后,在这部《破绽》中他再度“本色出演”了一个射杀自己妻子却在种种“合理”与“符合程序”的辩护下企图逍遥法外的冷面谋杀犯Ted。
一如在《沉默的羔羊》中的出色演出,这次的霍普金斯用微笑在观众的心中激起了惊涛巨浪。
射杀妻子之前,Ted在与妻子的谈话中露出了第一次微笑。
妻子回应不想与其吵架时,Ted笑说“我试着表达我的感受”,右侧脸庞肌肉接着向上不自然地抽动。
在一分钟后面无表情的他拔出枪,打死了方才转身的妻子,同时冷酷地开始实施他的完美犯罪计划。
警方接报前来,门外的Nunally警官探进头来,Ted提议他们同时放下手中的枪以更好地对话,“然后有个更好的结局”。
Ted笑着放下了枪,直到影片的末尾,我们才发现了他的这一笑是多么地意味深长。
法庭立案时Ted让外人看来装疯卖傻般的行为使人愈感压抑。
放弃种种权利并要求自行辩护,表面上嘻嘻哈哈的Ted闪动了一秒钟的笑容,同时对着法官说了一句“我喜欢Beachum先生(公诉律师)”。
这句话听上去充满十足的挑衅。
公诉律师与其在正式开庭辩论前的接触,Ted的老奸巨猾一览无余。
他此时的笑让人愠怒,却充满神秘的力量。
之后的审理中Ted丝毫不关心庭上对于证人的盘问与质询,自顾自地画着他那紧密玩具的草图。
庭间因为撕裂纸张发出声音,Ted竟还风趣地加以抱歉。
只有当他用“外行话”道出了他的秘密武器之后,他脸上似有似无的微笑才真正地显出了沉默的威力。
接下去的情节稍许单调拖沓,但当镜头重新回到法庭上时,Ted提出了法庭宣判其无罪的请求。
依照“合法程序”当其请求得到通过而被当庭释放时,他又笑了。
这种笑容,表现出的不仅是一种表层的释然或满足,更像是一种对于正义与真理的挑战与攻击。
一个人人皆知犯下命案的凶手,却因为制度上的形式公平而合理合法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他的笑不仅是对法律程序的嘲讽,更是对坚持正义的人们的激怒与挑逗。
看到他冷笑着朝旁听席上的Nunally警官建议着“嘿!
放松点,啊!
”一种复杂的情感不禁从心中涌出。
最终当Beachum夜访Ted,道出破绽之时,Ted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也在笑与非笑间徘徊。
或许他不该笑:原本自认逃过一劫的他最终将被重新推上审判席定罪,自己将为无法逃脱的罪责付出最沉重的代价,从人的本能出发,他不可能不担忧,不可能不心颤,不可能不害怕。
但或许他又该笑:正如他自己所言,所有鸡蛋仔细观察都会发现纤瑕的裂缝,任何犯罪认真思考也都能找到细微的破绽,他的话最终还是在自己的头上应验了,这种宿命般的安排难道不让人发出感慨吗?
Ted静止却不木讷的表情完美的呈现出了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而整个故事似也在他阴森奇诡的面容中落下了帷幕。
有两种好电影:一种拥有好的故事,另一种则拥有好的说故事的本领与技巧。
前者一如川菜的热辣与痛快,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观坐影院席间,恨不得把影片高潮与结尾立马看个通通透透一爽到底,却又不舍放弃过程中激素分泌心脏劲搏血脉喷张带来的快感。
后者则有如浙菜的原味而多变,影片将原本平淡沉寂的故事以新奇独特的方式表达出来,明知似已猜透了电影的所有伎俩,却在确凿的光影银幕前一次次地修正着之前的种种预设。
同样地,好演员也有两种:一种拥有不错的脸蛋、身材抑或武打身手,这样大众情人亮相出来差点让人神魂颠倒不得不爱。
另一种则拥有着强大的内功,恐怕始终其貌不扬,恐怕不能一鸣惊人,却在温温火焰中暖和了世人的心。
安东尼·霍普金斯真是如此,在他沉默的微笑背后,隐藏着的是不朽。
安东尼·霍普金斯在一次有关《沉默的羔羊》的采访中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演出汉尼拔·莱克特理性的一面,表现出他近乎于冷酷的推理分析。
他是个冷血动物,来自地狱最黑暗的角落,我觉得这正是我扮演这个角色的乐趣所在。
他是个恶魔,但同时又有点幽默,有点魅力甚至是诱惑力。
”而这样的表述也同样适用于霍普金斯在本片中的出色表演。
看过《破绽》的观众,我们一起为霍普金斯的精湛表演喝彩吧。
剧情漏洞百出。
霍普金斯老爷子再度挑战变态 依然相当出彩 高司令不过不失 片子还不错
只为羔羊大叔加星,因为本尊确实一张恐怖脸
虽然结局比较幼齿,但是演员还是不错的
表演不错 情节也很紧凑 可摊子铺的过分玄乎 诡计很容易就被猜到 结尾不够给力
这个片子太简单了吧? 埋了半天的伏线就这么简单的手法?
完美杀妻
結局不錯
O. J. Simpson
一般般
卓别灵说的两个让人放心的演员, 但故事太纠结
没觉得这部片子所谓的峰回路转。比较平淡,除了两大影帝的演技之外,没留下什么。。。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
过了
失衡的对手戏
无论老少演员,表演真的是到位,但恰恰不给劲的就是剧本儿,说实话,最后的结果跟《王牌对王牌》很像。
这片本身就有很多破绽
换抢我想到了,不过本以为帅老头可以逍遥法外的。。。
boring....
剧情还是太薄弱